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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主管理制度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一、背景社区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单位,是居民生活的核心空间。
为了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提高社区自治水平,建立一个有效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标本制度旨在促进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和权力分配,确保社区事务的公正和透明。
三、原则1. 平等原则:每位社区居民都享有平等的权力和机会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2. 公开透明原则: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居民有权了解并监督社区事务的处理。
3. 决策多元原则:社区事务的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多方意见,采取多元共治的方式进行决策。
4. 合作共赢原则:社区居民和相关利益方应当携手合作,共同推进社区事务的发展和改善。
四、制度安排1. 社区居民大会:定期召开居民大会,居民可以通过讨论和投票形式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
2. 居民代表委员会:居民选举代表委员会,代表委员会负责居民意见的收集和传达,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3. 社区议事规则:制定社区议事规则,明确决策程序和参与方式,保证决策的公正和民主。
4. 信息公示:社区事务的重要信息和决策结果应当及时公示,确保居民的知情权。
五、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社区居民监督机制,居民可以通过投诉和举报等方式对社区事务进行监督。
2. 评估机制:定期对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六、责任和义务社区居民应当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保障社区的和谐与发展。
七、法律地位本制度为社区自发制定,具有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如有需要,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居民大会和代表委员会共同享有。
以上为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的草案,经居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即刻生效。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范本(2篇)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范本一、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基于平等原则,每一位居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2. 公开透明原则: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应该对所有居民公开透明,任何居民都有权查阅和获取相关信息。
3. 公正原则:社区决策和管理应以公正为原则,尊重多元意见,确保每位居民的利益得到平等的代表。
4. 共识原则:按照共识原则推动决策和管理,尽可能通过充分讨论和协商达到社区居民的一致认同。
二、居民大会1. 居民大会是居民决策的最高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 大会由所有符合参会条件的居民组成,所有居民都有权利在大会上提出议案或发表意见。
- 大会决议应当通过全体居民的投票,以多数票通过。
2. 大会的议程由居民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出并公布,任何居民都可以向委员会提出议题建议。
- 委员会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大会的议程反映广大居民的需求和意愿。
三、居民事务委员会1. 居民事务委员会是社区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准备并提出居民大会的议程。
- 委员会的成员由居民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 委员会应由多项专业方向的居民组成,确保不同领域、不同背景的居民都能得到充分代表。
2. 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用于审议社区事务并作出相应决策。
- 委员会会议应公开进行,任何居民都可以旁听,但不得干涉会议的正常进行。
3. 委员会应定期向居民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居民大会的监督和评议。
四、居民代表委员会1. 居民代表委员会是居民倡导权益和参与社区事务决策的机构。
- 建立居民代表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做好居民利益的代表工作和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活动。
2. 居民代表委员会成员由居民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居民在社区决策中发声和表达意见。
- 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通过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3. 委员会成员有责任积极倡导和传达居民的诉求和需求,并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过程。
社区民主管理管理制度

社区民主管理管理制度一、社区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1. 居民自治原则:社区的管理和决策应当由居民自己来进行,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做到真正的“民有所呼,民有所应”。
2. 公平公正原则:社区管理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处理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3. 开放透明原则:社区管理应当向社区居民公开透明,让居民了解社区管理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满意度。
二、社区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1. 社区自治组织的建立社区应当按照居民人数和地域范围建立相应的自治组织,如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确保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机会和权利。
2. 社区事务的决策和执行社区自治组织应当建立决策议事规则,对社区事务进行民主决策,居民可以通过参加居民代表大会、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对社区事务进行监督和执行。
3. 社区财务管理社区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确保社区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法性,确保资金用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
4. 社区文化建设社区自治组织应当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建设活动,组织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等各类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和文化素质的提高。
5.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社区自治组织应当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宣传环保知识、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美丽幸福的社区环境。
6. 社区纠纷调解社区自治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纠纷调解机制,帮助居民解决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三、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1. 政府引导:政府应当在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在立法、经费支持、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2. 居民参与:居民应当积极参与社区的管理和决策,通过参与选举、提出建议、监督执行等方式,发挥更大的作用。
3. 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社区自治组织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增强居民的信任和满意度。
4. 社区建设:社区应当建立完善的设施和服务,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增强居民对社区管理的信任和支持。
社区民主决策与管理制度

社区民主决策与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该制度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公平、公正的决策与管理制度,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和自治,保障各项权益的平等,确保社区的良好运营和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居民和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租户、管理人员等。
三、民主决策程序1. 社区议事会社区设立议事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负责制定社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和重要事项的决策等。
2. 提案与提交社区居民可以向社区议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交书面提案。
