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重点
张国亭 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

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山东省委党校管理学部教授张国亭博士一、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形势(一)群体性事件的内涵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
主要包括:1.非法集会、游行、示威;2.集会、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扰乱社会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3.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4.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枢纽、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其他要害部门或单位;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7.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骚乱;8.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财财产;9.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10.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事件。
(二)当前群体性事件特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全面推进。
伴随着“五化”、“两转”,我国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社会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群体性事件进入了高发期、频发期。
1.县域高发,部分地区暴力化倾向明显2.官民冲突成为焦点不管是由于何种原因引发冲突,最后往往集中到政府身上。
3.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事件数量明显上升由环境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近年快速增长尤其是大型污染项目:PX、环保、垃圾焚烧4.无直接利益参与者增多5.散步、旅游等抗争方式增多6.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放大扩散作用突出(三)当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1.民生与利益问题如工资和福利待遇,企业破产、改组,原来的民办教师待遇、农村征地、城市拆迁等利益问题引发。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干群矛盾、劳资冲突、医患矛盾、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矛盾、城乡矛盾、退伍军人问题、库区移民问题、事业单位改革问题等尤为突出。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引言•群体性事件概述•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措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目录•群体性事件后的恢复与重建•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01引言目的和背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减少损失和影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减少群体性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提供行动指南应急预案明确了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组织指挥、处置措施等内容,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行动指南。
加强部门协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有助于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提高应对能力通过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可以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应对能力和水平,确保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应急预案的重要性02群体性事件概述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定义群体性事件通常具有突发性、聚集性、情绪性、破坏性等特点。
特点定义与特点根据事件性质根据参与人数根据表现形式030201群体性事件的分类规模逐渐扩大组织化程度提高诉求多元化暴力化倾向加剧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03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措施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和分析建立完善的情报信息收集网络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建立情报信息报告制度建立预警机制制定预警标准01建立预警发布制度02加强预警响应031 2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04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启动现场处置措施与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对话,稳定情绪,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05群体性事件后的恢复与重建心理干预与安抚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培训专业心理干预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宣传社会秩序的恢复加强治安管理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

一、总则1.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3.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坚持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教育疏导;(2)依法处置,稳妥化解;(3)以人为本,维护稳定;(4)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1)制定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计划和措施;(2)组织开展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3)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措施;(4)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向上级报告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情况。
4.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
三、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
2.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管理,化解矛盾纠纷。
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
4. 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回应群众关切。
5.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组织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组织协调能力。
6.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应急处置能力。
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的建议一、2008年群体性事件引人瞩目2008年注定是充满着大喜大悲、极不平常的一年。
国人在分享奥运成功举办的喜悦的同时,也体会到了诸如汶川地震这样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带来的痛苦与悲伤。
但是除却这些,让关注着中国法治进程的人们印象尤为深刻的,却是各地层出不穷的群体性事件。
其中影响深远、引人瞩目的有:6月28日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事件;7月19日,云南省孟连事件;11月份,由重庆市出租车罢运引发的连环出租车罢运事件,此起彼伏。
11月3日,重庆市出租车罢运;随后,海南三亚、甘肃永登、云南大理、广东汕头相继出现了出租车司机集体停运事件。
11月17日,甘肃省陇南事件。
……2008年究竟发生了多少群体性事件,官方尚未公布最新的数据。
