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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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资产,涉及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经济利益。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是指为保护商业秘密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旨在规范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利用,保证企业的信息安全和竞争优势。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种类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为维护经济利益而采取措施保守起来的商业信息,其包括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客户秘密三大类。

其中,技术秘密是指包括具有专利技术含量、工艺技术及特定的数据信息,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的营销策略、市场情况、销售数据、经营计划、预算等信息,客户秘密是指客户的基本资料、商业关系及购买记录等信息。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受到保护的要求很高。

公司必须通过制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规范保密行为,保证商业秘密不会泄露。

1. 商业秘密识别管理企业应当制定商业秘密识别标准,对标准进行统一的管理。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要对商业秘密进行分类、标识、记录、备份,对商业秘密流程进行访问控制和审计跟踪,并合理设置访问权限。

2. 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企业应对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密知识培训,并签署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保密期限、保密内容、保密责任、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等方面的内容。

保密协议可采用口头、书面或电子化形式。

3. 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通过技术手段、管理措施和法律手段来保护商业秘密。

要加强技术保密手段的研究和应用,如采用文件加密、身份验证、数据备份等技术,加强管理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严格管理办公和生产设施。

三、商业秘密泄漏应急处理商业秘密泄漏会对企业形象和利益产生严重的影响。

因此,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采取预防、监测、控制、应对的方式,及时补救。

1. 预防企业应提高员工保密意识,进行社会资源调查,避免雇用不良员工,及时处理商业诈骗信息,并采取实时监控、加强日常检查,确保严格的保密管理。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连续发展本领,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以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外部人员。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是指对公司具有商业价值并取得了合法保护的技术信息、业务经验、商业计划、市场机密、客户资料、研发成绩、专有技术等。

第四条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公司员工的义务,违反保密规定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及公司纪律处分。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保护原则第五条商业秘密的保护原则是保密、合理使用、限制披露、加密和安全管理。

全部员工都必需严格遵守这些原则。

第六条保密原则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人员泄露,包含亲友、媒体等。

第七条合理使用原则是指员工在使用商业秘密时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尽量确保秘密的完整性和安全。

限制披露原则是指员工在处理商业秘密时,必需在授权的情况下披露给相关人员,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九条加密原则是指公司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安全管理原则是指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物理安全、系统安全和人员安全等方面,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将商业秘密分为不同级别,并予以相应的保护措施。

员工必需依据商业秘密的级别,合理使用、限制披露和加密。

第十二条公司将商业秘密信息分为电子信息和纸质信息。

员工在使用、处理和存储商业秘密信息时必需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每个员工只能访问其工作职责所需的商业秘密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在离职时必需签订保密协议,并将全部的商业秘密信息归还给公司。

离职员工应连续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和认得。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二、保密范围1.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合作伙伴及客户信息等。

2. 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公司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范围。

三、保密义务1. 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外部合作伙伴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也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获取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四、保密措施1. 公司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3.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保密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对于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商业秘密的转移1. 员工在离职前不得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带走相关资料。

2. 公司是否同意离职员工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保密责任1. 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八、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1. 对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如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公司保留对本保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由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并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

十、附则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任何与本保密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均无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篇一: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XX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是与商业活动相关的信息,包括技术、客户、供应商、市场策略等,被视为企业最靠前的资产之一。

商业秘密在现代商业竞争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来维护其商业利益。

一、制度目的该制度致力于有效维护企业商业秘密安全,防范商业秘密泄露,促进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技术进步。

主要目标包括:1.落实商业秘密的分类、保密等级和管理要求,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明确商业秘密的获取和使用要求,规范商业秘密的输入、输出和传输流程,避免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3.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商业秘密泄露事件,减少损失。

4.提高企业员工的商业秘密意识和保密意识,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制度的宣传教育,减少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性。

二、商业秘密的分类和保密等级1.秘密级商业秘密指企业核心技术、战略规划、重要合同等,泄露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

2.机密级商业秘密指企业的内部组织架构、市场策略、人力资源等,泄露将对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3.普通级商业秘密指一般的商业信息,如客户信息、产品资料、财务信息等,泄露不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商业秘密的保密等级由保密部门和商业秘密管理委员会共同决定,并妥善保管商业秘密的存储、传输和处理等环节。

三、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1.商业秘密的获取企业员工需要获得商业秘密方可开展工作。

