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范48724
土壤样品采集、处理和检测要求

土壤样品采集、处理和检测要求土壤样品采集、处理和检测是土壤环境监管和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土壤样品采集、处理和检测的要求。
一、土壤样品采集要求1.选取代表性样点,避免采集样品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而引起误差。
2.在采样前应先了解采样区域的地理环境、土地利用类型、历史背景及施肥情况等信息。
3.采样工具应使用干净、无污染、无铁质、无铜质的不锈钢工具。
4.采样深度一般在20cm左右,且应有标记。
5.在进行离子、有机物等分析时,要将地表层——下伏液态水层竖向采样并混合均匀后采集样品。
二、土壤样品处理要求1.土壤样品采集后,应进行混合均匀处理。
2.保持样品的湿度不变,并尽快送至检测单位或实验室。
3.土壤中有机物含量较高的样品应在采集后尽快进行处理和检测,以防有机物被微生物降解。
4.有机质含量高的土样应进行曲线稀释或重量划定以获得最佳测定结果。
三、土壤样品检测要求1.根据不同的物质成分进行不同的检验,如离子检测、有机物质检测等。
2.检测前应进行试验室的初始污染检测,避免由试验室污染影响样品检测结果。
3.选择权威、正规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检测结果应有报告,包括检测方法、结果、误差范围、检测标准等信息。
四、土壤样品采集、处理和检测注意事项1.避免污染土壤样品容易受到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的影响。
为避免污染,需要使用干净、无污染的采样工具,避免有色散、污染等情况。
此外,在采样前,应确认承重层的深度和类型。
2.避免干扰因素在采样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干扰因素的影响。
例如,避免挖掘工具及人员践踏采样点周围的土壤;避免零星采集等情况。
3.不同类型土壤样品的处理方法不同类型土壤的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
例如,对于含有机质的土壤样品,在采集后应尽快进行处理和检测,以防止有机物被微生物降解等情况。
对于聚苯乙烯、石棉等不透明样品,在处理之前应先将其浸泡在水中,或使用旋转分离器等方法,以分离样品和土壤颗粒。
4.注意样品处理的时间在处理之前,必须尽快进行,以避免样品质量的损失。
土壤样品采集与野外调查方法与技术要求

土壤样品采集与野外调查方法与技术要求土壤样品采集与野外调查工作程序:相关资料收集---任务分解---采样规划图绘制---实地调查、村级土壤图实地修正及规划图实地核实---样品采集与处置---送样---资料汇总。
一、资料收集主要收集第二次土壤普查的县、乡、村各级土壤图、土壤剖面记载表、地块速测样登记表、千亩农化样化验结果和县典型剖面化验结果等资料。
二、采样规划(一)采样任务的确定每个项目县土壤样品采集的数量由项目合同确定,各项目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数量可高于项目合同所定的数量。
(二)样品采集总体规划要求1、全面均衡。
在整个县域耕地(含园地和菜地)范围进行统筹规划,采样覆盖到县域所有行政村耕地的所有土种,相同土种取样点的布设要匀称。
2、统筹考虑。
推荐施肥样和用于耕地地力评价样统筹考虑相结合,布点时必须同时确定一定比例用于耕地地力评价的样品。
3、作物对象选择。
以粮糖油作物为主,果蔬为辅。
4、样品控制单元大小。
一般平原区、大田作物每100亩~500亩采一个混合样,丘陵区、大田园艺作物每30亩~80亩采一个混合样。
5、布点疏密把握。
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采样布点宜密些,测土配方施肥面上应用区采样布点疏些;粮糖油及当地的优势特色作物采样布点宜密些,其他作物采样布点宜疏些。
(三)用于耕地地力评价的土样采集规划在搞好样品采集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用于耕地地力评价的土样采集规划,选取其中的部分样点兼顾用于耕地地力评价。
具体要求:1、样点数量。
总采样数小于2000个的,规划用于耕地地力评价的土样不少于600个;总采样数2000个—3000个的,规划用于耕地地力评价的土样不少于800个,总采样数大于3000个的,规划用于耕地地力评价的土样不少于1000个。
2、规划原则与方法。
(1)根据地域布点,要求在整个县域范围内进行均衡布点,保证地域分布的均衡性;(2)根据土壤类型布点,每个土种都要求布有点,每个土种上布点的数量根据土种面积大小按比例确定;(3)根据作物类型布点,保证县域内各个主要作物上布有点。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

