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
列技术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8.14
•【文号】环办土壤〔2017〕67号
•【施行日期】2017.08.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
正文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
环办土壤〔2017〕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求,规范各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信息采集、初步采样调查、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
2.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3.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
4.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
5.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4日。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

附件5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仅适用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保存和流转。
2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2.1工作程序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工作包括采样方案设计、采样准备、土孔钻探、地下水采样井建设、土壤样品采集、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保存和流转等内容,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2.2组织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采样调查工作应委托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单位承担,优先选择在本省(区、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专业机构推荐名录内的,且开展该地块信息采集和布点工作的专业机构。
受委托的专业机构按照本技术规定开展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工作,对采样调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
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本机构采样调查工作的质量进行内审,并配合国家、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及其质量控制实验室对调查质量进行抽查。
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协助专业机构开展采样调查工作。
土地使用权人有责任配合采样调查工作的开展,为采样调查工作提供条件及安全保障。
样品保存采样方案与采样准备土孔钻探地下水样品采集地下水采样井建设土壤样品采集编制布点方案是否需要地下水采样是否样品流转样品检测分析图1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工作程序图2.3人员要求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应组建工作组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调查工作,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组成员,具体要求如下:(1)应指定具有2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长;(2)现场钻探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钻探上岗资格证书,负责现场钻探工作。
一般现场钻探人员应具有水文地质钻探经验,负责现场土孔钻探和地下水采样井建设;(3)样品采集人员应具有环境、土壤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采样流程,掌握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设备的操作方法;(4)样品管理员应熟悉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保存、流转的技术要求;(5)应指定1名具有污染地块调查工作经验、熟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的质量检查员,负责对本工作组采样调查工作质量进行自审;(6)工作组至少1名成员参加过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疑似污染地块调查专项培训。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常见问题解答2020年第一期(总第六期答疑)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常见问题解答2020年第1期(总第6期)第一部分布点采样方案编制与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相关问题1.基础信息调查阶段为关闭地块,开展初步采样调查时地块部分或全部转变为新在产企业地块,进行布点采样方案编制时对此类地块应如何考虑?答:对此类地块进行布点方案编制时,布点区域和检测指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基础信息调查阶段获取的原关闭地块生产布局及特征污染物,如果新的在产企业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布点时考虑新的在产企业生产布局及相关污染物。
布点时还应充分考虑新的在产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可能对采样工作带来的限制。
2.对于只有人员访谈资料、没有其他资料的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如何编制?答:在确认其他资料收集不到的前提下,布点区域可以参考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等相关资料确定,还可以采用随机方式进行确定,但布点区域数量可按初步采样调查相关技术规定适当增加;特征污染物可以参照同时期、同类型企业的生产工艺确定;其他内容需满足布点采样相关技术规定。
3.地块面积较小的初步采样调查地块,是否可以只选择一个布点区域?布点区域面积较小,例如污水治理区域只有10m2,仅布设一个土壤采样点是否可以?答:应按照初步采样调查技术规定要求执行,原则上每个疑似污染地块应筛选不少于2个布点区域,每个布点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2个土壤采样点位,可根据布点区域大小、污染物分布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点位数量的适当调整应围绕目的进行。
