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标准色容差小于5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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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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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能源部(DOE)关于SSL 产品能源之星认证中关于道路灯具方面的要求上海市照明学会 章海骢一. DOE 关于SSL 产品能源之星认证中对道路灯具的要求DOE 在2007.8公布了第一批SSL 产品能源之星认证要求(共7个产品,3个室外和4个室内)后,在2008.8又公布了包含道路/街路照明灯技术要求的补充产品的要求(共10个产品,5个室外和5个室内).关于道路/街路照明灯技术要求如下(包含与第一批产品通用的技术要求):1. 色度和色变化的要求颜色的规定表1 SSL 产品达到能源之星要求的色度坐标的要求规定灯具的8种色温,它的色坐标必须落在下面注定的范围内,见图1规定的8个四边形规定的CCT 名称 CCT 数值范围(K) 2700 2725±145 3000 3045±175 **** ****±245 4000 3980±275 4500 4503±243 5000 5028±283 5700 5665±355 相关色温(CCT)的范围和要求65006530±510色空间的均匀度 不同方向上的色度变化在0.004以内(1976u’v’图) 色保持 全寿命内的色度变化在0.007以内(1976u’v’图) 显色指数 室内灯最小的Ra 是75上面的色温位置在色品图中的表示在DOE 的SSL 规范中对道路/街路灯具的色温没有限制.2. 寿命(光衰)要求规定25000小时和35000小时两档.检测方法是将SSL灯具点燃6000小时后测光衰: 见图2.LED的寿命与封装时使用的高分子材料有关,性能P随时间衰减的一般规律:P=A·e-t/kA,K:常数,t:时间(h).在t=0,P=100,则A=100;在t=100000,则K=100000,这时P=100/e=36.7.图2 LED光衰和结温关系曲线LED的寿命也有上面的表示,为了得到寿命值,测量6000小时时的光衰:光衰快的称25000h档: :K=70000,t=25000,则P=70;P=100·exp(-6000/70000)=91.8.光衰慢的称35000h档:K=100000, t=35000,则P=70;P=100·exp(-6000/100000)=94.1.试验时的灯不需老炼,每1000小时测量一次,到6000小时的光衰小于初始的94.1%,寿命大于3500小时,光衰为初始的91.8%,寿命为25000小时.3 电气要求表2 SSL灯具的电气要求4.其他内容:1)待机功耗:不工作时不耗电,但与探测有否人员活动的监测设备合用的例外.2)保证从购买日起三年内免费修理替换光源或驱动器,对住宅用灯具的保证日期从运输之日起算.3)灯具制造要附上灯具热管理的说明﹑证书文件和试验过程.4)装置要求LED光源的平均流明衰减到起始值70%的时间最小是35000小时.5)附着在建筑上功率大于13W的SSL设备必须附有光控设备,能自动启闭,24小时内可人工或自动控制.5. 能效要求:灯具的能效≥50lm/W.6. 配光要求最小光输出:2300lm(初始);环带流明密度:0º-90º100%光通量,80º-90º 最大占10%光通量;光束均匀性:II和III型:最大光强在55º-65º内,其它区域内:0º-25º 10-35%最大光强25º-45º 35-60%最大光强65º-75º 35-95%最大光强80º-90º ≤5%最大光强IV型: 最大光强在55º-65º内,其它区域内:0º-40º ≤50%最大光强80º-90º ≤5%最大光强V型: 最大光强在55º-65º内,其它区域内:0º-25º 10-35%最大光强25º-45º 35-60%最大光强65º-75º 35-95%最大光强80º-90º ≤5%最大光强所有光强的误差在±5%以内.图3是II和III型灯具的配光要求图示.二.从道路/街路灯的照明要求得到的配光要求1.道路/街路灯的照明要求(来自CJJ45-2006标准)表3 CJJ45-2006标准上对道路照明的规定2. 从道路照明要求看不同道路上应采用的光度指标道路照明的光度指标上有亮度也有照度,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亮度?什么情况下用照读?它们有那些不同呢?目前的道路和街路上行驶的车辆有汽车驾驶员和自行车/行人两大类,两类人在晚间行进时的视觉状态是不同的.汽车驾驶员,注视前方很远(近100m)处距离上的信息,只关心路面上的障碍物;而自行车和行人只看前方不远(约数米)的地方,观察对方行人和近处地面上的障碍物.显而易见,两种人需要的照明条件是不同的.见表4.表4 不同性质道路上使用对象的视觉状态分析视线状态关注距离视角观察时间使用的评价量驾驶员远前偏下,图4 约90m处在60-160m内1º 200-300ms左右路面亮度自行车和行人近下方 10m以内 10º或以上 >500ms 路面照度垂直面照度CIE规定的路面亮度观察条件,见图4图4 CIE规定的机动车道驾驶员的观察条件由此可知,若道路主要为机动车用的,路面应以亮度评价,如道路以行人和非机动车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应使用照度为指标.由于行人关心的是对方来人的面孔和地面上的情况,因此要垂直面的照度或路面上的照度(水平照度).3. 决定机动车道上亮度均匀的配光曲线从路面亮度计算中使用的路面材料的亮度产生系数的数据可以判别路面上一点的亮度来自该点的前一后三共4个灯的贡献,见图5图5 路面上一点的亮度来自四个灯的贡献据此,可以计算路面上具有相同亮度要求下的路灯配光曲线,见图 6.该图来者R2路面,S/H=3的安装条件.图6. 在R2路面S/H=3的条件下计算得到路面等亮度分布时的光强曲线对比图7有一个路灯的实际配光曲线,看出,它也具有等亮度配光的特征.图7 德国某公司的路灯配光曲线4. 决定路面上照度均匀的配光曲线决定路面一点照度的路灯只有邻近的两个,见图8.红色和紫色灯的贡献相对于青色的而言实在微乎其微.图8 决定路面照度的是与该点相邻的两个灯据此,路面等照度配光可得到的照度曲线见图9.图9 等照度分布时路面的照度曲线和数学表式从图9的照度表式就能得当它的配光形式,图10是其中的一种----递减照度分布和它在S/H=3条件下的配光曲线,图11.图10 路面递减照度配光图11递减配光时的配光曲线显然,从上可知,不管什么道路上的路灯的配光曲线都可以计算得到.三.DOE对道路/街路照明灯技术要求的分析DOE对道路/街路照明灯技术要求在图3中和上面一.6节有所介绍.从其中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1. 该技术要求适合于以照度为考核标准的路面,它的光强峰值角度在55º-65º内.2. 光强峰值角度不适合以亮度为考核标准的路面,因为它的光强峰值角度要在69º左右.3. 从整个配光的形态看,在C=0º和180º平面上的配光曲线DOE要求为蝙蝠翼型,I(0º)≤0.35Imax(要求中为0.1-0.35Imax),这也就是说,DOE是等照度配光的要求;对等亮度配光,没有如此大的比例要求,往往在0.7-1.0范围内见图6﹑图7和图12中的CPO,视路面材料特性有关.图12是一个Cosmpolis灯具的配光,也属于等亮度型的,也具有类似的特征.图12 Cosmpolis灯具(CPO)的配光和LED灯具配光的比较。

