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住院医师培训考核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证考核工作规范、公平、有效,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院各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
结业考核分为结业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一、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
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指标完成情况、临床综合能力和参加业务学习活动等方面。
分为培训日常管理和出科考核。
1、培训日常管理(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工作日的安排:工作日每年为240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
(2)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登记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上;1天以上,一周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主任批准签字后交培训基地签字后生效并存档;一周以上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主任批准签字,报培训基地签字,报学校备案。
(3)为了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全年各类休假累计不超过15天。
(4)年度假期安排根据科室情况仅能在本年内予以安排。
未经各部门同意私自离开培训专科按旷工处理,旷工超过5天以上者视情节终止培训。
2、培训出科考核(1)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培训学员轮转完一个科室后,应由该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高年资主治医师、副高职以上医师、科主任三人以上)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要求,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进行出科考核,并做好记录。
考核须真实,不得走过场,一旦发现虚假作弊,成绩全部无效。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上带教医师和培训专科负责人填写完整、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出科时应至少完成培训标准规定的病种病例数、技能操作数的80%。
(3)培训基地应建立出科考核试题库,由培训管理部门统一命题,各培训专科实施考核。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管理,提高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临床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规定住院医师培训的内容、要求、方式和程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的住院医师。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要求第四条住院医师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临床知识、临床技能和医学人文素养三个方面。
第五条住院医师培训的要求如下:1.具备扎实的基础医学知识和临床诊疗能力;2.熟悉临床操作和技能,并能独立完成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任务;3.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协作能力,尊重病人的权益,注重医学伦理和道德;4.掌握医学研究方法,能够进行一定的临床科研或学术工作;5.具备医学教育和指导的能力,能够培养指导低年资医师。
第三章培训方式和程序第六条住院医师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班内轮转:住院医师在规定时间内轮转各个科室,接受不同科室的培训和指导;2.专科培训:住院医师可以选择其中一专科进行深入学习和培训,以提高专业能力;3.线上学习:住院医师可以通过线上学习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和培训。
第七条住院医师培训的程序如下:1.制定培训计划:医院针对每个住院医师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2.指导医师制定培训计划:每个住院医师都应有一名指导医师,指导医师负责制定住院医师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并进行定期评估;3.培训记录和评估:对住院医师的培训过程进行记录和评估,包括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等;4.培训考核:住院医师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考核,通过考核方可晋级或进入下一轮培训;5.培训期满评估和证书颁发:住院医师培训结束后,医院进行综合评估,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章培训管理和监督第八条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应当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培训管理和评估,定期对住院医师的培训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计划。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住院医师培训交流会和研究活动,促进医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和合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组织的对住院医师进行系统化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住院医师的临床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培养住院医师成为合格的专科医师,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临床技能培训、文化知识培训、科研学术培训、医学伦理培训等。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要求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并发布,医疗机构应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第二章培训机构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
第八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注重实践教学和实际操作,提供充足的临床实践机会。
第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住院医师的实际情况,采用分层培训的方式,保证培训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十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应当根据住院医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培训的时间安排和培训的阶段。
第十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基础知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实践操作培训等内容。
第十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应当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要求。
第四章师资力量第十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的专家和高级职称医师担任培训师资。
第十五条培训师资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并接受相应的师训。
第十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对师资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培训质量和师资水平。
第五章培训考核第十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考核办法,并按照规定组织培训考核工作。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第一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毕业后教育体系,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临床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医学研究生学历的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关于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对象和学科培训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
培训学科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时间和内容普通专科医师培训:一般为3年。
按照《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细则》(普通专科第2版)和《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料汇编》(1999年)要求进行培训。
亚专科医师培训:一般为2-4年。
按照《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细则》(亚专科)、《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料汇编》(1999年)和《北京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2版)要求进行培训。
(三)培训组织和管理1、教育处负责制定XXX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负责对新入院的住院医师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和熟悉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2、培训基地、各轮转专业科室根据培训细则和规定,制定住院医师在本专业(科室)的轮转培训计划。
内容除细则要求外应包括讲课安排和出科考核安排,并交一份给培训基地、教育处备案。
各个临床科室必须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培训计划,认真实施对住院医师的培训,为住院医师积极提供条件,保证完成细则所要求的轮转科室及时间,规定的病种、病例、病床数、技能操作、病历质量等等。
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住院医师独立管床和值班的时间。
3、住院医师入科轮转时,必须先到教育处开具入科通知。
4、住院医师在轮转期间要参加所在科室(专业)的医疗工作,认真填写《培训登记手册》。
5、住院医师在各相关科室轮转结束后,由培训基地和各科室按培训计划的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医德医风、专业理论、专业外语、临床技能、病例分析的考核,记录在《考核手册》上。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
