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范文三篇

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范文三篇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街道民主政治建设,推进街道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促进街道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现就建立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是指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人大街道工委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各方面代表人士,通过定期召开街道居民议事会,讨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事项、参与民主管理、票荐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监督工作的制度。
第三条街道居民议事会应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为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民意支撑,为街道办事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工作推进提供民意互动渠道。
第二章街道居民议事会的职能第四条街道居民议事会由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副主任、委员以及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和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组成。
街道居民议事会的主要职能:(一)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讨论区行政、监察、司法机关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报告;(三)对街道办事处或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评议;(四)票荐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五)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询问;(六)反映人民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五条经街道党工委同意,人大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可提请街道居民议事会听取和讨论其他事项。
第三章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的产生及职责第六条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人数为六十六人左右。
第七条为体现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组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其成员一般由街道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居民等社会各界代表组成。
第八条选聘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应兼顾区域、年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等因素,基层一线人员应占一半以上,妇女、非党应占一定比例。
第九条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三)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能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四)热心公共事务,能确保相应时间和精力积极参加人大街道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五)能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在本职工作、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引导群众配合支持街道各项工作。
社区议事制度范本

社区议事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制度。
第二条社区议事制度是指社区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社区议事制度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居民意愿,体现居民利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议事机构第四条社区议事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组成。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社区议事规则,审议和决定社区重大事项。
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居民开展议事活动,协调解决社区事务。
社区委员会是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的决议。
三、议事范围第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议事范围:(一)制定和修改社区议事规则;(二)选举和罢免社区委员会成员;(三)审议和决定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四)审议和决定社区重大事项;(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议事范围:(一)组织居民开展议事活动;(二)协调解决社区事务;(三)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社区委员会议事范围:(一)组织实施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的决议;(二)办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交办的事项;(三)协调解决社区内的日常事务;(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程序第八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代表的同意。
第九条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十条社区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2024年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

2024年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____年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和民主决策,推动社区事务的公开透明和良好运行,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的新形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是居民通过协商和决策解决社区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社区自治和民主决策的基础性制度。
第三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以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为目标,确保社区内部的平等、公正和和谐的环境。
第四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应当遵循科学的立法原则,推动社区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按照居民在社区的经济贡献、社会地位等条件确定代表名额。
第六条社区居民共同选举一位主席,负责组织和召集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
第七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其他代表组成,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第八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的调查、研究和提案。
第三章原则和程序第九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决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原则。
依据多数人的意愿来决策,尊重少数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开透明原则。
会议程序和决议应当公开透明,社区居民有权了解会议的过程和结果。
(三)法治原则。
决议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不能侵犯国家和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的程序如下:(一)议题的提出。
社区居民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提出议题。
(二)议题的讨论。
议题经过初步审查后,由社区居民进行讨论和辩论,形成多种意见。
(三)决策的进行。
在讨论和辩论的基础上,进行投票决策,决策结果以多数通过为基准。
(四)决议的执行。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应当得到全体社区居民的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四章权力和义务第十一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行使以下权力:(一)制定社区规章制度。
依法制定和修改社区内部的规章制度,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和管理秩序。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制度汇编范本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制度是为了加强社区居民自治,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制度遵循民主、法治、公开、协商的原则,通过居民议事会、居民协商会等形式,让居民充分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管理,形成社区治理的合力。
第三条社区居民议事协商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居民。
二、居民议事会第四条居民议事会是由社区居民代表、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社区党组织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治理协商机构。
第五条居民议事会的职责:(一)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大事项;(二)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三)协调解决社区居民的诉求和问题;(四)参与社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五)其他需要议事的事项。
第六条居民议事会会议的召开:(一)居民议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通知参会人员;(三)参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并对议题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第七条居民议事会决议的执行:(一)居民议事会决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决议实施后,将实施情况向居民议事会报告;(三)居民议事会对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居民协商会第八条居民协商会是由社区居民代表、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社区党组织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治理协商机构。
第九条居民协商会的职责:(一)协商解决社区居民的诉求和问题;(二)参与社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三)其他需要协商的事项。
第十条居民协商会会议的召开:(一)居民协商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通知参会人员;(三)参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并对议题充分协商,形成共识。
第十一条居民协商会共识的执行:(一)居民协商会共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在共识实施后,将实施情况向居民协商会报告;(三)居民协商会对共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制度范文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制度范文社区居民议事会(以下简称议事会)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平台,是征集居民意见,汇集居民智慧,加强社区居民、单位沟通的重要途径。
居民在议事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是街道、社区决策的重要依据,社区应将议事事项处理结果向居民及时反馈。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是议事会的组织者、执行者和监督者。
议事会形成的决议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督促,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居民反馈。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制度如下:一、议事会议事范围1.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2.社区居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处理;3.社区资源整合与利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事务的决策;4.社区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社区安全等事务的决策;5.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的制定、修改;6.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授权或居民提议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会议事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议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符合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规章制度;2.民主集中原则:议事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居民意见,集中居民智慧,形成会议决议;3.公平公正原则:议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公平公正,不得有失公允;4.公开透明原则:议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向社区居民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三、议事会议事程序1.议题提出:社区居民可以向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议事议题,经社区党组织审核后,列入议事会议事日程;2.会议通知:议事会召开前5天,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议事会成员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3.会议召开:议事会会议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4.议事讨论:议事会成员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5.形成决议:议事会根据讨论情况,形成会议决议;6.决议执行:社区党组织负责督促决议的执行,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居民反馈。
社区居民议事规章制度范文

