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最新)
村“扫黄打非”工作职责、制度

村“扫黄打非”工作职责、制度**村“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有效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黄打非”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扫黄打非”工作整治责任,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本村“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村党总支部书记***,副组长为村委会主任**,成员为村“两委”其余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蒙传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经村“两委”班子讨论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一直通过本村“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一、结合上级有关文件,制订本村“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二、调查本村“黄、赌、毒”及黑恶势力情况,研究制定本村“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拟定本村“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本村“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查办大案要案。
三、负责本村“扫黄打非”工作的检查、考核、表彰奖励、信息报送及宣传活动。
四、制定本村“扫黄打非”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计划,并指导实施。
五、落实符合政策规定的“扫黄打非”车辆使用、办案补助、人身保险等保障措施。
六、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扫黄打非”工作事宜。
**村“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一、宣传教育制度。
广泛运用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扫黄打非”的政策、法规、信息动态;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不买、不看赌博读物、封建迷信书籍等,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主动拒绝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引导教育未成年人远离淫秽色情、宣扬凶杀、暴力等不健康读物。
二、巡查报告制度。
建立一支村级巡查队伍,加强“扫黄打非”巡逻,禁止游商、地摊等进入本村兜售非法出版物,禁止未成年人购买传阅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出版物,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有效遏制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在本村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联防协作制度。
主动与镇“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工商、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协助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办案件。
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一、宣传教育制度。
广泛运用板报、专栏、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扫黄打非”的政策、法规、信息动态;定期公布查禁书刊和优秀书刊目录,引导广大群众不买、不看政治性、封建迷信、“法轮功”等邪教以及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引导教育未成年人远离淫秽色情、宣扬凶杀、暴力等不健康读物。
二、巡查值班制度。
建立一支以保安、民兵、党团员等骨干的巡查队伍,加强值班巡查,禁止游商、地摊等进入本辖区兜售非法出版物,禁止未成年人购买传阅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出版物,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禁止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在本辖区发生。
三、联防协作制度。
主动与“扫黄打非”、公安、工商、文体等部门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举报奖励制度。
广泛宣传“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规定内容,对外公布“扫黄打非”举报电话;协助落实对举报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奖励。
五、责任追究制度。
主要领导(书记、主任)对辖区内“扫黄打非”负总责,分管领导(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
本辖区内“扫黄打非”按照责任制要求,纳入综合治理年度考评内容。
“扫黄打非”工作职责一、联系点工作职责1、将“扫黄打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终有总结。
2、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
3、制订相关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务实、高效。
4、对相关文件、工作安排、活动成果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
5、积极报送工作信息、做到及时、准确。
6、主动向乡镇(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7、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扫黄打非”任务。
二、联系点负责人工作职责1、按照上级要求,综合当地实际,认真布置、指导、督查“扫黄打非”工作。
2、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讨论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素养。
3、起草制订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序、科学、规范。
4、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5、落实工作经费,提供工作保障。
6、指定专人编写、上报信息,并给予工作指导。
“扫黄打非”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三篇精选(最新)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大精神,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社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服务,按照市2017年“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遵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网络“扫黄打非”机制,严厉打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和非法报刊,努力开创“扫黄打非”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1、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
要毫不放松地把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作为政治任务、政治纪律来对待,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绝不能让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辖区内出现。
2、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
要按照中央外宣办等7部委联合开展的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要求,集中清理整治网上低俗内容,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文化环境。
同时,加大网吧管理力度,特别是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坚决取缔“黑网吧”,坚决禁止超时营业。
3、严厉打击非法印刷活动。
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有效打击印刷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取缔无证照地下印刷窝点,对专用作案工具和印刷生产设备依法没收,铲除其死灰复燃的土壤。
4、严厉打击非法批销窝点。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深挖地下非法批销窝点。
严厉打击和清理不法书商、书贩,详查其储存、发行、运输的渠道,打掉非法发行团伙,彻底清除非法出版活动。
5、全面建成乡镇(社区)“扫黄打非”联络站,加强村(社区)及基层单位(学校)工作站的建设,要有专门的工作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的岗位职责及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2017年x月30日前完成。
建立“扫黄打非”记录台帐、巡察台帐,每半年上交“扫黄打非”工作总结和“扫黄打非”各项工作情况,特别是“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的进度和信息。
6、乡镇(社区)“扫黄打非”联络站、村(社区)及基层单位(学校)工作站要发挥在“扫黄打非”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要积极探索“扫黄打非”进基层机制建设、组织保障、市场监督、举报受理、案件协查及宣传发动群众工作,全面发挥联络站及工作站的职能作用。
镇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三篇

镇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三篇1.及时发现、上报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宣扬邪教迷信、破坏民族团结、低俗色情演出等有害思想和文化在基层的传播渗透。
2.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图书、报刊、光盘以及印刷品、宣传品的销售传播。
3.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出版物的编辑、制作、印刷、仓储窝点。