员工完成商业秘密获取后,应严格遵守商业秘密保密等级要求,避免将商业秘密外传或泄露。

2.商业秘密的使用员工应严格遵守商业秘密保密等级要求,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时避免将其展示在公共场所或使用不安全的设备。

若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遗失,应立即向保密部门报告处理。

3.商业秘密的传输企业应规范商业秘密的传输和处理流程,商业秘密的传输内容应经过密封和加密处理,避免商业秘密被网络黑客窃取或泄露。

4.商业秘密的存储企业应将商业秘密存储在安全的场所,并使用密封的文件柜或保险箱进行储存。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资产之一,对于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完整版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是每个企业都应该重视和努力追求的目标。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与重要性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不为公众所知晓的、具有实际或潜在经济价值,并对企业具有重要商业意义的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商务秘密、市场策略、客户信息等,对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具有重要影响。

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或不当使用,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市场地位的下降。

其次,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维护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的必要手段。

只有保护好商业秘密,企业才能持续发展并保持竞争优势。

最后,商业秘密的合法保护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举措。

二、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建立要建立完整版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内部保密措施企业应加强内部保密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流程、加强员工保密教育和培训、设立保密责任人等形式来实现。

此外,企业应采取技术手段,如安全加密技术、访问控制系统等,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2. 合同和协议在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和员工之间的合同和协议中,应明确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保护责任,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这样可以有效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增加违规者的风险成本,提高保密意识。

3. 员工管理和培训员工是商业秘密最重要的保管人和使用者。

企业应制定员工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员工职责和义务,并在入职培训和日常教育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的培养。

同时,建立健全的离职管理措施,包括离职员工的保密承诺和信息清除等,防止商业秘密随员工流失。

4. 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有时存在交叉和重叠的关系。

企业应全面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确保商业秘密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和重要性商业秘密是指企业依法取得、经合法手段和保密措施保护的不为他人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对企业形成或可能形成经济利益的信息。

它可能包括技术秘密、商业秘籍、市场情报、客户资源等。

商业秘密在现代企业中至关重要,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竞争优势。

因此,建立合理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和方法1. 保护范围: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需要明确界定,除了企业的技术、产品、市场等实际信息外,还应包括企业内部的商业处理方法、销售策略、客户信息等。

2. 保护方法: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主要包括合同约定、技术保密措施、内部管理措施等。

合同约定可以通过与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签订保密协议来确保商业秘密的保护;技术保密措施则需要依靠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和网络安全等;内部管理措施可以通过完善的人员岗位责任和保密教育培训来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三、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商业秘密享有法律保护,依靠合理的法律手段可以维护企业的商业利益。

目前,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给予了法律保护。

合理利用法律手段可以对商业秘密进行司法保护,对于商业竞争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制裁。

四、我国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我国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方面已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保护范围界定不清、保护手段不够完善等问题;其次,商业秘密的侵权司法保护存在门槛高、诉讼程序复杂等问题;再次,司法实践中存在对商业秘密权益的认定难题等。

五、改进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手段,加大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加强司法保护:简化商业秘密案件的诉讼程序,降低司法保护门槛,提高商业秘密案件的审理效率。

3. 建立行业标准:通过建立行业标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进行规范,促进企业间的诚信竞争。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正文:商业秘密是企业所拥有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企业需要建立并实施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与分类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商业价值,且未向公众公开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分为技术秘密、商务秘密和市场秘密等几个方面。

技术秘密主要指的是独特的技术方案、研发成果和生产工艺等;商务秘密包括企业的商业计划、市场推广策略和客户信息等;市场秘密则涵盖了竞争对手的商业行为、市场调研报告和营销数据等。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1.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边界:企业应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并将其列举于制度中,以免出现模糊和混淆的情况。

2.签署保密协议:与相关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

保密协议应详细规定各方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措施。

3.建立访问权限控制:建立适当的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获得商业秘密相关信息的访问权限,以确保商业秘密不受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4.加强技术安全防护:建立并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加密、防火墙、访问控制、数据备份等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技术防护。

5.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意识,教育员工需履行的保密义务和应遵守的规范。

三、商业秘密的违规处理对于商业秘密的违规行为,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保密。

具体违规处理措施可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而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示、书面警告、禁止接触商业秘密、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是指商业秘密的有效期限,即商业秘密在保密期限内可以保持其保密性。

保密期限的长短应根据具体商业秘密的特性和市场竞争状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技术秘密的保密期限相对较长,可以达到数年甚至十几年;而商务秘密的保密期限相对较短,为数个月至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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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xxxx公司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xxxx 全体人员,包括所有正式在职的员工、非全职的兼职员工、外编人员、劳务合作人员及实习生。

