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冻结股东分红,不影响实体分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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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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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公司法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新对分红的规定是: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来进行分红,但必须要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协商处理。

一、2019新对分红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分红规定确定了股东的分红权,这是股东所享有的基本权益,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不过,股东想要获得分红需要建立在公司有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分红也就无从谈起了。

但即使公司有盈利,是否进行分红还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通过决议但公司不执行分红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具体如下所述: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

二是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

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长期不分红,从程序上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以股东先行内部救济为原则,即股东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

由于股东大会的表决实施资本多数决的原则,所以,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往往成为大股东变现或操作股价的工具。

在公司运作中,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但却以各种理由不正当的拒绝向股东派发盈余,从而引发的纠纷。

3、股东的盈余分配权(股东分红权)救济途径:当公司具备上述的利润分配条件,股东可以依法提起盈余利润分配诉讼;当公司过分提取任意或以其它形式侵害股东的盈余分配权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资本多数决滥用,侵犯股东正当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撤销之诉或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确认之诉,同时请求分配股利。

法律对股东分红权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股东分红权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股东分红权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股东分红权是如何规定的?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这⽅⾯的知识,欢迎阅读。

法律对股东分红权的规定《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因此,“股权是⼀种综合性的权利”①。

⼀⽅⾯,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性质;另⼀⽅⾯,股权还具有对公司事务进⾏参与、管理的性质。

对上述两个⽅⾯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均有明确规定。

其中,财产权利主要包括公司法第三⼗五条规定的分红权以及公司法第⼀百⼋⼗七条规定的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诸如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救济权以及提议召开、召集、主持股东会的权利等则属于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参与和管理权。

⼀般⽽⾔,股东投资设⽴公司的终极⽬的是为了盈利,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化,因此,上述两⽅⾯的权利中,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参与和管理权是为实现股东的财产权⽽服务的,是⾏为权利(或称⼿段权利);⽽财产权则是⽬的权利。

在公司法的实践过程中,股东往往可以将股东权利的⼀部分,即对公司事务的参与和管理权让渡或委托给他⼈实施,诸如指派他⼈出任公司董事、监事以及担任公司⾼级管理⼈员,授权他⼈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使表决权等。

但是,股东将这⼀部分权利的让渡或委托实施并不构成股权的实质性转让,⽽作为股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分红权的转让⽆疑构成股权的实质性转让。

股权中的股东分红权可否单独转让这⼀转让的法律效⼒如何呢我们不妨先从另⼀种具有综合权利性质的所有权说起。

关于所有权问题,我国《物权法》已经作了系统⽽全⾯的规定。

《物权法》是⼀部兼具公法和私法双重属性的法律,该法在调整当事⼈之间关系的同时,也调整相关的社会公共利益。

在权利的处置上,体现权利⼈的意思⾃治;在权利的保护和管理上,⼀⽅⾯,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国家通过⽴法规定;另⼀⽅⾯,国家通过物权登记⽽参与物权的管理,从⽽体现国家意志。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效⼒;未经登记,不发⽣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何处理股东股权冻结问题

如何处理股东股权冻结问题

如何处理股东股权冻结问题在企业经营中,股权冻结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股东之间产生矛盾、债务纠纷以及法律诉讼等原因都可能导致股权冻结。

股权冻结不仅给企业带来经营困扰,也影响了股东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如何处理股东股权冻结问题,以帮助企业和股东解决冻结所带来的困扰。

一、寻求和解途径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首先应该积极寻求和解的途径。

股东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的行动。

在进行和解时,双方需要保持冷静,尊重对方,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请律师进行调解等。

二、依法申请解冻如果和解无法达成或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冻途径,股东应当依法申请解冻。

首先,股东需要咨询合适的律师,了解合适的法律途径,并准备好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申请。

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解冻申请,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

三、积极参与诉讼程序一旦股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解冻,他们应当积极参与诉讼程序。

在被告股东方面,他们需要雇佣合适的律师,准备好辩护材料并进行合理的辩护。

在申请解冻方面,他们需要与律师紧密合作,提供所需的证据和信息,配合律师的工作。

四、保护其他权益在处理股东股权冻结问题的同时,股东也需要保护自己的其他权益。

他们可以与律师商讨,制定合适的策略,防止其他权益受到损害。

例如,在股份冻结期间,股东可以通过与其他股东进行合作,寻求其他项目的发展,减少冻结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五、培养良好的合作关系最后,为了避免类似的冻结问题再次发生,股东之间应该培养良好的合作关系。

