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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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龙滩水力发电厂(下称龙滩电厂)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一)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____〕____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二)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三)龙滩电厂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在龙滩电厂组织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中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如升船机等;(四)重大危险源界定范围见附表1、2、3。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龙滩电厂。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龙滩电厂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二)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判定并控制不可容许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并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厂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及时进行整改;(三)保证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四)完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第五条安全监察部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及龙滩电厂相关规章制度;(二)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判定并控制不可容许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根据评价结果,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实施标准;(三)组织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四)监督检查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五)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六)参加公司组织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七)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重大危险源的确认与登记:规定了哪些企业或单位被认定为重大危险源,并要求这些单位进行登记备案。

2.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规定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的要求,包括评估的内容、程序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

3.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了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和机构,明确了各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4.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规定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监督等。

5. 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规定了在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等。

通过制定和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可以有效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该规定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或单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促进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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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4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4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安全,预防和减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1.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必要的防控措施。

3. 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

5.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应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

6.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

7.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8.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汇报事故信息,并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和执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2)是一份关于安全管理的指导文件,旨在规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1. 法律依据:该规定第一部分明确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

企业在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时,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并接受政府监督。

2. 安全责任:该规定第二部分强调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

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制度。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 风险评估与管控:该规定第三部分详细介绍了风险评估和管控的要求。

企业需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细致的风险评估,明确危险源的特性、潜在风险和可能的事故后果。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业企业、矿山、交通运输企业、化学品、燃气、电力、核电、电网等行业的危险源。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由国家安监部门负责。

第五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安监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企业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七条计划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方案,并向国家安监部门报备。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和定期危险源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国家安监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追责,并定期向社会公开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是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安全评估,以判断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隐患,为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选择专门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国家安监部门进行认定。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源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二)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完备性和有效性;(三)危险源的可能事故类型和后果;(四)危险源现有的隐患和问题;(五)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

第十五条接受安全评估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按照评估结果的要求,及时整改隐患和问题。

第十六条国家安监部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追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4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4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对人群集中居住区、城市区域、环境、设施等造成重大危害的危险源。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监督管理是指对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技术和管理措施等进行全面监督、审查和评估,保障其安全运行和控制风险。

第五条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风险控制的原则,依法、科学、高效、公正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确保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经营者、管理者等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安全监督管理应当贯彻以人为本,加强科技支撑,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监督执法能力。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是主管单位,负责统一领导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地方安全监管局是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经营者、管理者等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告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全面监督、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应当按照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及时报送。

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和技术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重大危险源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因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高温、高压、高能源等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造成剧烈破坏的单位、区域或设施。

第三条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领导和组织,制定并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切实保障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单位和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施的安全。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划定和登记第五条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确定重大危险源的划定标准,划定重大危险源的范围。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自身是否为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告和登记。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的登记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大危险源的名称、位置、特性、安全措施、责任人等。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库,统一管理重大危险源的登记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要求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要求。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提前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以保障事故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是指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重大危险源是指那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对公共安全、环境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物质、设备或者工艺等。

为了保障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国家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危险源的安全。

3. 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4.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5. 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是指政府部门制定的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和监督要求,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和防范事故发生。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分类:依据事故潜在危险性和可能引发的潜在危害,对企业和设施进行分类和识别,确定其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

2. 基本安全要求和标准:规定重大危险源必须满足的基本安全要求和标准,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操作管理的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等。

3. 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要求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4. 安全监督和执法:规定相关政府部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督和执法,包括监察、检查、处罚等措施,确保企业和设施的安全运营。

5. 信息公开和参与:要求重大危险源及其周边社区公开安全信息,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参与,提升公众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的认知和参与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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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一、前言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及经济利益,制定本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控制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烟花爆竹等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
监督管理。

三、基本原则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法律法规为准,责任明确
3.综合治理,全过程管控
四、安全监督管理要求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适合本
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并定期评估,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有关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

2. 严格安全生产许可
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等活动。

3. 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工艺设备、安全设
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和场所符合要求。

4. 整改隐患,消除风险
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发现缺陷和隐患及时整改,严
格执行设施设备检验、维护、保养、修理等规定,消除安全风险。

5.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

6. 紧急预案,应急处置
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在平时进行演练,保证灾害事故得到及时应对和控制。

7. 加强安全监测和报告
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安装安全监测设备,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环境指标、设备指标、物料指标等,进行实时监测,建立定期监测和报告制度,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公众公开有关安全信息。

8. 完善追责问责制度
有关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和
权力,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监管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刑事打击。

五、责任与责任追究
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主管部门必
须加强对其的监管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问责和处罚。

六、结语
本规定的实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重大危险源
单位应该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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