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2007-2020)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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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标

2020年,潜江市绿地面积达到7.83平方公里,其中公共绿地达到701.8公顷,按规划人口58万人计,人均公共绿地为12.1平方米。

第八十二条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规划潜江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为“两轴、六带、六线、多点”结构,做到“点上绿色成景,线上绿色成荫,环上绿色成带,面上绿色成林。”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

1、“两轴”:整体上以东荆河、田关河为建构潜江中心城市绿地系统的两条主轴。

2、“六带”:县河、城南河、百里长渠、沿堤河、兴隆河、范新渠滨河绿带。

3、“六线”:广泽大道、红梅路、紫月路、长渠大道、潜熊路、友谊大道六条城市快速路沿线绿带。

4、“多点”:

五个市级公园:包括马昌湖公园、杨市森林公园、新城公园、史家湖湿地公园、广华水杉公园。

多个片区级公园、街头绿地广场和城市入口标志性绿地。

第八十三条公共绿地规划

1、市级、片区级公园

马昌湖公园:位于泽口片区与园林片区之间,在曹禺公园基础上,利用马昌湖向西拓展公园范围,规划用地规模约140公顷。

杨市森林公园:位于杨市片区东部,东环大道以西,规划用地规模约100

公顷。

石油公园:位于新城中心片区,新周东路与新周西路之间,规划用地规模约33.5公顷,市级文化公园。

兴隆河公园:位于新城中心片区西部,兴隆河与五泽大道东北,规划用地规模约12.3公顷,市级文化公园

史家湖湿地公园:位于五七片区与周矶片区之间,规划用地规模约为278.8公顷,市级郊野公园。

广华水杉公园:位于广华片区北部,规划用地规模约为49.0公顷。

表19 规划市级公园一览表

表20 规划片区级公园一览表

2、带状公园绿地

表21 带状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

3、街头绿地及小游园

(1)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要求在每一个商业区、居民区、科教区附近建1-2个小游园,满足居民出行500米内,可到达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街头绿地,新城区不少于3000平方米。

(2)在交通枢纽,如车站、码头等处,要求建议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小游园。

(3)在主要道路交叉口,立交桥、城市入口等处,要求建设供市民游憩及

景观较好的街头绿地。

第八十四条生产绿地规划

1、专业苗圃

为保证绿化植株的就近利用,减少穿城运输对城市的影响,规划生产绿地集中布置在城市外围的后湖组团东侧与周矶片区西侧之间,结合隔离林带与备用地

设置。主要有杨市苗圃、广华植物园和林业局所辖畔湖林场、东风林场、周矶意杨基地等。规划总面积不小于建成区面积的2%

2、临时性苗圃

从绿地系统整体的动态发展考虑,除上述区域的专业苗圃,近期内还通过生产绿地与其它各类绿地的结合规划布置,建设临时性苗圃。

第八十五条防护绿地规划

1、高压电力走廊防护绿地根据电力电压级别、线路回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高压电力走廊防护绿地不得种植高大乔木,防护绿地的绿地率应大于90% 500KV电力走廊控制宽度45米,220KV电力走廊控制宽度35米,110KV电力走廊控制宽度25米。

2、高速公路防护林带:单侧宽度不少于50米。

3、铁路防护林带:沿铁路及专用线设置100—150米宽的防护绿地。

4、城市道路防护绿地:沿城市主要道路,特别是过境交通频繁的道路以及

外环线建立10—30米宽的防护绿地。

5、卫生防护绿地:沿城市市政公用、工业等用地周围建立70—100米宽的防护绿地。

第八十六条专用绿地规划

专用绿地是指行政、事业、学校、工矿企业及其它城市市政公建区内的绿地

表22 城市各类用地中附属绿地指标控制表

第八十七条道路交通绿地规划

规划将潜江城市道路绿地分为四类,分别为旅游景观道、交通性景观干道、一般绿化道路,道路与道路的交叉点设置道路景观节点。规划道路绿地率控制在

20%~25%

第八十八条风景园林、生态绿地规划

东荆河堤外景观湿地:占地约19.8平方公里,是结合生态园林,集观光、娱乐、健身、休疗为主体的绿地。

返湾湖公园:位于中心城区西南,占地19.9平方公里,市级郊野公园。

风景林地:在沪蓉高速公路与汉宜铁路潜江段之间规划布置风景林地,使之成为城市南面的生态屏障。

第八十九条水系规划

划定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结合航道规划、以汉江为城区的外围河道,主要功能为生态涵养水域,通过

一定时间的生态涵养,达到区域环境自净和减少淤积的效果。沿河的驳岸设计以生

态驳岸为主,减少大面积的硬质驳岸。

东荆河与田关河为区域内主要的景观水域,沿河布置滨水绿化渗透带、滨水特色商业带、滨水景观节点等设施,塑造富有变化的水体景观。沿河的驳岸设计以人工驳岸为主,增加亲水岸线长度。

规划保留城区现有河流水系,主要河流的名称及控制标准如下:通顺河:竹根滩片区内部河流。

县河:作为园林片区东部主要河流。城南河:作为园林片区南部主要河流。百里长渠:作为园林片区西部主要河流。沿堤河:作为中心片区内部河流。

兴隆河:作为中心片区西部主要河流。范新渠:作为中心片区内部河流。

第九十条蓝线规划

1、已达到“规划设计防洪标准”的河道(1)有堤防的河道,包括两岸堤防之

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及堤

防、护堤地。蓝线的划定范围根据河道流域面积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F A 100

平方公里、50平方公里< F V 100平方公里、10平方公里< F V 50平方公里,蓝线划定标准分别为自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外延不小于15 米、12米、8 米。

(2)无堤防的河道,包括水域、沙洲、滩地和现有河道两岸保护范围。河

道蓝线范围根据河道的流域面积划分为三个等级,即F A 100平方公里、50平方公里W F V 100平方公里、10平方公里W F V50平方公里,蓝线划定标准分别为自河道上口线外延不小于25〜30米、20米、15米。

2、未达到“规划设计防洪标准”的河道

(1)已经完成规划设计且流域面积F A 10平方公里的河道,水域部分按各规划方案中河道岸线上口线或堤防背水坡坡脚线控制,蓝线划定执行第 1 条标准;

对于规划设计方案中进行了裁弯取直的河段,按现状与规划建设用地同时控制取其外包线。

(2)未进行规划设计且流域面积F A 10平方公里的河道,水域部分按现状河道上口线确定,蓝线划定执行第 1 条标准。

3、流域面积F V 10平方公里及宽度<10米的小河道,或流域面积F》10平方公里但上游特别狭窄的河道,蓝线划定标准为自河道上口线分别外延不小于

1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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