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工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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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工伤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工伤管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因工受伤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3.职责

3.1用人部门和安全质检部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并按规定提交调查报告;并负责工伤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的善后工作、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进。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伤事故进行核实,并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按时为公司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按规定为工伤员工办理工伤相关手续。

3.3行政管理部负责由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4基建部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导致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定义

4.1记录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三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且估计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4.2轻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歇工在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上且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上者,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4.3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

亡的事故,一般能引起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4.4死亡:是指因工遭受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不良或者违章操作导致员工当场致命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4.5责任性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4.6非责任性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的事故。

4.7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4.8“四不放过”原则:

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ⅱ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ⅲ事故责任人和周围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ⅳ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工伤管理程序

5.1办理投保

5.1.1 新员工入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

5.1.2 新员工入职的7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到保险部门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

5.1.3每月30日前,人力资源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作。

5.2事故处理

5.2.1现场处理

ⅰ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向直接主管或值班领导报告。

ⅱ直接主管或值班领导必须在十分钟内到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ⅲ事故申报

ⅳ事故上报:发生工伤部门直接主管必须在12个小时内将事故经过报告书、伤者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住院通知书一起报人力资源部。

ⅴ事故申请:人力资源部24小时内按有关要求将事故向保险部门申报。

5.2.3医疗终结处理

ⅰ如需工伤鉴定,人力资源部须在事故发生后的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如3个月还未出院的,待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

ⅱ工伤医疗期满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带需要做工伤签定的伤者到指定医院做工伤鉴定.不需要做鉴定的出具工伤处理结案意见书。

ⅲ人力资源部负责跟踪落实保险公司的索赔。如因伤者本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所有医院费用及后果由伤者本人承担。

6.费用报销和工伤待遇

6.1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所需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由公司在员工工伤终结

时一次性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放标准:市外按照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补

助标准的70%发给,市内按20元/天的标准发给。门诊治疗工伤的,不发给

伙食补助费。经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工伤员工

到滨州市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费由公司按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2未按前款规定执行,工伤员工私自到滨州市以外医院或者医疗机构就医的,所发生治疗费、交通费等,工伤员工自己承担。

6.3根据伤者病情或经治疗机构诊断确认,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

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由家属或朋友护理的,生活护理费由公司支付,其生活

护理费支付标准规定为:护理10小时以内的,按30元/天支付,24小时全

天护理的,按50元/天支付。

6.4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经医

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同时根据贡献的大小,公司给予奖励。

6.5员工工作过程中非人为因素(机械故障、电路故障、意外伤害或其他突发原因)发生受伤的、员工在公司委派的外出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意外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60元/天的标准计算。

6.6员工在工作中因马虎大意、忽视生产安全、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而造成他人或本人受伤的:医疗费由公司承担,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有工伤假,但假期工资不予按原工资标准计算,另行补助标准为10元/天。

6.7如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以下个人原因造成的,待工伤员工医疗终结后,公司会依据工伤事故对公司的损失程度和影响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包括:行政处分、降职、降薪、经济处罚(按照因工伤事故发生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

6.7.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

6.7.2违反操作规程、流程或作业指导书,造成工伤事故的。

6.7.3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造成工伤事故的。

6.7.4不按规定配备、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造成工伤事故的。

7.工伤事故调查及纠正预防

7.1发生工伤事故后,发生工伤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抢救,成立事故调查组并查明事故发生原因、伤害情况,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2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为记录工伤事故的,由事故发生部门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改进措施与处罚意见,公司审核同意后,改进措施与处罚意见在公告栏张贴。

7.3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为轻伤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部门与安全质检部应当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自事故发生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将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进报至常务副总/总经理,并对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进,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写出事故监督通报。

8.工伤事故责任分析

根据工伤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相关责任和领导责任四类。

8.1主要责任:是指在多个直接引发事故的人员中,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8.2直接责任:是指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负直接责任:

ⅰ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人员。

ⅱ故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而造成事故的人员。

ⅲ发现事故征兆,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

ⅳ采购质量低劣的设备、工具、原料、材料等造成事故的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

ⅴ对进厂的设备、设施或已安装的设备、设施不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检验,或检验结果不真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管理人员和机修人员。

