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收费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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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024

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024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024本合同目录一览1.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1 物业管理费1.1.1 住宅小区1.1.2 商业综合体1.1.3 办公楼1.2 公共设施使用费1.2.1 健身房1.2.2 游泳池1.2.3 停车位1.3 维修基金1.3.1 住宅小区1.3.2 商业综合体1.3.3 办公楼1.4 其他收费项目1.4.1 垃圾处理费1.4.2 清洁费1.4.3 保安费2. 收费标准调整2.1 调整原则2.2 调整程序2.3 调整时间3. 收费方式3.1 预付费3.2 按月结算3.3 按年结算4. 收费优惠政策4.1 老年人优惠 4.2 残疾人优惠4.3 学生优惠5. 违约责任5.1 业主违约5.2 物业公司违约6. 争议解决方式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法律诉讼7. 合同的有效期7.1 合同起始日期7.2 合同终止日期8.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 变更条件8.2 解除条件9. 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泄露后果10. 合同的附件10.1 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表 10.2 公共设施使用规定10.3 维修基金管理细则11. 合同的签署11.1 签署日期11.2 签署地点11.3 签署主体12. 合同的备案12.1 备案部门12.2 备案日期13. 合同的履行监督13.1 履行监督主体13.2 履行监督方式14. 合同的终止条件14.1 终止条件14.2 终止程序14.3 终止后的处理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1 物业管理费1.1.1 住宅小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1.1.2 商业综合体:人民币【】元/平方米·月1.1.3 办公楼:人民币【】元/平方米·月1.2 公共设施使用费1.2.1 健身房:人民币【】元/人·月1.2.2 游泳池:人民币【】元/人·月1.2.3 停车位:人民币【】元/个·月1.3 维修基金1.3.1 住宅小区:人民币【】元/平方米1.3.2 商业综合体:人民币【】元/平方米1.3.3 办公楼:人民币【】元/平方米1.4 其他收费项目1.4.1 垃圾处理费:人民币【】元/户·月1.4.2 清洁费:人民币【】元/平方米·月1.4.3 保安费:人民币【】元/平方米·月2. 收费标准调整2.1 调整原则本合同项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并依法进行。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省价格条例》和《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费。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设区市、县(市)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业主大会成立后, 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普通住宅,其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经营者协商确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车位租金按《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施。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服务收费,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容、服务质量协商确定。

第七条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容、服务质量协商确定或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其中,非住宅汽车停放收费按照《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鼓励建设单位、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2014实施)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2014实施)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

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形成。

第五条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省辖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遵循合理、公开、服务质量和价格相符的原则确定,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区域的汽车停放费、车位租金等实行政府指导价。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业主采取自行管理或业主自行管理与委托专业机构相结合管理的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共同决定,约定执行。

满足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或者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服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物业服务收费作为物业服务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发展。

为了规范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的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

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综合考虑服务成本、业主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

而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的服务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和服务质量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收费项目的构成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

物业公共服务费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服务。

这部分费用是物业服务收费的基础组成部分。

汽车停放费则根据停车位的产权归属和使用情况进行收取。

对于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停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用;对于租用的停车位,租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也有相应的规定。

其他服务收费包括特约服务、增值服务等费用,这些服务应当由业主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提供和收费。

三、收费的计费方式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计费方式。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这种方式简单明了,便于操作和管理。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结合省级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房是指省级党政机关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领导干部为副厅(局)级及以上干部,包含非领导职务。

第五条 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按照“厉行节约、统筹配置、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改造管理、统一物业管理标准、统一处置办法。

第六条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管理局)负责指导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承担统筹协调、指导检查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具体工作。

省级党政机关负责其下属单位办公用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第七条 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决杜绝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办公用房。

第八条 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应当先经省管理局根据使用单位现有办公用房情况和对办公用房的需求等因素提出审核意见后,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相关规定审批或者组织报批。

第九条 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简朴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省级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办公区域内不得新建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设备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

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修改)

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修改)

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4.10.21•【字号】苏价服[2004]383号•【施行日期】2004.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383号)各市物价局、建设局(房产局):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我们对原《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重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4年10月21日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物业管理资质要求的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并引导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省物价局会同省建设厅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政策、原则和办法。

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关于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如何计算

关于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如何计算

关于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如何计算?按什么标准计收?有何依据
1、如果选择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则需要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执行;
2、如果自己管理物业,则需要参考1)物业的种类,档次;2)需要提供的服务种类,包括物业设施的种类;3)根据上面两条,参考同类物业的收费标准,另外参考各个地区物价局以及房产局的物业等级评定标准以及收费指导价格。

3、物业收费出现争议的问题:1)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的不统一;2)收费低导致服务内容跟不上或者设备维护困难。