本制度中统称为公司员工或公司人员。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公司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四条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或者不能从公开渠道容易获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关信息为公众所知悉:
(1)该信息在所属领域属于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的;
(2)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直接获得的;
(3)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的;
(4)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的;
(5)公司一般性的通知、公告、公示文件;
(6)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该信息的。

第五条具有商业价值,是指该信息因其秘密性而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公司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该信息能为公司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有相反的证据除外:
(1)该信息给公司带来经济收益的;
(2)该信息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
(3)公司为了获得该信息,付出了相应的价款、研发成本或者经营成本以及其他物质投入的;
(4)涉嫌侵权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公司的商业秘密的;
(5)其他能证明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的情形。

第六条技术信息,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获得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公式、产品设计方案、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研发记录、实验数据、技术诀窍、技术图纸、编程制度、数字资产(产品序列号、卡号)、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等未进入市场、未公开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七条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决策、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决策、合同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告、会议记录、销售信息、管理诀窍、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员工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财务数据、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库存数据、战略规划、采购价格、利润模式、招投标材料等未进入市场、未公开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八条商业秘密的记录、存储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具体如磁性介质、光盘、U盘、硬盘、服务器等电子存储介质(即涉密存储介质)和纸质材料(即涉密纸质文档)。

本制度中统称为涉密文件。

第三章涉密文件的管理要求
第九条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或主管该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或专门的部门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条涉密文件的制作者应当对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密、加锁、反编译等预防措施、在相关载体上加注保密标志或加密提示,限制该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仅允许为了实现工作目的而必须使用涉密信息的人员接触、使用该等涉密信息。

第十一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储存在公用电子邮箱、公有云、私人电脑及储存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公用设备内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涉密文件由信息部门负
责保密。

第十三条涉密区域的管理部门应当严格限制来访者,采取基本的物理隔离措施,如门禁、监控、权限控制等措施。

涉密区域,是指含有商业秘密信息、人员进入后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物理区域。

第十四条有关涉密信息的会议及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5)其他防止涉密信息泄露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为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所研究或开发的一切涉密信息,归公司所有。

第四章涉密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人力部门应在公司员工入职时根据岗位职责,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规定保密事项,明确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

第十七条接触、使用涉密信息的人员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公司人员应对以任何方式(书面、口头、电子、计算机可读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接收到的所有涉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不得将涉密信息用于本职工作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3)不得对包含公司涉密信息的软件、其他有形或无形物进行反向工程、解码或分解,也不应试图获取任何涉密信息的具体成分或其隐含的信息、结构或理念;
(4)不得将涉密信息进行复印、复制、另行储存于任何数据存储器或检索系统,任何涉密信息的复印件或复制件均系公司财产;
(5)不得将含有涉密信息的任何载体带出公司;
(6)涉密人员应该提高警惕,严防泄密、严格保管自己的技术/经营资料;在社会业务活动中,严禁超越规定和要求,介绍企业的技术、经营信息;发表有关文章时,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八条经公司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公司人员应当在立即向公司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涉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涉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及全部副本(包括但不限于照相底片或计算机输入或输出信息,并且包括任何种类的全部复印件和复制件)。

自此,公司人员承诺无备份、电子形式涉密信息已经全部删除或销毁,且不得再为任何目的使用涉密信息。

第十九条公司人员对公司保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受时间限制,即保密义务是无限期的,无论其是否还在公司工作,直到涉密信息解密为止。

第二十条无论何种原因离职的,离职人员应将含有涉密信息的所有记录和资料(包括任何载体)交还公司,不得存留任何复制品。

第二十一条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涉密人员不得利用涉密信息自己或与他人合作开展业务,也不得许可任何第三人利用公司的涉密信息开展业务。

第二十二条在对外谈判、起草、签订合同时,如涉及提供涉密信息的,必须签署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对保密事项进行约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人员如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已经取得或将要取得其他公司商业秘密或涉密信息的,应按照相应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要求严格执行。

如因不当获取或使用其他单位商业秘密导致出现纠纷事件的,由该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

第二十四条公司人员如果发现公司的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导致秘密信息泄露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公司法务部。

第五章监督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级、留用查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并扣发工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2)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4)其他轻微违反本制度但危害不大的。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应其赔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内容,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涉密文件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保密合同的;
(4)其他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未经企业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途。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法务部解释,自发布之次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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