通过加强沟通、增进互信、明确权责,可以减少矛盾的发生。

此外,股东应该制定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东协议,以规范各方的行为。

综上所述,处理股东股权冻结问题需要寻求和解途径、依法申请解冻、积极参与诉讼程序、保护其他权益以及培养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处理冻结问题时,企业和股东需要明确合适的法律途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策略,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公司不给股东分红,股东该怎么处理

公司不给股东分红,股东该怎么处理

公司不给股东分红,股东该怎么处理
公司法案件的司法实务中⽐较容易产⽣的问题是股东长期不分配红利,这往往是⼤股东长期控制公司的局⾯形成的。

当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时,股东如何处理才好?店铺⼩编在下⽂中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不给股东分红,股东该怎么处理
⽹友提问:
我是⼀家公司的股东,该公司⾃成⽴到现在已经7年,但⼀直没有给我们股东分红,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分红吗?
律师解答:
分红需要你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及公司确有盈利,同时还应符合公司法的其他规定。

你与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会对分红进⾏决议,或者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你的股权。

对于股东的红利分配,除了法定分配⽅式之外,可经全体股东同意,法律允许公司章程⾃由确定股东按何种⽅式分配红利。

例如:直接规定股东分配的⽐例,⽽并不⼀定皆与实缴出资⽐例⼀致;或直接规定某股东放弃利润分配权等⽅式。

除了前述分配⽅式之外,实务中⽐较容易产⽣的问题还有股东长期不分配红利,这往往是⼤股东长期控制公司的局⾯形成的;因此,公司可在章程中设定⼀定期限或利润达到⼀定数额等条件,强⾏要求进⾏股利分配。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份冻结与解冻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份冻结与解冻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份冻结与解冻规定一、引言股权转让协议是法律依据,用于规定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股份冻结与解冻是股权转让协议中一个重要的规定,本文将深入探讨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份冻结与解冻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份冻结规定股份冻结是指股东无法对其名下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处置或其他相关操作,并将股份限制在特定状态下的一种约定。

其目的在于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防止股东通过非法手段转移股份或者对外承担过多风险。

1. 冻结原因股份冻结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避免重大争议:当股东之间存在重大争议时,为避免纠纷扩大和利益损失,股权转让协议可能规定对相关股份进行冻结;(2)履行义务:当股东需要履行特定的义务或债务时,股份冻结也是一种常见的措施;(3)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维护股东利益或保护一方利益不受侵害,股权转让协议可以提前约定股份冻结的情况。

2. 冻结期限与范围股权转让协议中对股份冻结的期限和范围进行明确规定。

期限一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一段时间或特定事件发生前。

冻结范围一般包括冻结股份的数量、持有人、所属公司等,以确保协议生效期间相关股份得以有效控制。

3. 冻结后的权益与义务股权转让协议冻结期间,冻结的股份将无法进行转让或处置。

同时,冻结的股份持有人需要继续履行其其他协议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行为的限制、公开披露义务等。

三、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份解冻规定股份解冻是指冻结的股份在特定条件下恢复转让、处置或其他相关操作的过程。

股份解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通过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

1. 解冻条件股权转让协议中通常规定特定的解冻条件。

解冻条件可以是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特定金额、履行特定义务、达到特定事件等。

2. 解冻程序解冻程序多数情况下需要双方股东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解冻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申请解冻:解冻方需要向被解冻方提出解冻申请,并提供证明文件;(2)审查和协商:被解冻方对解冻申请进行审查,并与解冻方进行协商;(3)达成一致:双方股东就解冻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4)解冻手续: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相关股份解冻手续,包括注销冻结登记等。

股东之间规章制度

股东之间规章制度

股东之间规章制度
《股东之间规章制度》
在股份公司中,股东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维护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共赢关系,公司通常会制定一套股东之间的规章制度。

首先,股东之间的规章制度会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这包括股东的投票权、股东大会的参与权、以及股东分红的权利等。

同时,规章制度还会规定股东们需要履行的义务,例如及时缴纳股东会出资、遵守公司章程、以及维护公司利益等。

其次,规章制度还会明确股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这包括如何进行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之间的信息披露和交流、以及股东间可能发生的合作与冲突解决机制等。

