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0001
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条件、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内部管理、市场运营、认定挂牌、取消资格.本标准适用于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满两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认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2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农业部令第43号)。
2.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2.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2.5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规范。
3术语与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指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成立满二年,章程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民主、服务功能较强、运行机制规范。
4基本条件4.1场所应有固定的不少于3×20m2的办公场所,会议室,资料档案室。
4。
1。
1办公室应有理事长、监事长及内设工作机构负责人办公桌,墙上应有理事长、监事长及内设工作机构负责人职责.应有固定电话、传真等办公设备.4。
1。
2会议室应有会议桌、座椅,应有荣誉牌、证书陈列处,应有例会制度上墙。
4。
1.3资料档案室应有资料档案柜,会议材料、成员花名册、财务管理制度、投入品进出、投入品使用记录、产品质量认证、质量安全追溯整理归档。
4.1.4信息化建设应有电脑等硬件设备,建立了网站或本合作社网页,应有2—3名专(兼)职信息员,含合作社负责人1名,加入“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并应用信息平台了解市场信息和发布本社产品及服务信息,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4.2交通工具应有至少一辆以上两轮摩托车。
4.3证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齐全,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5组织机构5。
1应设有理事长(或理事会)、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等机构,应有内设工作机构和负责人,每个机构和负责人都有明确的职责.5。
2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社会组织形式应运而生。
作为目前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加快农村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及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地区由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形式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农民自主经营、自主创新、自主共享的一种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初衷是为了弥补农民小规模、低效益的问题,它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同时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在于发挥农村经济的集约化、规模化效应,通过整合农村资源,加强农民的组织协调,提高农民群体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运作能力,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1. 注重合法性和规范化运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
其组织机构、业务范畴、经营活动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范,确保规范化运营。
2. 加强财务管理要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合作社的财务资产处于安全状态。
加强会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得违规改变会计核算方法。
对财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应用,保证对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科学指导和决策。
3. 落实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生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经之路。
其在生产活动中必须遵循标准化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推进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充分发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4. 优化服务体系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服务体系是规范化建设的关键。
合作社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进一步了解政策和标准,及时反映社员的相关要求,协调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加强合作社与广大农户之间的沟通合作。
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手册

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手册第1章农民合作社概述 (3)1.1 合作社的定义与性质 (3)1.1.1 定义 (3)1.1.2 性质 (4)1.2 合作社的分类与功能 (4)1.2.1 分类 (4)1.2.2 功能 (4)第2章农民合作社的法律法规 (5)2.1 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5)2.1.1 宪法 (5)2.1.2 法律 (5)2.1.3 行政法规 (5)2.1.4 部门规章 (5)2.1.5 地方性法规 (5)2.2 合作社的合法地位与权利义务 (5)2.2.1 合法地位 (6)2.2.2 权利 (6)2.2.3 义务 (6)第3章农民合作社的组织结构 (6)3.1 合作社的组织形式 (6)3.1.1 村级农民合作社:以村为单位,由村民自愿参加,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
(6)3.1.2 乡镇级农民合作社:由乡镇区域内的农民自愿组成,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产业特色,有助于发挥规模效应。
(6)3.1.3 县级农民合作社:跨乡镇、村域,具有较大的规模和影响力,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
(6)3.1.4 跨区域农民合作社:由不同地区的农民自愿联合,突破地域限制,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6)3.2 合作社的治理结构 (7)3.2.1 社员大会:作为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如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等。
(7)3.2.2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制定和执行合作社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计划等。
(7)3.2.3 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7)3.2.4 专业委员会:根据合作社的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如生产技术、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为理事会提供决策参考。
(7)3.3 合作社的管理层与职工 (7)3.3.1 管理层:合作社的管理层主要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部门负责人等。
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农民合作社加强规范化建设意见

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民合作社加强规范化建设意见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一步依法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现就《条例》与国家法的衔接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条例》与国家法衔接的基本原则1.《条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款相冲突或《条例》没有规定的条款,严格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执行;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没有作强制性规定的,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有明确规定的条款,按省《条例》规定执行;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均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章程予以约定。
二、《条例》与国家法衔接的主要内容(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规定由《条例》规定的“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调整为“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条件1.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个数由《条例》规定的“7个以上”调整为“5个以上”;2.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额由《条例》规定的“5万元以上”调整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约定的本社全体成员的出资总额。
”(三)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规定1.农民至少应当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数的80。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足20人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控制在成员总数的5以内。
