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胡庄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胡庄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潘集区胡庄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在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怀新副组长:乔长波李伟成员:王怀生王建胜王建成张玉米聂锋王洁蒋蕾倪景侠王丽红张晓静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值班教师是安保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是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一)分管领导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划分安全管理条块,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
2、每学年要制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任务,规范管理。
3、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客观把握,微观指导,时刻关注学校安全工作动态,做好上传下达,落实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指示。
4、负责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汇报。
一旦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镇政府,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及相关人员,及时做好妥善处理工作。
5、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做到材料、制度、记录齐全,有章可循。
(二)值周人员责任:1、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扰乱教学秩序,侮辱、殴打教师和学生的不法行为。
2、督促检查学校各班级落实安全措施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值班领导对本周值日教师做好明确分工,值班领导全权负责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务处理和安全管理。
4、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做好值班日志登记工作,对学生在课间休息期间的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制度范文

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和背景为了促进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养,订立本《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二、管理标准1. 标准一:组建班级民主管理团队1.学校要组建班级民主管理团队,包含班主任、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
2.班级民主管理团队由班主任担负团队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推动班级民主管理工作。
2. 标准二:开展班级民主管理活动1.学校要定期召开班级民主管理活动,包含班级管理睬议、班级评议会和班委会等。
2.班级管理睬议由班主任主持,讨论和解决班级管理问题。
3.班级评议会由班级民主管理团队成员共同参加,对班级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和改进。
4.班委会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班主任构成,共同订立班级规章制度,并帮助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工作。
3. 标准三:开展学生民主管理活动1.学校要鼓舞学生参加学生会、班级委员会和社团组织等,供应广泛的参加平台和机会。
2.学生会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代表学生参加学校事务管理和活动组织。
3.班级委员会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负责帮助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工作。
4.社团组织由学生自己乐意参加,学校要供应相应的资源和支持,鼓舞学生发展特长和兴趣。
4. 标准四:建立家校沟通渠道1.学校要建立健全家校沟通制度,包含定期家长会、家长代表会等。
2.家长会由班主任组织,向家长介绍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和学生表现,与家长共同讨论解决问题。
3.家长代表会由学校组织,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学校管理决策和改进工作。
三、考核标准1. 标准一:班级民主管理团队成立和运作情况1.考核指标:班级民主管理团队是否定时成立和运作,是否有团队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是否开展班级民主管理活动。
2.考核方式: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和活动布置,进行考核评估。
2. 标准二:班级民主管理活动开展情况1.考核指标:学校是否定时召开班级管理睬议、班级评议会和班委会,班级管理睬议是否有班主任主持,班级评议会是否有班级民主管理团队成员参加,班委会是否订立了班级规章制度并帮助班主任进行管理工作。
2023年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2023年小学民主管理制度是一个致力于发展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制度。
该制度通过促进学生的民主参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领导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首先,学生会成为学校民主管理的核心组织之一。
学生会由学生自己选举产生,负责为学生发声和代表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
学生会的成员可以通过组织会议、发起活动、提出意见等方式,与校方进行沟通和交流。
学生会的成员还会定期与全校学生代表会面,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并向校方反馈。
其次,学校将设立学生自治区。
学生自治区是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机构。
在学生自治区内,学生可以组织自己的课外活动和社团,比如学生报纸社、科技创新社、文艺社等。
学生自治区还可以设置一定的规则和管理机制,让学生参与决策和管理过程。
学生自治区的负责人由学生选举产生,他们负责协调和组织区内的事务,并向校方汇报。
第三,学校将普及民主教育。
学校将定期开展民主教育课程和活动,向学生传授民主的原则和价值观。
学生将有机会学习关于民主制度和民主决策的知识,了解公众参与和集体决策的重要性。
学校还将组织模拟选举、辩论赛等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民主决策的过程,培养他们的批判思维和合作能力。
第四,学校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
学校将设立学生意见箱,并定期向学生公开反馈。
学生可以通过意见箱,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包括学校的教学内容、活动组织、设施设备等方面。
学校还将设立学生代表会,由各班的学生代表组成,讨论并决策一些学校事务。
学生代表会将定期与校方会面,向校方提出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校方将认真对待学生的意见,并在可能的范围内进行改进和调整。
最后,学校将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学生可以组织和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比如义务劳动、环保活动、社区服务等。
学校将向学生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鼓励他们发起和组织自己的公益项目。
学校还将与社区和其他组织合作,共同推动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的机会和平台。
综上所述,2023年小学民主管理制度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培养学生的责任感、领导力和创造力。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小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培养他们的民主意识和自主管理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是指在学校中,通过学生代表会议、学生自治组织等形式,让小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三条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是学校的基础性制度,适用于全体小学生,并受到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规章制度的约束。
第四条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尊重学生的权利,提倡平等、民主、公正的决策和管理。
第二章学生代表会议第五条学生代表会议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主要形式,通过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全体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六条学生代表会议的职责包括:1. 讨论并决定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管理事项,如校园环境卫生、学校食堂的食品服务等;2. 参与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如主题活动的策划、学校节日的庆祝等;3. 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如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的改进等;4. 提出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的需求和困难。