育改革的重大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市级规培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紧密结合我院发展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策,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坚持统筹规划、稳妥推进、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切实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
第三条管理组织国家卫生计生委是规培的最高主
管机构,我院主管机构主任由院长担任,医务科、科教科、人事科及各科室主任为主要成员。
其职责是讨论制定结合我院实际的规培相关政策,制订规培考核实施方案,督促检查规培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来院规培招生条件
(一)拥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执
业医师资质,从事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二)遵守《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愿意按相应学科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三)努力学习,身体健康,能胜任繁忙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住院医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住院医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接受由培训机构组织的系统化培训,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和科研训练四个方面。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使住院医师达到以下要求:(一)系统掌握所在科室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备独立承担相关疾病诊治任务的能力;(三)具备科学研究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要求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理论学习:住院医师应系统学习本专业相关知识,包括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等。
(二)临床实践:住院医师应参与临床工作,熟悉各类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掌握常用检查和治疗技术。
(三)技能培训:住院医师应接受一定时间的技能培训,包括手术操作、急救技术、影像学诊断等。
(四)科研训练:住院医师应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
第七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如下:(一)住院医师应按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二)住院医师应做好个人培训记录,记录培训内容和成果;(三)住院医师应积极参与各项规范化培训工作,配合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四)住院医师应尊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患者隐私,注重医患沟通和团队协作。
第三章培训组织和管理第八条我院设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九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副院长、相关教授和科室主任担任委员,由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教学主任和培训专家担任培训顾问。
第十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二)招收住院医师,确定培训对象;(三)组织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四)组织培训评估和考试;(五)制定培训效果评价标准;(六)解决培训中的问题和纠纷。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0XX年8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XX〕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第七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管理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院为培养和培训进修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提高医院整体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的必要措施。
为了保障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和效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培训计划制度医院应根据住院医师的培训需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的科目、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的形式等。
培训计划应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及时向住院医师进行通知和公布。
二、培训考核制度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
培训考核应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两个方面。
理论知识考核可以通过笔试、口试等方式进行,实践能力考核可以通过现场操作、临床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住院医师本人,鼓励优秀者,帮助不足者。
三、培训记录制度医院应建立住院医师的培训记录制度。
培训记录应包括培训的科目、时间、地点、内容、培训人员名单等。
建议医院采用电子化记录方式,以提高记录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四、培训资料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住院医师培训资料的管理制度。
培训资料应包括教材、教案、教学视频、学术论文等。
医院应定期更新培训资料,确保住院医师能够学习到最新的医学知识和技能。
五、师承制度医院应建立住院医师的师承制度。
每位住院医师应有一位导师,导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导师应对住院医师进行定期的学术指导和职业指导,帮助住院医师提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六、培训费用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住院医师培训费用的管理制度。
培训费用应合理安排和使用,用于培训教材购置、学术会议参与、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
医院应对培训费用进行明细、规范的报销管理。
七、权益保障制度医院应建立住院医师的权益保障制度。
包括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合理的劳动报酬、合理的休假权利等。
医院应对住院医师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管理制度对提高医院整体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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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临床住院医师素质,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规定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以及《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标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成有规模的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向省内各级医院培养、输送优秀的临床住院医师,引入竞争和分流机制,促使住院医师由“医院人”向“社会人”的身份转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院医师是指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是本业务最高主管机构,主任由业务院领导担任,各二级学科主任和资深教授担任委员。
其职责是讨论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审定各二级学科制订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各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审定住院医师培训制度范本精选版资格。
第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部是日常管理机构,设在教务处。
其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及培训工作,组织住院医师的招聘工作,组织对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的质量评估,管理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所有档案,办理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负责临床专业学位的申报工作,组织和培训住院医师师资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学员助学金的审核发放。
第六条二级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是培训管理组织机构,经河南省认定的我院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与重症医学、放射医学、急救医学、康复理疗学、全科医学等二级学科由教研室主任牵头组成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小组,配备一名兼职秘书。
第七条科室住院医师指导小组是具体的执行机构,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小组负责人,师资人员应为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第三章住院医师的招聘第八条报名条件一、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医疗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制度范本精选版二、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六级者优先。
三、遵守《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愿意按相应二级学科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四、努力学习,有钻研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繁忙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第九条招收程序一、报名报名者根据医院网上公布各专业的招聘数量,在每年的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将《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申请表》、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加盖本校教务部门鲜章)、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本校副高以上职称临床工作人员推荐信并加盖学生工作部门鲜章等资料寄往我院住院医师培训部,经预审后,参加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聘入学考试。