4、所以物业收费标准需要仔细计算。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写字楼)+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写字楼)+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30%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如道路、消防、车场)完善并维护完好;2.管理人员(全部各类人员,下同)人均管理建筑面积800m²左右;3.有足够的社区文化服务场地,常年开展多种文体活动(10项以上);4.使用进口电梯;5.有先进、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等保障供应系统,并维护良好;6.管理公司持有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其中超高层须甲级资质证书;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作全天候全面保持洁净,园林绿地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8.达到市考评标准95分以上;9.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状态良好。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25%以上,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并维护完好;2.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建筑面积1000m²左右;3.有足够的社区文化服务场地,常年开展多种文化活动(7项以上);4.使用进口电梯;5.有先进、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等保障供应系统,并维护良好;6.管理公司持有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作全天候全面积保持洁净,园林绿地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言行规范,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8.达到市考评标准92分以上;9.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状态良好。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20%以上,公共配套设施符合规划要求并维护完好;2.管理人员人均管理建筑面积1200m²左右;3.有社区文化服务场地,常年开展多种文体活动(4项以上);4.使用电梯;5.有完善的消防总控、供配电、供水系统,并维护良好;6.管理公司持有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7.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清洁工作全天候全面积保持洁净,园林绿地维护较好,各类人员工作满负荷,服务意识强,敬业意识强,言行规范;8.达到市考评标准90分上;9.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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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公楼(区)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定期进行预防性卫生消杀。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确保办公楼(区)和卫生包干区容貌整洁。
0.40-0.60元
办公楼(区)内楼梯、大厅、走廊、天台、电梯间、卫生间、茶水间、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等。

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
0.30-0.50元
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防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
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0.40-0.8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元
对办公楼(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江苏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收费参考标准
序号
项目与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平方米)
备注

房屋及维修管理
1、确保办公楼(区)房屋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及时完成各项零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并建立回访记录。
0.30-0.60元
建筑面积包括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下同。
十四
社会物来管理企业进行管理
以招标方式聘用社会物业管理企业承包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部门,由双方根据市场调节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和价格。
总额1%
受机关委托,为机关代办报刊征订和邮件收发,代收代缴房租、电话、水、电、气费等公共缴费服务。
十三
其它项目
办公楼(区)报警监控设备、楼宇自控设备、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网络设备等的管理维护维修及特约服务项目等,由各部门按照《江苏省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精神,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
8层以下(含8层)
800元/月/梯
8层以上每层加10-20元
电梯运行管理和结机房设备井道系统轿厢设备进行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养护。

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1、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漏滴水现象。
2、定期检修养护空调设备,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1、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设备档案、台帐、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
2、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
4、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障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3、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零维修合格率100%。
0.30-0.50元
其它类型空调设备的维修,根据本单位情况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
集中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及冷水机组,水泵、风机盘管、热交换器、管道系统、各种阀类、采气装置和各类风口、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
1元/半天/平方米
贵宾接待室、多功能厅、礼堂等场所,根据本单位情况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
会议的音响保障、开水供应、保洁等服务。
十二
代办性服务
1、根据机关委托的要求,保证报刊征订和报刊、邮件、汇款分发及时准确,按时完成各项代收代缴任务。
2、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收费和缴费,计数准确,各种收费凭证齐全。

绿化管理
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权及病虫害现象。
3、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0.20-0.40元
办公楼(区)花卉摆放养护及节假日装饰等美化服务,根据机关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及“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1、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鼠密度用粉迹法测定不得超过5%,用鼠夹法测定不得超过1%,鼠征阳性房间不得超过2%。
2、严格控制室内苍蝇孳生地,办公室、大厅、走廊、餐厅、厨房、车库及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无蝇。
3、采取综合措施杀灭蟑螂,房间蟑螂侵害率不得超过5%,有蟑螂房间的成虫数不超过5只;有蟑螂未孵化卵荚的房间不得超过2%,有卵荚平均数不得超过2个。
5、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和办公楼(区)灯光亮化等设施。

电梯运行维护
1、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3、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
4、道路畅通,各种车辆停放有序。
0.40-0.70元
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防盗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十一
会议服务
1、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定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
2、做好会议室的音响服务,保证开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保持室内整洁。

消防系统维护
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
2、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
3、每月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一次,重大节日增加检查次数,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到场。
4、经常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和演习。
5、确保整个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年检,取得年检合格证。
物业管理单位为保持办公楼(区)完好,及时完成有关维修任务,做好房屋维护管理工作。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1、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障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及设备进行日常清洁卫生并定期清洗消毒。
2、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3、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0.10-0.30元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灭火栓;排防烟系统;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环境卫生管理
1、建立和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卫设施齐备。
2、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茶水间、地下室、天台、内外墙面、停车场(库)、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无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

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1、建立办公楼(区)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其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正常工作环境和办公楼(区)安全。
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
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办公区的安全状况实行24小时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4、严格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逐步做到有蚊房间的蚊数不得超过3只。
5、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
0.10-0.40元/次/平方米
除“四害”和卫生消毒工作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与防疫及有关部门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要求和收费标准。消杀按实际面积计算,药品费另收。
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科学有效地进行卫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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