布点的目的是最大可能捕获污染,若能达到目的可以适当减少布点数量。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T 36600-2018)中未包括的污染物,在布点采样方案中是否可以不列为检测因子?答:按照环办土壤函〔2018〕924号文要求:土壤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T36600-2018)中的必测项目,基础信息调查阶段确定的特征污染物在必测项目外,且有测试方法的,原则上也需要测定。
场地环境调查土壤及地下水样、保存和流转技术规范

起草单位
山东君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东营伊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创驰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瑞海检测有限公司
起草人
商志滨、郑小虎、张智峰、盖红瑞、孙海玻
主要技术
1适用范围 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中土壤和地下水采样、保存和流转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污染风险评估和场地修复的环境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925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场地环境调查土壤及地下水样、保存 和流转技术规范
场地环境调查土壤及地下水样、保存
01 适用范围
03 起草人
目录
02 起草单位 04 主要技术
《场地环境调查土壤及地下水样、保存和流转技术规范》是2019年11月30日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中土壤和地下水采样、保存和流转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污 染风险评估和场地修复的环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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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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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审核制度,制定和实施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对信息采集、 风险筛查、布点与采样、样品保存与流转、样品分析测试、风险分 级等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自觉接受国家或 省级有关部门及质量控制实验室组织的质量检查。
2.5 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应组织企业用地调查的主要技术人员和 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本省统一组织的相关技术培训,掌握企业 用地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和质量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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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5%,且每单位至少 1 次。适当加大在产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工 作的抽查比例。
5.3.2 布点、采样工作的外审检查结果应分别记录于《地块布 点方案检查登记表》和《地块采样质量检查登记表》(见附录 A 表 A-2 和表 A-3)。
5.3.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量检查组应及时向有关责任人 指出,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督促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1)样品无编号、编号混乱或有重号; (2)样品在保存、运输过程中受到破损或沾污; (3)样品重量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 (4)样品保存时间已超出规定的送检时间; (5)样品交接过程的保存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 6.3.4 样品经验收合格后,接样单位样品管理员应在《样品交 接检查记录表》(见附录 A 表 A-5)上签字、注明收样日期。样品运 送单纸版原件应作为样品检测报告附件,复印件返回送样单位。 7 样品分析测试 7.1 分析方法的选择与确认 7.1.1 检测实验室在开展企业用地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时,其使 用的分析方法应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 技术规定》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 术规定》中推荐的分析方法或其资质认定范围内的国家标准、区域 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方法,不得使用其他非标方法或实验室 自制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加盖实验室资质认定标识。检测实验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

2
量、原辅材料及使用量、周边敏感受体、特征
报告
审核主管部门
污染物、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等相关信息
3 基本 安全评价报告 资料
企业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危险化 企业、安监部门
学品等相关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固体废
4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 物贮存量、危废产生量、排放污染物名称、在 企业、环保部门
表 3-3 迁移途径信息调查表 表 3-4 敏感受体信息调查表 表 3-5 环境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和调查评估信息调查表
