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系统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同时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
以下是常见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1. 施工现场应由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管理,该人员应具备电气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2. 临时用电系统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设备和材料,确保用电安全。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性能稳定和正常运行。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 施工现场应划定临时用电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该区域。
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以提醒他人注意用电安全。
5. 临时用电线路应布置整齐,并用电线管等保护措施保护线路,以防止被损坏或暴露在外。
6. 临时用电线路的接头应固定可靠,避免因松动或接触不良引起电火灾。
7. 施工现场应设有漏电保护器,及时发现并切断接地电流异常,以预防触电事故。
8. 临时用电设备应与其他水源、燃气管道等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9. 施工现场应设有灭火器、消防箱等应急设备,以应对火灾等紧急情况。
10.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用电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具体规定还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电力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临时宿舍等。
第四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本单位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第六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由本单位电力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本单位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1 总则1.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1.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1.1.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1.1.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1.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1.1.5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 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1.2施工用电组织管理1.2.1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1.2.2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1.2.4施工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建立管理机构,设立运行、维修专业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
1.2.5根据用电情况制订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
1.2.6凡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接引或变动。
接引或变动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
进行接引或变动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
1.2.7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 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1.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1.2.9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使用电力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临时用电是指在临时工地、室外活动场所、临时建设工程、临时居住场所等场所进行的电力使用。
第四条临时用电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二)合理用电原则,严格控制用电容量和用电方式;(三)依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四)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权力、地位、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电力资源。
第二章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第五条临时用电应由专门的电力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于使用电力设备前提前向电力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材料。
第七条电力管理机构应在收到报备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电力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向使用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第九条使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电力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改造或调整电力设备,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使用。
第三章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第十条临时用电应有专门的电力设备,并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使用。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设备应配备相应的电气防护装置和消防器材,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线路应清晰可见,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和杂乱的线路。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电线和插座应有防水、防尘、防火等特性,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四章临时用电的用电管理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应按照实际需求确定用电容量和用电方式,并遵守相关的用电规范。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不得超过电力设备的承载能力,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计算和控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文(3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文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文(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性、正常运行和规范管理,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的范本,详述了临时用电的申请、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提供指导和规范。
一、总则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桥梁施工等。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本规定要求进行临时供电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3. 临时用电的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临时用电申请1.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供电公司申请临时用电,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施工现场平面图。
2. 申请表格应包括用电计划、负荷需求、用电时间等相关信息,供电公司应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安排施工现场的供电。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桥梁施工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临时用电是指施工现场为了满足施工活动需要,在施工期间为施工设备、施工人员提供电力供应的临时性电力系统。
第二条临时用电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进行,并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临时用电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四条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供用电分开、专线专用、安全可靠、定期检查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管理。
第五条施工临时用电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师设计,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不得随意更改、拆卸、增加电气设备和线路。
第六条使用临时用电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电气主管或者专职安全员,并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临时用电设备。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并按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
第二章供用电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在开始临时用电活动之前,必须向供电公司申请用电,提供相应的施工资料和用电计划。
第九条供电公司在接到施工单位的用电申请后,必须及时派人进行勘察并确定临时用电的供电方案。
第十条供电公司在供应临时用电之前,必须对线路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用电结束时必须及时和供电公司联系,办理临时用电的停电手续。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用电期间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用电负荷控制,不得超过设计负荷,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用电期间必须及时清理电源周围的杂物,保持电源箱的通风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用电结束时必须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避免电流外泄和引发事故。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22篇)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22篇)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2篇)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篇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8、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0、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
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
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1、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4、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5、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6、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篇2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是指在建筑工地、展览会场、临时商铺、演出、活动等场所临时使用的电力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规范临时用电管理行为,保障电力设备的使用安全,各级政府和电力管理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一、临时用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我国,临时用电管理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来实施,同时还有各个地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临时用电管理规范1.电工安全要求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之前,需要根据工作环境和电器特点进行行之有效的隔离、接地和保护性措施。
电缆需要经过隔离处理,设备需与接地电网接通,各项控制系统必须建立保护性措施。
2.设施选择要求临时用电设施需要选择适宜的电线缆及标准的插头、插座等电器。
插座的电压等级需要和设备要求一致,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
3.保护措施要求对于临时用电装置应编制使用《安全用电规程》和为之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定义职责、管理本质等,进行防范措施。
应对临时用电设备制定保护措施,明确电气装置接地、开关钥匙管理、过载保护和故障保护等措施。
4.设备状态检查要求对临时用电设备的管理要求包括:运行前的检查、故障判别、定期检查和修改,定期维修保养等。
在电器设备的安全时,需要注意设备的状态,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发生意外。
5.人员资质要求安装、维修临时用电设施的必须是具有相应证书和经过专业培训的电工。
内部人员需要了解《用电安全知识常识》《电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定,并将载体反馈给管理层。
三、临时用电管理措施1.严格把关临时用电产品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人员的经历和业务水平、联系方式及成本等方面,需要进行监管;在场产生的电气问题,需要进行判别、定位和处置。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临时用电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3.集体开展技术学习在使用临时用电过程中,需要进行集体学习,培训相关人员,提高整体素质。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ānquán)管理规定1.目的(mùdì)和范围1.1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lín shí)用电管理,规范配置临时用电线路和开关箱,以防止使用、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触电、电气火灾(huǒzāi)、爆炸及其它电气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新建、改建(gǎijiàn)、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临时用电管理。
