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数据表格
宋某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宋某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7【案件字号】(2020)京01行终50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来客赵锋范术伟【审理法官】马来客赵锋范术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宋某;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宋某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宋某【当事人-公司】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文沙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文沙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文沙【代理律所】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被告】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的规定,石景山公安分局具有对涉案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拘留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质证行政复议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的规定,石景山公安分局具有对涉案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石景山区政府作为石景山公安分局的本级人民政府,具有对宋某针对石景山公安分局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处理的法定职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 本案中,涉案民警身着警服在新古城派出所接待大厅内接待其他当事人时,制止宋某的不当行为,宋某遂对涉案民警进行辱骂,阻碍了涉案民警正在进行的执法行为。
万磊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万磊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7【案件字号】(2020)京01行终22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贺梁菲王阳【审理法官】王贺梁菲王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万磊;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宝山派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万磊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宝山派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万磊【当事人-公司】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宝山派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文沙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刘宏力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代理律师/律所】文沙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刘宏力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代理律师】文沙刘宏力【代理律所】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万磊【被告】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宝山派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2018年9月6日19时许,万磊与李龙在物美超市鲁谷东街店因结账问题产生纠纷,两人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八宝山派出所经审查认为,双方发生肢体接触等情形属实,但系事出有因,两人分别的报案均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予处罚的情形,为此,八宝山派出所分别作出了7号不予处罚决定、8号不予处罚决定,且该两份决定经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合法性均被确认。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侵犯人身权限制人身自由拒绝履行(不履行)质证合法性行政复议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18年9月6日19时许,万磊与李龙在物美超市鲁谷东街店因结账问题产生纠纷,两人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八宝山派出所经审查认为,双方发生肢体接触等情形属实,但系事出有因,两人分别的报案均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应予处罚的情形,为此,八宝山派出所分别作出了7号不予处罚决定、8号不予处罚决定,且该两份决定经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合法性均被确认。
全国法律案件统计(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案件是反映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法律案件的整体状况,本报告通过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的法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旨在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法治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二、数据来源本报告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官方统计数据。
数据涵盖了2019年至2021年三年间的各类法律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
三、案件类型及数量分析(一)刑事案件1. 刑事案件数量2019年至2021年,我国刑事案件总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具体数据如下:2019年:刑事案件总量为960万件;2020年:刑事案件总量为920万件;2021年:刑事案件总量为900万件。
2. 刑事案件类型(1)侵犯财产类案件:包括抢劫、盗窃、诈骗等,占刑事案件总数的60%左右。
(2)侵犯人身权利类案件:包括故意伤害、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占刑事案件总数的30%左右。
(3)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包括爆炸、放火、交通肇事等,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0%左右。
(二)民事案件1. 民事案件数量2019年至2021年,我国民事案件总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具体数据如下:2019年:民事案件总量为580万件;2020年:民事案件总量为610万件;2021年:民事案件总量为640万件。
2. 民事案件类型(1)合同纠纷: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占民事案件总数的40%左右。
(2)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抚养、赡养等,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0%左右。
(3)侵权责任纠纷:包括交通事故、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等,占民事案件总数的20%左右。
(4)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占民事案件总数的10%左右。
(三)行政案件1. 行政案件数量2019年至2021年,我国行政案件总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具体数据如下:2019年:行政案件总量为50万件;2020年:行政案件总量为55万件;2021年:行政案件总量为60万件。
张萌等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萌等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9【案件字号】(2020)京02行终52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彩霞周建忠杨波【审理法官】刘彩霞周建忠杨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萌;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牛街派出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张萌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牛街派出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张萌【当事人-公司】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牛街派出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萌【被告】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牛街派出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牛街派出所具有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的职权,区政府作为牛街派出所的本级人民政府,具有受理对牛街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拘留第三人视听资料调取证据质证行政复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根据上述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案件事实:张萌与陆飞原系单位同事。
2019年5月17日17时许,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枫桦豪景A座北侧停车场内,陆飞与张萌因琐事发生纠纷,陆飞殴打了张萌的头部。
后张萌报警。
牛街派出所于当日对张萌和陆飞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2019年5月21日,张萌向牛街派出所提交了两份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于2019年5月17日作出的《诊断证明书》并接受牛街派出所询问。
2019年6月11日,牛街派出所作出京公西(牛)审字〔2019〕第000488号《呈请延长办案时间审批表》,决定延长办案期限三十日。
2019年6月30日,牛街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陆飞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享有的权利。