“能效之星”评价规范

“能效之星”评价规范

GB/T 1028-2000、GB/T 2589-2008、GB/T 7119-2006、GB/T 13234-2009、GB/T 15587-2008、 GB/T 23331-2009中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能源绩效 与能源利用和能源消耗相关的可测量的结果。 3.2 能效之星
II
DB32/T 1696—2011
"能效之星"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能效之星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星级评定、标识和有效期。 本标准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效之星”的星级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28-2000 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 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7119-2006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 13234-2009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587-2008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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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责 (10 分)
www.bzfxw.com
a)以最高管理者为组长的企业节能领导小组 3 分。 b)涵盖企业生产全过程的能源管理三级网络 2 分。 d)建立节能领导机构日常工作制度 3 分。 f)分层次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和岗位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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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管理职责 10 分。无最高管理者承诺扣 4 分,无能源方针扣 4 分,无明确的 职责和权限扣 2 分。
近三年有节能监测报告, 监测合格率达到 100%, 15 分; 监测合格率达到 90%及以上, 经整改后 100%合格,10 分;监测合格率达到 80%及以上,经整改后 100%合格,5 分。 近三年专用设备有效率测试报告,测试率达 80%及以上 25 分;测试率达 60%及以上 20 分;测试率达 50%及以上 10 分 。 生产工艺和 设备 (60 分) 国际创新技术 60 分; 国内创新、国际较少应用或国内率先引入 30 分; 省级创新、国内较少应用或省内率先引入 15 分; 市级创新、省内较少应用或市内率先引入 9 分; 市内较少应用 6 分。 管理级、过程控制级、基础控制级计算机联网 15 分; 过程控制级、基础控制级计算机控制 7 分; 基础级计算机控制 3 分; 基础级常规仪表控制 1 分。 实现主工艺优化控制并提供分析报告 15 分;部分设备间优化控制 10 分 ;个别设 备间优化控制 5 分。 国家级 30 分; 省级 20 分; 市级 10 分。