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第一部分:引言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合作社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其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包括如何建立规范的组织架构、规范的经营管理、规范的人员培训和规范的财务管理。
第二部分:农民合作社的组织架构规范的组织架构是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基础。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的职责和权力,并建立相应的制度。
同时,合作社应依法登记注册,确立合法经营的法律地位,并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机制,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作。
第三部分:农民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规范的经营管理是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核心。
合作社应制定详细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土地流转、农产品销售、农资采购、生产计划等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操作流程。
同时,合作社应根据经营特点和规模,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运作模式,提高经营效率和质量。
第四部分:农民合作社的人员培训规范的人员培训是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合作社应注重对成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市场营销技巧等方面,帮助合作社成员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提升整体竞争力。
第五部分:农民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规范的财务管理是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制度、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合作社应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提升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六部分:农民合作社的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合作社应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
同时,合作社应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究和推广,提升合作社的科技创新能力。
第七部分:农民合作社的社会责任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应承担起社会责任。
合作社应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合作社建设和管理活动,提高农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农业合作社的建设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纪律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共等原则。
第四条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分为六个方面:组织建设、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内部监督、风险管理和社员培训。
各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见下章。
第五条农业合作社建设和管理工作应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水平。
第六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章程,明确合作社的组织结构、权责分配、经营目标、会员权益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七条农业合作社应通过社员大会、委员会等形式进行决策,尊重合作社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第八条农业合作社应设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构,加强对合作社经营和决策行为的监督。
第九条农业合作社应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和意识。
第十条农业合作社应加强同其他农业合作社、政府机构、农业企业等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一条农业合作社应依法注册,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条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可以为全员兼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股权合作社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应设立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各个机构的职责、权责分配和成员的选举方式等。
第四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会员管理制度,明确会员的权益和义务。
第五条农业合作社应设立专业化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第六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确保合作社的决策合理、公正,避免个人化决策和滥用职权。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一条农业合作社应制定经营计划和年度经营目标,明确农业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具体措施和目标。
第二条农业合作社应统一采购农资、生产设备等,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一、基本设施齐全1.具有明确的办公场所,基本的办公设施,在明显的位置挂有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名称的标志牌和各种相关的制度牌;2.有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3.公章和财务章“两章”齐全,有专门帐户;二、社员资格明确1.合作社社员入退社手续程序明确;2.社员持有社员证,并注明社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等,社员证要盖有公章、财务章和理事长印鉴;3.农民社员应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合作社吸收同类或相关产业的单位和团体成员总数为:社员总数20人以下的为1个,20人以上的不超过社员总数的5%;三、组织机构健全1.设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和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等机构;每个机构及成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并公示上墙;2.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要有会议记录,有出席会议成员的签名;四、章程制度完善1.制定有符合本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和要求的章程,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2.建立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有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决策议事规则、社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3.章程、岗位职责、制度要公开上墙;五、社务管理民主1.按照规定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的社员签字,会议记录归档保存;2.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表决方式规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20%;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每季末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公开资料要置于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阅览;4.设有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对日常财务进行审核监督;5.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要接受经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六、会计核算规范1.合作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2.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3.合作社与其社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服务的非社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成员要设立个人账户;4.依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并依法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并记载到社员证上;5.盈余按章程规定提取积累,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公积金要量化到成员账户,记载到社员证上;6.合作社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统计报表;七、盈余返还合法1.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2.合作社年终盈余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后,按出资额和交易量额相结合方式进行盈余返还,按交易量额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八、档案管理规范1.