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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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控制测量

4.5.1 控制测量的基本要求

充分利用济南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JNCORS系统)和已有的各等级平面和高程控制点,采用GPS静态定位、网络RTK技术、图根导线(网)等方式进行地籍图根控制测量。

4.5.2 地籍控制测量

4.5.2.1 图根点布设要求

图根点在基本控制点或JNCORS系统的基础上加密,以直接满足城镇土地调查的需要、便于利用为原则,点位一般布设在道路、街巷的交叉口及其它利于采集界址点和碎部点的地方。图根点的密度应满足《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一般地区8-10个点/每幅图,复杂地区不低于15个点/每幅图,建筑物密集地区应适当加密,还应保证图根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5cm。

4.5.2.2 图根点标志

图根点设临时标志,当测区内基本控制点密度较疏时,应适当埋设固定标石。埋石确有困难时,可在沥青或水泥地面上打(嵌)入刻有十字的钢桩代替标石,在四周凿刻深度为1cm、边长为15cm×15cm的方框,涂以红漆,内写点号。每幅1:500图内埋石(钢桩)点数量不得少于4点。

4.5.2.3 图根点编号

图根点编号共5位。第一位为标段的英文字母代码,13标段为M,点号均自0001开始编排,如 A0001、A0002,C0003、D0008等。

4.5.2.4 采用JNCORS系统进行图根测量

采用JNCORS系统进行图根控制测量时,应使用三脚架模式,不得采用单杆模式。每点均应独立测量两次,每次不少于15个历元,两次测量的平面坐标之差不应大于2cm,高程之差不应大于3cm,取两次测量的中数作为最后成果。

4.5.2.5 静态GPS测量

采用静态GPS方式加密控制点时,标志选设、观测和数据处理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4.5.2.6 图根导线测量

图根导线测量依据各等级基本平面控制点,可分为两级进行布设,布设形式为附(闭)合导线或结点网。

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因地形限制导线无法闭合时,可布设不多于2条边,总长不超过160m的支导线。支导线首站要联测两个已知方向,边长要进行对向观测,角度测量左右角各一测回,其测站圆周角闭合差不应超过±40″。

当局部地区图根点密度不足时,可在不低于一级图根导线的点上,利用全站仪采用极坐标法(角度测量左右角各一测回、距离进行对向观测或单向观测两次)补充测站点,边长不应超过定向边长的2倍。

利用支导线和极坐标方式测量的图根点数量不得超过图根点总数的20%。

图根点的边长测量采用光电测距方法,每条边观测l测回,每测回内读数两次。

4.5.2.7 图根高程测量

图根点的高程测量可采用直接水准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的方式进行。采用水准测量方式时,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对图根水准的相关要求;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方式时,应符合下表规定。

光电测距图根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

器高和觇标高应准确量取至毫米,高差较差在限差内时,取其中数;③计算三角高程时,角度应取至秒,距离和高差应取至毫米。

图根导线记录可采用PDA电子手簿或PC-E500袖珍电子计算机作为记录器,也可采用其它合适的记录方式。

4.6 地籍测量

4.6.1 地籍测量的基本要求

4.6.1.1 地籍测量的比例尺

地籍测量的比例尺为1:500

4.6.1.2 地籍测量的基本方法

地籍测量采用全野外数据采集数字成图法绘制1:500地籍图,全野外数据采集可采用GPS-RTK和全站仪进行,内业图形处理在统一购置的软件CASS 7.1济南国土版下进行。

地籍图的图幅采用 50cm×50cm的正方形分幅,按高斯--克吕格坐标格网线划分。划分方法如下图所示 1:500

1km2为16幅

4.6.1.4 地籍图的基本等高距与高程注记

地籍图均需勾绘等高线,1:500比例尺地籍图的基本等高距为0.5m,图上地形点的高程注记至0.01m。

4.6.1.5 地籍图的图上平面精度要求

为保证地籍图的精度要求,地籍图上的主要地物点的平面精度应满足本设计要求,其它地物点、地貌点平面精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图上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与间距中误差(图上mm)

4.6.1.6 地籍图的高程精度要求

地籍图的高程精度要求应满足《城市测量规范》4.1.9条的要求,城市建筑区和基本等高距为0.5m的平坦地区及其它区域的铺装路面,其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5m。

4.6.1.7 地籍图的基本内容

地籍图应准确全面的表示行政界线、权属界线、界址点、地类界线、块地界线、保护区界线;地理名称和单位名称等主要地籍要素,还应表示《城市测量规范》CJJ8-99要求的其他内容,因图面负担过重个别的次要地形要素可适当综合。

地籍图的表示方法应严格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的要求进行,严格按《山东省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

4.6.2 地籍要素测量

4.6.2.1 地籍要素测量的内容

地籍要素测量的主要内容包括:界址点、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块地界线、保护区界线、主要地物点、地形地貌点、地理名称和单位名称等。地籍要素测量成果应能满足地籍图编制、面积量算、统计的和地籍数据库建库的基本要求。

4.6.2.2 地籍要素测量精度

行政界线、权属界线、界址点、地类界线、块地界线、保护区界线、主要地物点、地形地貌点测量精度,应满足本设计书中规定的精度要求。

4.6.2.3 地籍要素测量方法

地籍要素测量采用全解析法。按全野外数据采集的方法,利用GPS-RTK和全站仪进行实地数据采集(坐标、高程)。

4.6.2.4 地籍要素测量时应注意的问题

全站仪设站时,仪器对中误差应小于5㎜,应尽量选择距离较远的已知点定向(即长边定短边),并检测另一已知点,以确保设站和定向的正确性。相邻测站间应以明显地物点或界址点作为重合检查点,严禁隔点采集数据。

采用GPS-RTK 测量时,要注意避免在高大的房屋角和信号弱的地方采集数据,确保地籍要素测量的精度。

4.6.2.5 地籍测量时特殊情况的处理

(1)地籍测量时山区等高线的处理

地籍测量时个别无法采用全野外采集数字法测图,可采用最新的最大比例尺(一般不超过4倍)的地形图矢量化放大编绘,但应注意同实测区域等高线的接边,其范围内的界址点、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建筑物、构筑物等必须实测,其范围并应征得监理的同意。

(2)地籍测量时建筑施工区的处理

首先按现状实测,提交验收时将地籍要素、数据库更新到最新现状。

4.6.3 地籍图编制

4.6.3.1 地籍图内容

地籍图是专题图,它首先要反映地籍要素以及与地籍有密切关系的地物,其次在图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反映其它内容。地籍图应采用定制的CASS7.1济南国土版绘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地籍要素、数学要素及地物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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