美国“能源之星”LED灯泡认证要求

美国“能源之星”LED灯泡认证要求

LED灯泡(一体成型式)能源之星标准标准适用方:各生产商及分销商最新版本修订日期:2010年3月22日标准生效日期:2010年8月31日注:以下内容中“ LED灯泡(一体成型式)”简称为:LED灯泡承担的义务以下内容为能源之星合作协议的条款,涉及具有资质的LED灯泡的生产商和分销商能源之星成员必须坚持以下程序要求:●遵守现行能源之星资格标准、性能标准的定义,必须配合能源之星相关部门关于有权按照能源之星标准对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获准进行公开销售。

●遵守现行能源之星标识指南。

该指南描述了能源之星标志被如何使用。

成员必须遵循哪些准则以及确保所有相关的法定代表人,例如广告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都必须遵守这些准则。

●成员在申请LED灯泡认证的一年内必须至少有一款产品经检测合格或已经获得能源之星标志使用授权。

一旦上述通过,该成员即被认可。

当成员在做产品认证时,必须符合当时最新的认证标准。

●使用清晰且一一对应的带能源之星LED灯泡的标贴。

主要外包装物正面必须有能源之星证书标志,企业网站、产品目录、用户手册及技术规格参数表必须包含能源之星信息。

●成员必须每半年一次向能源之星组委会提供最新产品样本,并更新产品内容,包含任何产品的修改、检测数据的修改、产品型号或销售代码的变更、以及该产品将在一定时间内逐步终止生产或淘汰。

在此基础上,成员资格才可以被保持。

●如有任何供应商变化,包括新设备、新型号、新包装的信息变更,必须在30天以内以书面或在线等方式,告知具体的变化内容。

●对于每一类产品,必须提供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能源之星产品性能标准的检测报告。

●每一个分类产品必须提供电子版或者复印件形式的包装样式报告,只有产品性能和包装检测结果均合格,才能进入合格产品目录。

●组委会将任意抽选某一成员的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相关费用由成员承担,如成员拒绝接受检测,则其成员资格将被免除。

●每半年提交一次产品出货信息,特别是符合能源之星标准产品出货的总量,信息提交时应写明以下信息:灯头类型ANSI标准外形型号全向灯:A、BT、P、PS、S、T装饰灯:B、BA、C、CA、DC、F、G定向灯:BR、ER、K、MR、PAR、R非标准的:功率数产品编号(如果有)能源之星希望成员能主动提供出货总量信息及其中能源之星产品在总数中所占品种及百分比。

【能源化工类】LED灯泡能源之星标准(译文)

【能源化工类】LED灯泡能源之星标准(译文)

(能源化工行业)LED灯泡能源之星标准(译文)LED灯泡(一体成型式)能源之星标准标准适用方:各生产商及分销商最新版本修订日期:2010年3月22日标准生效日期:2010年8月31日注:以下内容中“LED灯泡(一体成型式)”简称为:LED灯泡承担的义务以下内容为能源之星合作协议的条款,涉及具有资质的LED灯泡的生产商和分销商能源之星成员必须坚持以下程序要求:●遵守现行能源之星资格标准、性能标准的定义,必须配合能源之星相关部门关于有权按照能源之星标准对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获准进行公开销售。

●遵守现行能源之星标识指南。

该指南描述了能源之星标志被如何使用。

成员必须遵循哪些准则以及确保所有相关的法定代表人,例如广告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都必须遵守这些准则。

●成员在申请LED灯泡认证的一年内必须至少有一款产品经检测合格或已经获得能源之星标志使用授权。

一旦上述通过,该成员即被认可。

当成员在做产品认证时,必须符合当时最新的认证标准。

●使用清晰且一一对应的带能源之星LED灯泡的标贴。

主要外包装物正面必须有能源之星证书标志,企业网站、产品目录、用户手册及技术规格参数表必须包含能源之星信息。

●成员必须每半年一次向能源之星组委会提供最新产品样本,并更新产品内容,包含任何产品的修改、检测数据的修改、产品型号或销售代码的变更、以及该产品将在一定时间内逐步终止生产或淘汰。

在此基础上,成员资格才可以被保持。

●如有任何供应商变化,包括新设备、新型号、新包装的信息变更,必须在30天以内以书面或在线等方式,告知具体的变化内容。

●对于每一类产品,必须提供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能源之星产品性能标准的检测报告。

●每一个分类产品必须提供电子版或者复印件形式的包装样式报告,只有产品性能和包装检测结果均合格,才能进入合格产品目录。

●组委会将任意抽选某一成员的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相关费用由成员承担,如成员拒绝接受检测,则其成员资格将被免除。