这些规定可以帮助公司的股东在和谐合作的基础上推动公司的发展。

最后,规章制度还会规定股东之间的退出机制。

这包括股东转让的条件、转让的程序、以及对新股东的审查等。

这些规定可以帮助公司的股东在需要退出时有一套明确的程序和规定。

总之,股东之间的规章制度对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股东间的合作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帮助股东们在理解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形成一种和谐、合作的股东关系,从而有效地推动公司的发展。

公司股权冻结的法律规定与操作

公司股权冻结的法律规定与操作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逐渐增多,为了维护股东利益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股权冻结作为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公司股权冻结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进行详细介绍。

一、股权冻结的法律规定1. 公司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可以通过冻结股权的方式来保护其利益和防止股权的滥用。

具体细则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进行制定,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 《股权冻结管理办法》《股权冻结管理办法》是对股权冻结进行管理的具体规定。

根据该办法,冻结股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冻结申请人必须是股东之一;(2)冻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或维护自身利益;(3)冻结申请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法律依据。

二、股权冻结的操作步骤1. 冻结申请冻结申请人需要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和法律依据。

申请材料包括相关合同、裁决书等,法律依据则可以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告通知公司在接到冻结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公告通知。

公告内容应包括冻结申请的时间、冻结的股权比例以及冻结期限等。

同时,公司还需将公告内容告知其他股东。

3. 股权冻结登记备案根据法律规定,冻结申请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登记备案需要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一般情况下,登记备案的流程较为繁琐,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

4. 冻结执行在股权冻结期间,冻结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对冻结股权实施保全措施。

这包括查封股东账户、限制转让股权等。

在冻结期限届满后,如果冻结申请人未提出解冻申请,股权将自动解冻。

三、股权冻结的注意事项1. 合法性股权冻结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否则冻结申请可能会被视为非法操作,从而影响冻结的效力和后续的解冻程序。

2. 冻结期限冻结期限一般为一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冻结期限届满后,如果冻结申请人未提出解冻申请,股权将自动解冻。

3. 监督与申诉股权冻结过程中,其他股东和利益相关方有权对冻结申请提出监督和申诉。

股东分红及退出机制确定(三种标准版方案)

股东分红及退出机制确定(三种标准版方案)股东分红及退出机制(方案一)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一、现阶段股东分红1. 截止年月日,公司拥有元现金净利润,经全体股东决议,对该部分利润的____%(百分之____)即___________元,按各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即:(1)股东,分配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股东,分配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3)股东,分配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股东,分配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股东,分配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配方式为□ 现金分配□ 银行转账□ 其他方式: (请选择),自本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分配完毕。

2. 剩余____%(百分之____)即___________元现金净利润,经全体股东决议,暂时不予分配以用于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

二、日后股东分红制度的确定公司日后的股东分红采取定期分配和不定期分配二种方式: 1. 定期分配自本股东会决议签署之日起,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账,确定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等状况。

对公司利润的____%(百分之____),按照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剩余的____%(百分之____)利润供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

2. 不定期分配占股权比例超50%的股东一致同意并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即对公司进行一次对账,确定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等状况。

对公司利润的____%(百分之____),按照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剩余的____%(百分之____)利润供公司运营或下次再予分配。

三、退出机制的确定1.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分红执行及股东欠款与股东分红抵消的问题

股东分红执行及股东欠款与股东分红抵消的问题活着的法律假设有一家公司由股东A和股东B共同投资设立。

双方商定,在公司向股东分红时,如果股东有拖欠公司借款未还的,公司有权从股东分红中直接扣减该股东拖欠的借款。

2013年12月初,因债务纠纷,第三人C向法院申请冻结了股东A持有的公司股权。

现经审计,股东A可以从公司分取2013年度股利1200万元,公司尚未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同时股东A还拖欠公司借款1000万元未还。

公司和股东B主张股东A对公司的欠款应从其分红中直接扣减,剩下的分红才可以分配给股东A并用于清偿第三人C的债务。

第三人C主张股东A可以从公司取得的分红,应先用于清偿第三人C的债务,若有剩余才可与股东A拖欠公司的借款进行抵消。

从上述抽象简化的案情,我们可以提出两个法律问题:一、分红在什么条件下才是一种可以执行的财产?二、第三人查封股权的,第三人的债权与该持有该股权的股东所欠付公司的债权哪个优先?一、分红在什么条件下才是一种可以执行的财产。