4.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电视台、非法电台和非法销售、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设施行为。
5.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新闻敲诈等活动。
6.及时发现涉及本地区、本单位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上信息和舆情,积极举报"黑网吧",积极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
7.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8.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工作,包括"扫黄打非"知识、未成年人保护常识、专项行动进展、大案要案及打击查处成效等。
9.发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参与"扫黄打非"群防群治。
镇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二一、领导小组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长同意后,可临时召开。
主要讨论本镇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工作目标、措施以及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并由镇"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记录。
二、会议议题由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各方情况,按程序呈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决定。
三、领导小组例会由镇主要领导召集主持,也可以由主要领导委托其他副职召集主持,各"扫黄打非"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人员列席会议。
四、召开领导小组例会研究决定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
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向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会后由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其通报会议内容和有关事项五、领导小组例会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按照部门职能,由各成员负贵具体落实,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关于“扫黄打非”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制定方案
组织实施
总结评估
根据上级部署,明确“ 扫黄打非”工作任务, 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
对涉及“扫黄打非”的 问题进行调查,收集相 关信息,分析问题的性 质、成因和涉及的范围 。
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 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明确目标、任务、责任 和时间要求。
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加 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 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挑战
当前,“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着许多新形势和新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 断发展,网络“扫黄打非”工作难度越来越大,需要不断加强技术手段和创 新能力。
问题
同时,部分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识不足,缺乏参与和支持。此外, 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业务水平不高,影 响了工作效果。
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及时改进。
协作与沟通机制
信息共享
各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 法。
联合行动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行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打击“扫黄打非”的态势 。
沟通反馈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或专题会议,交流工作进展,反馈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工作成效
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中,各级部门积极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出版物和网络有 害信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典型案例
例如,某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文化等部门,破获了一起涉及淫秽色 情出版物和网络赌博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十余名,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这一案件的成功破获,彰显了“扫黄打非”工作的成效和决心。
案件线索整理
整理分析案件线索,为查处工作 提供有力支持。
乡村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乡村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乡村扫黄打非工作制度是为了保护乡村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打击和预防乡村地区的黄色、淫秽、非法出版物和非法传媒活动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乡村扫黄打非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乡村扫黄打非工作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清朗的乡村社会环境,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工作原则包括依法治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击为辅、源头治理、群众参与等。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乡村扫黄打非工作机构由乡村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和各村居扫黄打非工作组成。
具体职责包括:1. 乡村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政策,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2. 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收集、整理、分析相关信息。
3. 村居扫黄打非工作组:负责乡村扫黄打非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巡查、检查、取证等。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1. 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抵制黄色、淫秽、非法出版物和非法传媒的能力。
2. 监测检查:建立健全乡村扫黄打非工作的监测检查机制,定期对乡村地区的出版物、传媒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举报投诉: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扫黄打非工作,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调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 打击整治:对发现的黄色、淫秽、非法出版物和非法传媒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培训培育:加强对乡村扫黄打非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工作评估和奖惩建立乡村扫黄打非工作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和问责。
五、工作保障乡村扫黄打非工作应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文化、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扫黄打非工作。
“扫黄打非”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将“扫黄打非”宣传教育纳入学校、社区、企业等日常工作 中,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 围。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加强部门协作
积极与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 机制,共同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信息传播。
配合开展专项行动
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非法出版物等专项行动, 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务。
监督执行
03
对专项行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行动的顺利进行
和目标的实现。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要点一
建立协作机制
要点二
协调资源调配
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自 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信息共享和协同 行动。
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资源 调配,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 的支持。
要点三
促进跨部门合作
制定行动计划
根据目标,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包括行动时 间、地点、人员及资源分配等。
3
完善行动预案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行动预案, 包括应急措施、风险评估等。
