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合集下载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2024 年,医疗行业对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这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详细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在遇到复杂、疑难或特殊病例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或组织会诊,确保患者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恰当的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2 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1 次,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1 2 次。

各级医师在查房过程中,要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制定和调整治疗方案,指导下级医师的医疗工作。

三、会诊制度当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室诊疗范围或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认真查阅病历,提出会诊意见,并对会诊结果负责。

四、分级护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将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护理人员应按照相应的护理级别,为患者提供全面、细致的护理服务。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包括临床科室值班、医技科室值班、护理值班等。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等。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于诊断或治疗存在困难的病例,应组织相关科室的医师进行讨论,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应定期举行,并做好记录。

七、术前讨论制度在手术前,手术医师团队应针对患者的病情、手术指征、手术方式、手术风险等进行全面讨论,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和应急预案。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对于死亡病例,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

分析死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

九、查对制度在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医嘱开具与执行、药品发放与使用、手术操作等,都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医疗操作和用药的准确性。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该当作好医疗记实,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该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身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18项医疗质量安全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升医疗质量的基本要求,而核心制度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疗质量安全的18项核心制度。

1. 危急重症救护与急救制度:建立针对危急重症患者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救治患者。

2.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包括信息透明、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等。

3. 医疗巡查制度:建立医院巡查制度,定期对医院内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设备采购、使用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对患者安全造成影响。

5.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每一起医疗事故都能及时报告,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和追责。

6. 护理质量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护理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各个环节都符合规范要求,提升护理质量。

7. 医务人员培训和教育制度:建立医务人员持续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8.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立和优化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规范临床过程,提升医疗效率和质量。

9. 感染预防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的感染预防和控制制度,包括手卫生、消毒灭菌、预防交叉感染等内容。

10. 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药品采购、存储、发放、使用和处置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11.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病历书写、归档和评审等制度,确保病历记录准确完整,便于医疗质量评估。

12. 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挂号、就诊、收费等环节,提供优质的门诊服务。

13. 综合管理制度:建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财务、行政等方面,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

14. 医学伦理和道德教育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伦理和道德教育,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15. 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医疗资源下沉,保障基层患者的就医需求。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医疗管理、技术标准、人员配备等。

2.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设施、操作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重大医疗事故进行报告,通过事故分析和诊后教育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纠纷事件进行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5. 病案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病案的管理和归档,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6.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包括设备选型、购置、验收、维护和报废等流程。

7. 药品管理制度:规定了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合理用药和药品安全。

8. 感染控制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消毒、隔离、洗手和废弃物处理等。

9.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0. 医疗质量评估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的评估方法和周期,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11.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减少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12. 医疗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医疗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要求,以提高医疗质量和能力。

13. 医疗人员考核与激励制度:建立医疗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14.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15. 医疗投诉处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投诉进行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保护患者的诉求权益。

16. 医疗知情同意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进行治疗和手术之前,向患者充分解释治疗方案和风险,并取得知情同意。

17. 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质量安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疗机构所关注的重要内容,为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水平,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制度。

下面将介绍其中的18项核心制度,包括医院管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方面。

1.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管理层级、职责和权限,实行科学管理。

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

2.院内行为规范制度:规定了医疗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守伦理准则,确保医疗行为合规、文明。

3.患者护理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规定护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工作流程,确保患者护理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4.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5.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医疗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6.医疗知识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知识管理体系,对医疗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和评价,提高医疗水平。

7.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测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8.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对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事故,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9.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10.医疗消毒灭菌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标准化消毒灭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环境的卫生和消毒灭菌的有效性。

11.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明确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措施和责任,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

12.不良事件分析与学习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不良事件的分析与学习制度,从不良事件中总结教训,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

13.医疗过程标准化管理制度:规定医疗机构要建立标准化的医疗过程,通过规范医疗操作流程,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1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2024年最新修订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修订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2024年,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并推出了最新修订的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这些核心制度的出台,对于提升我国的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对这十八项核心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项核心制度是医院质量安全同等对待制度。

这项制度强调了医疗质量安全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性,规定了医院要将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确保质量安全责任的分配和履行。

第二项核心制度是医院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状况,通过考核结果来促进医院的持续改进。

第三项核心制度是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健全的病案管理制度,确保病案记录的真实准确,为医疗质量评价和病例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项核心制度是医联体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疗机构依托医联体,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和协作,提高医疗质量水平和患者服务能力。