附件1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土壤样品采集 (1)2.1制定采样计划 (1)2.2采样准备 (1)2.3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3)2.4采样点确认 (3)2.5采样方法 (4)2.6采样时期 (7)2.7采样记录 (7)2.8样品分装 (8)2.9采样小组自查 (8)2.10注意事项 (8)3 样品流转 (9)3.1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9)3.2样品装运 (9)3.3样品交接 (10)4 样品制备 (11)4.1制样场地 (11)4.2制样工具及容器 (11)4.3样品制备 (12)4.4注意事项 (14)5 样品保存 (15)5.1实验室样品保存 (15)5.2样品库样品保存 (16)附1 (17)附2 (22)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土壤样品采集2.1 制定采样计划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采样计划,内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和份数、样品交接和注意事项等。
2.2 采样准备采样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2.2.1 组织准备野外采样必须组建采样小组:(1)采样小组至少由2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组长和1名技术骨干,要求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等技术培训;(2)采样小组组长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和具有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为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现场采样记录审核人;(3)采样小组成员应具有土壤调查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流转相关技术要求;(4)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

附件1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目录1 适用围 (1)2 土壤样品采集 (1)2.1制定采样计划 (1)2.2采样准备 (1)2.3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2)2.4采样点确认 (3)2.5采样方法 (3)2.6采样时期 (5)2.7采样记录 (5)2.8样品分装 (6)2.9采样小组自查 (6)2.10注意事项 (6)3 样品流转 (7)3.1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7)3.2样品装运 (7)3.3样品交接 (8)4 样品制备 (8)4.1制样场地 (8)4.2制样工具及容器 (8)4.3样品制备 (9)4.4注意事项 (10)5 样品保存 (11)5.1实验室样品保存 (11)5.2样品库样品保存 (12)附1 (13)附2 (18)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1 适用围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土壤样品采集2.1 制定采样计划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采样计划,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和份数、样品交接和注意事项等。
2.2 采样准备采样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2.2.1 组织准备野外采样必须组建采样小组:(1)采样小组至少由2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组长和1名技术骨干,要求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等技术培训;(2)采样小组组长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和具有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为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现场采样记录审核人;(3)采样小组成员应具有土壤调查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流转相关技术要求;(4)采样小组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2.2.2 技术准备为使采样工作能顺利进行,采样前应进行以下技术准备:(1)明确调查围和采样任务,掌握布点原则和点位分布图件,包括行政区划边界、样点位置等信息;(2)获取交通图、土壤类型图、1:50000地形图;(3)了解采样点所在地区农用地灌溉、施肥及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4)全球定位系统设备(GPS)校准、手持终端和便携式蓝牙打印机调试。
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