提案内容应清晰明确,包括问题描述、解决方案、预期效果等。
3. 讨论与辩论社区议事会组织开展针对提案的讨论与辩论,邀请涉及方参与,通过多方意见交流和对话,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决策的形成。
4. 投票与决策经过充分讨论和辩论后,社区议事会进行投票决策。
民主决策原则上采取多数人决策,但对于一些重大决策,可以设置特定比例或条件并通过公开投票方式决策。
四、民主管理标准1. 公示和信息公开社区议事会应及时公示各项决策和管理事项,并确保信息对社区居民公开透明。
公示内容应包括决策背景、决策方案、决策结果等。
2. 倾听和反馈社区设立反馈机制,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
居民可以通过书面或在线方式提交反馈,社区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并及时回复。
3. 问题解决社区居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和跟踪。
对于一些复杂或涉及多方利益的问题,社区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方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4. 管理绩效评估定期对社区管理绩效进行评估,并公示评估结果。
评估内容应包括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居民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以便社区居民了解管理情况。
五、考核标准1. 参与度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议事会和其他决策活动的积极程度,包括参与讨论和辩论、提出有价值的建议等。
2. 合规性社区议事会和管理人员的决策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的规定。
3. 问题解决率社区居民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解决,解决过程是否有效,问题解决率的高低可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范本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良好的发展,建立有效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根据《社区自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是指以社区居民为主体,通过广泛的民主参与和集体决策,实行自治、法治、透明、公正、文明的社区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自治原则、依法治理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文明和谐原则。
第四条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的任务是:1. 保障居民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利,鼓励和支持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2. 通过集体讨论和决策,制定并实施社区管理政策和规划,促进社区发展;3. 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和评议,增进社区民主意识和文明素质;4. 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业素质,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第五条社区民主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的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二章居民自治组织第六条居民自治委员会是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由社区居民通过普选产生。
自治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监督,应当符合《社区自治法》相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任何社区居民都有参加自治委员会的权利,可以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公开选举等形式参与自治委员会的产生和工作。
第八条居民自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1. 组织、协调和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工作;2. 提出和建议社区事务的处理方案和政策;3. 监督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的管理及使用情况;4. 协调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5. 维护社区的安全和治安秩序。
第九条居民自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
第十条居民自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开工作情况和决策结果,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第三章社区管理政策和规划第十一条社区管理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通过民主集中决策的方式确定。
第十二条社区管理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应当广泛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居民代表大会、问卷调查、公开听证等形式进行民主决策。
社区民主建设管理制度

社区民主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地位和积极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民主建设是指居民通过选举、协商、公开参与等方式,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决策和监督。
第三条社区民主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区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便民化,确保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社区民主建设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参与、便民和廉洁。
第二章居民委员会的成立与选举第五条居民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基本组织,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
第六条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组织居民协商、参与社区管理、监督居民权益的实现等。
第七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社区居民大会进行,选举方式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或者其他形式。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的产生应当符合居民选民的意愿,不得干扰、干预或者作假。
第三章居民议事决策机制第九条居民议事决策机制是指居民通过协商、表决等方式,对社区发展、管理等事项进行决策。
第十条居民议事决策机制的具体程序和规则由居民委员会负责制定,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各类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居民大会或者民主公投,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第四章居民参与和监督机制第十二条居民参与和监督机制是指居民通过参与、投诉、监督等方式,对社区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十三条居民参与和监督机制应当包含居民意见征询、居民建议箱、居民网上投诉等形式。
第十四条居民应当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增强社区意识和责任感。
第五章社区民主建设的法律保障第十五条社区民主建设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损害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相关部门和组织提出申诉和投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居民委员会的议事决策,并报社区相关部门备案。
以上是一份社区民主建设管理制度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社区是人们居住、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也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单位。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是指在社区内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执法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它旨在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下面将从开展居民议事、设立居民委员会、实行居民自治、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等几个方面,阐述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
首先,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开展居民议事。
通过居民议事,居民可以平等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增强了社区治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居民议事应当建立完善的程序和机制,确保广大居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
议事的议题应该是涉及居民的重要事项,例如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卫生环境改善等。
