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保卫科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保卫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二)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三)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四)负责医院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五)负责医院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六)负责医院内部保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七)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八)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周边治安问题;(九)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第六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二)单位负责,责任到人;(三)重点防范,兼顾全面;(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第七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交通安全:加强医院内部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堂、餐厅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内部治安管理:加强医院内部治安巡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内部治安案件,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五)重点部位保卫:加强医院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如药房、财务室、实验室等。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医院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4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是指为确保医院内部环境安全、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的体系。
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出入管理:制定医院内部人员和车辆出入的规定,如身份验证、车辆登记、通行证办理等。
2. 安全防范设施:建立摄像监控系统、警报器、门禁系统等设施,确保医院内的各个区域都受到有效的监控和保护。
3. 安全巡逻:确定医院内巡逻的路线和时间,保证医院各个区域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地震、暴力伤医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流程,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5. 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其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培养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6. 抢救器材和药品管理:确保抢救器材和药品的存储和使用符合规定,避免盗窃和滥用。
7. 安全检查和整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记录和反馈制度。
8. 员工安全保护:建立员工身体安全保护制度,包括防止工伤、保障工作期间安全等。
以上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是指医院为保障医院内部和外部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中的内容:1. 出入口管理:规定医院出入口的管理措施,包括检查来访人员身份、物品携带查验、限制非医疗人员进入敏感区域等。
2. 物品管理:规定医院内物品的管理,包括医疗器械、药品、贵重设备等的采购、登记、存放和使用。
3. 医院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使用和保养:规定医院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要求,以及保养和维护等措施。
4. 应急预案:规定医院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暴力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报警流程、急救等。
5. 医疗行为规范:规定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患者权益保护、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置、隐私保护等。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秩序,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
3.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负有配合执行的责任。
二、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医院的安全保卫政策和措施,落实并监督各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2. 负责组织医院的安全检查、巡逻和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 组织和培训医院的安全保卫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4. 协助公安机关对涉及医院安全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5. 对医院内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监督和处罚。
三、医务人员的安全保卫职责1. 遵守医院的安全保卫规定和制度,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访客进入医院的工作;2. 坚守岗位,严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3. 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4. 做好手术器械和药品的管理,防止盗窃和误用;5. 做好医疗设备的保护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患者和访客的安全保卫注意事项1. 患者和访客必须经过门卫检查并佩戴有效的访客证件;2. 患者和访客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3. 患者和访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物品进入医院;4. 患者和访客不得滋扰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不得在医院内吸烟、喧哗和乱扔垃圾。
五、医院财产的安全保卫1. 医院内外的设备、物品和财产必须按规定管理、使用和保护;2. 医务人员对医疗设备、药品和器械负有管理责任,防止盗窃和损坏;3. 严禁私自占用或挪用医院的财产;4. 对于发现的设备损坏、财产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医院安全保卫部门。
六、违纪处分和奖励1. 对于违反医院的安全保卫规定和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医院的纪律和管理办法进行处理;2. 对于积极参与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患者家属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 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内部治安案件;4. 对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进行安全宣传教育;5. 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档案;6. 负责医院内部巡逻、值班、门卫等工作;7. 处理医院内部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以下职责:1. 落实本部门安全责任制,确保本部门安全;2. 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4. 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 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医院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出医院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审查。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巡逻,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夜间巡逻应由保卫科统一安排。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贵重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实习、进修、临时工等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明确职责。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侵入等安全事件。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医院职工、患者及来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二)分工负责,协同配合。
医院各部门应明确安全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法制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安全管理组织(一)医院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工作。
(二)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三)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安全管理内容(一)消防安全1. 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2. 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禁止在医院内使用明火,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
3. 医院职工应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治安保卫1. 加强医院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2. 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 对医院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医院财产安全。
(三)医疗安全1. 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和管理。
2.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定期进行医疗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食品安全与卫生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
2. 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医院环境卫生达标。