社区居民议事规章制度范文为了加强社区居民自治,规范社区居民议事程序,提高社区居民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居民委员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社区居民议事规章制度。
一、社区居民议事组织1.社区居民议事组织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组成。
2.社区居民议事组织负责社区居民会议的召集、组织和主持,以及社区居民会议决议的执行和监督。
3.社区居民议事组织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区居民自治章程;(3)品行端正,热心公益,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1.社区居民议事组织应当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召集下,定期召开社区居民会议。
社区居民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由社区居民议事组织提前通知社区居民。
2.社区居民议事组织应当在社区居民会议上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自治文件。
3.社区居民议事组织应当在社区居民会议上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自治文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应当符合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的规定。
4.社区居民议事组织应当在社区居民会议上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自治文件的修改情况进行通报,并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5.社区居民议事组织应当在社区居民会议上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自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报告,并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1.社区居民议事组织应当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社区居民有权对社区居民议事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2.社区居民议事组织应当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工作,社区居民会议应当对社区居民议事组织的工作进行审议和评价。
3.社区居民议事组织成员应当遵守社区居民自治章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犯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社区居民议事责任1.社区居民议事组织成员应当履行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定的职责,不得无故缺席社区居民会议。
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制度

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制度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本文将从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的概念、作用、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居民议事会制度居民议事会制度是指社区居民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居民议事会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代表们通过会议的形式,就社区内的环境卫生、安全防范、文化活动等公共事务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居民议事会的决策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对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具有指导作用。
居民议事会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
居民议事会制度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一个参与社区事务的平台,使社区居民能够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提高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2. 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居民议事会制度鼓励社区居民在会议中发表意见和建议,通过讨论和交流,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社区和谐。
3. 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居民议事会制度有助于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监督和参与,使社区治理更加民主、透明,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二、理事会制度理事会制度是指社区居民通过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区活动、协调社区资源等。
理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代表们通过会议的形式,就社区内的公共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理事会制度的决策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对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具有指导作用。
理事会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民提供了一个参与社区事务的平台,使社区居民能够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提高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2. 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理事会制度鼓励社区居民在会议中发表意见和建议,通过讨论和交流,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促进社区和谐。
3. 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理事会制度有助于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监督和参与,使社区治理更加民主、透明,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制度一、会议召开1.定期会议:社区居民议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比如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具体频率由居民自治组织根据需要确定。
2.特别会议:当有紧急事务需要讨论和决策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
特别会议应提前通知居民,并说明会议目的、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组成1.主席:社区居民议事会会议设主席一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并维持会议秩序,保证会议的公正与效率。
2.成员:社区居民议事会会议成员应包括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表人数应根据社区居民的人口进行合理分配。
三、议事程序1.会议公告:会议前,应在社区的公告栏或其他公共场所公示会议议程、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居民提前了解和参与。
2.议事日程:会议开始前,应明确本次会议的议程,包括例行事项、特别事项和居民提出的议题等。
3.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过程和决议内容,以备后续查阅和执行。
4.发言顺序:在会议上,发言应按照事先确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提出代表、相关专业人员、居民代表逐一发表意见,并保证每一位参会人员有相应发言机会。
5.辩论与表决:对于有争议的议题,应允许不同观点的辩论,促进思想碰撞和合理决策。
最终采取表决方式进行决策,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
四、决策与执行1.决议通过:经过充分讨论和表决后,获得多数人赞成的议案视为通过,成为社区居民议事会的决议。
2.决议执行:社区居民议事会的决议应及时转达和执行,有关部门和职能单位应积极配合执行,确保决议的落实。
3.向居民通报:社区居民议事会的决议应通过合适的渠道向居民公告,确保居民了解并参与社区事务。
五、会议记录与归档1.会议记录:社区居民议事会的会议记录应被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复议。
2.档案归档:会议记录、决议和其他相关文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确保信息安全和长期保存。
以上是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制度的一些要点。
制定和执行这样的议事制度,能够确保社区居民在自治事务中的参与、监督和决策权,促进社区发展和社区居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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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是社区的议事、协商和协调机构,是社区居委会扩大民主参与,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的需求和呼声,共同商讨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实现社区民主管理的重要会议制度。
二、社区民主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部分居民代表,社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
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在二十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商讨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深入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对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形成建议案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
四、社区居委会应就本社区的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集中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通报街道、社区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的需求;
(三)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及计划方案;
(四)商讨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商讨落实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社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等有关事项;
(六)商讨涉及居民利益的其它有关事项。
五、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
议题的确定主要围绕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区建设及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有关问题来确定。
每次会议议题以1个为宜。
六、社区居委会在确定议题前,应对确定的议题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解决的方案。
七、社区居委会在议题确定后,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3天,把确定的议题发到议事会成员手中,以便征求居民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九、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十、召开会议前的2-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十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对确定议题的决议,出席人的过半数意见一致,方可有效。
十二、在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时,社区居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
十三、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要
给予负责的答复。
(一)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内的,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给予答复;当场答复不了的,也应作出答复时限。
(二)社区居委会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会后应积极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并把办理情况10天内向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进行反馈。
(三)会议召开后15日内将会议召开情况报街道办事处,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十四、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对待,积极采纳。
十五、建立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档案。
主要内容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的基本情况、会议记录、商讨事项的办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