2.3 组织实施方式 地方环保部门统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信息采集与调查表填报工作。 县级环保部门辅助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为其 提供行政支持和相关资料;协调土地使用权人配合信息采集工作。 专业机构按照技术规定要求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对信息填报的 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负责。 土地使用权人有责任配合信息采集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对 资料真实性负责;有责任为现场勘查提供安全进场条件,配合现场 勘查工作并为其提供便利。 3 工作准备 地方环保部门优先从本省(区、市)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工作专业机构推荐名录中选择专业机构,委托其开展本地区重点行 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与调查表填报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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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图
2.2 主要工作内容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一是通过资料收集、现
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方式收集地块信息;二是核实、分析所收集的
信息,填报重点行业企业地块信息调查表。
为满足风险筛查与分级、初步采样调查、日常管理需求,需收
集的地块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源信息、迁移途径信息、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

与环保部门和土地使用权人沟通,提出需配合的工作和需准备的资 料清单;确认现场工作时间与安排,确定访谈人员。
工作组准备现场工作所需要的设备和物品。准备手持智能终端 系统,进行试用和调试,通过手持智能终端系统调取调查表,了解 地块信息采集的基本内容。准备器具类、文具类、防护用品等物品。 器具类包括全球定位系统(GPS)、数码相机等;文具类包括现场记 录表、铅笔、资料夹等;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 常用药品、口罩、一次性手套等。
表格名称
表 2-1 在产企业地块基本情况表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信息调查表
表格编号
表格名称
表 3-1 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基本情况表
在产企业污染源信息调查表/填埋
表 2-2
表 3-2 关闭搬迁企业污染源信息调查表
场信息调查表
表 2-3 表 2-4 表 2-5
迁移途径信息调查表 敏感受体信息调查表 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监测调查表
地调查相关技术培训,知会被调查企业提供进场条件,组织专业机 构和土地使用权人分别签署承诺书(附录 1),盖章、扫描后上传至 详查数据库。
3.1 人员准备 专业机构根据所接受的委托任务,组建信息采集工作组(以下 简称工作组)和质量监督检查组,明确任务分工。 工作组成员要熟练掌握信息采集技术要求,对信息采集中的关 键问题、填表规范要统一认识。工作组成员要求如下: (1)指定作风严谨、工作认真、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专业 技术人员为组长; (2)工作组内部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3)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环境、土壤、水文地质等相关基础知识; (4)工作组成员应至少 1 人参加过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 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专项培训; (5)工作组内应安排 1 名质量检查员,对本组信息采集工作质 量进行自审。 质量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本单位信息采集工作质量进行内审,质 量监督检查组成员应参加过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 用地调查专项培训,并熟练掌握信息采集质量检查内容和技术要 求。 3.2 技术准备 工作组应依据本技术规定,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技术细则共46页

工作,并编制信息采集阶段的工 集阶段质量检
作报告和质量报告
查报告
二、项目实施组织及初步分工安排
2.1 项目实施分工
工作 管理工作 阶段 (省环保厅)
1.组织开展风 险筛查报告的 风险 评审验收工作 筛查 2. 河北省初步 阶段 采样调查企业 名单上报环保 部
技术工作
质控工作
(省监测院、省环科院、地质队) (省监测中心)
1.编制风险筛查阶段报告
1.协助开展风
2.按照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险筛查报告的
报告
评审验收
2.对报告修改 3.建立河北省采样调查企业名 情况进行检查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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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组织及初步分工安排
2.1 项目实施分工
工作 管理工作
技术工作
质控工作
阶段 (省环保厅)(省监测院、省环科院、地质队)(省监测中心)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 技术细则
2
3
4
5
一、工作背景与简介
1.1 工作背景
依据《河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冀环土[2019]326号)文件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责任部门为省环保厅、省地矿局; 承担单位为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责任部门为省环保厅;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承担单位为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
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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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组织及初步分工安排
2.2 组织机构建立
河北 省土 壤污 染状 况详 查工 作领 导小 组
项目质控工 作组
(监测中心)
项目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
(监测院、环 科院)
综合研 究组
质量管 理组
地市项 目部
(监测 院分院 或业务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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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选择