第五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质量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性,便于监控医疗质量和及时发现问题。

第六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疗机构推动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规范统一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第七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的报告与处置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医院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与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护和赔偿。

第九项核心制度是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制,依法处理医患纠纷,保证患者权益得到合理解决和维护。

第十项核心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分别是:
1. 首诊负责制度。

2. 三级查房制度。

3. 会诊制度。

4. 分级护理制度。

5.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 术前讨论制度。

9.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 查对制度。

11.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 危急值报告制度。

15. 病历管理制度。

16.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础,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本机构的核心制度,并遵循每项核心制度的定义和实施基本原则及关键环节的要求。

十八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1.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病人安全管理和医疗机构内部安全管理,确保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2. 医疗纪录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纪录的准确、完整、及时和机密,并规定了医疗纪录的保存和归档的要求。

3. 医疗质量评估制度:通过定期的质量评估活动,评估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病人满意度,并采取改进措施。

4.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控制医疗风险,以减少意外事件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保护患者的安全。

5. 医疗质量监测制度:对医疗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符合规定和要求。

6.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7. 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物采购、配药、使用和监测,确保药物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

8. 感染控制制度:制定和实施感染控制措施,减少医疗相关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9. 病人权益保护制度:保障病人的知情权、自主权和隐私权,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10. 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规定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调查和解决医疗事故,防止再次发生。

11. 护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并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12. 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13.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临床路径,规范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效果和资源利用效率。

14. 病案管理制度:确保病案记录的准确、完整和规范,并规定病案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15. 远程医疗管理制度:加强对远程医疗活动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数据安全。

16. 诊疗规范制度:制定和实施诊疗规范,提高诊疗水平和效果。

17. 医疗质量培训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疗质量意识和能力。

18.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追踪和处置机制,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分级护理制度(10)查对制度(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2)交接班制度(13)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5)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6)危急值报告制度(17)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1、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2、门、急诊、病房实行首诊负责制度。

病人在医院门、急诊挂号(不管是否接受过预检分诊台分诊),到达目的科室后或选择医生后,首诊医师都应该热情接诊,按规范书写门、急诊病历,进行诊疗工作。

3、首诊医师在接诊后发现病人所述病症与本科无关或需他科会诊,应在门诊病历上书写初步诊断后请有关科室会诊,并向病人讲明原因,指导就医路线。

如遇重症病人或行动不便的病人可请会诊医师到诊室或床边进行会诊,需要多科会诊的可送急诊科观察室,由急诊科负责组织会诊。

被邀请会诊人员应随请随到,通力合作,进行诊疗。

4、首诊医师认为病人病情危重需转科治疗时,应负责联系有关科室,转科前应进行必要的处置,对转科及转送到医技科室检查途中可能发生危险的病人,呼请轮椅或推车护送,并派医护人员护送,以防发生意外,并向接收科室交代有关事宜。

5、首诊医师认为病人病情需转外院诊治,原则上要先请本科主任或二值班会诊后再作决定。

对于危重症病人转院要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并向病人讲清转院原因,注意途中安全。

6、临床医师在接诊需会诊、转科、转院病人后,如果不书写首诊病历或让病人退号,都视作推诿病人、按违反规定处理。

发生不良后果的按规定予以行政、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医院建有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参加查房人员应严肃认真,查房期间不接手机,不得处理与医疗无关的事务。

与病人沟通的同时要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随意泄漏医疗专业上的争议及不利于病人的信息,避免影响病人情绪,妨碍治疗工作3、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4、查房时限及内容:(1)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病危病人24小时内有高级职称人员查看,急、危抢救病例随到随看,其他病人每周1~2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手术病人,术者必须于术前一天和术后三天内查看病人;日常查房要求:病危患者每天查、病重患者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看病人。

(2)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疗质量与安全和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3)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每周查房时间固定,查房应在上午进行;对本组重危疑难病人、新入院病人、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重点检查,决定治疗方案及出院问题,在查房中要注意检查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的工作和病历书写质量,并修改病历。

(4)住院医师每天至少查房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查看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通过查房全面了解病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向上级医师汇报;对于新入院的一般病员须在2小时内查看病员;认真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并签字以示负责。

上级医师的查房记录必须由查房医师审阅并签名。

5、根据《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三级医师查房要在病历中有客观反映及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 1周内诊断困难或经常规治疗后疗效不显著甚至病情进展恶化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2、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提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院外专家参加。

