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体格检查评分表(康复医学科)

5
感觉平面判定
5
综合判定
5
关节活动度检查(20分)
向患者介绍所做检查目的及注意事项
5
正确使用量角器
5
正确的检查体位
5
正确的记录
5
神经系统及四肢(20分)
巴氏征、膝反射
5
肌张力检查
5
Brunnstrom检查
10
其他查体
肺部查体
5
心脏查体
5
腹部查体
5
整体评价
体格检查熟练有序、系统性与规范化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
体格检查评分表(康复医学科)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培训学科
培训基地
考核基地
考核时间
评分项目
评分要素
标准分
得分
专科检查
一般情况及肌力检查(20分)
暖手和听诊器、准备各种检查用具
3
自我介绍
3
向患者介绍所做检查目的及注意事项
5
正确的体位
3
正确的施加阻力及方向
3
肌力的判定
3
脊髓损伤程度及平面(20分)
5
合计
100
考官签字: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19年修订版)全科培训细则

全科培训细则
儿科轮转时间为 2 个月,安排病房时间不少于 1 个月,管理床位数 2~3 张; 病房轮转期间可同时穿插安排专家门诊及普通门诊参与接诊。
神经内科轮转时间为 2 个月,安排病房时间不少于 1 个月,管理床位数 2~3 张;病房轮转期间可同时穿插安排专家门诊及普通门诊参与接诊。
其他科室轮转安排在门诊完成。同时,应保证全科住院医师在门诊轮转 期间一定的接诊量(建议平均每个工作日接诊不少于 5 人次)。
二、培训时间和方式
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包括全科医疗实践和其他临床科室轮 转培训。
(一)全科医疗实践 全科医疗实践(以下简称“全科实践”)总计培训时间为 10 个月。轮转
—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19 年修订版)
地点包括临床基地的全科医学科和基层实践基地。培训建议由基层实践基地 全科医学科开始,最后在基层实践基地完成全部培训。
门诊
2
全科实践 临床基地
全科医学科
门诊或病房
1
基层实践基地 全科医学科
门诊为主
3
预防保健科
门诊
2
选修科室 临床基地或基 临床科室、影像科或基层 门诊或病房
3
层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
合计
36
注:1. 各基地可根据本标准适当调整轮转顺序。 2. 临床基地为综合医院,临床科室轮转期间,每月至少安排 2 天基层实践基地培训(建议固 定在同一基层实践基地的全科门诊)。 3. 基层实践基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4. 轮转建议由基层实践基地开始,第 3 年在基层实践基地结束。 5. 基层实践基地部分培训内容不达标的,可弹性安排临床基地完成。原则上同一基地轮转计 划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6. 选修科室重点考虑当地疾病谱发病情况与住院医师实际需求。
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指导管理办法(试行)

精心整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生;员;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省级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
第八条培训基地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具体做好培训招收、实施和考核及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培训基地第九条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
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为三级甲等医院;(二)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省(区、市)培训基地分配名额。
第十二条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培训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培训工作,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作为协调领导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第十三条培训基地应当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国卫科教发〔 〕 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住院医师规培1-3年细则

内科学(含传染科和急诊科)第一阶段细则内科学是一门涉及面广、整体性强的临床医学学科,它不但与临床各科有密切关系,同时也是临床各科的基础。
内科学研究的范围包括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血液与造血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疾病和营养疾病、风湿性疾病、理化因素所致疾病及传染病等方面的疾病。
第一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培训期间住院医师不确定专业。
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打好内科临床工作基础。
要求能准确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规范地书写病历,熟悉各轮转科室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基本掌握急诊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并能轮值夜班和做好实习医师带教工作。
培训方法为在内科范围内的各三级学科(专业)轮转,兼顾相关的科室。
在病房时要求管理8~15张床位,新病人入院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病历。
第一阶段必须轮转的科室前三年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内科血液内科内泌内科神经内科急诊机动月3-43-43-42-42-42-42-42-42-3参考书刊《内科学》、《实用内科学》、《诊断学》、《内科疾病鉴别诊断》、《希氏内科学简明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病历书写示范》、。
《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第三版)一心血管内科专业3~4个月1、基本理论[要求掌握]充血性心力衰竭、常见心律失常、高血压病、冠心病(包括稳定型、不稳定型心绞痛及心肌梗塞)、常见瓣膜病、心肌炎、心肌病、常见的心脏病急诊(如心脏骤停和阿斯综合症、急性左心衰竭、高血压危象、严重心律失常等)。
[要求了解]心包疾病、感染性心内膜炎、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
