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食品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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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2)外贸经营单位已对外签署外销协议,凭信用证支付 货款,已收到信用证,明确了检验依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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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检验:预检。为方便对外贸易,依据需要,对一 些经常出口商品进行预先检验。
受理预先检验范围:
还未成交出口商品 已签协议,但还未接到信用证 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实施检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VETERINARY) 9.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PAC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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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测温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TEMPERATURE)
11.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HOLD/TANK)
为100% 没有质量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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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免检: 粮油食品、玩具、化装品、电器等 列入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管理商品 品质易发生改变商品或散装货物 协议要求按照商检证书所列成份、含量计价结汇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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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商品签证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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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N CARGO WEIGHT &MEASUREMENT)
6.熏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FUMIGATION)
7.价值证书(CERTIFACATE OF VALUE) 8.兽医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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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出境人员应向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 康证实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12.17•【文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6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通关正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6号)现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管理,规范报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申报的行为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报检范围(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四)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第四条报检人在报检时应填写规定格式的报检单,提供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单证资料,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

第五条报检单填制要求为:(一)报检人须按要求填写报检单所列内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报检日期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日期填写。

(二)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

第二章报检资格第六条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

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第七条代理报检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代理报检员证”,凭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

第八条代理报检的,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

出境货物报检流程

出境货物报检流程

出境货物报检流程出境货物报检时需要提价哪些资料,出境货物报检的流程是什么。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出境货物报检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出境货物报检流程一、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在《出境货物报检单》上填写中文品名、H.SCODE、产地,货值等相关信息,而HS编码的选择是填写报检单的关键,怎样能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查找货物的HS编码,这就需要了解货物的特征、用途和外形等有效信息在海关商品编码书上查找对应的HS编码(如地板,一般根据是实木地板还是复合地板来划分H.SCODE)。

对于商品编码则是由十位数字构成的,前两位是章、次两位是品目、后六位就是子目,找到正确地HS编码后,就可以找到该货物的计量单位及相应监管条件,根据H.S.十位编码可以查到货物的监管条件,如:1为进口许可证;4为出口许可证;5为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7为自动进口许可证;A入境货物通关单;B为出境货物通关单;F为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P为进口废物批准证书;Y为原产地证明;t为关税配额证明;有了以上的信息就可以完整的填写报检单。

二、报检所需单据所需单据:箱单、发票、合同复印件、报检委托书(正本)、作检单位商检注册号。

报检的箱单、发票可为复本,报检完毕后出通关单或者换证凭条(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在青岛口岸需换通关单)或者换证凭单(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后提供,但我们需先打出报检单,到商检局换单),然后与其它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递单进行进口申报。

三、异地做检和口岸做检(一)异地做检:工厂在当地做完商检后直接出通关单,然后直接进行报关;另一种出换证凭条,将换证凭条传真给报关行,然后到商检局换取通关单。

(二)口岸做检:货物运到场地后,报关行向海关递交全套的报检单据,提前一天跟商检人员预约,商检人员安排时间到场地验货。

如无问题,一般三天可完成。

四、报检时间(一)出口报检:货到场地到船开前至少一天前这段时间报检。

若货需要作检,货到场地后至少两天才能报检完毕。

出境货物报检-1

出境货物报检-1



报检应随附单证 1、报检应按规定填写的《出境货物报检单》 相应外贸单据:主要有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 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 2、出境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 宰厂、冷库、仓库)的卫生注册登记; 3、特殊证单:如果出境动物产品来源于国 内某种属于国家级保护或濒危物种的动物、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中国物 种的动物,报检时必须递交国家濒危物种进 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允许出口证明书。


2、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包括加工厂、屠 宰厂、冷库、仓库)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记忆:(1)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包括哪些 (2)实施的是什么制度。


例题、多选题: 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生产出境动物产 品的企业包括( )。 A.屠宰厂 B.冷库 C、仓库 D.加工厂 答案:ABCD