同时,应定期公布议事结果,并接受居民监督。
通过居民议事,社区管理者可以了解居民的需求,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增进居民与管理者的互信与合作。
第三,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应实行居民自治。
居民自治是指居民自行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的权利和能力。
社区居民应当拥有制定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推动社区的繁荣和发展。
居民自治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确保居民在自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居民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自治共识,实现共同发展。
最后,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社区志愿服务。
社区志愿服务是社区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居民自愿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推动社区的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
社区应当鼓励居民参与志愿者培训,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机制,促使更多的居民参与到志愿服务中。
同时,社区也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志愿者的权益和安全。
综上所述,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是实现社区自治和民主决策的重要机制。
通过开展居民议事、设立居民委员会、实行居民自治和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等方式,可以促进社区的民主治理和社会进步,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只有在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的支撑下,社区才能真正成为人们温馨幸福的家园。
2023年社区民主管理制度

2023年社区民主管理制度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在2023年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广泛的参与和民主决策,实现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发展的一套机制和制度安排。
一、社区居民自治2023年,社区居民自治得到了更大的重视和支持。
社区居民通过选举产生的社区委员会成为社区的代表机构,负责代表居民利益,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社区委员会的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拥有投票权和被选举权,能够直接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社区委员会设立了各种专门的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社区的环境卫生、社区治安、社区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工作。
每个工作小组成员由社区居民报名,通过居民投票选举产生,负责相应领域的管理和决策。
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机制是居民议事会。
社区居民通过居民议事会进行民主讨论和决策。
居民议事会由社区委员会组织召开,居民可以提出议题和提案,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表达意见。
居民议事会的决策具有约束力,并由社区委员会执行。
二、社区事务的公开透明2023年,社区事务的公开透明得到了更大程度的保障。
社区委员会的工作公开透明,社区居民有权了解社区委员会的工作进展和决策情况。
社区委员会定期召开公开会议,向社区居民通报社区事务的进展和决策情况,并接受居民的监督和批评。
社区事务的决策过程也更加公开透明。
社区委员会决策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公开向社区居民发布,居民可以对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重要决策还可以通过居民公投的方式进行决策。
三、社区发展的民主参与2023年,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在社区发展中得到了更大的重视和发展。
社区委员会在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项目时,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参与社区发展的决策和管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居民也可以通过成立居民组织来参与社区发展。
居民组织可以通过与社区委员会合作,申请项目资助,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发展的活动。
居民组织成为社区发展的重要力量,能够促进社区的繁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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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主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社区居务会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委会和谐发展,确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有章可依、有制可循,更好的服务社区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建设实际,制定以下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
一、依据《居民组织法》规定,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是居民发扬民主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决策的组织方式,是实行自治的决策机构,真正的权利属于居民会议。
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本居住区居民或者没户派一名代表组成;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3人组成。
本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或居住在居民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当然代表,享有户代表或居民代表等权利和义务。
三、居民代表应热心社区工作,办事公道,代表居民意愿发表意见、表决;了解、监督居委会工作。
建立居民代表联系居民制度。
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组织居民民主选举产生。
任期三年,与居委会同时换届,可以连选连任。
四、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由居委会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以下情况应当及时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1)讨论决定属于居民会议职权范围的问题;(2)需要听取居委会的工作报告;(3)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提议。
五、居委会应当在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出席对象,并告知议题。
必须有相应的会议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六、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得生效。
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由居委会负责实施。
七、居民会议听取并审议居委会的告知报告和资金筹集的收支情况报告;选举、撤换或补选居委会成员;讨论并决定居民区社区建设规划建议、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项目;讨论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八、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在讨论和决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3)体现居民意志和利益的原则。
《社区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成员制度》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成员是对社区成员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为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及招聘的专职工作者。
二、评议的形式和时间。
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采取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评议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1—2次评议。
具体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三、评议的内容及标准。
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是指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能”是指领导能力、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为民办事,联系群众;“绩”指工作成绩;“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廉洁清正。
四、评议的基本程序。
评议采取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街道办事处派人参加会议并进行指导。