附件1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土壤样品采集 (1)2.1制定采样计划 (1)2.2采样准备 (1)2.3使用采样手持终端和GPS (3)2.4采样点确认 (3)2.5采样方法 (3)2.6采样时期 (6)2.7采样记录 (6)2.8样品分装 (6)2.9采样小组自查 (7)2.10注意事项 (7)3 样品流转 (7)3.1制定样品流转计划 (7)3.2样品装运 (8)3.3样品交接 (8)4 样品制备 (9)4.1制样场地 (9)4.2制样工具及容器 (9)4.3样品制备 (9)4.4注意事项 (11)5 样品保存 (12)5.1实验室样品保存 (12)5.2样品库样品保存 (13)附1 (14)附2 (20)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与其相关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土壤样品采集2.1 制定采样计划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详细采样计划,内容包括:任务部署、人员分工、时间节点、采样准备、采样量和份数、样品交接和注意事项等。
2.2 采样准备采样准备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2.2.1 组织准备野外采样必须组建采样小组:(1)采样小组至少由2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组长和1名技术骨干,要求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等技术培训;(2)采样小组组长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和具有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长为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现场采样记录审核人;(3)采样小组成员应具有土壤调查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流转相关技术要求;(4)采样小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定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定一、引言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之一,其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而土壤样品的采集是这项调查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科学、规范的采集技术能够确保采集到具有代表性和准确性的土壤样品,为后续的分析测试和评估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各类土壤样品的采集工作,包括农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
三、采集准备工作(一)资料收集在进行土壤样品采集之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类型分布、污染源分布等信息,以便合理确定采样点的位置和数量。
(二)采样工具准备准备好所需的采样工具,如土钻、铁锹、锄头、采样袋、标签、记号笔、GPS 定位仪等。
采样工具应事先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避免交叉污染。
(三)人员培训采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采样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掌握采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采样点布设原则(一)科学性原则采样点的布设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充分考虑调查区域的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方式、污染源分布等因素,确保采样点具有代表性。
(二)随机性原则在遵循科学性原则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采样点的随机性,以避免采样点过于集中或偏向某一特定区域。
(三)可行性原则采样点的布设应考虑实际采样的可行性,如交通条件、采样场地的可达性等。
(四)经济性原则在满足调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采样点的数量,降低调查成本。
五、采样点布设方法(一)网格布点法将调查区域划分为若干个均匀的网格,在每个网格的中心或交叉点布设采样点。
这种方法适用于地形平坦、土地利用类型较为均匀的区域。
(二)分区布点法根据调查区域的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类型、污染源分布等因素,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在每个区域内分别布设采样点。
这种方法适用于土地利用类型复杂、土壤类型多样的区域。
土壤地球化学样品采集技术规范要求

二、土壤样品采集加工技术规范
-----原则上按布点位采集,而对由于新建水库、居民房等偏移 采样点的,应的采样卡备注中加以说明;
-----采样时需去除表面杂物,垂直采集地表至地下20cm深的 土壤,保证上下均匀采集。样品中应弃去动、植物残留体、砾石、 肥料团块等;
-----土壤样品原始重量大于1000g;质地较粗、含砂量高的样 品,应大于1200g,以保证足够的过筛样品量;
3、表层土壤样品采集(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土壤 样品采集)
➢ (1)样点密度:1个点/km2,4km2一组合,代表性成熟土壤; ➢ (2)采样点布设:控制到3/4个小格面积以上,最大汇水面积
的沟谷中,冲沟中或坡地的下部汇集处。 ➢ (3)样品编号。以1∶5万图幅为单元进行连续编号,样品编号
采用七位制。
34
44重复采样号
5标准控制样号
15
25
35
45
6
16
26
36
46
7
17
27标准控制样号
37
47
8
18
28
38标准控制样号
48
9
19
29
39
49标准控制样号
10
20重复样号
30
40
50
1
2
3
4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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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3
14
15
16
17
20(44)
21
22
23
24
25
26
30
31
32
33
34
35
36
40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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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5年拟开展工作任务
土壤采样规范