2、基本知识[要求掌握]心血管系统的解剖和生理;心律失常的发生机理和分类;心力衰竭的发病机理、分类、治疗原则;要求掌握的各种疾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急性心肌梗塞与急性左心衰竭的诊断和处理;常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分类、作用特点和临床应用;洋地黄类和其他正性肌力药物的作用机理和临床应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第七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省级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第八条培训基地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具体做好培训招收、实施和考核及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第三章培训基地第九条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为三级甲等医院;二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三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根据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合专业培训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作为协同单位,发挥其优势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训基地网络;第十条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基地组成;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对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告培训工作情况,接受检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建设部分示范性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发挥引领作用;对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取消其基地资格,并视情况削减所在省区、市培训基地分配名额;第十二条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培训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培训工作,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作为协调领导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第十三条培训基地应当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专业基地应当具备满足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诊疗规模、病种病例、病床规模、模拟教学设施等培训条件;第十四条培训基地应当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临床医师作为带教师资,其数量应当满足培训要求;带教师资应当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培训基地要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带教医师给予补贴;第十五条培训基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科学、严谨的培训方案,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并规范地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培训效果激励,确保培训质量;第十六条培训基地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第四章培训招收第十七条探索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逐步推进区域间招收统筹协调;第十八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第十九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培训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报名条件、招收程序、招收结果等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适宜形式予以公布,向申请培训人员提供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情况同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第二十条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要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申请培训人员根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公布的招收信息,选择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填报培训志愿,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第二十一条培训基地对申请培训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核,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第二十二条培训基地要及时向当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送招收录取信息,各省区、市可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培训人员进行调剂招收,重点补充有名额空缺的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第二十三条国家统筹协调发达地区省市支援欠发达地区省区、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各有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之间应当签定对口支援协议,发达地区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每年应当面向欠发达地区招收一定数量的培训对象,培训招收重点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地市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在起步阶段,年招收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发达地区培训招收数的10%,随着培训工作的推进,适当增加招收规模;招收对象培训期满后依协议回原派出地区工作;第五章培训实施第二十四条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在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职业素养及临床规范诊疗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第二十五条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第二十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第二十七条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核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