(二)撤消 1、因故撤消的,可提出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2、报检后30天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作自动 撤消报检处理 3、办理撤消应提供的单据: (1)填写《更改申请书》


(2)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单选题



报检后( )内未联系检验检 疫事宜的,检验检疫机构视为 自动撤销报检。 A.10天 B.20天 C.30天 D.3个月
1、出境货物报检时: (1)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


(2)提供外贸单证(※合同、信用证、发票、箱单 与进口要提供的作比较) (3)生产经营部门出具的厂检结果单原件;
(4)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 检验结果单》正本。(检验检疫类别为“N”或“S” 的货物提供)
注意:不要认为只有外贸单证

保鲜大蒜属于植物类,货物出运期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出入境食品的报检与管理

出入境食品的报检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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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出境食品的报检与管理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进出口食品安全 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对其出口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报检。 上述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
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实施备案管理的原料品种目录和备案条件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出口
食品的原料列入目录的,应当来自备案的种植、养殖场 种植、养殖场应当建立原料的生产记录制度,生产记录应当真实,记
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备案种植、养殖场应当依照进口国家(地区)食品 安全标准和中国有关规定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并建立疫情疫病监测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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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入境食品的报检与管理
(四)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 为掌握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食品可追溯性,进口食品收货
人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 1.食品进口记录2.进口食品梢售记录 (五)实施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及相关措施 1.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行风险监侧制度 组织制订和实施年度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检验检疫机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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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入境食品的报检与管理
(三)确定检验检疫要求 (1)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
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 (2)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 内外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前款规定的评估和审 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3)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 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实施检验

出境货物一般报检需提供的材料

出境货物一般报检需提供的材料

出境货物一般报检需提供的材料
1、出境货物报检单
2、外贸合同(销售确认书或定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以信用证结汇的提供信用证(信用证有特殊要求,应注明)
3、厂检结果单(出境纺织制成品需提供标识查验记录)
4、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5、不具备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办理报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
6、进/来料加工提供加工贸易备案手册
7、实施质量许可、卫生注册的提供注册编号或许可证编号,预包装食品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决定书》
8、出境特殊物品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有关审批文件。

通关手续
韩国进口通关过程大体经历以下程序,货物进港、卸货;把货物运进保税区或其他经韩国批准的存放场所;查验存放情况;申报进口(其中包括请求减免关税及分期缴纳关税的申请报告);海关查验与校对并确定税率及计算税金;纳税人申请修订税额,海关的更正;发出纳税通知,纳税,批准进口;从保税区或其他存放场所运出;进口申报由货主或货主委托的关税士(代办关税手续的人员)办理。

进口申请中应记载的事项包括:包装及标志、货物本身资料、运输工具的国藉及运输起经点、税号、税率、完税价格、请求减免时的法律依据及其他参考事项、补充事项、附加证明文件等资料。

出口食品报检指南与流程图

出口食品报检指南与流程图

出口食品报检指南与流程图
一、深圳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1、食品生产企业须首先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方可生产、加工、存储出口食品。

详情请向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咨询,或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认证注册栏目查询; 2、生产过程中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在使用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出口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书》,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 3、出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生产企业/经销商可直接在产品生产企业所在辖区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出口食品报检时所需材料

出口食品报检时所需材料

出口食品报检时所需材料
报检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一、报检单(盖企业章)
二、合同、信用证(如果有)、发票、装箱单、委托书
三、出境植物及产品协检结果单(盖企业章)
四、出境植物及产品协检结果单附页(盖企业章)
五、检验检疫标志材料
1.《出境食品检验检疫标志监督加施记录》
2.外包装(外箱)照片(或图片),显示外包装上生产企业名称、卫生注册登记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及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情况。

六、原料溯源证明或采购证明(要随附基地备案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七、出口食品中添加剂/辅料使用情况申报表(如果使用了添加剂、辅料或其他化学品)
八、食品标签材料
预包装食品标签已有审核证书的要提供复印件,无审核证书的要提供食品标签样张(可以是原件、复印件或照片)、翻译件。

