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为了保护社区居民依法行使主权利,完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章程组织法》,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居民市民代表会议制度。
⑴ 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居民会议的一种形式,依法行使社区民众会议的职权,是所在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
⑵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推进的居民代表组成。
市民代表可以是每户派出的代表,也可以是城市居民小组专案小组选举产生的代表。
民众小组研究组选举代表的办法是:以居民组成员为单位,组织有选举权的住民或每户选举权参加1名代表进行民主推选或无记名领袖投票选举。
居民代表与社区大致相同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⑶ 社区居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依照国家法律的条例,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本社区的居民;拥护党的路线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热心为社区单位和居民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议事自主性和群众威信。
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享有下列权利:代表社区成员的意愿参与社区议事,行使表决权;有了解社区观察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等有关事务管理情况的权利。
社区居民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经常向所联系的社区单位和社区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成员、法律法规以及社区居民代表法律条文会议的精神;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各项本社区有关的做好工作;密切联系居委会成员,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揭示社区成员的共同意愿,带头完成党和政府交给提前完成的各项任务和社区自治事务。
⑷ 社区代表居民代表会议的主要权力是:选举社区居民专业委员会,依法换掉和补选社区居民小组委员会成员;审议本社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社区文明公约》;直属单位审议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和社区单位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外地人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⑸ 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是: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除非或有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组成员建议,应当随时召开;过的居民代表参加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有效,过半数以上的与会代表通过的决议、决定有效。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模版(三篇)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模版尊敬的社区居民:大家好!作为社区的一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参与和推动社区的发展和管理。
为了更好地实现居民的民主参与和居民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和落实,我们提议建立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以下是我们的建议范文。
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达到以下目的:- 推动居民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尊重和保护居民的民主权益,听取和落实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2. 原则: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要遵循以下原则:- 公开透明:会议决策和相关事务应对居民公开透明,确保居民知情权;- 代表性和多元化:会议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反映社区多元化特点;- 公正公平:会议决策应公正公平,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意见;- 法治原则:会议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会议组成和职责1. 居民会议组成: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全体居民组成,每个居民在会议上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会议议程和参会人员应提前通知和公示,确保居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2. 居民代表会议组成: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数和选举方式按照居民人口规模和具体情况确定。
代表性应包括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兴趣等,反映社区的多元化和广泛性。
居民代表需具备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代表居民利益。
3. 居民会议/代表会议的职责:- 讨论和决策社区事务的重要问题,如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社区活动等;- 监督政府和社区管理机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和服务改进;- 传达居民的意见和需求,反映居民的利益诉求,为居民权益争取更多保障;- 推动社区自治和居民自治的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三、会议程序和运行1. 会议召开频率:社区居民会议应定期召开,例如每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应由选举产生后召集定期或不定期开会。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五篇)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第一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选举的居民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组成。
第二条居民代表会议向居民会议负责,根据居民会议授权,讨论有关居务方面的具体事项。
(一)讨论修改本社区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草案,然后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二)评议居委会和居委会成员的工作;(三)审议批准居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四)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全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及主要措施;(五)讨论决定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完善,____重要的经济合同;(六)审议居委会的工作报告,____全年收支预算和上年收支决算;(七)讨论决定新上、扩建工农业建设项目,以及兴办的各种公共福利事业;(八)____集资款的收缴、安排和使用。
(九)讨论决定机、电、水及其他____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十)讨论决定村级建设;(十一)讨论决定居民代表会议认为需要由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居民代表会议的议题由居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联名提出。
第四条居民代表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会议成员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第五条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涉及居民委员会成员利益的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
第六条居民代表会议召开之前,居民委员会应当将议题通告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征求居民意见。
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委会汇报并说明本次会议的议题情况,居民代表讨论有关议题,并发表意见。
采取举手表决,但重大问题____决定,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
第七条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居民代表会议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居民代表会议所作____决定不得与居民会议____决定相抵触,更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居民个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九条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后,要尽快向广大居民公开、公布和宣传。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是社区居民会议的一种形式,依法行使社区居民会议的职权,是所在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推选的居民代表组成。
居民代表可以是每户派出的代表,也可以是居民小组选举产生的代表。
居民小组选举代表的办法是:以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有选举权的居民或每户参加1名代表进行民主推选或无记名投票选举。