六章培训考核第二十八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对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须经培训基地初审合格并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核准;第二十九条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动态综合评价;过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完成某专业科室轮转培训后进行,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第三十条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制订结业考核要求,建立理论考核题库,制订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提供考核指导;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结业考核,从国家建立的理论考核题库抽取年度理论考核试题组织理论考核,安排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第三十一条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附后;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订;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规则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16位,按照“年份代码4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专业代码4位+培训基地代码3位+该培训基地该年度结业人员顺序号3位”的顺序制定;各代码之间留半角空格;2.年份代码为培训对象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年份;3.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编写;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统一设置为4位数,专业代码详见表2、表3、表4;5.培训基地代码及该培训基地该年度结业人员顺序号由各地根据给定的代码位数规范地编写;按照上述规则,以北京市2017年通过内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某学员为例,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为2017 11 0100 001 001,共16位数字;表1.各省区、市行政区划的前两位代码表2.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表3.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表4.中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大纲

2.光疗法
光波单位、光谱、光的产生、光的物理特性、光的能量、光的照度定律
了解
3.超声波疗法
超声波概念、超声波物理特性、压电与逆压电效应
了解
4.磁疗法
磁场的基本概念、磁场的分类
了解
5.温热疗法
热的基本概念、物态的变化、热传递方式、石蜡的物理特性
了解
6.水疗法
水的物理性质
了解
心理学基础
1.心理过程
1.认知和情绪过程
掌握
2.肌肉运动的神经控制
肌肉运动的神经控制
了解
生理学
1.循环系统
1.心脏泵血功能的调节
掌握
2.心肌细胞的电生理特性
掌握
3.心血管活动的调节
了解
4.血管生理学特性
了解
2.呼吸系统
1.呼吸和发声的生理
了解
2.肺的通气及换气功能
掌握
3.潮气量、补吸气量、补呼气量、残气量、深吸气量、功能残气量、肺活量、时间肺活量、每分通气量的概念
掌握
2.康复工作内容:基础学、功能评定、治疗学、康复护理和社区康复
掌握
3.康复的工作方式:团队模式、团队组成和团队会议
掌握
4.教育和资质认证
1.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的康复教育
了解
2.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了解
专业理论
1.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解剖学
1.体表标志
1.头颈、胸腰部、背部的体表标志及标志线
掌握
3.仪器评定肌力的方法及应用
了解
4.肌张力评定
1.痉挛的定义
掌握
2.痉挛常用评定方法
掌握
3.痉挛的利弊及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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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康复医学科是使用各种康复治疗手段,促使各种原因导致身心功能障碍的伤病患者和残疾者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功能得到恢复,提高生活质量。
它针对的不是疾病本身,而是疾病后身体功能、个体活动功能和社会参与功能的改善。
康复医学科包括: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慢性疼痛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专业。
一、培训目标
本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目的是通过为期3年的规范化培训,使住院医师打好康复医学科临床工作基础。
能够学会正确的临床工作方法,准确询问病史、规范体格检查、正确书写病历,了解各轮转科室诊疗常规(包括诊疗技术),掌握本学科常见的伤病和/或残疾的功能评定、康复治疗方法,掌握相关学科的临床诊疗基础知识,达到具有独立从事康复医学科临床工作和领导康复医疗团队工作的能力。
同时具有基本的临床科研和论文撰写能力、专业外语阅读能力、指导见习/实习医生和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教学工作能力、对患者和健康人群进行医学科普教育的能力。
二、培训方法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总则本专科培训细则规定,将学习本专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养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综合临床思维能力,规范临床诊疗技术和临床路径的要求贯穿培训全过程。
完成其科室轮转、学习病种、病例(在必选轮转科室时必须手写大病历)和技能操作要求,认真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
第1年,在相关临床科室轮转,重点了解并熟悉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和内科临床诊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表1)。
注:上述轮转时间和顺序,可根据各培训基地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但不能缺项。
第2~3年,相关临床科室轮转1年结束后,经执业医师考试合格后进入康复医学科规范化培训。
重点专业为康复治疗学、临床住院康复(包括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内科康复和儿科康复等)及康复医学科门诊(包括疼痛、肌电生物反馈等)(表2)。
总计21个月,每周随指导教师查房不少于5次,出专科门诊及会诊每周1-2次,分管病人6-14人.