不过三年前的一组数据已经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根据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披露,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
这些事件引发了国内乃至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日益成为困扰我们的严重社会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
从6 28瓮安事件到7 19孟连事件,从广东深圳到甘肃陇南,积蓄已久的社会矛盾通过一起起的群体性事件像火山喷发般,集中、直观地暴露和展现出来,以一种悲剧式的表演再次应证了中央“黄金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的准确判断。
这也迫使政府管理必须直面这类群体性事件。
二、群体性事件呈现新的特点及其频发的原因(一)群体性事件呈现新的特点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
从理论上来讲群体性突发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主体的群体性;主观方面的目的性;客观方面的危害性;事件发生的突然性;事件原因的复杂性。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新情况:第一,群体性事件数量迅速增多、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扩展,上访部门应付不了。
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方案

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方案随着人口数量和城市化程度的不断增加,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上升。
这些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失,因此制定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案至关重要。
1. 建立应急预案作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础,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应急预案应当有指定的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明确的团队和人员、详细的预案流程等。
对于各种突发状况需要做好预案的处理,清晰的分工和流程能够有效地减轻事件对社会的对影响。
2. 加强技术防范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必须加强技术防范以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
例如城市监控系统、卫星监测系统、数据云处理等。
城市监控和卫星监测系统可以对不同地域进行实时监测和追踪,便于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数据云处理可以对各项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处理,及时发现异常信号和危险信号。
3. 加强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要环节。
每个社区都需要注重发现问题、预防问题的发生,以及积极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社区教育和多元文化的发展可以培养居民间的互相理解和协作,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未雨绸缪为主,可避免很多突发状况,如卫生安全、火灾等。
4. 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需要协调各方资源,以期做到尽快、最佳的处理和应对。
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必须协调各级机构和领导,准确判断并应对社会舆情,平息矛盾和动员社会力量。
同时,需要建立专家组,对行动计划进行评估,并及时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
最好结合以往事件的经验进行学习,开发处理各种事件的流程,以保证能够有效地处置群体性事件。
结论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是以往没有的一个严峻的挑战,对于利益相关方都有一场高度的压力。
通过合作和分享信息,必须寻找最佳的治理方案。
各界人士和组织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是必须,改善群体性事件的领导和治理将使它们更加高效。
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几点建议

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几点建议当今,在社会转型期间,多种社会矛盾凸显,因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征收、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群体事件较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群体性事件大多情况复杂,矛盾激烈,处理不好,或处理不及时,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纠纷,甚至演变成流血事件。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为此建议:1、信访促进和谐。
事件之所以“突发”,究其根本在于“事主”的信访未受到足够重视。
因此,必须从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入手,以“管长远”为目标,逐步使各级信访部门具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体化”调处矛盾的功能,积极引导信访人员依法、逐级、有序表达诉求。
通过妥善解决信访问题,从根本上减少“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发生。
2、领导靠前疏导。
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后,各级领导一定要把群众要见领导当成送上门来的思想工作,敢于面对,善于面对,带着感情、责任主动去掌握真实、准确的信息,与群体当事人平等对话、诚意协商和沟通,做好疏导工作,迅速化解事件。
正如薄熙来同志在回顾出租车罢运事件过程时所说的那样,处理群体事件,要心平气和,开诚布公。
3、吸纳律师参与。
律师处理群体事件具有独特优势:一方面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士,熟悉、精通各类法律法规,能帮助群体当事人快速、有效维权;另一方面,相比政府部门而言,不受行政隶属关系约束的律师,更易为群体当事人所接受。
从这个角度而言,在处理群体事件时,应适当吸纳律师作为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和解决问题,有时甚至还能起到政府部门所起不到的作用。
4、审慎使用警力。
在一般情况下不使用警力对付“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严重的打、砸、抡、烧行为除外),以此表明政府的诚意和自信,确保不激化矛盾。
5、消除事件诱因。
预防和平息群体性事件必须把着力点放在消除事件的诱因上,靠压、靠哄、靠拖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上,正确决策、落实政策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
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一、前言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指以广大群众为主体,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原因,突发性地引起公共安全、社会秩序、个人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的事件。
此类事件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造成了巨大威胁,因此,必须及时、有效地进行预防和处置。
二、预防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改善社会环境预防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首要任务是改善社会环境。
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发展,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2、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秩序的维护是防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前提。
政府要做好维护社会秩序的准备工作,严格实行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制度和办案规范,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3、强化预警及时得到群体性事件的预警信息,可以让政府、企业和公众有效地做好应对措施。
政府应加强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使得群体性事件的发展状态及时告知公众。