1、社区居委会主任报告工作,并进行个人述职,其他居委会成员依次向社区成员代表汇报半年或一年的思想和工作并向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代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2、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无记名投票测评。
测评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主持进行,测评表由街道统一印制、发放和汇总。
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同时对测评结果为优秀者,由街道予以表彰,对基本合格者进行诫勉,对不合格者可依法进行罢免。
《社区重大决策听证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听证是指街道党工委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以社区为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为决策重要依据的有效形式。
第三条党工委根据需要,在研究涉及社区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时可采取社区听政。
第四条社区听证应遵循合法、公平、民主、便民、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举行社区听证,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并提出听证方案,确定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参加听证的人员组成和人数。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主要包括:人和听证书记员;(二)听证当事人,包括听证参与人、邀请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听证邀请人和拟定重大决策方案的听证作证人。
听证主持人、作证人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确定;听证书记员由听证主持人确定;听证当事人一般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由组织听证会的单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报明者应当向组织听证会的单位提供身份证明。
听证会主持人履行以下职责:(一)主持听证会议;(二)决定是否终止、终结或者延期听证;(三)签署听证笔录、听政报告;(四)维持听证持续;第六条听证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听证并获取听政的相关资料;(二)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进行质证和辩论;(三)按规定的程序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的规则;(四)听证当事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出席听证,其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参加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七条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
举行听证会,组织听证会的单位应当在举行听证会10日前发布听证公告。
听证公告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听证的具体事项;(二)听证当事人的产生方式;(三)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四)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每次听证会的听证当事人一般不超过20人。
举行听证会,公民可以按规定向组织听证会的单位申请旁听。
第九条组织听证会的单位应当在举行听证会5日前将听证事项、相关材料和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
听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出席听证会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3日告知组织听证会的单位。
出席听证会的听证当事人未达到应当参加的听证当事人的三分之二的,听证会应当延期举行;若特殊情况,经组织听证会的单位决定,可以取消听证会。
第十条听证会主要程序:(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规则;(二)宣布听证当事人、听证主持人、书记员名单及产生方式;(三)听证作证人通报听证事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及其他相关情况,回答听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询问;(四)听证当事人及有关参加人员陈述,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证和辨证;(五)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并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听证笔录,并应当在听证会结束后3日内整理完成。
听证当事人可以在组织听证会的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查阅听证笔录,对其听证笔录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更正。
第十一条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及时主持草拟听证报告,提交街道党工委。
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主要工作程序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主要工作程序(一)议题提出和受理。
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五分之一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户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议题。
议题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受理。
(二)形成初步意见。
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联席会议,对受理的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意见。
对影响本社区发展全局或涉及居民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要报街道工委审定。
(三)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听取党员对议题的意见、建议。
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就议题广泛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涉及社区单位利益和需要社区单位参与的事项,要征求社区单位意见。
(四)会议决策。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由社区居委会对议题进行修改完善并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形成会议决定。
召开社区居民代表或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应参会人员的过半数参加,方能举行;会议的决定,必须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五)公告。
会议所作决定,要及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保证居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组织实施。
决定形成后,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按照会议决定组织实施。
(七)公开落实情况。
社区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完成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居民代表的审议和社区党员、全体居民的监督。
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做好决策事项有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会议记录、征求意见情况要保存备查。
在决定执行过程中,如确需更改决定内容,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将拟更改内容报街道工委审定,然后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会议重新进行讨论决策,并向社区居民公开,说明理由。
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与原决定内容相违背的行为。
社区民主监督制度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办事的透明度,强化居民的社区自治职能,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内容:党和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和指示的落实情况社区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发放情况;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社区所办经济、社区服务项目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社区其他重大事项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居民委员会的干部要自觉接受居民、居民代表大会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三、居民代表会议定期所取社区的工作报告。
居民代表精品文档对社区的工作可以提出质询。
社区对居民代表的质询,应给予实事求是的解答。
四、居民、居是代表监督社区干部是居民的民主权力,在监督中,对居民委员会干部提出意见、批评和罢免要求的居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打击、报复。
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