三、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第1年,在相关临床科室轮转
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2个月,神经外科1个月)
掌握:脑和脊髓损伤神经科常见病的定位、定性诊断临床治疗要点;神经科物理检查方法;神经科常见病CT、MRI读片及肌电图分析。
熟悉:神经科常用药物;神经疾患合并症和并发症的防治。
表3 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轮转要求参与诊治的病种及例数病种最低例数
脑血管病(包括脑出血、脑梗死、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10
颅脑外伤8
周围神经病(包括吉兰-巴雷综合征等)4
脊髓疾患(包括脊髓损伤,急、慢性脊髓炎,脊髓蛛网膜炎等)2
帕金森病2
2.骨科(2个月)
掌握:各部位的骨折、截肢、手外伤、关节置换术、颈椎病、腰椎间盘病变、脊髓损伤等的临床诊治与处理。
熟悉:骨科物理检查方法,常见骨科疾病的X线片、CT、MRI读片。
了解:骨科常见病(关节置换、颈椎病、椎间盘病变)的手术指征、手术前后的处理原则。
3.内科、儿科及自选(4个月)
掌握内科、儿科常见病的临床检查、诊断及医疗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其中必须掌握的内容如下:
(1)心血管内科:高血压病诊治原则;冠心病(包括心肌梗死)的诊断和治疗原则;心律失常的处理;心电图的基本原理及常见疾病的心电图诊断;心肺复苏技术。
(2)呼吸内科: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的诊断和治疗原则。
(3)内分泌科:糖尿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原则。
(4)风湿免疫科: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的诊断和治疗原则。
4.临床神经电生理(0.5个月)
包括神经传导速度测定、肌电图、诱发电位.至少完成10个案例的测试和报告.
5.心肺运动试验(0.5个月)
包括运动肺功能、气体代谢、活动平板或功率车试验.至少完成5个案例的测试和报告.
6.医学影像科(1个月)
1.轮转目的
系统掌握和熟悉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初步掌握本学科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断和治疗原则,为临床科室轮转打下基础。
2基本要求
掌握:常见疾病的影像学表现、影像学诊断与鉴别诊断。
熟悉:医学影像的基本理论,包括X线、CT和MRI的成像原理和检查方法,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书写原则。
(1)病种及例数要求:
(二)第2-3年,在康复医学科内各专业的轮转
1.轮转目的
通过系统学习,掌握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病历的特点,能完整的收集病史,做好功能检查和测评,书写病历;掌握本常见病、多发病的康复评定和治疗,并熟悉常用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假肢和矫形器装配的特点、适应证和使用注意事项;熟悉患者的预后、熟悉至少两项康复医学专科诊断、评定和治疗技术,包括神经电生理、心肺运动试验、肌骨超声、尿动力学、诊断性和治疗性注射技术.在本阶段的后期进行临床康复的深入培训,进一步打好临床康复的基础,提高对各类常见伤病、疾患和残疾的康复评定与康复治疗的能力。
本阶段结束时达到康复医学科医师准入的水平。
初步掌握本临床研究和教学的方法。
了解康复医疗团队的工作特点。
2.基本技能要求
(1)康复治疗科(4个月):物理治疗技能训练2个月,作业与言语治疗技能训练吞咽障碍治疗及假肢矫形器 2个月。
(2)神经康复(5个月)
掌握神经康复评定的基本原则、方法;掌握康复治疗的手段和方法;能够制订完整的康复医疗计划。
(3)骨科康复(5个月)
掌握骨科康复治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慢性疼痛的康复可结合骨科康复技能训练安排进行。
(5)内科、儿科康复(合计4个月)
掌握内科常见疾病的康复评定的基本原则、方法,能够制订完整的康复医疗计划及治疗方法;掌握儿童脑瘫康复的评定、康复计划制订的原则和康复治疗方法。
(6)康复门诊(3个月)
掌握:神经科、骨科、内科和儿科常见疾病的门诊康复评定和治疗;疼痛康复的评定、康复计划制订的原则和康复治疗方法(包括局部神经阻滞治疗和各种类型疼痛10例);肌电生
物反馈训练方法(操作3例);假肢装配的原则和方法,能开出假肢、矫形器处方(不同类型5例)。
掌握康复评定方法,制订出完整的康复医疗计划,并能带领整个康复医疗组实施康复处理,达到预定的康复后果。
熟悉:常见疾病的医学诊断处理;稳定病情以创造强化康复的条件;通过参加医学临床及康复临床实践,在康复医学培训期间,住院医师必须掌握广泛的基础和临床知识、技术、经验和适当的能力。
表6 完成康复诊疗全过程的病种及病例数要求
3.教学、科研能力培养
三年内应参加一定的临床教学工作,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者病例分析1篇,并在公开专业期刊发表,参与教学、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