CFL 紧凑荧光灯的ENERGY STAR 标准

CFL 紧凑荧光灯的ENERGY STAR 标准

CFLs合伙人协议的ENERGY STAR 适用标准应用单位:CFLs(紧凑型荧光灯)的生产商和分销商协议:以下为ENERGY STAR(能源之星)合作协议的条款,适用于ENERGY STAR 合格的CFLS的生产和/或交付。

ENERGY STAR的合伙人必须遵循以下要求:遵循现有的ENERGY STAR合格标准(阐述了在CFLS上使用ENERGY STAR认证标记和CFLS测试标准必须符合性能标准)。

这些产品可能在市面上获得,或应DOE(能源部)的要求,由合伙人自愿提供。

遵循现有的ENERGY STAR鉴定指导(描述了如何使用ENERGY STAR标记和名称)。

合伙人应遵守这些指南并且为确保合格机构(如广告商、经销商和分销商)符合此要求。

凡ENERGY STAR合格的CFL型号,在协议中CFL部分的1年有效期内进行鉴定或打标。

当合伙人证明产品合格时,产品必须符合当时的标准。

一旦合伙人递交了首次合格型号给ENERGY STAR,合伙人组织名称须作为ENERGY STAR合伙人()列出。

提供ENERGY STAR合格的CFLS标签。

ENERGY STAR认证标志应清晰的显示在合格产品包装上,在合伙人的网站上和合格产品的文字说明中(即目录,说明书,产品规格等等)。

给出其ENERGY STAR合格的产品型号。

同时要求ENERGY STAR认证标记在合格产品的包装正面标记。

在DOE季刊上,列出ENERGY STAR合格CFLs的更新清单。

合伙人如更新合格CFLS型号的试验数据或报告,修订型号和/或产品号,应及时通知DOE。

合伙人应提供季刊以列明ENERGY STAR CFL合伙人的清单;如合格专用标签CFLs的指定供应商有改变,应在30天内通知DOE。

要求合伙人书面提供更新专用标签供应商资格表(确定新的原始设备生产商、型号、和其他包装信息);提供合格CFL型号测试数据报告(由合格试验室提供)给DOE,证明荧光灯符合规定的安全和性能试验标准;提供合格CFL型号的产品包装样品(包括电子或硬拷贝)给DOE,证明荧光灯符合包装要求。

能源之星灯具标准2.0版本 中文翻译(1)

能源之星灯具标准2.0版本 中文翻译(1)
Daniel 2015-7-13
本文为中文译文,仅作参考,判定以原标准为依据
具或翻新套件内,也可能放在外面。
相关色温:黑体曲线上距离样品光源色坐标最近一点的色温值。(IES RP-16-10)
暗槽安装(灯具):灯具光源被突起的边缘遮住或水平凹进去,光主要射在天花和上面的墙上。在本标准中, 暗槽安装灯具的特点是透镜覆盖了灯泡、LED 光源、LED 光引擎或一体式 LED 灯。(IES RP-16-10)
灯具不能归类为定向灯范围内的,默认归类为非定向。

定向灯具(评估灯具的光度特性)
划定了范围,在标准范围和灯具分类章节中列出。
评估灯具的光度特性(光效),要求涉及灯具的光学配件。
也要满足特定的最低光通量要求和环带光通密度要求
固态(LED)灯具类型为不可拆分的(用户不可以更换/升级 LED 光引擎或一体式 LED 灯),并且没有在定向范围内列出的,应被视为不可拆分式固态照明灯具并且评估灯 具的光度特性。
LED 阵列或模组:一种一体式装配的 LED 封装或多个 LED 晶片焊在 PCB 或基板上,可能带有光学组件以及
Daniel 2015-7-13
本文为中文译文,仅作参考,判定以原标准为依据
附带散热,机械固定和用于连接 LED 驱动输出端的电气接口。该设备定义不包含电源部分和 ANSI 标准灯头。 该设备不能够直接连入电网电路。(IES RP-16-10)
Daniel 2015-7-13
本文为中文译文,仅作参考,判定以原标准为依据
1. 标准范围和灯具分类
本节概括能源之星灯具标准(下称本标准)覆盖的灯具类型。本标准限定适用于家用类型的照明产品,但 标准范围内某些产品是销售到商用市场的,他们可能会被囊括进来并以合适的方式列名给最终用户。认证 范围限于总输入功率低于 250W,直接接入电网的灯具。参考第四章节详细了解下述定向产品类型的定义。 有关产品范围的任何疑问可以直接联络 EPA 认可的认证机构或邮件至 lighting@