3. 加强医院职工的卫生培训,提高卫生意识。
第五条安全教育与培训(一)医院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对新入职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了解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出入管理(1)医院大门设有门卫,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患者及家属进入医院,需持有效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3)医院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或通行证出入。
2. 医院内部安全管理(1)加强医院内部巡逻,确保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贵重物品的安全。
(2)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等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定期对医院内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1)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2)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4. 患者安全管理(1)加强患者管理,确保患者人身安全。
(2)加强对患者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家属的安全意识。
(3)加强医院内部医疗废物、药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安保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2. 医院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卫管理、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医疗纠纷调解等。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门卫管理1. 医院实行24小时门卫制度,门卫人员负责对出入医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医院安全。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医院,特殊情况需经保卫科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对可疑人员和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四、巡逻值班1. 医院设立巡逻值班制度,巡逻人员负责对医院内部进行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2. 巡逻人员应熟悉医院地形、设施和人员情况,确保巡逻区域安全。
3. 巡逻人员应遵守巡逻路线和时间,不得擅自改变。
五、消防安全1. 医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 严禁在病房、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明火,禁止乱扔烟头、火柴等易燃物品。
六、治安管理1. 医院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2. 加强对医院内部重点部位的防范,如药房、贵重物品库房、患者病房等。
3. 加强对医疗纠纷、医闹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七、医疗纠纷调解1. 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医疗纠纷。
2.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应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3.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5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条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
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
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增设适当的消防器材。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____人,保卫科____人,后勤____人,门诊部____人,内科____人,外科____人,妇产科____人,检验科____人,放射科____人,手术室____人)。
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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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保卫管理
制度
一、目的
为给医院所有员工、患者、患者家属及来访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特此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旨在维护医院公共安全为目的,经过物防、技防和人防,预防和保障医院的财物和人身的安全。
三、内容
(一)人员保护
1、凡在院的病人、员工、来访者,均应依法得到人身保护。
2、医院工作人员,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患者在医院的人身安全;门急诊就诊或住院病人的陪护者,对患者负有监护和保护的责任。
3、病房区域实行门禁管理,人员按身份识别进出:病人家属须持陪客证或探视证,来访者须持临时许可证。
4、如临床一线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或肢体冲突时,所在部门其它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机制。
请立即拨打院内保卫处报警电话3110,保卫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在最快时间内到达现场。
(1)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将医院员工与患者家属分开,询问事态原由,按照纠纷处理原则将患者家属带至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处理,夜间交由行政总值班处理,能够现场调解解决的由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就地解决。
(2)如医院员工在院内遭患者家属殴打时,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
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以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并做好患者和病人家属的疏导工作,维护医疗秩序,并及时拨打“110”依法处理。
(3)一旦警方人员到达现场后,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保卫处人员陪同到达现场,为当事人和旁证做好笔录,并为当事人开具验伤单,保卫处指定人员陪同当事人到医院验伤。
并将情况通报各相关部门。
①通报医务处、门急诊办公室、护理部及相关部门,做好当事人的情绪安抚及后续工作的安排等,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保障医院的正常秩序和人员情绪的稳定。
②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护,谨防外来伤害。
(二)财产保护
1、医院的公共设施、设备、钱财以及病人、员工和来访者的财物,均应依法得到保护。
2、部门负责人或护士长是本部门财产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部门财产保护的相关措施。
3、门急诊就诊者或住院病人的财产,应由病人家属妥善保管。
(详见《患者私人财物保管制度》)
4、医院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财物被盗、被损坏。
(1)设立电视监控系统,对人员流动量大、重点区域及容易发生偷盗事件的区域,24小时安全监控。
(2)夜间非工作场所,夜间无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进入。
(3)配足保安巡查人员,落实夜间定点定位巡查工作,对病房加强巡查力度和次数,排查可疑人员。
(4)严格执行《家属探视陪护制度》,病房夜间加强保安询问力度,禁止无关人员以及没有陪护证人员进入。
(5)医院在电子显示频、病人入院宣教、院周会、医院网站等,加强安全宣教力度,教育员工、患者、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增强防盗意识。
(三)“防抢防盗”管理制度
1、医院严格执行《钥匙、锁具管理制度》,各部门对本部门重点部位和贵重物品等均应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电子门禁的管理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2、对医生、护士值班室、办公室以及更衣室要求在无人情况下锁门和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并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如发现违反规定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3、对医院职工,定期加强安全防范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入院宣教,告知贵重物品不宜带入病房,如确须院方临时保管
的,由病房护士长负责办理临时保管手续。
5、医院在门急诊、住院病区内每个房间、公共场所醒目处张贴“防抢防盗”警示标志,提醒就医患者及其家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6、在门急诊人流密集处,重点部位加装实时监控录像装置,每天加强保安维护现场秩序和对重点部位加强巡视。
7、医院与所在管辖区域内的渔山派出所加强联系和沟通,最大限度争取警方的支持,在门急诊高峰时每天增派中区防暴大队队员,加强巡逻。
8、对保安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岗位责任心教育,使其能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四)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指因本单位工程或工作需要,由外单位指派临时进驻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建筑工程公司、绿化公司、物业公司、各类维保公司、进修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
2、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均应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临时胸牌识别标志,或以工作服区别。
3、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因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违纪行为者,医院将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根据情况可终止在本院的工作,请其离开医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经过警方追究其刑事责任。
4、外来建筑工地单位,如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内搭建临时工棚及宿舍等,必须报请得到医院审批同意,未经许可不得临时搭建。
其建筑要求,建筑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电器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布局等均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