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确定专项行动主题
01
针对特定的非法出版物或网络内容,确定专项行动的主题和重
点打击对象。
组织部署行动
02
根据专项行动主题,组织相关人员,部署具体的行动计划和任
《“扫黄打非”工作职责 及工作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扫黄打非”工作职责 • “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 “扫黄打非”工作重点及措施 • “扫黄打非”工作成效及亮点 • “扫黄打非”工作经验及不足之处
01
部门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部门扫黄打非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文化秩序,保护公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出版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扫黄打非”,是指依法对色情、淫秽、赌博、毒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清除的活动。
第三条本部门扫黄打非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打击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本部门扫黄打非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设立专门的扫黄打非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执法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职责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扫黄打非工作负总责,对上级领导和本部门工作人员负责。
第六条扫黄打非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部门的扫黄打非工作,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第八条执法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提高公民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二)对辖区内的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等文化领域进行巡查和监管;(三)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收缴非法出版物、赌博工具、毒品等违禁物品;(四)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五)对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和处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六)定期向上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制度第九条定期开展扫黄打非巡查,加强对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等文化领域的监管。
第十条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公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第十一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与上级部门、相关单位及社会力量共同分享扫黄打非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与公安机关、文化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联合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形成合力。
第十三条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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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保障我县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巢扫黄字[20xx]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条“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范围:(一)书报刊市场:包括各类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印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二)音像制品市场: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含LD、VCD、DVD等)的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三)电子出版物市场: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光盘、照片光盘、集成电路卡等的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四)印刷市场:包括制版、排版、印刷、装订、打字、复印等经营活动。
(五)软件市场:包括计算机程序、游戏软件及其文档的制作、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
(六)娱乐市场:包括歌舞厅、游艺室、电子游戏室等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经营活动。
(七)网络文化市场:包括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经营活动。
(八)文艺演出市场:包括以经营方式组织的现场文艺表演、经纪活动以及涉及进出境的团体或个人的演出活动。
(九)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包括电影片的发行和放映等;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转播站、有线电视网的设立、撤销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
(十)艺术品市场。
包括美术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的收购、销售、租赁、装裱、经纪、评估、咨询以及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比赛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扫黄打非”工作的原则(一)服从政治和注重社会效益原则。
(二)依法行政和严格、文明、科学执法原则。
(三)分级管理和权责一致原则。
(四)集中行动、专项治理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原则。
(五)各司其职、综合执法原则。
第四条“扫黄打非”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责任及责任追究第五条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扫黄打非”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辖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扫黄打非”工作,适时研究、布置辖区内“扫黄打非”工作及集中行动、专项治理方案,并抓好落实。
第六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并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辖区“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并依法制定“扫黄打非”工作相关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追究有关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一)对所辖区域年度及阶段性“扫黄打非”工作和出版物、文化娱乐市场监管工作不研究部署,不督促检查,以至放弃领导责任,严重贻误工作的;(二)辖区内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市场(场所)发生严重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被省、市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列为全省、全市重点整治对象,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三)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明令取缔、关闭所管辖的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场所,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取缔、关闭任务的;(四)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对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和文化娱乐活动大案、要案不进行打击、查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五)年度内,辖区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市场(场所)发生非本地区主动发现并查处的案件达2起,或有1起被列为全国、省、市“扫黄打非”领导组督办的大要案件的;(六)年度内,辖区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市场(场所)因同一问题被上级先后3次责令整改的。
第三章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及责任追究第八条有关职能部门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应负的主要责任:(一)县委宣传部: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整体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扫黄打非”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强“扫黄打非”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扫黄打非”的宣传报道工作。
