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财政学(第八章)--税收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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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收原理

第一节什么是税收

●税收的基本属性

马克思把税收界定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西方经济学关于税收的学说,一般认为主要溯源于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bbes)的“利益交换说”(Benefit-Exchange-Theory)。

霍布斯认为:“人们为公共事业缴纳的税款,无非是为了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间接税和直接税就是为不受外敌入侵,人们以自己的劳动向拿起武器监视敌人的人们提供的报酬。”

后来,经过洛克、休谟、边沁以及斯密等人提出的社会契约说、利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利益交换说”得到了不断的发展。

20世纪30年代以来,经济学界逐渐提出了新税收学说,认为国家征税除了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供给筹措经费之外,还发挥调节经济的功能(如矫正外部效应、协调收入分配、刺激有效需求)。

●税收的“三性”

1.税收的强制性

在社会产品分配中存在两种权力即所有者权力和国家政治权力。

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

税收的强制性是税收作为一种财政范畴的前提条件,也是国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必要保证。

2.税收的无偿性

政府征税以后,税款即为政府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同政府债务所具有的偿还性不同。

税收的无偿性与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并存。

3.税收的固定性

征税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

税收的固定性实质上是指征税有一定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又具有相对稳定性。税收的“三性”可集中概括为税收的权威性,税收的权威性来源于国家政权的权威性。

第二节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

●税收术语——纳税人

纳税人,又称为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义务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各类企业。

与纳税人有关的一个概念是负税人。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

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现代社会,政府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大类,税制往往也是以对应于这三类课税对象的所得税、商品税和财产税为主体。

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税源

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税源是否丰裕直接制约着税收收入规模。

税目

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或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税目规定了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

课税标准,指的是国家征税时的实际依据,或称课税依据。换言之,是指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如计税金额、计税数量。(从价、从量)

税率,是指对课税对象征税的比率(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例)。课税对象与税率的乘积就是应征税额。

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它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政府的税收政策。

税率可划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类。

1.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

又可分为几种类型:(1)行业比例税率——按行业的差别规定不同的税率。(2)产品比例税率——按产品的不同规定不同的税率。(3)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税率。

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比例税率下,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的负担相同,具有鼓励生产、计算简便和有利于税收征管的优点,一般应用于商品课税。

缺点是有悖于量能纳税原则。

2.定额税率

亦称固定税额,按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而不规定征收比例。

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定额税率在计算上更为便利,而且由于采用从量计征办法,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缺点是具有累退性质,负担不尽合理。

3.累进税率

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的不同,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1)全额累进税率:把课税对象的全部按照与之相对应的税率征税,即按课税对象对应的最高级次的税率统一征税。

(2)超额累进税率: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各等级分别计算税额,一定数额的课税对象同时使用几个税

率。

全额累进税与超额累进税比较 (元)

税级税率

(%)适用全额累

进税率的应

税所得(元)

适用超额累

进税率的应

税所得(元)

全额累进税

额(元)

超额累进税

额(元)

25000以下20 25000 25000 5000 5000 25001~

50000

30 50000 25000 15000 7500

50001~

75000

40 75000 25000 30000 10000

75001~

100000

50 100000 25000 50000 12500

--100000 100000 50000 35000 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都是按照量能纳税的原则设计的,但两者又有不同的特点:

(1)全额累进税率的累进程度高,超额累进税率的累进程度低,在税率级次和比例相同时,前者的负担重,后者的负担轻;

(2)在所得额级距的临界点处,全额累进会出现税额增长超过所得额增长的不合理情况,超额累进则不存在这种问题;

(3)全额累进税率在计算上简便,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

从经济分析的角度考察税率

(1)名义税率:税率表所列的税率,是纳税人实际纳税时适用的税率。

(2)实际税率:纳税人真实负担的有效税率,在没有税负转嫁的情况下,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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