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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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四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四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行为,使外派人员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

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统一派遣,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内容包括。

人事管理、考勤管理、租房和通讯费管理、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管理、探亲假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公司向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派驻的人员一律由公司统一任免,公司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人事任免决定。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聘用、选拔,首先是在公司或所属各公司的员工中培养提拔,其次是对外招聘。

第六条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决定,被外派人员必须接受岗位调配。

对于不服从公司调配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等处理。

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公司可以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九条新招聘的外派人员试用期为1—____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外派员工(劳务)表现优秀,通过公司考核后,可以提前转正。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服从各派驻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应和派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十一条对公司派出的派驻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和调整;应向委派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任的理由,经核实后由公司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

第十二条公司为外派人员每月发放异地生活补助费用或外派补助,详见外派协议等附件。

第三章外派员工劳资关系管理第十三条从公司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

派驻公司承担外派员工的人工费用及其他费用补贴等,公司每月提供外派员工的应付工资明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社保缴费、个税规定测算个人应承担的保险、个税部分,编制工资表。

由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第四章外派人员考勤管理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外派人员应结合派驻公司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咱们得承认,外派人员管理这事儿,真心不简单。

它涉及到的不仅是人才的选拔、培训、考核,还包括了人员的激励、沟通与协调,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下面,我就结合自己十多年的经验,和大家分享一下“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

一、选拔与培训2.开展专项培训。

针对外派岗位的特点,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培训,让员工具备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3.建立培训档案。

对员工培训情况进行记录,为今后的人员选拔、晋升提供依据。

二、考核与激励1.制定考核标准。

根据外派岗位的职责,设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如业务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团队协作等。

2.定期进行考核。

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了解他们在岗位上的表现,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

3.建立激励机制。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如晋升、加薪、培训等,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沟通与协调1.建立沟通渠道。

确保员工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与公司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2.加强内部协调。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外派人员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3.提高沟通技巧。

培训员工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提高与客户、同事的沟通效果。

四、人员关怀与保障1.关注员工心理健康。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帮助员工调整心态,应对工作压力。

2.提供福利保障。

为外派人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意外伤害保险、住宿补贴等,确保员工的权益。

3.加强人文关怀。

关心员工的生活,了解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实施方案的执行与监督1.制定实施计划。

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

2.加强过程监督。

对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评估实施效果。

定期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了解其实际效果,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我想说,管理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

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找到最适合自己公司的管理模式。

希望这个实施方案能给大家带来启发,让我们一起为公司的美好未来努力吧!注意事项:1.人员选拔别太急躁,要慢慢来,稳扎稳打,看人要看准,不能光看表面的光鲜,得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能力。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集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派往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合作单位的所有外派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三)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并重;(四)保障外派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一)政治素质高,忠诚集团;(二)业务能力强,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用程序:(一)根据工作需要,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外派人员名单;(二)经集团领导审批,确定外派人员;(三)外派人员到任后,与派驻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的战略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二)参与派驻单位的管理和决策;(三)监督和指导派驻单位的工作;(四)维护集团利益,维护外派人员合法权益。

第七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限:(一)根据派驻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二)对派驻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对派驻单位违反集团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集团;(四)享有集团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的考核与评价:(一)外派人员的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等方面;(二)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晋升、调整岗位、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培训和提升:(一)集团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二)鼓励外派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待遇与保障:(一)外派人员享受集团规定的薪酬待遇;(二)集团应关心外派人员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住房、交通等保障;(三)外派人员在派驻期间,享有带薪休假、探亲假等福利。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集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外派员工在各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的定义:因集团整体发展及工作需要,由集团本部或子公司单位之间相互调派,且派往地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称为外派。

由个人原因产生的调动及当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外派。

二、外派人员分类:1、行政管理类:从事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及考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以及对施工项目的配合和协作;2、业务经营类:从事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工作,可以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3、会计财务类:从事外办、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4、工程技术类:从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负责;三、集团综合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调入单位对接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四、外派审批与监督1、外派人员均需办理《外派人员审定表》(见附件)手续,审批流程:外派人员填表→部门负责人→集团财务副总→董事长→财务部备案2、集团对外派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并拥有外派员工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决议权。

员工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由调入单位提议经集团审核评定后予以晋升;对工作失职,影响集团形象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集团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五、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1、所有外派人员签订集团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考核及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调入单位的制度执行。

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其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集团档案保存,调入公司留存复印件。

3、人事任免:外派人员统一由集团本部任命,受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的双向管理。

如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离职,需在集团本部和调入单位同时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发放外派人员剩余工作日的薪酬。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保证____亨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分公司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派遣、并常驻于驻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员。

1.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集团公司总监室、总经理室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等实施管理,负责____对外派人员工作期的考核,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对其业绩____考核。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____,并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各分公司的业务联系,____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