ⅵ不积极参与抢救,致使事故延续、发展的现场有关人员。

ⅶ对事故发生、延续、发展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其他人员。

8.3相关责任:是指对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有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负相关责任:

ⅰ事故所在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班组长和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

ⅱ未及时报告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

ⅲ在事故调查申,干扰正常事故调查,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

ⅳ与事故发生、延续、发展有关联的其他人员。

8.4领导责任:是对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发生、延续、发展负有组织、教育、管理责任的单位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负领导责任:

ⅰ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擅自变更规章制度和原定方案,或对违章作业不加以制止而造成事故的。

ⅱ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指派不熟悉某岗位的人员进行该岗位操作,或安排未经专门培训及未取得特殊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特殊作业而造成事故的。

ⅲ未定期或未及时安排安全和设备检查,导致设备严重失修、设备长期严重超负荷运行等而造成事故的。

ⅳ对已报告的隐患和缺陷,未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ⅴ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不采纳、不整改,或对已发生过的事故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ⅵ指派定编司机驾驶非公司定编车辆或非定编司机驾驶本公司定编车辆而发生事故的。

ⅶ强令司机驾驶故障车辆而发生事故的。

ⅷ对事故发生、延续、发展负有组织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

8.5确定工伤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ⅰ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ⅱ因生产、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制造、安装、检修和检验者负责。

ⅲ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和缺陷,或因无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

ⅳ因官僚主义,瞎指挥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指挥者负责。

ⅴ因无设备作业指导书,或在设备作业指导书中没有对设备重要运行参数的调整要领及调整方法作出详细说明,或因设备操作、调整及维护保养未实行定人负责,或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备管理者负责;设备缺乏维护保养而造成事故,由设备的维修人员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ⅵ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用人部门领导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因用人部门未认真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操作者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安排工作者负责。

ⅶ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生产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从而导致事故,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负责。

ⅷ设备未按计划检修、特种设备未能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让设备带病运行而造成的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ⅸ对于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能解决但未能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部门无力解决且已呈报有关部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

9.处罚

9.1用人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工伤事故责任人必须追究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视其情节轻重和伤害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工伤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分为下述四种方式,处罚可按照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同时进行:

ⅰ除名。

ⅱ行政处罚,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警告、记过、撤职、调离岗位、留用察看。ⅲ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下浮工资。

ⅳ停岗学习:3天、5天、10天。

9.2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责任及管理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安全质检部按照下述规定予以处罚:

ⅰ造成记录工伤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处50-100元的罚款;如用人部门当月内发生三起及三起以上记录工伤事故的扣罚直接主管当季季度奖金,无季度奖金者扣罚当月考核工资的20%以上。

ⅱ造成轻伤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停岗学习3-10天,并处200-4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者处100-300元的罚款;对事故发生部门的领导处200-400元的罚款。

ⅲ造成重伤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调离岗位,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者作警告处分,并处400-800元的罚款;对事故发生部门的领导作警告处分,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对主管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领导处300-500元的罚款;扣罚事故发生部门当月绩效或考核工资的20%。如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两起以上重伤事故的,对事故发生部门的领导自第二起、第三起重伤事故发生之日起降一级工资,期限六个月。

ⅳ造成死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作除名处理,并处1500-3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1年之处分,并自死亡事故发生之日起降一级工资,期限一年;对事故发生部门的领导作记过处分,并处2000-4000元的罚款;对主管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领导或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处1500-3000元的罚款。

9.3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凡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责任及管理责任,既造成设备事故又造成工伤事故的,由安全主管部门根据伤害情况和经

济损失的大小,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应条款的上限进行处罚。

9.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3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作记过处分,直至作除名处理;对相关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100-300元的罚款;对用人单位的领导处300-500元的罚款。

ⅰ对已发生的工伤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ⅱ未保护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ⅲ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ⅳ对提出的工伤事故纠正预防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有效实施。

ⅴ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证据和资料的。

ⅵ多次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

ⅶ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ⅷ发生事故后,未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的。

ⅸ轻伤或以上事故存在违章操作等严重人为责任的、或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

ⅹ违反本制度其他管理规定行为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9.5公司外交通事故,或因未知技术领域或因自然界不可抗拒因素等导致的工伤事故,免于处罚,但视其伤害程度给予通报批评。

