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第一步是预检。
在交易登记大厅入口附近设置预检台,也称总咨询台。
预检台配备人员和业务申请表及样表,以及联办业务告知单。
预检人员需要询问申请人需办理的业务类别,检查申请材料的格式和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并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表。
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可以获得办件号码,不满足要求的需要补充相应材料。
第二步是综合窗口预收件或登记窗口受理。
涉及登记与交易税收联办的申请由综合窗口进行预收件,仅涉及登记的申请则由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受理。
综合窗口预收件需要登记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申请的事项,并清点、收取申请材料。
现场支持的税务人员则需要协助登记人员即时对收取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时提出补正意见。
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综合窗口预收件后,税收件袋即时转税务部门,并通知申请人当场缴税;不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则由税务人员定期签收、领取。
交易件袋按要求转房屋状况查询人员,做好签收。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申请资料扫描和推送功能。
综合窗口将收到一份申请资料,并将其扫描并推送到交易税务登记审核部门。
同时,已提取的相关字段信息也将一并推送。
纸质资料将由登记部门统一存档。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畅,各区应根据业务量配置专人进行扫描工作,并在接收到申请资料后立即进行扫描,以便信息及时推送。
在房屋状况查询审核方面,我们目前要求查询人员在领取件袋后,及时将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录入系统。
对于当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在当日上午12点(或下午下班前)之前,以便系统能够定时进行核心比对。
对于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并出具结果。
对于下班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次日12点之前完成审核并出具结果。
如果查询结果有异议,我们要力争在收件之时起的23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分别反馈给登记和税务审核部门。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上反馈功能。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流程一、筹备阶段1.组织机构:成立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向农村居民普及确权登记的意义、目的及流程。
二、前期准备阶段1.资料征集:登记机关核查归档的农村土地和房地一体不动产信息,征集相关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
2.数据清理:对征集到的资料进行初步清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申请阶段1.申请登记:农村居民向登记机关递交不动产确权登记申请书和相关资料。
2.现场调查:登记机关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不动产的实际状况以及权属情况。
3.纠纷调解:对于存在争议的不动产,登记机关要组织调解,解决相关纠纷。
四、权属验证阶段1.权属核查:登记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核查申请人的权属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公示公告: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属情况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登记核发阶段1.登记核发:对通过审核的不动产权属,登记机关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相关证明。
2.建档归档:登记机关对已核发的权属证明进行建档归档,确保权属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验收阶段1.验证登记:农户对登记机关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进行核对,如有错误或漏项,及时向登记机关反馈。
2.成果验收:农户对确权登记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满意后签署相关文件。
七、后续管理阶段1.档案管理:登记机关对已完成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档案进行管理和归档,建立档案管理体系。
2.信息更新:登记机关对不动产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变更。
不动产确权登记涉及的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略有差异,以上是一个基本的流程框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土地所有权的明确、权益的保护,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同时,确权登记也有助于规范土地市场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登记程序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的产生、转移、变更以及利害关系的确认等事项,依法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政行为。
不动产登记程序是指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所需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不动产登记的程序,以保证读者对该程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准备工作在进行不动产登记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
首先,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用于证明其身份。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不动产权证或其他与不动产相关的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不动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发票等。
最后,还需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应的照片。
二、申请登记完成准备工作后,申请人需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申请登记。
首先,申请人应选择离自己较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抵达后需取号等待。
当轮到申请人办理时,需将自己的材料递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核对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如材料齐全无误,工作人员将要求申请人缴纳不动产登记手续费。
申请人缴费后,需等待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材料进行详细审核。
三、审查与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与调查。
审查主要是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调查则是对不动产权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具有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相关权益。
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会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机构或个人进行调查,以获取更多的证明材料或信息。
四、公告与异议在完成审查与调查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公告申请人的登记事项。
公告的目的是让可能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了解并提出异议。
公告期一般为15天,如果期间没有任何异议提出,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进一步处理登记事项。
如果有第三方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与核实。
如果异议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拒绝申请人的登记,并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或解决纠纷。
如果异议不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继续进行登记程序。
五、发证与归档当不动产登记程序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不动产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