采样准备4.1组织准备由具有野外调查经验且掌握土壤采样技术规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采样组,采样前组织学习有关技术文件,了解监测技术规范。
4.2资料收集收集包括监测区域的交通图、土壤图、地质图、大比例尺地形图等资料,供制作采样工作图和标注采样点位用。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土类、成土母质等土壤信息资料。
收集工程建设或生产过程对土壤造成影响的环境研究资料。
收集造成土壤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的毒性、稳定性以及如何消除等资料。
收集土壤历史资料和相应的法律(法规)。
收集监测区域工农业生产及排污、污灌、化肥农药施用情况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气候资料(温度、降水量和蒸发量)、水文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遥感与土壤利用及其演变过程方面的资料等。
4.3现场调查现场踏勘,将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利用,丰富采样工作图的内容。
4.4采样器具准备4.4.1工具类: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4.4.2器材类:GPS、罗盘、照相机、胶卷、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4.4.3文具类: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4.4.4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4.4.5采样用车辆4.5监测项目与频次监测项目分常规项目、特定项目和选测项目;监测频次与其相应。
常规项目:原则上为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特定项目: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要求控制的污染物,但根据当地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土壤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或者污染事故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物质,具体项目由各地自行确定。
选测项目:一般包括新纳入的在土壤中积累较少的污染物、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性状发生改变的土壤性状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等,由各地自行选择测定。
土壤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见表4-1。
监测频次原则上按表4-1执行,常规项目可按当地实际适当降低监测频次,但不可低于5年一次,选测项目可按当地实际适当提高监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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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48724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土壤样品的采集是土壤测试的一个重要环节,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是如实反映客观情况的先决条件。
因此,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和有代表性的土壤采样,并根据不同分析项目采用相关的采样和处理方法。
为保证土壤样品的代表性,必须采取以下技术措施控制采样误差。
1、采样单元
尽可能优先采用分区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每个采样单元的土壤要尽可能均匀一致。
在分区时应重点考虑:①各场地实际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及其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方式和途径在区块中分布的均匀性;②尽可能以场地使用时自然形成的分界作为监测分区的边界,且区块形状基本规则;③一个区块内同样深度层的土壤应属于同一种分类;④当一个拟划分的区块面积过大时,应认真推敲是否有拆分成小区块的必要。
而对于占地面积较大、无法按使用功能划分区块或拆迁后造成场地内土壤迁移、原始状况遭破坏的场地,应根据调查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布设监测采样的点位。
在设置系统网格布局时应重点考虑:①根据场地面积、土壤污染分布可能的均匀程度、监测样品控制数量等因素设置网格密度;②尽可能将网格设置成方形、长方形或三角形等则形状;③场地面积过大时,可根据前期调查的结果经分析后设置分区域不同密度和形状的网格,几种典型的监测布点方法见图.
本次取样网格大小基本可采取20m×20m,其中厂内办公区、生产车间及废料堆放点等典型位置都应设置取样点。
2、采样深度
在完成土壤样品采集点位平面布设后,应根据不同阶段调查的要求进行点位的纵向布设。
土壤纵向结构一般可分为表层土壤(0~0.2m)、浅层土壤(0.2m~0.6m)和深层土壤(0.6m~)。
根据国外通行的做法并结合国内典型场地监测实际案例的经验,表层和浅层的土壤可在各层的深度范围内采集1个样品。
一般表层土壤常用的采样方法均可以保证样品在深度方向上样品的代表性。
浅层土壤采样时可在规定的深度范围内连续或分上下2段采样后制成混合样。
深层土壤应采用纵向分层的方法,分别采集每1层土壤的代表性样品。
在环境调查判定污染
物种类和初步探明污染程度、范围阶段,一般在3m深度以内时,每个样品的采样分层间隔为0.5m.
3、采样点数量
要保证足够的采样点,使之能代表采样单元的土壤特性。
4、采样点定位
有条件的可采用GPS定位,记录经纬度,精确到0.01″。
无条件的可在地图上标明采样点位置,并记录样点名称、固定参照物的距离和方位。
5、采样方法
每个采样点的取土深度及采样量应均匀一致,土样上层与下层的比例要相同。
取样器应垂直于地面入土,深度相同。
6、样品重量
一个混和土样以取土1公斤左右为宜,如果样品数量太多,可用四分法将多余的土壤弃去。
方法是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放在盘子里或塑料布上,弄碎、混匀,铺成四方形,划对角线将土样分成四份,把对角的两份分别合并成一份,保留一份,弃去一份。
如果所得的样品依然很多,可再用四分法处理,直至所需数量为止。
7、样品标记
采集的样品放入统一的样品袋中,然后再用一个塑料袋套上,用铅笔写好标签,内外各具一张。
四分法采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