易凡等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易凡等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8【案件字号】(2020)京01行终81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范术伟乔军张悦【审理法官】范术伟乔军张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易凡;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易凡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易凡【当事人-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春艳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桑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春艳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桑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春艳桑田【代理律所】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易凡【被告】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依据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朝阳市监局具有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处理的法定职责。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复议机关质证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回避【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据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朝阳市监局具有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处理的法定职责。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监局作为朝阳市监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法具有相应的行政复议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近五年法律案件数量排名(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案件数量逐年攀升。
本文将基于近五年的数据,对各类法律案件的数量进行排名分析,以期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参考。
二、数据来源及分析方法1. 数据来源:本文所涉及的数据来源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官方发布的统计数据。
2. 分析方法:本文将按照案件类型对数据进行分类,并对各类案件的数量进行排名,分析案件数量变化趋势。
三、近五年法律案件数量排名1. 刑事案件近五年刑事案件数量排名如下:(1)2016年:刑事案件数量为659.7万件。
(2)2017年:刑事案件数量为646.9万件。
(3)2018年:刑事案件数量为643.4万件。
(4)2019年:刑事案件数量为639.5万件。
(5)2020年:刑事案件数量为637.9万件。
从数据来看,近五年刑事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这与我国加大打击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密切相关。
2. 民事案件近五年民事案件数量排名如下:(1)2016年:民事案件数量为1991.2万件。
(2)2017年:民事案件数量为2004.6万件。
(3)2018年:民事案件数量为2015.8万件。
(4)2019年:民事案件数量为2026.4万件。
(5)2020年:民事案件数量为2037.8万件。
从数据来看,近五年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这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密切相关。
3. 行政案件近五年行政案件数量排名如下:(1)2016年:行政案件数量为48.7万件。
(2)2017年:行政案件数量为50.1万件。
(3)2018年:行政案件数量为51.4万件。
(4)2019年:行政案件数量为52.6万件。
(5)2020年:行政案件数量为53.9万件。
从数据来看,近五年行政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这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密切相关。
4. 执行案件近五年执行案件数量排名如下:(1)2016年:执行案件数量为838.5万件。
(2)2017年:执行案件数量为856.4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与叶洪霞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纠纷上诉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与叶洪霞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04【案件字号】(2020)京行终418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霍振宇赵世奎周凯贺【审理法官】霍振宇赵世奎周凯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叶洪霞;张蕊【当事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叶洪霞张蕊【当事人-个人】叶洪霞张蕊【当事人-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莫洁云北京京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莫洁云北京京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莫洁云【代理律所】北京京凯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叶洪霞【本院观点】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可撤销警告罚款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基本原则拘留拖延履行不予答复户籍所在地第三人复议机关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中止书面审理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海淀区政府针对叶洪霞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于2019年9月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海政复决字[2019]99号,以下简称被诉决定书),主要内容为: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1日,第三人张蕊向叶洪霞发送带有侮辱性语言的短信息11条,后张蕊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永定路派出所(以下简称永定路派出所)投案。
2018年9月7日,永定路派出所将此案作为治安案件受理。
同日,永定路派出所对叶洪霞进行了询问,取得了叶洪霞的询问笔录。
永定路派出所称曾于2018年9月23日、10月13日、10月31日、11月6日、11月18日通过电话方式询问或联系张蕊。
王熙等与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熙等与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19【案件字号】(2020)京02行终99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建忠刘彩霞杨波【审理法官】周建忠刘彩霞杨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熙;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当事人】王熙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当事人-个人】王熙【当事人-公司】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熙【被告】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本院观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东城公安分局具有受理王熙对东直门派出所所作50002号终止调查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第三人视听资料鉴定结论质证关联性重新鉴定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根据上述被认定合法有效的证据,本院查明事实如下:2019年6月4日,王熙拨打110报警,称其于2019年6月3日在东直门香河园北里5号楼104号房屋内,被王浩采用“勒胸部”“拖拽”等方式伤害,造成身体损伤。
东直门派出所于当日受理为治安案件,并委托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对王熙的伤情进行鉴定。
2019年6月28日,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
2019年7月1日,东直门派出所将《司法鉴定意见书》送达王浩。
2019年8月5日,东直门派出所将《司法鉴定意见书》送达王熙,并作出50002号终止调查决定。
该终止调查决定主要内容为,因王熙被殴打一案具有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形,根据《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调查。
王熙不服该决定,于2019年8月6日向东城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东直门派出所作出的50002号终止调查决定,继续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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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按受理数量降序排列)
区级
数量
区级
数量
区级
数量
区级
数量
朝阳区
503
房山区
136
东城区
114
石景山区
44
海淀区
397
丰台区
130
昌平区
110
密云区
34
西城区
258
通州区
128
平谷区
77
怀柔区
21
顺义区
146
大兴区
119
门头沟区
67
市卫生计生委
18
市城管局
9
表3: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情况(受理数量)
被申请人
街乡政府
区政府
部门
区政府
市政府
部门
市政府
其他
合计
数量
1295
5044
582
497
34
201
7653
百分比
16.9%
65.9%
7.6%
6.5%
0.4%
2.6%
100%
表4:行政复议机关情况(受理数量)
复议机关
区政府
市级政府部门
市政府
1.5%
18.4%
0.05%
0.03%
2.1%
其他
总计
数量
2301
2400
1040
1912
7653
百分比
30.1%
31.4%
13.6%
24.9%
100%
表5: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事项(受理数量)
事项
行政处罚
信息
公开
行政不作为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
行政确权
行政征收
行政确认
举报投诉
其他
合计
数量
2265
1913
762
259
328
89
189
220
1092
536
6.7%
3.6%
9%
7.4%
9.6%
6.8%
23.9%
100%
表7: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情况(结案数量)
审理结果
总计
维持
驳回
确认违法
撤销
变更
责令履行
终止
其他处理
撤回申请
和解协议
其他
数量
7358
3731
1125
217
652
7
108
1356
4
2
156
百分比
100%
50.7%
15.3%
2.9%
8.9%
0.09%
延庆区
17
表2:市级部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按受理数量降序排列)
部门
数量
部门
数量
部门
数量
市公安交管局
681
市发改委
65
市民政局
15
市公安局
569
市司法局
29
市地税局
15
市工商局
307
市环保局
26
市质监局
11
市食药监局
304
市交通委
26
市教委
11
市住建委
154
市审计局
25
市财政局
10
市人力社保局
110
7653
百分比
29.6%
24.9%
9.9%
3.4%
4.3%
1.2%
2.5%
2.9%
14.3%
7.0%
100%
表6: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领域(受理数量)
领域
公安
房屋征补
土地
城乡规划
人力和社保
交通
工商
食药
其他
总计
数量
2185
727
515
273
304
566
735
517
1831
7653
百分比
28.6%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