不动产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一、引言不动产指的是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统称。
不动产业务是指与不动产相关的办事流程,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各种行为。
本文将介绍不动产业务的流程和办事指南,以帮助办事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处理不动产相关事务。
二、不动产业务流程不动产业务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登记申请当办事人员需要进行不动产交易时,首先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登记申请。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证件和申请资料,如身份证、房产证、合同等。
登记申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2. 权属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受理登记申请后,会对不动产权属进行核实。
核实的过程包括查阅不动产登记簿册、调查历史交易记录等。
如果权属核实无误,则可以继续办理下一步手续。
3. 缴费办事人员需要在办理不动产业务时缴纳相关费用,如登记费、印花税等。
缴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完成。
4. 手续办理在办理不动产业务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填写相关表格。
根据具体业务的不同,可能需要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网签、过户等手续办理。
5. 登记备案完成手续办理后,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可以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和权利状况。
三、办事指南为了顺利办理不动产业务,办事人员需要遵守以下指南:1. 提前准备材料在办理不动产业务之前,办事人员需要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证件,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延误。
常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合同等。
2. 熟悉办理流程在办理不动产业务之前,办事人员应该仔细了解相关的办理流程和手续,以便能够理解和配合办理人员的要求。
3. 注意费用缴纳办事人员需要关注相关的费用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免因费用问题导致办理不动产业务的延误。
4. 保留相关凭证办事人员在办理不动产业务时,应该保留好相关的收据、凭证等,以备后续查询和维权使用。
四、结论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不动产业务的流程和办事指南。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是指对不动产权利、获取和转让的法定登记方法。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记申请:申请人持有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在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
第二步,资料审查:不动产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包括不动产的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
第三步,公告公示:不动产登记机关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公告或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公告的目的是为了让权利人
或其他相关方对该不动产权利的登记提出异议。
第四步,审查异议:在公示期内,权利人或其他相关方对不动产登记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步,审查结果通知:不动产登记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向申请人发出审查结果通知。
通知可能是同意登记、不予登记或者需要进一步证明的。
第六步,缴费:申请人根据通知的结果,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第七步,登记证书领取:申请人凭借缴费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
到不动产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证书。
第八步,补充手续: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涉及的其他手续,比如涉及土地使用权的登记,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步,不动产交易税收报税:不动产交易涉及到税收,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税务手续。
第十步,公告公示:不动产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登记情况进行公告或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和使用。
以上就是不动产登记的大致流程。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不动产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操作。
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与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是指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属关系及其变动情况记载在登记簿上,确保不动产权益的确定、变换和实现的一项法律程序。
它的目的是保护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维护公平交易和社会稳定。
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收集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相关协议和合同、地籍调查报告等。
这些材料是法律要求的必备文件,可以帮助登记机构核实和确认不动产的权属状况。
第二步:申请登记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填写相关的登记申请表格。
在申请表格中,申请人需要详细填写不动产的基本信息,如地理位置、面积、用途等。
第三步:审查核实登记机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他们会核对不动产权属证明、调查报告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与现有登记簿进行比对和核对。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且确实反映了不动产的真实情况,登记机构将受理申请。
第四步:公告和异议登记机构会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申请登记的事项,以便任何对该不动产权益有异议的人提出申请反对登记。
在公告期限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登记机构将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五步:登记在公告期满且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登记机构会完成不动产的登记手续,将登记结果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属的正式记录,是权益认定和交易的依据。
以上是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操作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具体步骤和操作要求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差异。
不动产登记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是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登记机构的职责和权力、登记条件和程序、登记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2.《不动产登记法》该法律进一步完善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登记的主体和对象、登记的内容和方式、登记的效力和作用等,对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了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规定。
3.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很多领域,如土地管理、房地产、建设和财产法等。
不动产登记流程(精选10篇)
不动产登记流程不动产登记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公共服务,旨在确保房地产权利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为市场监管和公共利益管理提供必要信息。
不动产登记流程是多方面信息、数据和审核的复杂过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银行、不动产经纪人和个人所有者的密切协调。