灯泡能源之星标准草稿第二版

灯泡能源之星标准草稿第二版
灯泡必须符合下列目标色
温: 2700K 3000K 3500K 4000K/4100K 5000K 6500K
荧光灯按照 ANSI C78.375 方法老化 100 小时后测试 二段调光、三段调光设定在最大功率测试 测试样品数量:10 个,,5 个朝上/5 个朝下,如果厂商规 定了方向,那么所有的灯都按照厂商指定的方向。 结果判定: 所有样品色容差≤7 SDCM
能源之星灯泡 1.0 标准草稿第二版
标准适用范围:
灯泡种类 标准形状的泛光源 非标准形状的泛光源
标准形状的定向灯 非标准形状的定向灯
装饰灯 非标半定向灯
灯泡形状
灯头 E26, E26d, E17, E12 GU24, GU10, GU5.3, GX5.3
A, BT, G, P, PS, S, T,
T/C, 2D
LED 新增 准备用于嵌灯的定向或者近似定向灯泡要求。
中心光强:所有的符合 ANSI 标准的 PAR 灯和 MR 灯(符合 ANSI 所以只会是 LED)
中心光强:
标准 PAR 灯 和低压的 MR16 灯
120V MR16
满足
ENERGY STAR Center Beam Intensity Benchmark Tool
将 Y 面在水平方向旋转 45 度和 90 度重
复前面的测试,也要满足前面的要求
灯泡的光分布需要满足下述要求: 沿着光束的中心轴 2 个正交的平面,用 0.5 度的步进测量光强分布,测试的角 度为从中心最强光强向 2 边光强下降到 45%最大光强形成的夹角。
光分布要求:紧 凑型荧光灯裸灯 和装饰性灯泡免 除
在 0.375X 光束角的 4 个点光强≥最大中 心光强*0.62

能源之星4.0版本部分中文标准

能源之星4.0版本部分中文标准

4.0最终版本适用对象: 紧凑型荧光灯的制造商和销售商约定以下是能源之星成员协议之条款,适用于能源之星认可的紧凑型荧光灯的生产和销售。

·遵守现行能源之星合格标准,该标准阐明了在紧凑型荧光灯使用能源之星标志所必须符合的性能标准及其测试方法.美国能源部有权对获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进行测试,这些产品可以来自市场公开销售的产品,也可以应能源部的要求由成员提供.·遵守现行能源之星标志使用指南,该指南描述能源之星的标记和名称的使用方法,成员必须遵守这些指南并保证其授权代表,如广告代理,零售商及其经销商同时遵守.·执行此协议之日起一年内至少应有一个以上(含一个),认证申请商进行产品认证时,须符合相关要求。

·须在获得能源之星认证的样品上印制清晰认证标志。

同时,认证标志也需印在包装物,认证申请商网址及产品宣传资料上(如用户手册,规格清单)。

建议将标志印在产品的顶/前部。

·对于每个被认可的CFL型号,要向能源部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和合格的测试数据。

·对于每个被认可的CFL型号,为了保证灯的包装符合包装要求,要向能源部提供产品包装样品(每个指定产品的电子档或硬拷贝).该类产品的包装及其测试报告通过能源部审核完成通过后才会将其列入能源之星的产品中.·申请商的产品在第三方测试机构测试,申请商有责任承担所有的费用.能源之星需要申请商参加的组织活动,未参加的话,将取消成员资格.申请商需提供以下信息:灯头型号:中等螺旋 E26烛状螺旋 E12外形:裸灯:mini螺旋、螺旋、2D、环形、2U、3U、4U。

带罩:A-shape(A型普泡)、子弹泡、烛泡、柱泡或其他外形。

球形:G-25、G-30、G-40。

反射罩:R-25、R-30、R-40、PAR38。

功率型号或产品序列号(如果可能的话)·如变更承办方或者是联系人变更,请在30天内通知能源部.可采取的特殊方案为了赢得美国能源部更好的认可和支持,能源之星成员可以采取以下自愿的方式,并应在实施过程中将进展情况及时通知能源部.·提高公司设备的能源效率的改进.·购买带能源之星标记的产品:修改公司产品采购计划并向美国能源部提供采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向员工宣传贴有能源之星标志产品的一般知识,并鼓励他们购买.·保证公司设备中所有在用的能源之星认可的监控器都具备电源管理功能尤其是进行安装和售后服务时..·对那些工作与公司现有的能源之星认证产品类型的开发、营销、销售和服务等相关人员宣传能源之星的一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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