9.6在事故中受到行政处分、下浮工资的人员,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无违章作业行为、未发生协及本人责任的安全事故,或举报、抢险救灾中有功,可在期满1个月前提出撤消处分申请报告,报告由自己写出,且事实清楚,

减少损失的数据真实可靠,报用人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安全质检部,安全质检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主管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执行。

10.工伤事故结案

10.1工伤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用人部门或主管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员工进行了教育,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拟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这起事故应予结案。

10.2工伤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在12个月内进行,特殊情况,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1.本制度自2011年月日执行,若与之前相关制度有抵触之处,以此为准。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完整)

1.总则 1.1目的 为实现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运营,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员管理机制,本着对员工负责任的原则,对于员工工伤采取积极处理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门店处理员工工伤(含未参保的员工及外包人员)所有相关事宜的管理工作,并为相关处理人员提供管理依据。 1.3权责属性 本制度规定员工工伤实际处理的权责单位为综合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并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及监督执行,在执行本制度时各中心部门、各门店应予以积极配合执行。 工伤认定原则 1.工伤认定的对象必须是我公司持有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被录用的员工,聘用期间使用假身份证受伤和不在合同期内的员工,不在认定范围内; 2.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公司工作场所内,第一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员工受上级领导指派或公司派遣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公司安保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个人原因及非工作职责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法规的情形所受到的伤害,不在处理范围内,但维护公司利益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除外;5.职业病目录条款中涵盖公司经营活动的职业病;

6.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等交通事故伤害的,员工须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鉴定书; 7.其他在工作时间和公司场所内受伤情形,公司本着对员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先行处理,如:车辆送至治疗、垫付医药费等,但是否按工伤情况处理,也需填写员工工伤报告表上报综合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审批。 8.员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饮酒、吸毒、自杀或自残的情况不在工伤处理范围内。 工伤处理原则 1.公司不对员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做出处理; 2.在处理员工工伤的过程起始至结案,相关的所有医学治疗记录、资料、照片应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保管,且不得复印; 3.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原件,应在第一时间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保管;4.处理员工工伤原则上应遵循“专人始接受,处理至结案”的原则,相关政策、信息等应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一人传递给受伤员工,相关费用的申请、报销、结案亦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专人完成; 5.在处理员工受伤的第一现场时,如发现员工有喝过酒的情况,本着积极处理、负责任的原则,可先行送医院治疗,具体处理的负责人在治疗过程中可与医院协商给员工做酒精测试,留下相关测试结果; 6.员工本人提出需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应符合在受伤痊愈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生活自理存在困难的情况,必须上报请示综合管理中心总监或副总,方可执行,原则上公司不主动申请;

(完整版)公司内部网络安全和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网络安全和设备管理制度 1、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 规定参照执行; (2)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安 全等级和用户使用网络系统以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分配、设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制定和实施; (3)计算机中心机房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 (4)在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附近实施的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 必须提前通知技术部门做好有关数据备份,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 统的安全。 (5)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使用科室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 使用规则,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定制度。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发生的问题,有关使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报告;(6)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 范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7)所有HIS系统工作站杜绝接入互联网或与院内其他局域网直 接连接。 2、网络安全管理规则 (1)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 安全管理; (2)网络系统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计算机网络系 统各种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制度,如:值班制度、维护制度、数据库备份制度、工作移交制度、登记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网络运行安全稳定; (3)设立系统管理员,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对 网络和系统进行监控。重点对系统软件进行调试,并协调实施。同时,负责对系统设备进行常规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4)设立数据库管理员,负责用户的应用程序管理、数据库维护 及日常数据备份。每三个月必须进行一次数据库备份,每天进行一次日志备份,数据和文档及时归档,备份光盘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5)对服务器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防止非法用户侵 入。系统的保密设备及密码、密钥、技术资料等必须指定专人保管,服务器中任何数据严禁擅自拷贝或者借用; (6)系统应有切实可行的可靠性措施,关键设备需有备件,出现 故障应能够及时恢复,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U盘,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对造成 “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 罚; (8)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操作 规程,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系统操作;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2033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Work accid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对施工现场民工工伤管理,规范公司民工工伤保险及赔付、处理流程,促使各项目部及班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民工发生工伤后各班组支出的费用,能让民工工伤处理得到根本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工参保范围 1、在绍兴市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及其附属工程等)项目的施工企业,除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外,都应为企业内未参保的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2、所指的民工是指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农村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地直接从事施工工作的非农户籍职工,也适用。