1.3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本规定的相关用电要求。
2.职责2.1工程总承包单位2.1.1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和协调各分包单位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
2.1.2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必须编制有本单位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督促各分包单位做好临时用电管理工作。
2.2工程分包单位2.2.1分包单位负责制定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2.2.2分包单位必须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配备不少于两名经过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专业电工,负责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工作。
2.2.3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安排,积极做好临时用电管理工作。
2.3监理单位2.3.1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作业票进行审批。
2.3.2监理单位和专职安全监理必须每天对施工企业工程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情况进行监理。
对作业现场的日常临时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4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的临时用电工作进行管理。
定期组织专业监理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工作进行检查。
3.临时用电管理的内容和要求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配置:3.1.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3.1.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1.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3.1.4采用动力与照明分开配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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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规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 的低压电力系统、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作业。
3. 术语定义3.1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
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执行。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4.职责要求4.1属地部门职责1)在临时用电线路铺设验收完成前不得送电;2)了解临时用电风险和应急程序;3)对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应立即停止用电作业。
4)执行临时用电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2)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3)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4)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5)审批《临时用电安全许可证》。
4.3电气部职责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4作业现场负责人职责1)对临时用电作业负全面责任;2)实施风险分析,组织落实安全措施;3)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4)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5)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6)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7)监督作业过程,组织事故应急和作业后处理;8)参与施工现场由于电气事故引起的人身、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5作业审批人职责1)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具备审批能力;2)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3)清楚安全控制措施;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5)批准和取消作业。
4.6作业人员职责1)持经审批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2)了解作业的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容进行作业;3)确认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按应急程序执行;5)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4.7监护人职责1)具有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2)掌握作业的容、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监督落实风险控制措施;3)安全措施未落实完毕,有权制止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指令启动应急程序并报告作业负责人;5)掌握应急物品使用和应急处置方法;6)发生紧急情况,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5 作业安全管理6.1危险作业基本原则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临时用电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间和作业人员数量,避免临时用电作业为首选。
6.明确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审批人、电气专业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
安全监督人员由作业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监理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委派。
6.3落实责任制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是临时用电作业第一责任人。
应对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临时用电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安全生产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6.4承包商管理1)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由外来人员施工的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外来施工人员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6. 5实施风险辨识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安全环保部、电气专业人员、属地部门结合作业活动容和现场环境,对作业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用电设备、供电线路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将辨识结果填入《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表》。
6.6制定控制措施根据风险辨识结果,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安全控制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时间超过1个月或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容:1)现场勘测结果;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5)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平面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临时用电施工图、接地装置设计图;6)确定个人防护装备;7)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9)设计防雷装置;10)应急资源配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也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线路供电单位、供电主管部门、作业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7办理许可证作业单位应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并将经过审核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表》、现场处置方案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电气部和安全环保部审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各项容应填写齐全。
作业审批人对作业单位提交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确认后签署审批意见。
6.8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作业、监护人与安全监督人员应熟知现场情况和现场处置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1)作业时间;2)作业地点;3)作业过程描述;4)相关人员分工;5)作业风险分析;6)安全措施及落实责任人;7)个体防护用品佩戴;8)应急措施及应急物资配备;9)交底效果验证;10)其他需要交底的容。
6.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求6.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电气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安全环保部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6.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电工进行,并应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6.3临时用电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6.4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5爆炸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符合有关防爆、防粉尘规的等级要求。
6.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6.7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6.8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6.9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6.10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过载、短路保护开关,并设置接地保护,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良好。
6.11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6.1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6.1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含插座)应先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
6.14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 线端子板连接。
6.15临时用电线路的保护开关型号和熔丝(片)规格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6.16所有断开开关、临时插座应贴有标签,并注明供电电压。
6.17开关箱、配电箱(电源箱)应保护整洁,接地良好,设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使用电缆供电的,绝缘皮不得有破损,接头应做好绝缘,确保线路完好。
6.18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漏电保护器。
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或熔断器。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漏电保护器应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6.19生产车间为检修而设置的固定电源箱,布线应符合规要求,并具有漏电、过载、短路保护,设在爆炸危险场所的应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6.20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
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断电,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钥匙由执行断电的电气专业人员保管,严禁带电作业。
6.21用电作业现场应配备状态良好且数量适宜的绝缘杆、绝缘靴(鞋)等应急器具。
6.22临时用电作业结束,由电气部电气专业人员停止供电,电气专业人员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作业人员清理物品,现场恢复原状。
6.23执行挂牌、上锁的电气专业人员,作业完毕或危险状态消除,实施摘牌、解锁。
6.24电气部确认现场无隐患,签字关闭《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
7. 许可证管理7.1《许可证》审批7.1.1需要《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临时用电,作业申请人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填写《作业风险分析表》,落实安全措施,向电气部提出用电申请并提交《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提交审批,获准后开始由具备资质的电气专业人员安装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属地部门、作业单位、电气部进行检查确认,根据现场情况判定是否应采取补充安全措施,确认签字后提交安全环保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