三、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建立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是快速、有序、科学、高效地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必要手段。
预案应该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区域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
以下是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初步确定应急处理机构和负责人,建立指挥中心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指挥系统的及时有效性。
2、制定人员应急预案在起草应急预案时应考虑到可能有不同人员受到威胁,制定章程,规定疏散、转移、避难、救护等方案,确保人员的安全。
3、建立必要设施与物质储备储备物资包括食品、水、药品、医疗器械、生活物资等,设备包括通信、交通、供电、照明、救援等器具和设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状况。
4、培训应急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完善应急预案的所有环节,提高人员素质和应急处理技能,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四、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当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应实施紧急处置措施,以迅速控制事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2. 最大限度减少群体性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3. 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提高政府应对能力。
三、预案原则1. 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原则: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 快速反应、协同处置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处置。
3. 依法依规、稳妥处置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处置工作稳妥有序。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成立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评估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
2. 工作机构:设立预防群体性事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成员单位:包括宣传、公安、民政、司法、信访、维稳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
五、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
2.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加强对网络、媒体等信息的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 优化应急处置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群体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六、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报告:发现群体性事件苗头,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先期处置: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一、2008年群体性事件引人瞩目2008年注定是充满着大喜大悲、极不平常的一年。
国人在分享奥运成功举办的喜悦的同时,也体会到了诸如汶川地震这样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带来的痛苦与悲伤。
但是除却这些,让关注着中国法治进程的人们印象尤为深刻的,却是各地层出不穷的群体性事件。
其中影响深远、引人瞩目的有:6月28日至29日凌晨,贵州省瓮安事件;7月19日,云南省孟连事件;11月份,由重庆市出租车罢运引发的连环出租车罢运事件,此起彼伏。
11月3日,重庆市出租车罢运;随后,海南三亚、甘肃永登、云南大理、广东汕头相继出现了出租车司机集体停运事件。
11月17日,甘肃省陇南事件。
……2008年究竟发生了多少群体性事件,官方尚未公布最新的数据。
不过三年前的一组数据已经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根据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披露,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
这些事件引发了国内乃至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日益成为困扰我们的严重社会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
从628瓮安事件到719孟连事件,从广东深圳到甘肃陇南,积蓄已久的社会矛盾通过一起起的群体性事件像火山喷发般,集中、直观地暴露和展现出来,以一种悲剧式的表演再次应证了中央“黄金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的准确判断。
这也迫使政府管理必须直面这类群体性事件。
二、群体性事件呈现新的特点及其频发的原因(一)群体性事件呈现新的特点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
从理论上来讲群体性突发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主体的群体性;主观方面的目的性;客观方面的危害性;事件发生的突然性;事件原因的复杂性。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新情况:第一,群体性事件数量迅速增多、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扩展,上访部门应付不了。
第二,群体性事件都以利益纠纷为核心,且反映的问题复杂,难度较大,上访部门解决不了。
第三,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借助网络越来越大,上访局势趋烈,主体激愤,从众呼应,随机突发,幕后怂恿,手段越轨,“缠访”增多,激烈的冲突对抗、严重的破坏性后果、恶劣的社会影响,上访部门控制不了。
就以瓮安事件来说,无论从事件参与人数、持续时间、冲突剧烈程度、造成的影响看,瓮安事件都是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标本性事件”。
(二)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群体性事件深刻地暴露了我们在制度建设、体制改革、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措施等应对上的不适应性,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破坏性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各地党委政府尤其是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究其根本,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利益关系协调失衡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
第二,政府工作不力、公务员善治能力不足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
第三,社会管理失控、社会权威结构失衡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体制性因素。
第四,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失重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
第五,媒体舆论导向不当,各种利益问题处理不及时,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三、政府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思路“瓮安事件”等群体性事件所暴露出的趋势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启发我们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应该正确面对这类事件,深刻反思管理上的不足,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理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一)明确定位政府角色明确定位政府角色,是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基础性条件。
许多人认为,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与民争利。
有的地方政府片面维护企业集团与自身利益,漠视农民的权利要求与利益诉求,将经济的发展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片面强调政府的经济职能,忽视了应有的服务职能。
