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依法治区中的重要作用
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10]16号发挥律师作用,不断推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建设发展,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就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定位。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律师的第三方身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律师所拥有的法律知识,为政府实现公共治理、公民有序解决争议提供了帮助。
律师的业务领域涉及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律师的法律服务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社会团体、公司法人、公民都需要律师的法律服务。
在规范行政权力、保障经济秩序、彰显社会正义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二)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接受律师法律服务过程中,提升自身法制观念,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转变,促进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转变。
在加强社会建设特别是社会管理中,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多种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广阔空间。
当前,上海正面临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积极结构的艰巨任务,面临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重大考验。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提升行政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重视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在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过程中做出新的成绩。
律师协会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的贡献

律师协会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的贡献律师协会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的贡献引言: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不仅代表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承担着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重要责任。
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在促进法律职业发展、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分析律师协会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的贡献,并结合实际案例加以论述。
一、维护法律职业的职业道德律师协会通过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和监督律师的行为,促使律师遵循职业伦理、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律师的职业道德是维护法治和社会公正的基石,律师协会对维护律师的职业道德负有重要责任。
律师协会通过建立职业道德委员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只有确保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始终把服务大众、服务司法公正放在首位,才能保障法律体系的正常运行,确保社会公正和法治的实现。
二、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事业律师协会通过建立律师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基金等方式,为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通过代理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帮助他们维权,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这不仅是对社会正义的一种促进,同时也是对法治的重要支持。
律师的法律援助行为不仅帮助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更能够引导司法实践的健康发展,确保公正和法治的实现。
律师协会还通过开展公益事业等形式,回馈社会,推动社会公正和法治。
例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参与公益法律咨询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社会组织解决法律问题等,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这种公益事业的参与不仅增强了社会公正的实施力度,也提高了律师在法律服务中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巩固了法治基础。
三、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组织和管理机构,致力于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正常履行职责。
律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进而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做出积极贡献。
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职能作用的发挥

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职能作用的发挥【摘要】近些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各级政府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力度和广度,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而在这个进程中不可忽视的是律师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长期担任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政府等基层政府的长年法律顾问,同时在周边的城镇社区、居委会大力推进一村一顾问制度,在政府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法信访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现结合这些年我们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简要谈一下目前律师在政府工作中的现状,律师服务法治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以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目前律师在政府工作中的现状1、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就目前法律顾问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来看,虽然全国许多省市都已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及工作准则,但现实中,部分政府官员对法律顾问仍缺乏应有的重视,仅仅将律师的工作局限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合同、代理诉讼案件等一些传统法律服务上,而在其他重大项目、重要问题决策上较少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或律师出具意见后也不一定被采纳,使律师参与政府日常事务的广度与深度均不够。
2、律师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力度不强各级政府在重大项目建设前或在重大决策时,很少要求律师全程参与,即便是参与,律师提供的意见也很少受到重视,往往是等到争议纠纷出现时才寻找律师救急,但已经超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3、聘请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意识不强许多的政府基本上是在地方规章、制度的草案已经作出后,方才要求律师作为公众提出书面建议。
所以,律师在立法的参与方面,不仅仅是较为滞后,更多地是参与权的缺失。
二、律师在政府法治建设中应有的作用1、参与立法,保障政府立法的合法性、规范性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合理、合法的法律制度。
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律师的作用及管理策略