居民代表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社区居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本社区的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热心为社区单位和居民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威信。
社区居民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代表社区成员的意愿参与社区议事,行使表决权;有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等有关社区事务管理情况的权利。
社区居民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经常向所联系的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传达社区居民委员会有关决定,收集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遵守社区居民公约,维护社区的公共利益。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包括: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讨论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的其他事宜;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有权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社区居民委员会向社区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社区居民会议制度是居民群众发扬民主的组织制度和自治形式,有利于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居民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提高社区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民自治,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形式,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建设和监督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保障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会议性质与任务第四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决策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一)讨论决定社区的重大事项;(二)监督社区委员会的工作;(三)选举和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四)听取和审议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五)对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六)协调解决社区居民反映的问题。
第五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决定。
三、会议组织第六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通知到每位居民。
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参会人员为社区居民或居民代表。
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召集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
会议主持人应当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维护会议秩序。
第九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居民或居民代表出席。
会议决议应当经到会居民或居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四、会议议程第十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议程主要包括:(一)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决定社区的重大事项;(三)选举和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四)对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五)协调解决社区居民反映的问题;(六)其他需要讨论的事项。
第十一条会议议程应当提前通知到每位居民或居民代表,以便于居民或居民代表准备意见和建议。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范文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是居民自主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监督和决策的机制。
第三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组织形式、参与条件、权力与义务等事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四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当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居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推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五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各项活动,应当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建立健全居民的参与、监督和决策制度,提升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和参与意识。
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八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接受居民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设立居民代表会议,由所有居民自行选举产生居民代表。
第十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设立主任委员会,在居民代表中产生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由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主任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组织居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工作,保障居民代表会议的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可以设置临时工作组或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具体事务和问题。
第三章功能职责第十三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主要功能职责包括:(一)协商和决定社区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二)监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三)协助处理社区内的纠纷和矛盾;(四)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五)提出完善社区治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可以向社区及相关部门提出居民需求和意见,推动问题解决和改进社区服务。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社区事务,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范本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民自治,促进居民的参与和决策,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是社区居民自发组织的基层民主组织。
第三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居民代表组成。
第三章功能和权责第四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有以下主要功能和权责:1.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计划;2.商讨和决定社区事务的重大问题;3.监督社区事务的执行情况;4.代表居民提出意见和建议;5.协调解决社区矛盾和纠纷。
第四章会议组织第五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事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召开,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的召集人是主席团主席或者两名以上主席团成员。
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团拟定,根据居民的提议而确定。
第八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要保证居民的广泛参与,可以设立议案征集箱或通过其他形式征集居民的提案和议题。
第五章决策程序第九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的决策原则是民主协商一致或多数决定。
第十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草案由主席团提出并进行讨论,经全体居民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要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社区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撤职、罚款等处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社区规章制度;3.滥用职权、徇私舞弊;4.泄露社区居民的隐私。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社区居民大会(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并在社区居民区域公示。