比如在公共事业范围内,修路要过路费,建校要集资费,拆迁要劳务费,……。
在2008年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查出“以租代征”、开发区擅自设区扩区、未批先用三类违规违法案件3万多件,涉及土地330多万亩。
因此,政府应该早日退出市场资源配置领域,着重于宏观经济的管理和游戏规则的制定,这样才能降低政府的寻租空间,改善政府与企业、公众的利益关系,形成基本和谐的“官民关系”。
这是预防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更加注重民生问题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加快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是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根本措施。
发展是第一要务。
很多群体性事件导源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关注和解决。
例如,教育负担问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住房问题特别是拆迁后的回迁问题,征地补助问题,贫困户公平救助问题,水电煤气等公用设施问题等。
因此,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从根本上来说要靠发展,尤其是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的发展。
政府职能重心要尽快调整到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上来。
公共财政支出要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
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要尽快得到改善。
(三)建立预警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及早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群体性事件爆发或事态扩大。
这是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重要环节。
因此,针对群体性事件,宣传、公安、司法、信访、政府信息中心和应急办、媒体等部门和单位,应该建立起信息通报共享机制、维稳工作联动机制、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的调处机制、危机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发现早,判断准,行动快,处理好。
(四)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是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前提性条件。
大多数矛盾是在时间的迟滞当中发酵的,信息公开准确,事件处理及时,本身就意味着主动。
一旦当地政府失去公信力,新闻媒体声音单一乃至失声,社会又缺乏具备公信力的非政府权威信用机构时,民众必然“不明真相”。
不明真相而又义愤填膺的民众,最容易被高度情绪化的传言动员起来。
他们采取的行动势必过激,势必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可以说,导致群众不明真相的责任方是掌握“知情权”和“信息发布权”的当地政府。
瓮安之所以发生暴动,就是信息不透明所致。
当地少女李树芬溺水死亡,在长达六天的时间里,由于死者家属怀疑李树芬被奸杀而连续上访上诉,但警方没有及时公布信息,致使谣言四起,激化矛盾,升级为暴乱。
甘肃陇南也是因为政府办公大楼搬迁的传言得不到及时的正式回应,才最终酿成群体性事件。
重庆罢运事件发生后,重庆市政府主动邀请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停运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政府即将采取的处置措施。
在这其中,开放的讯息帮助政府摆脱了被动的局面,很好地处理了这起群体事件。
正如“云南孟连”事件发生后,在现场主持处置工作的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所言:“谣言止于真相。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没有什么可以向公众隐瞒的。
”过去那种出现了问题就“怕”、“包”、“捂”,小事不报告,大事先摆平再报告的惯常做法,在信息社会里已经完全失灵了。
因此,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抓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的最佳时机,是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前提条件。
(五)建立健全利益协调对话机制建立健全利益协调对话机制,是预防和应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重要手段和基本途径。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个人无法找到协商机制和利益维护机制。
如果群众的正当利益长期得不到表达,或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就容易导致民众对政府产生不信、不满、不服的情绪。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政府面对群体性事件,堵不如疏。
纵观今年以来发生的一连串群体性事件,应该说政府已经在试图建立这样的协商机制。
以重庆罢运事件为例。
事件发生3天后,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邀请重庆出租车司机和市民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听取了出租车行业的诉求和市民代表的意见。
这次座谈还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新闻网站进行全程直播。
重庆市政府正是由于采取了直接和民间面对面对话的方式,才避免了私下上访和直接对抗。
实践证明,很多问题不是不能解决,很多矛盾也不是到了非激化不可的程度,大部分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源于社会情绪无处宣泄、信息暧昧不清、官民对话缺位。
因此,开辟新的官民对话渠道,建立健全利益协调对话机制、有效的协商谈判机制,善于在平等、法制的轨道内解决利益冲突,善于利用对话来化解对抗,把应急能力的建设更多地转化为日常管理能力的加强,这将越来越成为预防和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必然选择。
(六)提升公务员的善治能力提升公务员的善治能力,是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保障。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党和政府的自身建设状况有着直接的联系。
因此,对于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来说,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密切干群关系,切实提高驾御复杂局面、处置危机事件的和谐善治能力,显得越来越重要。
江泽民同志曾深刻指出:“现在发生的一些严重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工作不落实、不扎实,结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没有实效。
这个风气如果不纠正,不仅会导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法落实,而且必然会出乱子,甚至出大乱子。
”可见,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与一些干部脱离群众、贪污腐化、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思想和作风有直接关系。
瓮安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造成警民关系紧张,群众积怨太深。
当前,一些干部在认识群体性事件产生根源问题上还存在一些误区:一是“群众素质论”,认为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群众素质太低,动不动就集体上访闹事、漫天要价;二是“蓄意破坏论”,认为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的煽动;三是“不可琢磨论”,认为群体性事件难以预测,就像买彩票一样,没有任何规律可循,落到谁头上谁倒霉。
这些认识误区是一些领导干部对群体性事件重视不够、处置不力的思想根源,也是不讲究工作方法、不注重提高善治能力的主观借口。
在诸多群体事件的处理中,从危机处置技术上说,有些政府人员的出发点不是化解矛盾,而是暴力压服,将事件处理置于一个简单的、固化的、迟滞的乃至粗暴的方式下,结果不仅不利于群体性事件的妥善解决,甚至致使事件冲突升级,导致矛盾激化、酿成悲剧。
贵州瓮安事件已经成为当下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反思标本,而前不久的“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也成为瓮安事件后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种进步样本,那就是摒弃那种“非敌即友”、“非白即黑”的简单思维,应该把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任何社会都很难避免的正常社会现象看待,继而从科学研究的角度重视它、研究它、剖析它,最终找到规律,按照社会规律运用非暴力的、多样化、公平与妥协的手段处置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