集团公司总监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养、调配,为驻在企业派送合格的管理干部,组建优秀的团队,完成董事局所拟定的营业规划,预算指标,____、管理、控制和监督生产系统,以实现驻在企业各项目标。

1.4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接受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1.5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2、派遣程序2.1根据集团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研究确定人选,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监室、总经理室在公司内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

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____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保管。

某集团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某集团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判断及决策能力
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工作能很好的进行权衡和判断评估,善于确定决策时机,提出并最终选择可行方案,对困难事情处理果断得当
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工作能很好的进行权衡和判断评估,能够抓住决策时机,选择可行方案,对困难事情处理果断得当
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工作能进行权衡和判断评估,能够抓住决策时机,选择可行方案,对困难事情处理果断得当
4)
注:若需调动商品车来回总部的,必须保证该车辆已办好临时牌等手续以保障人员自身安全和车辆安全,违规者按实际情节问责。
2.3.7其他福利
除了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薪酬福利外,其他福利随外派人员所属工资发放地发放;
2.4外派人员考核
外派人员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项目考核和升降考核:
1)日常考核由所在地单位实施和执行。
2.3.4年终奖
外派人员的年终奖跟随工资发放单位发放。
年终奖发放标准:
年终奖励=集团同岗年终奖基数*外派分公司经营管理难度系数*职务系数
外派分公司经营管理难度系统=β(分公司经营管理难度各项系数*权重)
经营难度系数表分公司经营管理难度
系数
销售、服务市场表现所处周期 权重:20%
分公司处于初始创业期或处于市场初进入期
(2)日常工作考核评价良好。
(3)身体健康,能适应外派工作需求。
(4)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有关教育背景、经验、技能要求。
第八条 外派人员解聘、任职期限与辞职
8.1 外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出解聘要求:
(一)患重病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二)
(三)经公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
(五)工作中不能坚持和维护公司利益的;
(二)
(三)激励人才,促进流动。外派中高层管理人员身处分公司运营重要位置,直接参与公司价值创造,集团总部将十分关注对他们的激励和关怀。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规定Quality is the life of an enterprise. December 2, 2022黑龙江辰能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外派人员指受集团公司委派,代表集团公司权益,出席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包括外派董事含董事长、副董事长、外派监事含监事会召集人;第二条外派人员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考核总经理任免;外派董事、监事由集团公司高管或经营管理部人员出任;第三条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考核、奖惩、薪酬、福利等接受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第四条外派人员必须依据法律和集团章程行使权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第五条外派人员应及时将派驻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第六条在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外派人员要在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题,征求、收集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拟发表意见,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第七条在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外派人员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意见,行使职权;如果出现对未曾商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应及时报请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研究决定,不能擅自做主;第八条在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结束后,集团公司外派人员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及资料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将会议资料妥善保管归档;第九条外派人员的任期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继任;第十条外派人员履行董事、监事的职责和贯彻集团公司的意图要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十一条外派人员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由组织人事部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给与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应及时予以更换;第十二条外派人员违反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职给集团公司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视情节予以更换、处分、直至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的修改与补充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集团外派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集团外派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集团外派管理规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对外派人员的管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确保外派人员顺利完成公司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有外派人员。

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统一派遣,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集团企业文化,坚守职业道德,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集团利益的实现。

第四条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派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工作,确保外派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五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和聘用:1. 外派人员应从集团内部优秀员工中选拔,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外招聘。

2. 外派人员选拔标准: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适应派驻单位工作环境的能力。

3. 外派人员聘用程序:提交申请,经过面试、考察等环节,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调配:1. 外派人员应接受集团的工作调配,服从集团的管理。

2. 对于不服从调配的外派人员,集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如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等。

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1. 外派人员如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上级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

2. 外派人员离职手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工作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1. 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派驻单位的工作职责,维护集团形象和利益。

2. 外派人员应定期向集团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外派人员应积极参与派驻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 外派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2. 外派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福利与保障第十条外派人员享有与集团内部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薪酬、保险、休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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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外派人员,是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派至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财务、成本、材料系统的外派人员统称为垂直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外派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为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外派人员范围
第五条外派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财务管理人员;
2、工程成本管理人员;
3、材料采购管理人员;
4、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派至所属单位担任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人员。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六条外派人员一律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集团定级为普
通职员的,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定级为主管至部门副经理职级的,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定级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的,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第七条新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实行3-6个月试用期。

第四章薪资管理
第八条派至各公司工作的垂直管理人员,其薪酬套靠集团公司标准,并由集团公司直接发放。

第九条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担任总经理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原则上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

半年奖直接按年薪的10% 核发,年终奖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由集团公司核算,由所在公司发放。