第十四条本制度修订时应当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经社区居民大会(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是一种组织社区民主参与的机制,旨在通过集体讨论和决策来解决社区内部的问题和促进居民的利益。
以下是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一般流程和原则:1. 选举代表: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由社区居民选举而产生。
选举可以通过居民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个居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参与选举。
2. 议程确定: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设立议程,确定讨论和决策的议题。
议程可以由社区居民自行提议并投票决定。
3. 会议召开: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定期召开,以便居民可以了解社区事务的最新进展并发表意见。
会议可以在社区居民集会场所或其他合适的地点举行。
4. 信息公开:会议应公开透明,居民应及时收到关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等方面的通知。
会议的决议和讨论结果应公开发布,确保居民对决策过程和结果有充分的了解。
5. 居民参与: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鼓励居民广泛参与。
居民可以通过发言、提问、投票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参与讨论和决策。
6. 决策机制: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建立一套决策机制,包括多数票通过、协商一致通过或其他形式,确保社区居民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和代表。
7. 考虑利益平衡:在讨论和决策过程中,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尽量平衡各方利益,综合考虑社区整体的发展和居民的福祉。
8. 监督机制: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执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居民可以向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和意见,监督机构应及时处理和回应。
9. 修订机制: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应允许对其进行修订和改进。
居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修订建议,并经过居民投票决定是否采纳。
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是一种促进社区民主参与和社区自治的重要机制,可以增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推动社区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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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二、居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可以随时召开。
三、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社区党支部委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计划生育协会及群团组织负责人、居民中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四、居民代表会议履行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安排当前计生工作。
2、讨论居民对计划生育所提出的建议和居民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3、讨论、修改、完善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居民公约》,审议《居民公约》执行情况,落实奖惩政策和追究违约责任,评议计生工作情况,改选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修改、纠正领导小组不适当的决定。
五、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由组成人员超过半数通过,形成的决定决议应尽快公布于众。
计划生育居民公开制度
一、公开范围及形势
1、居民公开内容要公开到全体居民。
2、设立计生居民公开专栏,将公开事项张贴专栏内,公布于众。
二、居民公开内容
1、结婚人员名单。
2、本期出生名单。
3、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及奖励费况现情况。
4、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的处理及执行情况。
5、计划生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免费项目。
6、符合政策生育人员名单。
7、七不准、六个不准。
8、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政策。
9、奖励扶助对象及奖扶政策。
三、公开时限
1、计划生育居民公开要及时,公开内容时限为计划生育年度。
2、公开前,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审议把关;公开后对居民提出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处理。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
二、保证完成本村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三、定期组织召开委会会议,研究本社区的计生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计生工作。
四、组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开展计生工作,定期召开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的例会。
五、检查、指导、督促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的工作,定期召开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的例会。
六、负责评选计划生育模范户、先进个人。
七、组织村民学习有关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八、定期对本社区结婚、生育、奖励、处罚人员进行公开、公示。
九、检查、况现计生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报请居委会进行兑现奖惩。
十、掌握全村的计划生育总人口、出生、婚孕、流出、流入、节育措施落实、死亡人口等情况。
民主评议制度
一、充分发挥居民议事会,居民大会和居民代表会的作用。
二、定期召开会议,居民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议事会每季召开一次。
特殊情况由居民代表或计划生育委员会提议临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评议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三、发挥计生协会的职能作用,发挥共青团、妇联作用,监督计生委员会的工作。
四、按照公开、公示程序,监督、审核、评定公开公示情况。
五、对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不利的,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建议居民代表会罢免其计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务。
六、对计划生育委员会成员,计划生育的好人好事作出评议,评议后交居民委员会或居民代表会,对其进行表彰。
社区计生专干岗位责任制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落实《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二、认真执行社区计划生育年度规划,掌握全社区育龄妇女的婚育状况,组织群众参与生殖保健检查,对育龄妇女的经情、孕情、节育措施情况及时进行回访。
积极开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三大工程工作,及时为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服务和优质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工作程序,及时兑现奖惩,严格把住早婚、早孕、计划外生育关。
四、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工作。
及时地反馈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及变动情况,做到账、卡、册齐全,填写无误。
五、做好避孕药具的保管、发放和回访工作。
六、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的优质服务。
七、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各项活动,并负责对本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户的培训和指导。
八、每月召开一次计生服务户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
九、社区两室一中心,服务户管理规范、整洁、卫生、活动经常。
十、给领导当好参谋,主动协助社区计生委主任抓好计生工作。
社区计生联络员岗位责任制
一、组织群众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
二、了解和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的经情、孕情、生育、避节育情况。
三、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妇检和生殖保健检查,参加落实避节育及检查。
四、协助社区计生专干做好药具发放工作。
五、做好孕情、经情、生育、避孕节育、死亡人口的统计报告工作。
六、为群众收集、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科技信息,引导帮助群众少生快富,建立幸福文明家庭。
七、动员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使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