3、经治医师汇报病史,上级医师进行补充,应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分析、讨论,尽早明确疾病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病情简介,诊治难点,与会者讨论要点(讨论目的)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总结意见。

5、记录者签名,主持人审阅并签名。

术前讨论制度1、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2、病情较重或难度较大及新开展的手术,及凡属原江苏省卫生厅印发的《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范畴中的三、四级手术和特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病例讨论(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除外)。

3、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

4、全科讨论应当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的会诊,必要时邀请医务处参加。

6、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姓名、职称、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麻醉方式、手术(替代)方式、手术体位、入路切口、手术步骤、术中注意事项、围手术期护理、预后估计和术中及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等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总结意见。

7、讨论内容由记录者签名,主持人审阅并签名。

8、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系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2、凡死亡病例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如有医患纠纷的)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应在尸检报告出具后一周内进行,原则上不迟于两周。

3、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并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医务处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4、讨论记录内容:①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技术职称、职务、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婚姻、出生地、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入院日期、死亡日期及时间、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包括尸检和病理诊断)。

注:死亡原因是指“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即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而不是指患者临终前的状况,不可含糊填写“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身衰竭”等。

②参加者发言记录,重点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意见、经验教训及本病国内外诊治进展等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总结意见。

③记录者签名,主持人审阅并签名。

会诊制度1、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院内其他科室或医院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而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则称为会诊制度。

2、会诊的形式(1)科内会诊:本病区或本科内会诊,由住院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召集本病区或本科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2)科间会诊:住院病人会诊由住院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同意后填送会诊单,会诊单上应写明病情及会诊目的和要求,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应邀科室。

应邀科室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应有医师接待会诊医师,以便共同讨论。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会诊单上。

(3)急会诊:住院病人需作急诊会诊者,经二值班医师或主治医师同意后,可直接用电话联系。

应邀科室应由主治或以上医师(非正常工作时间二值班医师)负责会诊。

申请科室填写会诊单,写明病情、会诊目的和要求,并在会诊单右上角写明“急会诊”字样。

急诊科病人急会诊时,凡无单独急诊值班医师的科室,可用电话联系邀请病房值班医师。

急会诊应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4)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和组织,同时要向医务处汇报。

申请科室填写会诊单,写明病情、会诊目的和要求,并在会诊单右上角写明“全院会诊”字样,应邀科室应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处人员参加。

会诊由申请科室科主任或主诊医师主持,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时主持人应进行总结。

(5)院内多学科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科主任审核后上报医务处。

医务处根据申请会诊的需求和患者病情通知参与多学科综合诊疗的会诊专家和具体会诊时间。

应邀科室应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结束后,由申请会诊科室主持人书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留医务处备案;由经治医师在住院患者病历中规范书写“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由医务处负责填写《院内多学科诊疗会诊登记表》备案留存,特殊患者可及时申请并落实医患沟通办的医政谈话。

(6)院间会诊:①院内暂时不能诊治的疑难危重病例或患者家属有要求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病例,经科内讨论(特殊病种除外,如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同意后,至医务处登记盖章,必要时报分管院长批准,向被邀医院医务处发出会诊邀请函。

②邀请会诊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讲明会诊方式、人员,经治医师应避免直接经手患方的会诊费用。

③被邀医院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单上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会诊后如需进行手术或特殊操作的,须组织科内讨论,填写《特殊手术审批单》,经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处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可在手术记录中术者或Ⅰ助位置注明受邀医师姓名)。

(7)外出会诊:各科室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按照原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外出会诊,接院外邀请(必须是正规医疗机构)后由医务处、总值班或科主任安排,如对方指定医师的可根据院内具体情况尽量安排,外出会诊医师应将受邀医院邀请函带回并及时上交医务处留存备案。

2、会诊注意事项(1)掌握会诊的指征;(2)按规定在医生工作站填写会诊申请单并提出申请;(3)被邀会诊医师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承担,会诊时要详细了解病情和检查病人;管床医师要陪同会诊,主动介绍病情和请教问题,说明要求会诊的目的和中心主题,双方进行讨论交流和沟通;(4)会诊中发生明显分歧时,被邀会诊医师要主动邀请上级医师再次会诊;(5)主治医师要根据会诊意见作为制定治疗方案的参考,并将会诊情况向病人通报说明;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