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oc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所需的两种许可证件。
虽然它们都与建设规划有关,但在具体内容和使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种许可证的区别。
1. 定义和作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依法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审批的许可证,是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必须获得的许可证件。
它确认了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性质、规模、布局等基本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依法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审批的许可证,是建设项目中期阶段必须获得的许可证件。
它确认了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规定了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设计要求、建设标准等基本要求。
2. 申请流程和审批机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普通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规划方案审批等环节。
审批机构普通是地方城乡规划部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普通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规划编制、规划方案审批等环节。
审批机构普通是地方建设部门或者规划部门。
3. 适合范围和时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适合于土地利用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建设用地。
该许可证的有效期普通为5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延期。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合于建设项目的具体工程规划阶段,包括建造物、道路、桥梁等各类建设工程。
该许可证的有效期普通为2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延期。
4. 相关要求和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用地开辟和建设,确保土地利用符合规划要求,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建造物的布局、设计和施工符合规划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5. 相关责任和处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持有人应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使用土地,如违反规定,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责令停工等处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持有人应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如违反规定,可能会受到工程质量监督、违约责任、行政处罚等处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一)建筑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批复》
4、经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一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表现图须提供JPG或TIF格式的电子文档)
5、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两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加盖建设单位印章,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资格章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交纳凭证
7、经人防部门审批通过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或《易地建设证明书》(人防部门要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8、申请人在建设项目报建时应同时向园林部门申报相关材料.
9、1/500基础测绘成果(电子文档)及纸质图一份
(二)市政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
2、《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方案批复》
3、市政工程施工(平、横断、纵断面)图两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
4、经规划局批准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一套及DWG或DXF格式的电子文档
5、1/500基础测绘成果(电子文档)及纸质图一份
二、许可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附件:1工程红线图2工程放验线联系通知单3建设工程监督检查记录单
三、许可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我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中的两个重要许可证,它们在性质、内容和审批程序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个许可证的区别。
一、性质区别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审批,并发放给申请单位的许可证。
它是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的一部分,主要用于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规划的实施。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审批,并发放给申请单位的许可证。
它是建设项目中期审批的一部分,主要用于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行性。
二、内容区别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用途、建设项目的规模、布局和用地要求等。
它是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规划的依据,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规划的实施。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工程规模、布局和建设要求等。
它是对建设工程进行合法性、安全性和可行性审查的依据,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三、审批程序区别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相对较长,一般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初审、公示、听证、审批等环节。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相对较短,一般需要经过城市规划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等少数部门的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初审、审批等环节。
四、适用范围区别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土地利用和规划方面的审批,主要涉及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建设工程方面的审批,主要涉及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行性等方面。
总结起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性质、内容、审批程序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在我国建设领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两个重要的许可证件,但很多人对它们的区别并不清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详细解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1.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城市规划法》,主要用于规划用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1.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建筑法》,主要用于规划建筑工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1.3 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因此在申请和审批过程中的要求和流程也有所不同。
二、审批范围不同2.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审批规划用地的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内容。
2.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审批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结构方案、建筑参数等内容。
2.3 两者的审批范围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审批,必须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能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三、申请主体不同3.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主体一般为规划主管部门或开发商。
3.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主体一般为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
3.3 两者的申请主体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主体主要是规划方面的单位或个人,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主体主要是设计和建设单位。
四、审批机构不同4.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机构一般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4.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机构一般为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项目管理部门。
4.3 两者的审批机构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机构主要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机构主要是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项目管理部门。
五、实施时机不同5.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规划用地之前申请和审批。
5.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筑工程设计之前申请和审批。
5.3 两者的实施时机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规划用地之前进行申请和审批,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筑工程设计之前进行申请和审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内容有哪些?