第十条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下职级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工作的人员,若所在公司核定的标准高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按照所在公司的标准执行;若低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在年度考评结束后,由集团公司根据其在集团公司的定级标准,结合年度考评结果补差。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核发给派至全资、控股项目公司工作的垂直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核发给其他外派人员的薪酬补差,原则上应由所在公司全额承担,特殊情况由综合管理部另行报批。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派至参股项目公司工作的人员,其日常薪酬套靠所在公司的标准,并由所在公司发放。

若所在公司核定的标准高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按照所在公司的标准执行;若低于集团公司的标准,则在年度考评结束后,由集
团公司根据其在集团公司的定级标准,结合年度考评结果补差。

集团公司核发给派至参股公司工作人员的薪酬及补差,原则上应由所在公司承担,若股东各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的,与股东各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离职结算由集团公司与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共同负责。

第五章福利管理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节庆福利、恭贺福利、丧病慰问及其它福利。

第十六条为便于管理,外派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结婚恭贺由集团公司负责办理,节庆福利、生育恭贺、生日恭贺、丧病福利由所在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七条其它福利
1、工作用餐:由所在公司提供。

2、高温补贴:由薪资发放单位负责。

3、手机话费:由所在公司列支。

4、进修学习费用:由所在公司列支,如所在公司报销标准低于集团公司同职级标准的,由集团公司给予补差。

5、休假:休假周期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所属单位负责人及垂直管
理人员的年休假、产假、哺乳假及3天(含)以上的事假、7天(含)以上的病假等特殊休假,报集团公司审批;其它外派人员的休假,由所在公司按规定权限审批。

6、购房优惠:外派人员均享受集团公司员工的购房优惠待遇,由所在公司协助办理报批手续。

7、例行体检:原则上由所在公司负责,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安排。

第六章晋升管理
第二十条垂直管理人员的晋升,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外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并征求所在公司意见后进行推荐,具体按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其它外派人员的晋升,由所在公司根据外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推荐,具体按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二条外派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由所在公司负责管理。

第二十三条垂直管理人员的日常绩效考核,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但所在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垂直管理人员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评价意见,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派至所属单位担任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职级人员的日常绩效考核,由集团公司负责。

第二十五条其它外派人员的日常绩效考核,由所在公司负责。

第二十六条经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或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将给予嘉奖或晋级;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将按《员工退出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新录用的财务、成本、材料系统人员,必须参加集团公
司组织的新员工培训,正式上岗前还须到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2 周,培训内容包括:相关业务工作规程、岗位职责、专业技能、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第二十八条其它外派人员酌情参加集团公司或所在公司的新员工培训,如
派至所属单位担任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原则上应安排至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为期2-3 周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九条垂直管理人员须自觉服从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调配与管理,接受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应组织召开一次系统工作例会,听取垂直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布置和安排,对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沟通。

垂直管理人员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其他问题,除电话联系外可在工作例会上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反映,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进行协调、沟通,并及时给予指导和解决。

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应通过工作检查、审计等方式,对各公司的相关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公司应认真加以整改,对不积极整改或在检查、审计中发现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可申请按有关规定对公司或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各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垂直管理人员因工作不胜任、工作责任心等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发现其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要求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过失、损失情况进行处理。

第九章生活管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宿舍
1、派至外地公司工作的人员,如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房的,原则上应由所在公司提供宿舍,宿舍配置标准及租房收取办法按《员工宿舍管理办法》执行,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

2、派至在杭公司工作的人员,如符合享受租房补贴或入住员工宿舍的,由所在公司负责办理,租房补贴、宿舍配置标准及租房收取办法按《员工宿舍管
理办法》执行;如所在公司无相应条件的,由集团公司协助解决。

第三十四条外派津贴
1、派至杭州周边公司(指距离杭州市中心100公里(含)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如所在公司未予配备车辆或未开通往返杭州班车的,原则上由所在公司按以下标准发放外派津贴:
(1) 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层面人员:800元/ 月;
(2) 部门经理及以下层面人员:500元/ 月。

2、派至其它外地公司(指距离杭州市中心100 公里范围以外)工作的人员,原则上由所在公司按以下标准发放外派津贴:
(1) 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层面人员:1000元/ 月;
(2) 部门经理及以下层面人员:800元/ 月。

3、外地公司所在城市如属于外派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则不享受外派津贴。

4、如公司外派时已说明不享受外派津贴,或者所在公司薪资定级时说明已考虑外派津贴的,则不按上述标准享受津贴。

第三十五条探亲交通费派至外地公司工作的人员,每年可结合节日假期、年休假回杭探亲,其中三趟(含) 以内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公司给予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各
公司根据本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 原则上不得超过外派人员对应职级的差 旅费用报销标准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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