股权被冻结时,公司未作盈余分配决议,法院能否基于冻结裁定直接划扣相应股权收益?肯定的意见认为法院有权依据股权冻结裁定直接划扣相应股权收益,主要理由如下:其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执行规定)第36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

第53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冻结、拍卖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亦明确:“股权冻结的效力及于股权产生的股息以及红利、红股等孳息”。

上述规定已经承认了股权收益属于冻结裁定的被执行对象。

《物权法》第213条、《担保法》第68条关于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的规定,也从侧面反映了对此问题的肯定态度。

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分红政策

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分红政策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分红政策(以下简称“本决议”)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分红事宜,确保公司分红具有合法合规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本决议适用于所有公司股东,旨在为股东提供明确的分红政策指导,并建立透明、公正的分红机制,以满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一、分红政策的原则1. 公平原则:公司秉持公平原则,确保每位股东在分红方面享有平等的权益,不允许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

2. 盈利能力原则:公司在制订分红政策时将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确保分红金额不会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关于分红的规定,确保分红行为合法合规。

4. 透明原则:公司将通过公开的方式向股东披露与分红相关的信息,包括分红政策、分红标准、分红金额等。

二、分红政策的内容1. 分红标准:公司将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和股份类别确定分红的标准和比例。

常规分红标准为按每股分红金额和总股本比例计算,以确保每位股东按比例获得分红收益。

2. 分红时间和频率:公司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议,讨论和决定当年度的分红政策和分红时间。

常规情况下,公司将在财报公布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分红。

3. 预留收益: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在分红后的净利润中预留一定比例作为公司的再投资和未来发展资金,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 税务要求:公司将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要求,为股东发放的分红金额扣除应纳税款项,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三、分红程序和责任1. 分红程序:公司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分红:a. 公告通知:公司将通过股东通讯渠道向股东公告今年度的分红政策、标准和时间,以及相关报表和申报材料要求。

b. 分红申报:股东可按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包括股东持股信息、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给公司进行审核。

c. 审核分红:公司将对股东的分红申报进行审核,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分红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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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冻结股东分红款,不影响股东的实体分红权
简要案情:
2013年4月19日至4月20日,某环保公司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按照股权比例分配2012年的股东分红,决议形成后,股东赵红伟2012年股东分红金额为80万元,该股东会决议形成后通过EMS向股东赵红伟送达告知,之后股东赵红伟要求公司按照确定的分红款80万元要求支付2012年度的股东分红款,被公司拒绝。

同时,公司另行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以股东赵红伟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冻结该分红款80万元。

经了解,其他股东均已经按照2013年4月19日至4月20日所形成的股东会决议获得了2012年的分红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当事人赵红伟希望通过诉讼取得2012年的分红款80万元。

案件分析:
2013年4月19日至4月20日,某环保公司召开股东会对“2012年股东分红方案”进行讨论,确定2012年分红总额度为200万元,股东赵红伟按照40%的股权比例,实际应分得80万元的分红款。

该股东会决议已经依法召开并形成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其次,其他股东在股东会结束后一周内均按照决议内容取得了相应的股东分红,唯独赵红伟未实际取得股东分红款80万元。

第三、在分红股东会结束后,某环保公司通过股东会作出冻结赵红伟股东的分红款的行为效力如何,经分析,该股东会召开程序合法,
决议有效,80万元分红款已经分配给了股东赵红伟,该款项的支配权应当属于赵红伟,与某环保公司已经再无任何关系,某环保公司只有按照股东会决议履行付款的义务。

综上所述,根据本案案情,本律师认为某环保公司应当向赵宏伟股东支付80万元以及延迟支付的利息,遂与当事人共同收集材料并依法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判决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分红是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现各股东之间对公司盈余分配达成协议,并在股东会会议中决议通过,原告赵宏伟要求按照决议进行盈余分配,应予支持。

对于公司抗辩股东赵宏伟存在损害利益一节,与本案股东分红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可另行提起诉讼予以主张。

本案中以此为由拒付赵红伟的股东分红,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按照分配方案,公司应当于2013年4月27日前支付分红,股东赵红伟主张自2013年4月28日起算的预期利息损失,本院予以支持。

律师提示:
1、分红权作为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东自身要时刻关注公司的管理及动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不同的法律关系纠纷,一般不在同一起案件中处理,本案中冻结股东赵宏伟80万元的决议内容,是否有效我们不做评价,但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应当另案提起诉讼,不会影响本案的实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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