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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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

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委员会

2009年12月

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

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通过组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课题研究和探索,了解和掌握前沿的学术动态和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及手段,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特设立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

第二条申报立项

1.申报对象:大学生科研立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可以独立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除主申报者外,合作者一般应不超过5人(根据课题需要允许1—2名研究生参与);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组队;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项目;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2.课题来源:学生自己设定的研究课题(项目的主要来源);教师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不同领域中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开发性的研究课题,经细化或转化为学生能够完成的研究课题;企业界、政府需求的研究课题;其它来源的合适课题。

3.项目研究实行导师制。项目必须论证充分,研究方法可行,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积累;课题组人员结构合理,拥有较强的研究力量;能保证项目所需的场地等基本需要。

4.申报项目需填写《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5.申报者所在学院对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签署意见,报送至校学生处教育科。

6.校学生处教育科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三条项目管理

1.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每年申报一次,按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因素划分A、B、C、D四类项目,申报工作于当年上半年结束。

2.获资助者所在学院应认真落实《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申报书》中提到的各方面支持条件,并督促获资助者认真进行科研工作。

3.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应对项目研究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在时间、人力、物力、政策等条件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各项目应定期接受检查,没有按计划进行而又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项目的,将冻结其科研经费,剩余经费收回。

5.项目立项后,未经校学生处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中止项目的进行。

第四条经费管理

1.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的资助年限为1年,资助经费根据研究工作性质和内容进行核定。分为:A类项目(理科重点);B类项目(文科重点);C类项目(理科一般);D类项目(文科一般)。项目申请人所在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进行经费配套,特殊项目可酌情经专

家组讨论增减资助额度。

2.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教育科。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专款专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每年集中报销2次。第一次报销时间为每年11月中旬项目中期检查结束后,第二次报销时间为每年3月底项目提交研究报告后。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报销手续。(若无正当理由,项目不能顺利结题,收回所有资助金额)。在项目中期评估(每年11月)中如果发现项目进行背离立项申请书中所述研究进度及其他要求,办公室有权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直至取消立项并追回此前下拨所有经费的相应决定。

3.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购买必要的图书、资料、复印等费用;实验耗材费;区域调研差旅费。项目经费一般不得购置任何设备,如确属需要,须经办公室批准。

4.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由办公室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团委签批使用和监督管理。要贯彻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超支部分由学生所在学院或学生本人承担。

5.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获资助者不得替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如果在资助项目运行期间负责人因出国留学或退学、提前毕业等原因造成研究终止的,应归还全部资助经费,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追回。

第五条鉴定验收

1.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递交《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同时递交研究论文或成果实物等,办公室组织专家召开项目鉴定会,进行鉴定和结项。

2.在资助期限内,如果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被政府机

关、农村合作银行等大型国企采用则视为结题,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各项目成果,在著作类成果出版时,必须在扉页注明资助部门或单位。

第六条奖励政策

1.学生奖励:本科生参加科研立项并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通过结题验收),可获得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成绩,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给予相应实践学分分别为2学分。学生参加科研立项所获得的成果(论文、软件系统、硬件实物等)可以作为参加“挑战杯”等课外科技活动或学科竞赛的作品,并颁发“科研成果奖”获奖证书。

2.教师奖励:教师指导大学生研究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的作品,经认定记入20个工作量,命名“大学生科研指导教师奖”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编号:

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基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所属学科:

指导教师: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一、表中所有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二、本表报送一式3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能填写一人。

五、主要参加人员: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批准立项后,表中人员和内容不得随意改动。

一、基本情况

二、课题设计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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