配有专门档案柜,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和文档的传递;2.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照片、磁带、碟片等影像材料应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及主要参加人员等,与书面材料分开存放;3.会计档案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九、经营服务统一1.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并公布上墙;2.合作社要与对接企业签订合同,与农户要签订订单;3.开展统一服务合作社至少有下列2项以上服务内容:1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2统一开展运输、储藏等服务;3统一技术辅导和培训;4统一注册使用商标和包装;5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6统一销售社员产品;4.每年向社员提供经营信息资料、生产技术以及辅导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提供的服务要有详细登记薄;5.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无社会不良影响;十、经营效益良好1.合作社的销售与利润应逐年有所增长;2.合作社社员每年的收入有所增长,增长幅度要高于一般农户的平均增长幅度;。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三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科学性和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合作社专指在农村地区组织的由农户自愿参与,以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主要经营范围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业合作社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政策,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农民参与决策的权益,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
第五条农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包括组织结构、内部管理、经营管理和社员权益保障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农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七条社员大会是农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八条理事会是农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社员大会决议,管理日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应符合民主原则,依法公正进行,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履职能力和经验。
第十条监事会是农业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农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和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农民的参与和监督权益。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二条农业合作社应制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十三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确保财务的规范和透明。
第十四条农业合作社应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第十五条农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农业合作社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税费。
第十七条农业合作社应制定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农业合作社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种植特点,制定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基本设施齐全
1 .具有明确的办公场所,基本的办公设施,在明显的位置挂有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名称的标志牌和各种相关的制度牌。
2.有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
3 .公章和财务章“两章”齐全,有专门帐户。
二、社员资格明确
1 .合作社社员入退社手续程序明确。
2 .社员持有《社员证》,并注明社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等,《社员证》要盖有公章、财务章和理事长印鉴。
3 .农民社员应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合作社吸收同类或相关产业的单位和团体成员总数为:社员总数20 人以下的为1个,20 人以上的不超过社员总数的5%。
三、组织机构健全1.设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理事会)和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等机构。
每个机构及成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并公示上墙。
2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
至少召开两次。
要有会议记录,有出席会议成员的签名。
四、章程制度完善
1 .制定有符合本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和要求的章程,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 .建立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有成员分工
和岗位职责、决策议事规则、社员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3 .章程、岗位职责、制度要公开上墙。
五、社务管理民主
1.按照规定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要有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的社员签字,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2 .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表决方式规范。
附加表决
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20%。
理事会会议、监
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每季末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公开资料要置于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阅览。
4.设有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对日常财务进行审核监督。
5.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要接受经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六、会计核算规范
1.合作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
财务和会计制度。
2 .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3.合作社与其社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服务的非社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成员要设立个人账户。
4.依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并
依法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并记载到《社员证》上。
5.盈余按章程规定提取积累,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基金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公积金要量化到成员账户,记载到《社员证》上。
6 .合作社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统计报
七、盈余返还合法
.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
.合作社年终盈余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
及风险基金后,按出资额和交易量(额)相结合方式进行盈余返还,按交易量(额)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八、档案管理规范
1.配有专门档案柜,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专人负
责档案保管和文档的传递
2.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照片、磁带、碟片等影像材料应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及主要参加人员等,与书面材料分开存放。
3.会计档案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
九、经营服务统一
1 .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并公布上
2.合作社要与对接企业签订合同,与农户要签订订
单。
3.开展统一服务(合作社至少有下列 2 项以上服务内容):
(1)统一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
(2)统一开展运输、储藏等服务;
(3)统一技术辅导和培训;
(4)统一注册(使用)商标和包装;
(5)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
(6)统一销售社员产品。
4 .每年向社员提供经营信息资料、生产技术以及辅导培训等服务不少于
5 次,提供的服务要有详细登记薄。
5.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无社会
不良影响。
十、经营效益良好
1.合作社的销售与利润应逐年有所增长。
2 .合作社社员每年的收入有所增长,增长幅度要高于一般农户的平均增长幅度。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