第一步:准备材料和准确信息在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前,所有者应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具体申请人和不动产的相关要求。
这通常包括公证和认证的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明、土地使用权证、设计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筑安全评估、物业税记账单、产权转让协议、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要正确的不动产地址、面积、房屋功能、建造年份等整体有关信息,以便为行政审批部门和银行授信和借贷做好准备。
第二步:提交申请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后,所有者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其指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将重点检查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准确性、不动产的实际情况、土地和建筑的合法性、物业租赁和产权转让等相关事宜。
如果申请被否决,申请人将获得一个写好理由的书面通知,可以要求重新审查。
第三步:审核和审批政府机构将审核申请,并制定相应的审核计划,对所有提交资料的信息进行细致检查。
如果材料完整无误,所有权证或坐地权证将颁发给所有者。
此外,从经济和经济角度的角度来看,银行在此阶段也将完成对不动产的估值和借贷审批程序,并更新相关账户的记录和分类。
第四步:发出权利证明所有者将获得一个写有权利证明的文件,包括有权办理权利认证、融资证明、转让方案的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
对于其他人,这些证明文件说明了他们可能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担保、抵押和转让的范围。
维护权利证明颁发机构履行办公职责的各方面利益是一个重要的目标,政府应监管和支持权利权证机构的行为,并保证权利证明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总之,不动产登记的过程是复杂而重要的,它确保了房地产权利的正确性和规范性,并为政府、银行和业主提供了必要的信息。
不动产登记三联办业务流程及所需资料演示教学
不动产登记(三联办)业务流程及所需资料一、受理范围三联办(交易+税务+登记)业务,主要受理存量房屋转移登记。
二、登记流程(一)资料准备(预审)l、导服台协助申请人就有关登记事项、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提供咨询和引导;2、不动产登记信息人工查询或自助查询方式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提供住房证明的,由家庭成员分别查询并出具证明;3、不动产登记信息预审窗口现场办理系统数据对接;4、房屋测绘窗口负责存量房楼盘表建立及房屋平面图的绘制,向申请人提供业务所需房屋测绘成果;5、土地测绘窗口负责信息系统房地数据挂接、绘制宗地图、合成业务所需房地平面图;6、依照登记法定材料目录,由导服台人员协助申请人收集和整理、清点登记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发专用资料袋统一收存,为正式登记提供必要准备;(二)自助取号在导服台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按照业务类别实名自助取号;(三)登记受理1、联办窗口登记人员负责叫号并统一收件,对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与核对;2、对申请人登记、交易、涉税事项进行询问并制作统一询问笔录;3、将全部登记资料传递给窗口交易人员办理合同网签,核对权利人身份,现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交当事人签字确认。
(因交易与登记部门系统数据暂时无法推送,对申请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房屋转让业务的,由窗口交易人员采用统一模版打印制式合同交当事人签字确认。
)4、窗口交易人员对有关资料建档,并将已经签字确认的存量房转让合同连同其它登记资料传递给窗口税务人员征税;5、窗口税务人员根据房屋转让信息由系统自动确认交易价格(车库和柴房交易价格可以提前委托评估公司评估确认),现场打印《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核定通知单》交房屋转让当事人签字确认;6、窗口税务人员根据纳税资料进行税款征收并开具完税凭证;7、申请人完税后,由税务复核人员对计税依据、税票、税率、税额进行复核并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8、由窗口税务人员将完税凭证连同全部登记资料一并回转至联办窗口登记人员,经查验无误后启动申请,现场扫描各类材料要件,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单》及《不动产登记缴费单》,登记受理完成。
不动产登记体系工作流程解读讲解介绍
不动产登记体系工作流程解读讲解介绍不动产登记体系是指通过系统化的方式,对不动产进行登记、认定和管理的一种体系。
不动产登记体系的建立对于保障不动产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不动产登记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步骤。
首先,不动产登记体系的工作流程包括四个主要步骤,即申请材料准备、审核和审批、登记和发证、档案管理和归档。
在申请材料准备阶段,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不动产证明材料,例如不动产权证、不动产分割合同、不动产交易合同等。
同时,还需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提交给登记部门。
审核和审批阶段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的过程。
登记部门会对不动产情况进行调查和勘验,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如果申请材料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且不动产权益明确,登记部门就会进行审批。
登记和发证阶段是最核心的环节,在此阶段,登记部门会将不动产权益确权,并将其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同时,还会为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这个阶段的完成标志着不动产登记成功。
最后,档案管理和归档是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这些材料包括登记申请表、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这一过程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日后查询和管理。
除了以上的主要步骤外,不动产登记体系还需要考虑到安全保密问题。
所有的登记材料都应该妥善保管,确保信息不被泄漏或篡改。
此外,还需要建立起严密的监管机制,对登记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登记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总结来说,不动产登记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工作流程,包括申请材料准备、审核和审批、登记和发证、档案管理和归档等环节。
建立一个高效、安全、公正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不动产登记大厅流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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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用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二)提交资料及要求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1)出让土地提供:《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缴纳凭证(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2)划拨土地提供:政府批复文件、划拨决定书、“一书四方案”(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
5、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收费标准1、工本费:20元/本2、登记费:(1)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土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4)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地籍测绘费。
注:新收费标准没出台前,暂按原标准收费。
(四)法定时限自登记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国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初始登记(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二)提交资料及要求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2)个人: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3、土地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文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原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6、建筑物、构筑物竣工证明。