对“扫黄打非”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在评选精神文明单位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县“扫黄打非”领导组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扫黄打非”领导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在县“扫黄打非”领导组和宣传部的领导下,承担日常工作;调查和掌握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娱乐市场信息和动向,拟定年度、阶段性“扫黄打非”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查处文化娱乐场所的非法经营和其它不健康活动;督办县委、县政府或上级党委、政府要求查处的大要案件;定期不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扫黄打非”工作情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保障我县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巢扫黄字[2006]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条“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范围:(一)书报刊市场:包括各类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印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二)音像制品市场: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含LD、VCD、DVD等)的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三)电子出版物市场: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光盘、照片光盘、集成电路卡等的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四)印刷市场:包括制版、排版、印刷、装订、打字、复印等经营活动。
(五)软件市场:包括计算机程序、游戏软件及其文档的制作、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
(六)娱乐市场:包括歌舞厅、游艺室、电子游戏室等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经营活动。
(七)网络文化市场:包括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经营活动。
(八)文艺演出市场:包括以经营方式组织的现场文艺表演、经纪活动以及涉及进出境的团体或个人的演出活动。
(九)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包括电影片的发行和放映等;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转播站、有线电视网的设立、撤销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
(十)艺术品市场。
包括美术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的收购、销售、租赁、装裱、经纪、评估、咨询以及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比赛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扫黄打非”工作的原则(一)服从政治和注重社会效益原则。
(二)依法行政和严格、文明、科学执法原则。
(三)分级管理和权责一致原则。
(四)集中行动、专项治理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原则。
(五)各司其职、综合执法原则。
第四条“扫黄打非”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责任及责任追究第五条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扫黄打非”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辖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扫黄打非”工作,适时研究、布置辖区内“扫黄打非”工作及集中行动、专项治理方案,并抓好落实。
第六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并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辖区“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并依法制定“扫黄打非”工作相关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追究有关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一)对所辖区域年度及阶段性“扫黄打非”工作和出版物、文化娱乐市场监管工作不研究部署,不督促检查,以至放弃领导责任,严重贻误工作的;(二)辖区内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市场(场所)发生严重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被省、市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列为全省、全市重点整治对象,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三)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明令取缔、关闭所管辖的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场所,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取缔、关闭任务的;(四)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对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和文化娱乐活动大案、要案不进行打击、查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五)年度内,辖区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市场(场所)发生非本地区主动发现并查处的案件达2起,或有1起被列为全国、省、市“扫黄打非”领导组督办的大要案件的;(六)年度内,辖区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市场(场所)因同一问题被上级先后3次责令整改的。
第三章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及责任追究第八条有关职能部门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应负的主要责任:(一)县委宣传部: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整体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扫黄打非”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强“扫黄打非”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扫黄打非”的宣传报道工作。
对“扫黄打非”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在评选精神文明单位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县“扫黄打非”领导组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扫黄打非”领导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在县“扫黄打非”领导组和宣传部的领导下,承担日常工作;调查和掌握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娱乐市场信息和动向,拟定年度、阶段性“扫黄打非”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查处文化娱乐场所的非法经营和其它不健康活动;督办县委、县政府或上级党委、政府要求查处的大要案件;定期不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扫黄打非”工作情况;组织“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和表彰工作。
(三)县委政法委:统一公安、检察院、法院在查处制黄贩黄、反动、淫秽文化现象、非法出版刑事案件中的执法部署和行动;协调、督导政法部门对涉及“扫黄打非”中的犯罪案件,研究解决文化刑事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将“扫黄打非”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范围。
(四)县编办: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为“扫黄打非”工作提供机构和人员编制保障。
(五)县财政局:对“扫黄打非”工作必需经费予以积极支持;对有关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上缴罚没收入。
(六)县新闻出版(版权)局、文化旅游局:认真履行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对《总则》第二条中涉及到的十个市场实施经常性监督、检查、管理,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负责对流通环节的音像制品涉嫌淫秽色情和涉嫌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依法查处各类非法出版物,打击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活动,负责互联网经营场所的监督,查处利用互联网公共经营场所进行侵权盗版活动,清理网络文化单位。
(七)县广播电视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对出版市场、文化娱乐市场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依法查处和打击违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擅自接收、传送卫星电视节目,非法设置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站、有线电视网等非法活动;加强对本系统内部音像制品播放活动的管理,严禁播放有政治性问题、淫秽色情等各类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及侵权盗版、无版权的影视剧、节目。
(八)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查处涉及出版物和文化娱乐市场管理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在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领导下,积极参与出版物、文化娱乐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我县互联网内容的监督,对传播反动淫秽品和各种盗版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网站和个人,依法立案查处;依法查处拒绝国家文化执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文化执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