【tips】本文由李雪梅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定要好好复习!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详细内容有哪些?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详细内容有哪些?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buildingpermit〕,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相关建设工程切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据。
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是相关建设工程切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据,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据,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察检查时的法定依照。
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可以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法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修建物、道路、管线和其余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许个人应该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立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详细内容?建设工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程规划允许证?包含以下内容:⑴允许证编号;⑵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⑶用地单位;⑷用地工程名称、地点、宗地号以及子工程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构造种类;⑸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tips】本文由李雪梅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定要好好复习!⑹附件包含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申报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各种建设工程〔包含住所、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根基设备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
详细范围包含:、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各种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文物保护单位和优异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相貌、构造、平面的装饰工程。
、沿城市道路或许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户外广告设备。
1、各种暂时性建筑物、修建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一、引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审查、核准后颁发的许可证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城市建设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建设项目安全与稳定。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重要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项目的立项条件,是保障城市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具有以下重要性:1. 保障城市建设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能够促使建设项目遵循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2. 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建设项目的立项,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推动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维护国家建设项目安全与稳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能够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安全可靠,维护国家建设项目的安全与稳定。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规划编制与审查: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应当经过专业团队编制,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部门应当对规划方案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规划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
2. 项目批准与颁发:通过规划方案审查的建设项目,应当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
3. 项目实施与监督: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4. 验收与备案:建设项目完成后,应当进行规划方案验收,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规划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以便日后监督管理和统计分析。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过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规划编制与审查: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团队编制规划方案,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部门应当对规划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办理流程A 类:B 类:注:A 类指无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B 类指有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
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所需资料①申请函、立案申请表、案件信息表、法人委托书②1/500-1/1000综合管线勘测图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其中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绘制在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其余工程一般绘制在西安市综合地下管线图上,无综合地下管线图时则绘制在1/500-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可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
④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应提交该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道路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
⑤建设项目接口管线工程应提交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
⑥项目涉及城棚改、消防安全、公路河流、军事设施、独立产权用地等单位的出具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⑦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建设工程规许可证办理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工作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二)、主管单位:小项目到各个区的规划分局,大型项目、高层建筑到市规划局办理。
(三)、时间:7个工作日(四)、前置条件:1、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完成文勘、指标复核、日照分析、抗震、人防审批、节能审查、园林审批等各项审批意见。
(五)、所需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2、建设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3、使用土地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相关文件;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6、建设、水利、环保、人防、园林、国安、抗震、文物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查意见;7、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区域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区域市政管网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市政管网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六)、办理流程:(七)、注意事项: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公开公示采取政府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方式进行,应在建设项目现场醒目位置竖立公示牌,批前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工作成果: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九)、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三条、《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十)、收费标准:依据郑政文﹝2007﹞170号文,缴纳城市配套费。
二、文物勘探(一)、工作内容:文物钻探是调查了解地下文物遗迹分布情况的重要手段,是进行考古发掘的依据,也是保证地下文物免受建设性破坏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因此,必须依法在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工程范围内进行文物调查及钻(勘)探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法园地(第5期)连云港市规划局法规处2010年5月25日编者按:1、重新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有关建设规模、楼层数、楼间距和通道口宽度以及绿化带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数据比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已关系到回迁户重大利益,应当公示或书面告知回迁户,规划管理部门在没有公示、书面告知回迁户或获得批准文件的前提下,又给行政相对人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法律依据,系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2、凡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是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
刘××等七人诉洛阳市规划局、第三人洛阳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案原告刘××,男,1954年1月12日出生。
原告王×,女,1949年9月8日出生。
原告刘××,女,1953年10月12日出生。
原告王××,男,1968年6月21日出生。
原告徐××,男,1954年12月26日出生。
原告胡××,女,1937年1月25日出生。