新的标签要拍照片,与翻译件一起,发邮件至 tch@,并注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九、企业集装箱检验检疫声明
十、包装性能结果单(外包装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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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 换证凭单》,准予出境,同时拟制报检人申请的相应 证书证稿。
判定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并 按照《出口不合格食品化妆品处置作业指导书》பைடு நூலகம்报 不合格信息,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核查工作。如企业申 请复验,需按照《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复验作业指导书》 执行。
出境食品报检
2.现场检验检疫
经复核报检资料完备、真实的,由科长指派检验检疫人员确 定检验检疫依据并在规定工作流程内施检。
检验检疫依据的确定:根据出口食品类别、出口国别查阅出 口食品企业自检项目表单,对暂无表单的产品,应根据进口 国要求、国家标准、预警通报、合同要求等拟定表单,经处 内专家组讨论后提交食品处备案,备案后的表单方可作为检 验依据。
3.抽样
经现场感官检验合格后,施检人员,应按照出口合同、 信用证、相关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在货物存放现 场抽取样品,所取样品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样品量应 满足感官、理化、卫生检验及存样的需要。抽/采样的 方法和数量按照国家局检验检疫工作手册、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要求进行。
采集样品后施检人员要出具《抽/采样凭证》,注明样 品名称、样品数量、采样日期,货主或其代理人和采 样者双方签字。第一联交货主或其代理人,第二联存 档。
桶、罐子、瓶子或者塑料袋,则需要提供相应内包装的《出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 7、报检单位为非发货人的应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委托书》 8、《出境食品检验检疫标志监督加施记录》(如果没有则需要在厂检单上注明加施的CIQ标志
规格、数量、流水号) 9、预包装食品应提供标签审核有关资料(《标签审核证书》)或者标签原件 10、如果要求运输包装上不打生产企业名称的需提供申请书 11、果蔬类、肉类、蛋类、茶叶、水产品、蜂产品等六类产品须提供基地备案号或原料采购证明 12、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2019年第85号)及《出口食
4.送检
按照表单将确定的实验室检测项目录入到数字 化实验室系统,打制检验检疫联系单一式两份, 一份连同样品送至天津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 心收样室,一份随报检资料。
5.合格放行(出证)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情况和实验室检验检疫结果,按照 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国 外有关标准规定、输入国的食品卫生要求或合同、信 用证条款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货物是否合格。
报检所需要提供的证单
必须要有的单证:
1、报检人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 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2、提供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冷库、仓库) 的卫生注册或登记号码;
3、预包装食品应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 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
具体单证
1、出境食品生产企业须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2、出境货物报检单(原件) 3、外贸合同(确认书或函电)或信用证(复印件) 4、申报食品的外销发票和装箱单(复印件) 5、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厂检单(原件) 6、有外包装的需《出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如果是木
注意事项
1、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实施卫 生注册和登记制度,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检验 检疫机构报检的出口食品,需产自或储存于 经卫生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或仓库。
2、出口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或其代理人在出 口食品前应当向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食 品标签审核申请。
现场核对品名、数量、重量、规格、唛头/标记、批号、是 否与报检资料相符。同时检查储存环境是否存在污染现象。
包装查验:检查内外包装质量、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合同及卫 生要求;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破损、渗漏、霉变、污染;标签 是否平整、牢固、有无褪色等;检查运输包装上是否标示产 品品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卫生注册/备案号、生产企 业名称, 使用木包装的还应检查检疫处理标识。
现场感官检验:检查货物形态、色泽、味道及气味等 是否正常,有无异物、腐败变质等现象。
现场记录: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检验检疫时填写《出口 食品检验检疫
记录》,记录应体现其原始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全 面客观地反映检验检疫实际
情况。发现严重问题应及时上报。对运输包装和内包 装使用数量应在《出境货物
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上,对使用数量进行 核销。
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对所有经检验检疫机 构检验合格的食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13、为控制疫病、疫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 申报出境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进口国(地区)卫生标准、有关国际标准、企业标准、企业食品 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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