(原件)。
7、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8、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收费标准工本费: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工本费:20元/本注:新收费标准没出台前,暂按原标准收费。
(四)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二)提交资料及要求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双方到现场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
4、不动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原件)。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文件(原件);(2)房屋改、扩建,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物、构筑物竣工证明等;(3)用途变更,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用途变更证明;(4)名称变更,个人提供公安机关名称变更证明,单位提供工商部门关于名称变更证明;(5)地址变更,提供公安机关或地名办出具关于地址变更的证明;5、面积、用途变更或容积率增加等,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税费等,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有关税费缴纳凭证。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等。
7、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收费标准1、工本费:20元/每本2、登记费:(1)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土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4)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地籍测绘费。
(四)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四、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购买商品房)(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二)提交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双方到现场并签字盖章)。
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2、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开发单位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商品房移交证、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4、销售不动产发票、缴纳契税凭证、维修基金缴纳凭证(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
5、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
6、不动产测绘资料。
(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材料。
(三)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工本费:20元/本注:新收费标准没出台前,暂按原标准收费。
(四)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转移登记(商品房)(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二)提交资料及要求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双方到现场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个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2)单位:双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收回)。
4、不动产转让文件(原件)。
包括买卖合同、分割、合并协议、入股协议、企业改制方案(批复)、破产清算转让协议等。
5、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包括公司章程或国资委批复、决议书等。
由转让方提供。
6、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7、缴税凭证,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等(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8、不动产权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房屋测绘报告、房屋结构图;9、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工本费:20元/本。
共有权利人申请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注:新收费标准没出台前,暂按原标准收费。
(四)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转移登记(个人、买卖)(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二)提交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双方到场签字并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
4、买卖合同(原件)、土地增值税及契税完税证明(核实原件,收复印件);5、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7、其它相关材料。
(三)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工本费:20元/本。
共有权利人申请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注:新收费标准没出台前,暂按原标准收费。
(四)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转移登记(个人、赠与)(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二)提交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双方到场签字并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赠予、受赠双方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收回)。
4、赠与公证书或赠与证明(原件)。
5、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6、缴税凭证。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7、不动产权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房屋测绘报告、房屋结构图。
8、其它相关材料。
(三)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工本费:20元/本。
共有权利人申请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注:新收费标准没出台前,暂按原标准收费。
(四)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转移登记(个人、继承)(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二)提交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双方到场签字并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收回)。
4、继承权公证书、死亡证明(原件)。
5、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6、缴税凭证。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7、不动产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房屋测绘报告、房屋结构图;8、其它相关材料。
(三)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工本费:20元/本。
共有权利人申请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注:新收费标准没出台前,暂按原标准收费。
(四)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转移登记(个人、房屋析产)(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二)提交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双方到场签字并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赠予、受赠双方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
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收回)。
4、产权约定书(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
6、不动产测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