3、工伤参保年龄范围:男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内;女性为18周岁至55周岁内。 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1、建设单位在各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民工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2%征缴。 3、对承包合同总造价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重点项目和大型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征缴费率,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1%; 4、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重特大公共设施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再适当下浮,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05%。 三、工伤处理原则 1、公司对各类工伤事故处理秉承“有申报、有依据,予以受理;有申报,无依据,不予受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企业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1)

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工伤管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公司员工。 三、定义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员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职责 1、各部门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伤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已发生生产过程中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的治疗、定性和申报;办理员工工伤待遇,工伤停工留薪和劳动能力鉴定等手续。 五、工伤治疗及申报程序 1、工伤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如果员工受伤严重,情况不明的及时拨打110叫救护车送往医院;并通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接到通知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版)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内所有信息安全的管理,让大家充分运用计算机来提高工作效率, 特制定本制度。 二、计算机管理要求 1.IT管理员负责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各部门应将计算机负责人名单报给 IT管理员,IT管理员(填写《计算机IP地址分配表》)进行备案管理。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算机负责人一周内向IT管理员申请备案。 2.公司内所有的计算机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均定为计算机的负责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机(不包括IT管理员),应取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计算机,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应由 计算机负责人承担。 3.计算机设备未经IT管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向IT管理员报告,IT管理员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原因,对计算机负责人做出处罚。 4.日常保养内容: A.计算机表面保持清洁 B.应经常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整理,保持硬盘整洁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时,应关闭主机电源。 5.计算机IP地址和密码由IT管理员指定发给各部门,不能擅自更换。计算机系统专用资料(软件盘、系统盘、驱动盘)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不得随意带出公司 或个人存放。 6.禁止将公司配发的计算机非工作原因私自带走或转借给他人,造成丢失或损坏的 要做相应赔偿,禁止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硬盘格式化操作。

7.计算机的内部调用: A. IT管理员根据需要负责计算机在公司内的调用,并按要求组织计算机的迁移 或调换。 B. 计算机在公司内调用,IT管理员应做好调用记录,《调用记录单》经副总经理 签字认可后交IT管理员存档。 8.计算机报废: A. 计算机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IT管理员根据计算机的使用、升级情况,组 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到财 务部办理报废手续。 B. 报废的计算机残件由IT管理员回收,组织人员一次性处理。 C. 计算机报废的条件:1)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2)修理或 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三、环境管理 1.计算机的使用环境应做到防尘、防潮、防干扰及安全接地。 2.应尽量保持计算机周围环境的整洁,不要将影响使用或清洁的用品放在计算机 周围。 3.服务器机房内应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非主管维护人员不得擅自进 入。 四、软件管理和防护 1.职责: A. IT管理员负责软件的开发购买保管、安装、维护、删除及管理。 B. 计算机负责人负责软件的使用及日常维护。 2.使用管理: A. 计算机系统软件:要求IT管理员统一配装正版Windows专业版,办公常用办

工伤管理制度

淅川县奇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员工工伤保险办理 1、办公室分批招聘的员工在岗前签订劳动合同,并视情况为员工申报相关保险。 2、办公室负责收集员工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原件、用工合同),办理员工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3、各部门申请增补工伤保险的人员,在正式上岗前3日内为员工办理申报手续。 四、工伤的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作场所或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醉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5、工作期间打架斗殴、自残或自杀; 6、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员工发生工伤,部门人员应及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人员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 2办公室负责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 3、企管科在出现工伤当日,做事故伤害调查,了解员工受伤经过,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分管领导,督促事故部门填写好《事故调查报告表》。 4、办公室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参保的规定,三天内向县劳动部门、保险公司办理工伤申报和工伤事故登记手续。(重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完成所有的申报程序)。 5、办公室收集工伤员工就诊资料(就诊资料:医院的工伤、基本医保的专用处方、结算单、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单、处方、发票、检查报告、病历等)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医保部门、保险公司进行工伤理赔。 6、工伤认定及医疗结束后的处理方案,由办公室负责,并报公司领导审核。 7、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将其送到工伤医疗定点机构进行治疗。如未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8、工伤员工就医时,护送就医人员必须要求医院使用工伤(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发票、结算单、诊断证明。各种治疗费、检查费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以及病历记录。 八、工伤治疗 发生工伤后,原则上应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情况可选择就近医院治疗。 1、门诊治疗 普通治疗原则上在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治疗费用原则上由工伤职工先行垫付,待理赔报销后予以返还。 2、住院治疗