第七条学生代表会议的成员由学校每个班级选举产生,每个班级选举出一名代表和一名副代表,代表全体学生参与学生代表会议。
第八条学生代表会议按照学校的安排定期召开,学生代表会议的决议需要经过学生代表的投票表决,表决通过后成为学校的决策,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执行。
第九条学生代表会议的议事程序由主持人组织进行,采用倾听和讨论的形式,以便广泛听取各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学生代表会议通过讨论和表决,形成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的决策和讨论结果,并及时向全体学生通报。
第三章学生自治组织第十一条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选举产生学生自治组织的负责人,负责协助学校管理和发起一些学生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自治组织的职责包括:1. 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促进学生的主体作用;2. 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校园志愿者活动,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公益的意识;3. 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4. 监督和管理学生的学习和行为,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一、引言民主是一种重要的价值观和政治制度,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逐渐认识到民主对于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至关重要。
小学是培养和塑造孩子的关键阶段,因此,建立小学民主管理制度对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创造力和领导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小学民主管理制度的构建和运作,以及其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二、小学民主管理的核心理念小学民主管理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和事务处理。
它是因应现代社会中个人权益的价值观而产生的一种管理模式。
在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中,学生往往被看作是“接受者”而不是“参与者”,缺乏主动性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而小学民主管理制度则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权益,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造力。
三、小学民主管理制度的构建小学民主管理制度的构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教师的角色转变:教师应从传统的“灌输式”教育转变为指导者和引导者的角色。
他们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资源,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同时给予他们足够的自主权。
2. 学生代表的选举和议事程序:学生代表是民主管理制度的核心和基础。
学生应通过选举产生代表,并在班级或学校的事务中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议事程序应遵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采取多数决定原则,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学生自治组织的设立和管理: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代表的集体组织,负责学校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的执行。
学生自治组织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运行和管理。
4. 学生参与的机制和途径:除了学生代表和学生自治组织,学校还应设立各种参与机构和途径,如学生议会、学生委员会、学生志愿者等,为学生提供广泛参与的平台和机会。
四、小学民主管理制度的运作小学民主管理制度的运作需要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
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1. 提供培训和教育:教师应提供培训和教育,帮助学生了解民主的概念和原则,鼓励他们思考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培养他们的决策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是指在小学教育中,通过设立自治组织、开展民主讨论和决策等方式,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过程的一种制度。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自治意识和民主意识,让他们能够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学生自治组织,一般是由学生选举产生的班级委员会或学生会。
这些组织负责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学生向学校管理层提出要求和意见,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各种民主讨论和决策的机制,如班会、学生代表大会等,让学生在这些平台上畅所欲言、进行民主讨论和决策。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可以让学生在尊重他人、协作合作、理解和接受多样性的氛围中成长,培养他们的领导才能、自我管理能力和创造力,激发他们对学校事务的兴趣和主动性。
总的来说,小学民主管理制度是一种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教育制度,能够培养学生的自治意识和民主意识,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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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民主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民主管理制度范文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主管理能力,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推行民主管理制度。
小学是学生的第一所学校,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民主管理制度对小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下面,我将为大家阐述小学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效果。
一、制度内容小学民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班级民主管理制度、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和学生会制度。
1.班级民主管理制度班级是小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基本单位,班级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非常有益。
班级民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班级干部的选举:班级干部是班级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班级干部的选举,让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2)班级会议:每个班级定期召开班级会议,让学生自己组织讨论班级活动和问题,学生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班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班级制度是规范班级生活的重要依据,通过学生的参与和讨论,制定适合班级的规章制度,并且由学生自觉执行,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是在班级民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学校资源,提升学生参与管理的层次。
学校民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学生代表大会:学校每学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班级的学生可以参与大会的讨论与决策,通过表决的方式决定学校的重要事务。
(2)班级联席会议:每学期学校召开班级联席会议,班级代表和班主任老师共同参与讨论班级管理问题,共同制定班级规章制度,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学校干事会:学校设立干事会负责学生事务的管理,成员由学生自愿报名,并经过投票选举产生,干事会负责班级活动的组织和学校问题的反馈。
3.学生会制度学生会是小学生们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平台,通过学生会的组织与活动,提升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协作能力。
学生会制度主要包括:(1)学生会干部的选举:学生会干部由学生自愿报名,并经过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干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的组织。
学校民主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民主管理是指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等形式,保障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实现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三条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确保学校民主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民主集中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决策,集中统一领导。