第二选择 优先序: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
禁用材质
金属
聚四氟乙烯(PTFE) 共聚物(ABS)>硬聚氯乙稀 304 和 316 不锈钢
(UPVC)>PVC
优先序:PTFE>ABS>UPVC>
有机物
304 和 316 不锈钢
无
PVC
金属和有机物
优先序:PTFE>ABS>UPVC>
无
304 和 316 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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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分别作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照片名称; 钻孔拍照要求:应体现钻孔作业中开孔、套管跟进、钻杆更换
和取土器使用、原状土样采集等环节操作要求,每个环节至少 1 张 照片;
岩芯箱拍照要求:体现整个钻孔土层的结构特征,重点突出土 层的地质变化和污染特征,每个岩芯箱至少 1 张照片;
其他照片还包括钻孔照片(含钻孔编号和钻孔深度)、钻孔记录 单照片等。
滤水管外以细铁丝包裹和固定 2~3 层的 40 目钢丝网或尼龙网。
表 2 割缝筛管选择要求
含水层类型
割缝筛管类型
均匀的中粗砂
非均匀的
中砂
粗砂Leabharlann 包网割缝筛管 缠丝割缝筛管或其他割缝筛管
δ=(1.5~2) d50 δ=(1~1.5) d50
δ= d40~ d50
δ= d30~ d40
注:δ为滤缝宽度;d30、d40、d50 分别为含水层试样在筛分时能通过筛眼的颗粒累计重量占试样全 重分别为 30%、40%、50%时的筛眼直径。
(4)沉淀管的长度一般为 50 cm。若含水层厚度超过 3 m,地 下水采样井原则上可以不设沉淀管,但滤水管底部必须用管堵密封。
5.1.3 填料设计 地下水采样井填料从下至上依次为滤料层、止水层、回填层, 各层填料要求如下: (1)滤料层应从沉淀管(或管堵)底部一定距离到滤水管顶部 以上 50 cm。滤料层超出部分可容许在成井、洗井的过程中有少量的 细颗粒土壤进入滤料层。 滤料层材料宜选择球度与圆度好、无污染的石英砂,使用前应 经过筛选和清洗,避免影响地下水水质。滤料的粒径根据目标含水 层土壤的粒度确定,一般以 1 mm~2 mm 粒径为宜,具体可参照表 3。
2.3 人员要求 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应组建工作组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调查 工作,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组成员,具体要求如下: (1)应指定具有 2 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 员为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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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钻探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钻探上岗资格证书,负责现场 钻探工作。一般现场钻探人员应具有水文地质钻探经验,负责现场 土孔钻探和地下水采样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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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层岩性、采样深度和污染物特性等因素,并满足取样的要求。其 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恶臭污染土壤的采样,应采用非扰动 的钻探设备,具体可参考“附录 2 常用钻探方法优缺点及适用性比 较”。
(2)与土地使用权人沟通并确认采样计划,提出现场采样调查 需协助配合的具体要求。
(3)由采样调查单位、土地使用权人和钻探单位组织进场前安 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使用、现场人员安全防护及应急 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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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滤料直径的选择
含水层类型
砂土类含水层 η1<10
碎石土类含水层
d20<2 mm
d20≥2 mm
滤料的尺寸(D)
D50=(6~8)d50 mm D50=(6~8)d20 mm D=10~20 mm
滤料的η2 要求
η2<10
注:①表中η1 和η2 分别为含水层和滤料的不均匀系数。即η1=d60/d10;η2=D60/D10。 ②d10, d20, d50, d60 和 D10, D50, D60 分别为含水层试样和滤料试样在筛分时能通过筛眼的颗粒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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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协助专业机构开展采样调查工 作。
土地使用权人有责任配合采样调查工作的开展,为采样调查工 作提供条件及安全保障。
编制布点方案 采样方案与采样准备
土孔钻探 土壤样品采集
是否需要地下水
否
采样
是 地下水采样井建设
地下水样品采集
样品保存 样品流转
样品检测分析
图 1 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工作程序图
(4)采样工具应根据土壤样品检测项目进行选择。非扰动采样 器用于检测 VOCs 土壤样品采集,不锈钢铲或表面镀特氟龙膜的采 样铲可用于检测非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土壤样品采 集,塑料铲或竹铲可用于检测重金属土壤样品采集。
(5)根据地下水样品采集需要,参照“附录 3 典型洗井设备及 其适用性”和“附录 4 地下水采样设备及其适用性”,选择并准备合 适的洗井和采样设备,检查洗井和采样设备运行情况,确定设备材 质不会对样品检测产生影响。针对含 VOCs 的地下水洗井和采样, 优先考虑采用气囊泵或低流量潜水泵,或具有低流量调节阀的贝勒 管。针对氯代有机污染物的地下水洗井和采样,避免使用氯乙烯或 苯乙烯类共聚物材质的洗井及采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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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非水相液体(DNAPL),滤水管应达到潜水层的底部,但应避免穿
透隔水层。
(3)滤水管类型:宜选用缝宽 0.2 mm~0.5 mm 的割缝筛管或孔
隙能够阻挡 90%的滤层材料的滤水管,割缝筛管具体选择依据见表