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现特制定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 1、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过程中按照正常操作规章发生的意外受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 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4、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行政管理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 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事故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主管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

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主管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工伤报案备案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申报内容: 按《员工工伤事故备案表》申报。 4、受理部门: 部门主管将《员工工伤事故备案表》如实填写并报与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并在工伤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部门主管在调查事故详细经过中,可再次根据事件经过清楚记录报行政管理部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行政管理部初审,总经理核准,属工伤的,按工伤处理。 五、工伤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行政管理 部并报告总经理,行政管理部根据伤者情况处理: (1)轻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 (2)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 (3)事故发生要及时上报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及相关应急人员,到现场调查拍照、取证。 2、若发生重大事故的,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尽快报告总经理和行政管理 部,在24小时内由行政管理部会同部门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六、安全事故的分析: 公司行政管理部根据部门主管提供的安全事故书面报告,填写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填写《员工工伤报告表》。 七、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如工伤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以下个人原因造成的,待工伤员工医疗终结 后,公司依据工伤事故对公司的损失程度和影响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包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参考.doc

公司内部综合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作为一名企业经营者 ,首先要考虑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企业管理制度 ,进而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另外 ,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 ,对于一个企业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现将企业内部综合管理制度简易范本归纳、整理如下 ,仅供参考。 一、管理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 ,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2、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 ,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 ,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 ,同舟共济 ,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6、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 ,实行考勤、考核制度 ,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 ,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二、员工守则 7、遵纪守法 ,忠于职守。 8、维护公司声誉 ,保护公司利益。 9、服从领导 ,关心下属 ,团结互助。 10、努力学习 ,提高水平 ,精通业务。

11、积极进取 ,勇于开拓 ,创新贡献。 三、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2、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 ,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 ,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1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 ,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二)定编 14、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15、因生产及业务发展原因、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 ,必须按要求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 ,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三)员工的聘用 16、各部门对聘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 ,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 ,无才有德的坚决不聘 ,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 ,真正做到按需录用 ,择才录用 ,任人唯贤。 17、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主任等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 ,经总经理批准后 ,由人事部门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18、新聘员工经人事部门审查考核 ,符合聘用条件者 ,先签试用合同 ,试用期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 ,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决定不录用者在试用期满后予以解聘。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内部管理制度 德宏州吉鑫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3月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2) 第二章岗位职责 (2)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2) 第四章考勤管理制度 (2) 第五章处分制度 (2) 第六章出差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一.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三.禁止任何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内部稳定。 四.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五.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七.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八.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九.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十.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十一.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十二.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十三.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岗位职责 一.公司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下设行政副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研发副总经理、。 二.公司下设行生产部、储运部、经营部、人力资源等部门。 三.储运副总经理: 1)在总经理监督下,负责公司人事、后勤、采购与行政方面日常工作,组织召集公司的重大会议、专题会议。 2)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开展工作,有重要事情向总经理汇报。 3)监督审核各部门成本费用的开支及采购申请 4)协调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工作关系。 5)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并对其实行程序化管理。 6)监督检查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办公秩序。 7)负责公司员工考评工作。 8)有采购的审核权及限额的审批权,对限额资金有使用的批准权。 9)对人事工作有监督、检查及人事任命权,对公司员工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可受总经理委托代总经理行使职权,分管行政管理部工作。 四.生产厂长: 1)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全面负责公司的产品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处理生产部日常工作。 2)在规定的权限内,可单独处理例行公事,有关重要事项,须向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执行。 3)对下属部门成员有人事任免提议权、奖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五.经营副总经理: 1)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开展工作,重要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0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厂院 1、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和铁路轨道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落杆。在十字路口或交通要道要设立限速牌。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的时候便利和安全。 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5、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离地2.5米以上电网可不装护网。 第二章工作场所 1、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2、升降台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1米。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4、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干燥的木头站板。 第三章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 3、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4、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四章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公司工伤管理,依据《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和法规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和生效时间: 2.1 适用: 北京奥太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2.2 生效时间: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 3.责任区域和安全管理责任人 3.1责任区域:生产室、车间;原材料仓库等。 3.2 管理责任人:责任区域主管或责任人。 3.3 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工伤投保和工伤管理。 具体要求:(见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划分表》) 4.工伤管理程序: 4.1工伤事故预防与控制 4.2办理投保 4.2.1 新员工入职时,向人事行政办公室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等)。 4.2.2 新员工入职的7个工作日内,人事行政办到保险部门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的投 保手续。 4.2.3每月30日前,人事行政办公室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 作。 4.3事故处理 4.3.1现场处理: A)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同时向责任区域第一责任人或值班授权人报告。 B)第一责任人或授权人必须在五分钟内到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 4.3.2事故申报: A)事故上报:第一责任人或授权人必须在12个小时内将事故经过报告书、伤者病历本、疾病诊 断证明书或者住院通知书一起报人事行政办公室。