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律师的作用及管理策略发表时间:2020-12-09T03:46:35.835Z 来源:《学习与科普》2020年12期作者:钱益锋[导读] 保障我国经济和谐稳定的运营与发展,促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早日实现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舟(宜兴)律师事务所江苏宜兴 214200摘要:在我国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大背景下,律师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尤其是基于法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法治构建的供给和需求,借助于律师的作用可以更有效的发挥出产权关系的维护法治构建最大限度的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社会整体公平与正义等多方面的价值。
除此之外,借助于律师的作用在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理论框架下,可以更有效的发挥出法治制度所体现出的“良法”效果。
因此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律师的作用能够更有效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完善和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能够推进经济的不断进步与提升。
基于这一现状和趋势,现阶段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与律师行业相关的组织和个人都应该不断的转变管理策略,通过有效的方法全面提升律师的作用和价值,使律师能够在政策的扶持下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下为广大企业个人提供更良好的服务,在全面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律师在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下的良好作用和价值,从而为企业发展为经济建设为国家进步而做出贡献。
关键词: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律师;作用;管理1前言在新时代国家经济深化改革与转型的过程中,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家大力支持与实现法治社会的重要目标。
而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的过程中,律师作为法律普及的基层人员,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因此我们充分发挥出律师的作用,并对律师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能够基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律师所提出的要求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与应用,从而使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下律师的作用得以凸现,律师所产生的价值得到提升。
律师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律师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时间:2014-10-30作者:李红旗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律师作为活跃在法治中国建设第一线的群体,笔者拟从律师视角出发,分析律师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律师作为活跃在法治中国建设第一线的群体,笔者拟从律师视角出发,分析律师如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内容新中国的立法经历了从“法制”到“法治”,再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治中国”的历程。
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实施,中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发展期,但自此往后,尤其是“文革”十年,法制遭受严重破坏,几乎造成“法律空白”的状态。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全会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制”一词自此登上历史舞台。
经过近20年的发展,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依法治国首次出现在党代会报告中。
大会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历史性飞跃。
1999年,依法治国被载入宪法,从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
实现了从“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的又一次飞跃。
并围绕这一目标,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中国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综合工程,其内容包含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内的全过程。
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57社会治理论坛【作者简介】贾新红(1977—),女,本科,黑龙江红兴隆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贾新红1 董太群2(1.黑龙江红兴隆律师事务所 2.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摘要】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民主法治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治理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结合律师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定位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发挥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为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社会治理;律师;民主法治一、明确律师在社会治理中的定位1.法律赋予职责。
我国的律师制度与检察制度、审判制度一样,是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
”律师参与社会治理是一项职责要求。
2.治理手段需要。
社会治理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律师作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是社会治理中实施法律治理手段的重要力量,是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
二、清晰律师在社会治理中的特点1.工作职责的特殊性。
我国律师的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方面,律师不像其他政法部门那样通过执法来实现,而是通过提供法律帮助来实现。
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律师也不像其他政法部门那样广义和抽象,而是比较特定和具体的。
律师工作职责的特殊性是依法所具有的。
这一特性是律师在社会治理中能够发挥独特作用的前提条件。
2.工作范围的广泛性。
工作业务范围广泛,既包括法律顾问、代书、代理、刑事辩护、解答法律询问等项业务,又涉及到民事、行政、经济、刑事、诉讼、非诉讼等多个方面。
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4.03.08•【文号】司发党[2004]24号•【施行日期】2004.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3月8日司发党[2004]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近年来,我国律师业迅速发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的加快,律师工作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在律师事业发展过程中,党员律师队伍不断壮大。
各地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舀子,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律师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
主要是:一些地方在律师体制转型过程中,对如何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存在模糊认识,律师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和淡化;有的地方“重业务、轻党务”,“重建所、轻党建”,对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抱“无所谓”的态度,认为没有党组织律师事务所照样可以发展,党的建设和组织活动被削弱,“党组织没人建,党员没人关”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律师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工作缺乏创造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条件下如何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办法不多;少数党员律师信仰不够坚定,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薄,对党的组织活动热情不高,没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

