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类型:单统、统账一、统账二
基本医疗保障知识普及

基本医疗保障知识普及基本医疗保障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个层次。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和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有助于解决民众看病就医的问题,缓解医疗费用压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是指为了保护个体在面临高额医疗费用风险时提供的一种特定医疗保障措施。
大病保险主要针对特定的重大疾病,覆盖范围一般较广,报销比例较高,保障金额较高。
大病保险的实施有助于为个体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提高人民的医疗经济安全感。
医疗救助是指为了保护低保、五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在面临突发重大疾病时提供的医疗救助措施。
医疗救助主要是通过提供资金援助、免费医疗服务等方式,为困难群体提供经济上的支持。
医疗救助的实施有助于减轻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还涉及到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调整等问题。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有助于更好地为人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促进医疗服务的均衡发展。
为了普及基本医疗保障知识,应当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基本医疗保障知识。
同时,还可以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回答人民的疑问,提高人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此外,也可以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基本医疗保障知识的培训和讲座,提高人民对基本医疗保障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增强人民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理解和信任,提高人民对公共医疗服务的需求和满意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基本医疗保障是一项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
它包括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个层次,旨在解决人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提高人民的医疗水平和福利感。
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内容【推荐】

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内容【推荐】一、基本医疗保险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我国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的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
其保障范围包括:(1)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2)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普通门诊、急诊、门诊特殊病种等。
(3)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为我国非职工居民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
其保障范围包括:(1)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2)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普通门诊、急诊、门诊特殊病种等。
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为参保人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大额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2.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
3.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为员工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和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4.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三、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障,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为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报销。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普通医疗保险:为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
2. 重疾医疗保险:对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
3.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对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
4. 住院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
四、特殊人群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险是为残疾人、贫困人口、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残疾人医疗保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医疗保险保障。
2. 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提供医疗保险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介绍