(三)公开透明原则: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师生员工关心的问题,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教代会制度第四条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决策的重要渠道。
第五条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学校规模和教职工人数比例确定。
第六条教代会的主要职责:(一)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讨论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如学校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资调整等。
(三)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七条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校务公开制度第八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
(二)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师生员工关心的问题。
(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四)学校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工资调整等。
第十条学校设立校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校务公开内容,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四、监督机制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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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胡庄中心小学
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条: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制度
1、建立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定期召开教工大会,使全体教职工都能参与学校管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2、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在党支部校长室领导下,教职工实行民主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一种正常渠道和法定的基本形式,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监督评议干部。
3、校长每学期要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教代会开展的工作
4、支部成员加强对教代会的领导,保证教代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5、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形式,是教职工发扬民主、确立主人翁地位、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团结的重要措施,是学校科学管理体制中职责权相统一的责任制。
6、健全民主管理档案,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一次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家校合作制度
1.家校合作领导小组机构
校长、副校长、质量管理处主任、质量管理处助理、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
2.家校合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家庭教育的研讨。
(2)联系校外组织,推展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
(3)联系校内各部门、各组室,强化家校合作的意识。
(4)协助“家长教师会”促进家长与教师之间彼此的感情。
(5)协助家长安排参与学校的活动。
(6)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
3.家校合作委员会制度
(1)家长可以随时到校,向教师、学校领导提出建议。
(2)组织家长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能力、质量进行评价。
同时,家长定期汇报孩子的思想动态,孩子在社会、家庭的表现,及时通报突发事件。
(3)每位家长都要参加子女所在班级的家长会,了解子女的成长情况和该班的管理情况,并按要求的形式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评价。
(4)家长有权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5)家长要支持班级、学校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6)家长要积极参与班级、学校的管理,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热情帮助学校、班级解决困难。
4.家长教师会制度
(1)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
(2)加强家长教育,促进家长与子女的沟通。
(3)推动家长彼此之间的交流,建立家长互助支援系统。
(4)支援学校共同发展教育。
第三条教育质量监察制度
1.教育质量管理员职责
(1)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质量管理规定及程序化文件,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2)负责对教育教学过程实施监控,执行质量管理的日常检查工作。
(3)负责对教育的教育教学情况,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帮助教师及时改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负责接受来自学生、家长、社会的教育教学真实情况的反映,汇总后报质量管理处和校务会议。
(5)负责每学期确定质量监控对象,并将监察结果报校务会议。
(6)负责了解、掌握学生质量并负责对期中、期末考试进行严格的数据分析,并写出分析评估报告报校务会议。
(7)负责对学校科研与课程开发工作与教育质量管理处工作整合质量进行过程监察,结果报校务会议。
(8)完成校长交办的学校其它任务。
2.监察措施
(1)学校加强对部门领导开展系统的“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的“零缺陷”服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做到领导先行的示范作用。
(2)结合“零缺陷”服务质量文化理论的学习,在教学上形成示范典型,加强自我工作监督。
(3)对可能出现的教育教学上的隐患,作为监察处要及时将教职员工(包括学生、家长)提出的合理化的意见,及时通报校务会解决、落实,将隐患降低到最低点。
第四条家长督察制度
通过家长督察会,落实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管理中,并对学校的发展进行不定期地进行监察,推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1)家长督察会的成员由学生家长推荐产生;在各班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再产生代表组成校家长督察委员会。
(2)家长督察会应遵循教育方针,有权了解学校办学方向,班级管理,学生教育等方面的教改要求,并积极献计献策,并在各方面努力提供最大的帮助。
(3)家长督察委员会有权协调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是学校和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良好地开展。
(4)家长督察委员会有权经常深入学生和家长中了解“减负增效”情况,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或教师,以利于沟通情况,解决矛盾,促进工作。
(5)学校监察处将经常听取家长督察委员会对学校办学、班级管理、学生教育等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对正确合理建议和意见及时采纳,纠正不足。
(6)家长督察委员会不得以个人或集体名义举办任何名目的校内外补课班,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第五条学校问责制度
为严肃学校行政纪律,规范学校行政行为,提高学校行政效能,促进零缺陷服务质量文化的建设,制定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问责制度。
1.问责制度适用于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全体中层以上干部都要认真执行本制度。
2.问责的主要内容
(1)无正当理由,对来访人员推诿拒不接待或态度生硬的。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的。
(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
(5)教育、教学质量下降。
(6)学生出现伤害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
(7)违反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涉密文件资料丢失或其他机密泄露的。
(8)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章的。
(9)违反公文管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对外发文的。
(10)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3.过错的处理
对于违反问责规定主要内容的人员,应当根据其工作差错事实,情节轻重及违反规定造成后果大小,对责任主体做出适当的处理。
情节轻微的,未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给予个别批评教育,并要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责令责任主体在学校行政会议上作说明,并予以口头警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引咎辞职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