如申请者为硕士以上学历需附研究生期间的学位课成绩、临床轮转情况、论文发表情况。
二、考试专业考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一)理论考试内容包括西医综合、专业基础、专业理论(二级学科知识)、英语翻译。
(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临床基本技能和诊断思维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面试内容包括个人综合素质、临床医学知识、英语听说。
制度范本精选版参加面试人员为医院专家委员会成员、相关的二级学科资深教授、住院医师培训部人员。
录用:根据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教务处和组织人事处共同确定当年建议录取名单,报医院党委审定、录取。
三、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为一个月。
试用合格者签订为期三年的合同(即第一阶段培训),完成三年通科培训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三年的考核成绩和医院工作的需要,进行双向选择,分流或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章培训毕业后的录用和分流第十条录用和分流方向一、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并考核优秀者,按培训人数的比例,部分学员纳入留院计划(根据医院工作的需要),不大于30%。
录用程序:个人申请、科室主任签字同意、教务处及组织人事处审核、医院党委会研究批准。
二、考核合格者,颁发《南阳医专第一附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自行择业。
考核成绩优秀,表现良好,完成培训计划者,优先推荐到兄弟医院及基层医院工作。
三、第一阶段培训过程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研究生课程班25学分的,允许参加院内各专业临床型研究生统一制度范本精选版入学考试。
满三年后可报考在职研究生。
第五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十一条培训模式: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五年,第一阶段通科轮转三年,主要在二级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第二阶段专科培训时间两年,在三级学科进行培养,达到低年资专科医师水平。
第十二条住院医师培训目标: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一、综合素质要求:(一)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二)“关怀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四)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二、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依照各二级学科的《培训大纲》要求执行。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要求系统、认真地阅读各学科指定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制度范本精选版读、写能力。
四、科研能力: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培养一定的科研能力,在第一阶段应发表一篇论文,至少一篇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
五、教学能力:在教研室的安排下,参加《诊断学》小班课教学、实习生带教工作,学生评价优秀。
第十四条住院医师的待遇一、身份: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人事代理制,其行政关系、档案、户籍由河南省人事厅人才服务局负责管理,费用自理。
二、学位攻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相应要求,申请攻读硕士/博士临床学位课程的学习(学费自理),达到学位的相应要求,可获得相应的临床专业学位。
三、生活待遇(一)参照河南省相关人员补助标准发放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岗勤工资(具体见合同),标准为:取得医师执照并注册前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一个月为1000元)、执业医师注册后为每月3000元。
“五险”按河南省有关政策执行。
(二)住院医师入住医院的公寓,按医院标准交纳房租、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
四、职称: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卫生部组织的职称资格考试,并由河南省人事厅人才服务局调级备案,医院实行评聘分开,在制度范本精选版规范化培训期间仍只享受住院医师待遇。
五、其他待遇:文章奖励、行政奖励、婚育、假期、补贴、夜班补助等参照珠江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细则或合同内容执行。
六、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待遇按双方签定协议执行。
第十五条住院医师培训的考核一、日常考核及记录(一)住院医师工作日的安排:工作日每年为240天。
(二)请假3天以下(含)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培训部备案方生效。
3天以上者,由住院医师培训部审批后生效。
(三)住院医师应当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登记本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科室主任审核签名。
二、轮转考核:当住院医师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小组(高年资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人以上)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做记录。
三、年度考核:每年由各培养科室(二级学科)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进行,住院医师培训部组织理论考核。
四、阶段考核:第一阶段培训结束后,住院医师培训部将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制定考核方案,对每位住院医师进行技能考核,并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认定一、当月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工资、补贴,当月考核制度范本精选版不合格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扣减。
二、完成第一年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作为第一年度考核成绩,两次考核未取得医师执照者终止培训。
三、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并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获得《南方医科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时间一年,工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每月1800元。
第六章奖惩办法第十七条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处罚。
第十八条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记、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之前所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认。
第十九条学员在三年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辞职,需提前终止培训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二十条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向医务处申请登记注册,不按时注册者将不予晋升工资。
第二十一条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为24小时负责制。
在培训期间如重大疾病病假、事假在三个月以上或怀孕生产而不制度范本精选版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预以留级,工资待遇参照延长培训时间标准。
第二十二条培训过程中,凡发生服务态度恶劣(被病人有效投诉三次以上),工作责任心差、甚至因严重违反规定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和《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办法细则》予以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三条培训期间,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培训医师”评选,对工作认真积极,为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将给予奖励,在留院和推荐工作单位时将优先考虑。
第七章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培训的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进入住院医师培训后,第一年的轮转科室为非本专业科室。
轮转的科室由各二级学科参照该研究生已有的轮转记录来决定。
第二十五条住院医师培训第一阶段轮转的年限根据第一年的轮转工作考核结果决定。
一、考核结果符合三年级住院医师要求,即可颁发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之后进入第二阶段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考核结果符合二年级住院医师要求,可减少一年时间的制度范本精选版第一阶段培训。
三、考核结果不足二年级住院医师要求,则仍按照三年的时间完成第一阶段的住院医师培训。
第二十六条每个二级学科组建一个相应的考评小组,制定不同年级住院医师的标准和考核内容,侧重学员的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各二级学科在住院医师培训部的指导和安排下对硕士学位获得者进行第一年度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考评小组进行考核后,提出缩短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轮转年限的具体建议,由住院医师培训部审定,报医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其后培训部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该住院医师的轮转。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也可遵照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以往的有关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制度范本精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