三级 医院
10001-20000 元 20001-36000 元 合计 701-10000元 以下 10001-20000 元
78%
83%
7800元
13280元
83%
88%
22%
17%
2200元
2720元
17%
12%
1700元
1920元
28178元 82% 83% 7626元 8300元
29933元 87% 88% 8091 元 8800 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点
以下情况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1. 因工伤、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 因自杀、自残、斗殴、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 因医疗事故、交通肇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 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相关规定
1. 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发给本人,住院治疗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 (可选3-4家)先行垫付就治,出院后将出院证、结算发票、费用明 细单寄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到社保中心结算; 2. 异地急诊就近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需加附医院急诊、 医院等级证明,由单位统一结算; 上诉两种情况须在住院十日内报单位到社保中心登记,超过一个月 不办理就诊登记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其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点
大额医疗救助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 保人员当年累计总医疗费用超过期医疗统 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部分;
1. 缴费标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每人 每月10元; 2. 最高支付限额:区市医保10万元,8万元; 3. 报销比例:区市医保个人10%,报销90%, 兵团医保个人负担20%,报销8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07]117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07]1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2ca296dd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b5.png)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07]11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及医疗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必须遵循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社会医疗救助为扶持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全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原则;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和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全市统筹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实行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统筹三种医疗保险形式。
(一)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雇人员;3.非全日制用工人员;4.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以及在职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
有条件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愿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
商
退
业
大
休 人
医 疗 保
统个 筹人 基账 金户
额员
医
统 一
疗
补 充
互医
险
助
疗 保
险
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一
无
老
业
一
居
小
民
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特困医疗救助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广覆盖、保 基本;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 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实行“统账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基本医 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应当与本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 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休
4万以上
97.0% 98.5%
96.1% 97.6% 99.1%
70岁 以上
住院大 额互助 金
超出统筹 基金限额 以上
90%
一级及以下 军残补助
最高支 付数额
医院
90% 95% 97%
5-6级残 疾军人 70%;14级残疾 军人 100%
10万 20万
97.0% 98.5% 99.1%
5-6级残 疾军人 50%;14级残疾 军人 100%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 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劳 动或者自由职业,并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 流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名义存档的 人员。(除中央公疗单位和享受公费医疗的在校大 学生外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一、实施对象与范围市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本市境内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已参加市直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市直基本医疗保险。
二、单位参保缴费1、参保手续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履行缴费义务后,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就诊证》和《个人账户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缴费方式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上年度全部工资总额(按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的6.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人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人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三、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1、统筹基金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统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中除去划入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构成,主要用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
2、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定点药店购药和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及统筹基金支付时须个人自付的部分。
个人账户的配置:(1)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2)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计入,45周岁以上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4%计入个人账户;(3)退休(职)人员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3.6%计入个人账户,个人不缴费。
四、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统筹基金一个年度内所能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最高限额。
目前,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3. 6万元(不包含个人自付金额)。
五、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享受条件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在缴费次月起参保人员即可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就诊证》和《个人账户IC卡》到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
这三大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了我国所有人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下文将分别介绍这三种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全国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它的参保对象是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包括城镇职工和部分农村职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来源主要是由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共同缴纳,其中参保单位缴费占比较大。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门诊、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等,生育保险则是为职工提供生育期间的医疗保障。
大病保险是指对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进行报销。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针对城镇已经就业的居民、未就业的居民、学生以及其他农村居民提供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来源主要是由参保居民个人和共同缴纳。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类似,包括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是参保范围广泛,保障程度高,可以满足不同居民群体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指面向农村人口提供的医疗保障制度。
新农合由各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新农合的缴费方式是由农民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缴纳。
新农合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
新农合的特点是覆盖面广、费用较低,对农村人口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本文涉及附件: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法规文件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法规文件3:新农合相关法规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针对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针对城镇已就业居民、未就业居民、学生以及农村居民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
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针对农村人口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公共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政府组织和管理,保险基金由全体参
保人缴纳,并由政府统一管理和分配。
2.统一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上适用于全体参保人,无论其职业、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
3.共济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化的互助制度,通过全体参
保人共同分担医疗费用,实现互惠互助。
4.政府主导: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导,政府承担医疗保险基金
的管理和监管职责,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推动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1.参保登记:居民根据相关规定,选择参保地点进行登记和缴费。
2.医保卡和个人账户:参保人获得医保卡,医保卡上有个人账户,个
人账户用于结算医疗费用。
3.就医:参保人在需要就医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4.结算:就医后,医疗机构通过联网系统将费用结算信息发送到参保
人个人账户。
5.报销和支付: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个人账户的情况,进行费用
报销和支付。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医疗资源的不均衡分布等。
因此,政府不断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采取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加强医疗服务的监管和质量控制,实施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等。
总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政府的主导和全体参保人的共同努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为人民提供公平、可及的医疗保障,提高全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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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类型:单统、统账一、统账二
嘉兴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类型:单统、统账一、统账二。
用人单位应以一个单位整体选择一种类型参保。
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符合医保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和购药费,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门(急)诊医疗费用、购药费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
当年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并按规定结息。
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参加单统、统账一和统账二由统筹基金分别给予30%、40%和50%的补助。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补助标准在对应档次上增加二十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前,应由个人先自负一定数额的医疗费。
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和统账二: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第二次住院为800元。
基本医疗保险单统:第一次住院
起付标准为3000元,第二次住院为2400元。
结算年度内第三次及以后各次住院均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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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
(1)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在职
支付段(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统筹基金支付1000(不含)-20000 87% 84% 81%
20000(不含)-40000 91% 88% 85%
40000(不含)-65000 95% 92% 89%
补充保险支付65000以上85%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员工对应档次上增加五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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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在职
支付段(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统筹基金支付1000(不含)-20000 60% 57% 55%
20000(不含)-40000 70% 67% 65%
40000(不含)-65000 75% 72% 70%
补充保险支付65000以上60%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员工对应档次上增加三个百分点。
(3)基本医疗保险单统:在职
支付段(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统筹基金支付1000(不含)-20000 60% 57% 55%
20000(不含)-40000 70% 67% 65%
40000(不含)-65000 75% 72% 70%
补充保险支付65000以上
60%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员工对应档次上增加三个百分点。
(4)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其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退休人员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