2。滤水管钻孔直径不超过 5 mm,钻孔之间距离在 10 mm~2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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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采样井井管应选择坚固、耐腐蚀、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
成污染的材料制成。当地下水检测项目为有机物或地下水需要长期
监测时,宜选择不锈钢材质井管;当检测项目为无机物或地下水的
腐蚀性较强时,宜选择聚氯乙烯(PVC)材质管件,井管材质选择具
体参照表 1。
表 1 井管材质选择要求
地下水中污染物
附件 5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
(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仅适用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土壤 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保存和流转。 2 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 2.1 工作程序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工作包括采样方案设 计、采样准备、土孔钻探、地下水采样井建设、土壤样品采集、地 下水样品采集、样品保存和流转等内容,工作程序如图 1 所示。 2.2 组织实施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采样调查工作应委托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 验的单位承担,优先选择在本省(区、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专业机构推荐名录内的,且开展该地块信息采集和布点工作的专业 机构。 受委托的专业机构按照本技术规定开展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 工作,对采样调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受委托的专业 机构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本机构采样调查工作的 质量进行内审,并配合国家、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及其质量 控制实验室对调查质量进行抽查。
(5)钻孔结束后,对于不需设立地下水采样井的钻孔应立即封 孔并清理恢复作业区地面。
(6)钻孔结束后,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或手持智能终端 对钻孔的坐标进行复测,记录坐标和高程。
(7)钻孔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土壤应统一收集和处理,对废弃的 一次性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应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要求进 行收集处置。
计重量占筛样全重依次为 10%, 20%, 50%, 60%时的筛眼直径。
(2)止水层主要用于防止滤料层以上的外来水通过滤料层进入 井内。止水部位应根据钻孔含水层的分布情况确定,一般选择在隔 水层或弱透水层处。
止水层的填充高度应达到滤料层以上 50 cm。为了保证止水效 果,建议选用直径 20 mm~40 mm 球状膨润土分两段进行填充,第一 段从滤料层往上填充不小于 30 cm 的干膨润土,然后采用加水膨润土 或膨润土浆继续填充至距离地面 50 cm 处。
5 地下水采样井建设 5.1 采样井设计 根据地下水采样目的,合理设计采样井结构(图 2),具体包括 井管、滤水管、填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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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地下水采样井结构示意图
5.1.1 井管设计 (1)井管型号选择 地下水采样井井管的内径要求不小于 50 mm。考虑到井管内径 过大会导致地下水紊流,容易使土壤颗粒进入地下水中,故应在满 足洗井和样品采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小口径井管。 (2)井管材质选择
(9)准备采样记录单、影像记录设备、防雨器具、现场通讯工 具等其他采样辅助物品。
4 土孔钻探 4.1 采样点地下情况探查 土孔钻探前应探查采样点下部的地下罐槽、管线、集水井和检 查井等地下情况,若地下情况不明,可选用手工钻探或物探设备探 明地下情况。 4.2 钻孔深度 钻孔深度依据该地块布点方案确定,实际钻孔过程中可参照《重 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为防止潜水层底板被意外钻穿,应从以下方面做好预防措施: (1)开展调查前,必须收集区域水文地质资料,掌握潜水层和 隔水层的分布、埋深、厚度和渗透性等信息,初步确定钻孔安全深 度。 (2)优先选择熟悉当地水文地质条件的钻探单位进行钻探作 业。 (3)钻探全程跟进套管,在接近潜水层底板时采用较小的单次 钻深,并密切观察采出岩芯情况,若发现揭露隔水层,应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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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若发现已钻穿隔水层,应立即提钻,将钻孔底部至隔水层投 入足量止水材料进行封堵、压实,再完成建井。
4.3 土孔钻探技术要求 土孔钻探按照钻机架设、开孔、钻进、取样、封孔、点位复测 的流程进行,各环节技术要求如下: (1)根据钻探设备实际需要清理钻探作业面,架设钻机,设立 警示牌或警戒线。 (2)开孔直径应大于正常钻探的钻头直径,开孔深度应超过钻 具长度。 (3)每次钻进深度宜为 50 cm~150 cm,岩芯平均采取率一般不 小于 70%,其中,粘性土及完整基岩的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 85%, 砂土类地层的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 65%,碎石土类地层岩芯采取率 不应小于 50%,强风化、破碎基岩的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 40%。 应尽量选择无浆液钻进,全程套管跟进,防止钻孔坍塌和上下 层交叉污染;不同样品采集之间应对钻头和钻杆进行清洗,清洗废 水应集中收集处置;钻进过程中揭露地下水时,要停钻等水,待水 位稳定后,测量并记录初见水位及静止水位;土壤岩芯样品应按照 揭露顺序依次放入岩芯箱,对土层变层位置进行标识。 (4)钻孔过程中参照“附录 5 土壤钻孔采样记录单”要求填写 土壤钻孔采样记录单,对采样点、钻进操作、岩芯箱、钻孔记录单 等环节进行拍照记录; 采样拍照要求:按照钻井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进行拍照记 录,照片应能反映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等情况,以点位编号+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