B)事故申请:人事行政办24小时内按有关要求将事故向保险部门申报。 4.2.3医疗终结处理 人事行政办公室需在事故发生后的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如3个月还未出院的,待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带伤者到保险部门拿工伤鉴定申请表。 A)工伤医疗期满后,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带需要做工伤签定的伤者到指定医院做工伤鉴定.不 需要做鉴定的出具工伤处理结案意见书。 B)工伤人员休假期间,应按医院规定定时进行复查,并要求每周一到人事行政办公室进行登 记,休假期间必须有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C)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跟踪落实保险公司的索赔。如因伤者本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造成保 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所有医院费用及后果由伤者本人承担。 4.其他有关说明 4.1治疗费用: 先由部门主管向财务室借款垫付,待工伤理赔结案后向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 4.2检查及药费: 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如CT检查)须先通知人事行政办公室,并报保险公司审批,中成药费或 补品类药费不予报销。 4. 3工伤医疗期: 由医院证明或工伤鉴定机构确定 4. 4医疗期工资: A.计时工资员工:70%工资设定额 B.计件制员工:20元/天的工伤津贴 5.其他: 5.1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由人事行政办负责解释。 5.2附件: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划分表 附件2、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作业指导书 附件3、工伤事故结案审批表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工会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 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 度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 度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 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2 .. . 3. .. 4. .. 5. .. .5 .. . .9 ..

四、 五、 八、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 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 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禁止在消防安 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财 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 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财务 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部门在保险柜 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公司印鉴由财务部专人 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 写明细表。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 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 的维修应由公司专人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员工

不得在办公区域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七、节假日及休息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 及时向行政管理部人员报告处理;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三、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四、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五、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六、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五)、行政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四、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伤事故处理 (一)、员工发生工伤,部门班/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30分钟内通知公司安全员、行政部部长及部门领导,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重伤送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或“贵州省人民医院,小皮伤如割伤、划伤等破皮轻伤的在车间办公室进行包扎处理,稍重的指定在“麦架镇卫生院“就诊,具体由“安全员及行政部部长”根据伤情判定去向医院)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53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2《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实施。]

4.1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若在夜班发生事故时,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要立即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要组织好救护工作和现场保护。 4.2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安全科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4.3任何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因瞒报、迟报造成对救护工作影响不利的,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4在生产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安全科。 4.5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位和物件等,对无故、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6在双休日发生事故的,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值班人员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并组织进行抢救和现场保护。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doc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1 前言 为加强公司正规化管理,强化对员工的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内部规章制度》,各部门员工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分工,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领会,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中公共制度和相应制度,并严格加以实施。 本规章制度连同《公司管理规定》、《新员工手册》、公司文件及相关管理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各职能部门、管理处应按照本制度对所属员工加以管理和考核,违反本规章制度将在公司考核中予以相应处罚。 不尽之处,公司将适时予以补充。 本规章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 年月日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 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 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 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包 括ABC三类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 1、工伤的认定: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A、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B、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C、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D、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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