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发挥其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逊克县司法局按照市局目标任务的要求,大力开展律师主动介入为地方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活动。
首先召开了由至诚所律师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律师的思想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意识,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律师应该肩负的使命和社会责任。
为此,县局在主管局长李东华的带领下,积极和县政府联系、沟通,把律师法律服务的意义、社会效果向政府做了说明,释明开展此项活动的现实意义。
该活动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去年为44个县域重点项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为这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新增加的企业采取主动联系,建立法律服务对接,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设立律师每周二参在信访局参与县领导接访工作。
协助县领导解答信访人涉法涉诉问题,对防止矛盾激化,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缠访缠诉案件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律师还为县财政投资担保公司担当法律顾问。
帮助审查、草拟及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审查合同。
对公司发放的43笔,涉及金额1亿多元的合同,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并实地到马场场部参与涉及放贷金额2千万元合同的实地考察、了解,为保证放贷金额能够如数清偿,做好法律审查工作。
还与法院、检察院、信访部门等领导共同参加政府组织的热力公司1千万元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讨论、审查工作。
提出了自己对合同内容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依法行政献计献策。
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是律师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今后仍然是我局针对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工作中查找不足,为政府依法行政献计献策。
工作总结格式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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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依法治区中发挥
的重要作用
前言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总目标,并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强调了进一步加强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为我国律师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宏观上讲律师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作用,细化到地方律师在依法治区中同样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调研,笔者了解到我区成立了8个律师事务所,共有60余名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
通过走访其中的重庆森平律师事务所,笔者了解到森平所从服务我区四大战略出发,为我区正阳工业园区办理了大量法律事务。
工业园区建设涉及地方政府、企业以及老百姓的利益,涉及众多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谈判、起草、签约和执行,律师在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各方利益、促进和谐园区建设等方面都能发挥
非常积极的作用。
下面笔者就以森平所办理园区的一个案例来说明。
案例2006年,被告玉塔食品公司通过与原告正阳园区管委会签订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玉塔食品加工项目入驻协议,与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正阳工业园区878㎡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2007年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书号为302房地证2007字第00520号。
2009年7月9日,原告鸿庄公司(作为甲方)与被告玉塔食品公司(作为乙方)及第三人光普鞋业公司签订《资产收回协议》,约定:由鸿庄公司以6000000元(大写陆佰万元整)的价格收回被告玉塔食品公司位于正阳工业园区B5-2地块、面积14878㎡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宗土地上4642.38㎡的房屋和相关附属物,作为正阳工业园区建设储备用地;由鸿庄公司代扣玉塔食品公司所欠土地款、土地出让金共计2888084元后,鸿庄公司实际应支付玉塔食品公司3111916元;该协议签订并办妥资产及工程建设资料移交手续、玉塔食品公司及光普鞋业公司向鸿庄公司出具承若书后5日内,鸿庄公司支付应付款的70%计2178300元,余款在玉塔食品公司将其已作抵押的302房地证2007字第005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用光普鞋业公司位于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的《房地产权证》置换出来办好房地产总证,并配合鸿庄公司办好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予以付清;本协议中收回的标的物于协议签订后2日内移交鸿庄公
司,玉塔食品公司应再将前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置换出来后30日内办好房地产总证,并于30日内配合鸿庄公司办好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协议签订后的当天,玉塔食品公司、光普鞋业公司分别按协议约定向鸿庄公司做了书面承诺。
同年7月13日,玉塔食品公司将前述协议中所涉资料移交给鸿庄公司。
次日,又将资产(土地14878㎡、房屋4242.38㎡及相关附属物)移交给鸿庄公司,双方均在房地产移交清单上加盖了公章。
鸿庄公司分别于2009年7月15日、7月25日、11月23日及2011年4月15日向玉塔食品公司付款1000000元、1178300元、800000元、83616元等共计3061916元,至今尚欠50000元。
因玉塔食品公司在协议签订后将302房地证2007字第005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从抵押权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黔江分行处收回,但至今未办理房地产总证,鸿庄公司亦无法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
森平所接受园区管委会和鸿庄公司的委托后,指派主任律师李炳森代理此案,主任律师通过认真地思考代理方案,庭前证据的收集,为起诉做好了充分准备。
本案分别于2014年6月3日、6月17日、9月15日经过黔江区人民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后,2014年10月28日黔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黔法民初字第00965号判决书,判决被告玉塔食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302房地证2007字第00520号”的房地产与该宗土地上的房屋4642.38㎡及附属物办理好房地产权总证,并协助原告鸿庄公司办理好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被告玉塔食品公司因不服黔
江区人民法院的前述判决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作出(2014)渝四中法民终字第01074号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这场官司,森平律师事务所不但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保护了国有资产不致流失。
存在的问题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我区的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平安黔江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我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执业环境不断改善。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充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尚未根本解决,又出现发现难、质证难、辩论难等问题。
3、我们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结合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规定,破除制约律师作用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