原告陈××,男,1945年5月3日出生。
被告洛阳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黄清旭,局长。
第三人洛阳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全,董事长。
原告刘××、王×、刘××、王××、徐××、胡××、陈××等七人诉被告洛阳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第三人洛阳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利公司)不服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案,于原告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6日裁定此案由本院管辖。
本院受理后,于2009年8月4日向被告和第三人送达了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
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9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我们系本市老城区九都路九都新天地小区的拆迁安置回迁人、业主。
我们所居小区,经老城区人民法院查明,第三人承建的该小区绿化面积仅有200多m²,比国家强制性规定25%绿化率和原设计规划25.6%绿化率的面积短少5000多m²。
然而,被告市规划局置国家关于城市建设规划法规于不顾,违背洛阳市政府创建园林城市的规定,冒然在2008年1月29日为协利公司颁发042号建设规划许可证,被告的行为违反建设部和技术监督局的相关规定,应当撤销。
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公正判决。
原告向法庭举证如下:1、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图纸3张及洛阳市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复印件2份,证明第三人承建的本市老城区九都路九都新天地小区绿化率为25.6%;2、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2008)老民初字第582~588号判决书,证明第三人不按规划许可承建,小区绿化率不足1%;被告对于不按规划许可承建的建设项目怠于监督检查,冒然给第三人颁发规划许可证;第三人以被告违法颁发规划许可证否认并推卸应承担的违法侵权责任,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3、“信访请求”,证明原告诉前曾向被告反映情况,请求被告查明事实后纠正违法行为,并责令第三人弥补违规,但被告拒不履行法定职责。
被告市规划局对证据1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该证据并不能证明规划许可证标明小区绿化率为25.6%,绿化率不是行政规划许可的范围之内;对证据2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证明方向有异议,原告要求我局履行规划许可的监督检查职责是不确切的,要求我局承担赔偿责任更是没有法律依据;对证据3,认为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这只是原告的一种诉求,不能证明我局具有规划绿化率的职责。
第三人对证据1,认为不能证明这些图纸是规划许可证的范围之内,原告所诉的绿化率不属于行政规划许可审查范围;对证据2,认为原告以七份判决书证明我公司不按照规划许可承建以及小区绿化率不足1%,不是事实;对证据3,认为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
被告市规划局辩称,我局2006年为协利公司颁发了2006-495号建设规划许可证,只起允许其合法施工的依据,不作权属登记的依据,只有验收合格后换发正式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才能进行权属登记。
2008年换发的042号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原证而不是新证,并不是新的许可。
我局为协利公司颁发042号建设规划许可证,符合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我局不是园林部门,对绿化工作没有行政执法权;原告与协利公司订立的回迁协议并未约定绿化率,原告以协利公司绿化未达标为由,要求我局对协利公司进行处罚,不符合《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此外,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综上,法庭应判决维持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市规划局向法庭举证如下: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证明该工程项目已经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同意;2、基建用地地下文物处理证明书,证明该工程项目已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3、洛阳市建筑工程抗震审查意见书218号,证明该工程项目已通过抗震审查;4、土地证附图,证明该工程项目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5、平面布置图,证明该工程项目的平面布置方案已经我局批准;6、定位、定线图,证明该工程项目单体建筑工程位置;7、方案及施工图,证明该工程项目单体建筑工程的外观和房屋布局。
原告委托代理人对市规划局所举证据进行质证如下:对被告提交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其证明方向有异议。
原告要求撤销的是后来换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而不是前一个建设规划许可证,被告提交的均是颁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证据。
被告给协利公司换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审批程序。
第三人协利公司对市规划局提交的证据及证明方向均无异议。
第三人协利公司述称,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我公司开发的九都新天地小区是按照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按照规划设计图进行建设的。
小区建成后,经市规划局验收并颁发新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符合法律规定。
原告诉称我公司开发的九都新天地小区绿化率不符合国家规定及原规划设计的绿化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法庭应驳回原告的起诉或维持市规划局为我公司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三人协利公司向法庭举证如下:第一组证据:1、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2008)老民初字第582~588号判决书,证明原告在2008年1月29日就已经知道了该行政许可的内容及相关的起诉权限和诉权,且我公司在上述案件的庭审中提交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双方对该证进行了当庭质证。
本案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了三个月,诉讼时效已超期。
第二组证据: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证明旧区改造的绿地率并非强制标准;2、洛城规证[2008]0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九都新天地小区商住楼竣工测量图一份。
上述证据证明我公司是按照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按照规划设计图进行建设的。
房屋建成后,经市规划局验收并换发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组证据:洛阳市大办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文件及开工报告核准书3页,证明我公司开发的九都新天地小区是旧区改造项目。
第四组证据:协利公司与七名原告分别订立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原告对第三人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证明方向有异议,第三人的建设不符合市规划局已经颁发的规划许可,不具有合法性。
被告对第三人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方向均没有异议。
以上证据均经当庭宣读、出示和质证。
经审理查明,2005年7月1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下发文件(洛政办〔2005〕14号),将协利公司承建的新都市生活广场(后更名为:九都新天地)旧城改造项目纳入管理类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被告市规划局于2007年7月5日,给建设单位——协利公司颁发了洛城规证[2006]49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告市规划局在该证上加盖“本证许可的建设项目未经本机关验收,不作为权属登记的依据”章,2008年1月29日,被告市规划局又给协利公司颁发了洛城规[2008]0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注明收回原发证2006-495。
九都新天地小区于2006年6月25日开工,于2007年8月12日竣工。
原告认为协利公司擅自变更规划、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违反双方订立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注:该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第1款约定,甲方要严格按照协议确定的楼栋位置、座向、房号、户型、面积、结构、设施实施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标准,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按照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和双方利益无损的原则,进行调整或变动),于2008年1月24日向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于2008年11月25日判决,原告不服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10月14日,原告撤回上诉。
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得知市规划局给协利公司办理了[2008]0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告认为,在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本方的权益受到了限制,原因就是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代表的行政职权的制约。
市规划局于2008年1月29日为协利公司办理的[2008]042号《建设规划许可证》,违反法律法规,便于2009年4月1日向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规划局为协利公司办理的[2008]0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09年6月15日,洛龙法院向洛阳中级法院请示,请求洛阳中级法院指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洛阳中级法院于2009年7月6日,裁定本案由我院管辖。
审理中还查明,在2005年9月7日的九都新天地小区总平面图上,载明小区规划总用地20925.57 m²,小区建设用18091m²,建筑基底面积8851.62m²,总建筑面积55488.30m²,其中商场建筑面积20701.25m²、住宅建筑面积23068.66m²、公寓楼建筑面积11486.99m²,地下室面积3878.98m²,小区居住总户数208户,容积率3.07,建筑密度48.92%,绿化率25.6%。
该图载明一组团与二组团之间“商业街”宽为13m,消防通道为8m。
在2007年1月23日的九都新天地小区总平面图上,载明:经领导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九都新天地四组团(4#楼)由原批准总图(3+9)层改为(2+4)层,原批准总图即日起终止法律效应(方案图同时变更,形式、色彩不变),方案编号同总图。
该总平面图还显示:二组团与三组团之间“商业步行街”宽为11.76m,消防通道为5m。
小区规划总用地20925.57 m²,小区建设用18091m²,建筑基底面积8811.62m²,总建筑面积50062.62m²,其中商场建筑面积13986.57m²、住宅建筑面积36076.03m²,地下室面积4013.49m²,小区居住总户数268户,容积率2.43,建筑密度42.10%,绿化率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