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精)

合集下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摘要】本文从各个角度扼要分析了依法治国的依法治国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通过五个重要意义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说明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也阐述了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最终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词】依法治国必然性重要意义基本要求【正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

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以十五大报告的精辟论述为指导,全面深入研究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对于我们切实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理想,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依法治国的必然性和重要意义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工作都依法进行,是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核心。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地位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90年代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定,为法制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上提出,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 5 项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精简版)

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精简版)

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以来,法治成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关键词。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视法治的精神贯穿始终,法治思维等新提法引发法学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11月12日,依法治国新节点著名法学家谈十八大座谈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等多位法学家共聚一堂,解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法治精神。

法学家们围绕如何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展开讨论。

政改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厉行法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针对扩大民主、民主与法治关系,法学家们各抒己见。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民主、发展民主。

陈光中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义。

陈光中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深刻的意义。

因为,法治决不能离开民主,法治应是民主的前提。

没有民主的法治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更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而是容易走向专制的法治。

陈光中认为,扩大民主包括扩大党内民主,通过依法治党来带动依法治国。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建议尽早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马怀德认为,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有可能沦为暴民政治。

法律与政治共生共存,在推进法治的同时,也要健全民主制度,这是下一步政改的前提性共识。

马怀德注意到,法治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凸显了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决心。

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

【精选】部编版九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四课《建设法治中国》重要知识点总结

【精选】部编版九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四课《建设法治中国》重要知识点总结

【精选】部编版九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四课《建设法治中国》重要知识点总结第四课建设法治中国1. 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

2. 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实行善治。

3. 全面依法治国的地位和总目标分别是什么?(1)地位: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2)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 怎样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3)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4)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 怎样建设法治中国?(1)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使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得到严格执行,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使每一位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6. 我国政府的权力来源和宗旨分别是什么?(1)权力来源:人民。

(2)宗旨:为人民服务。

7. 依法行政的地位、核心、要求分别是什么?(1)地位: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力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

(2)核心:规范政府的行政权。

(3)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权,并且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力。

8. 如何厉行法治?(1)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现代社会的公民,要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

(3)党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4)需要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在全社会鲜明地树立起“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文化导向。

依法治国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精)

依法治国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精)

依法治国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依法治国涉及一系列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其中依法治国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关系,就是一个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对此,邓小平、江泽民同志都有精辟的论述。

认真学习他们的重要论述,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党与法的关系,有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总结党治理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在党的十五大上郑重地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把它作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这标志着我们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从理论上解决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如何治理国家这一长期未能很好解决的历史课题。

建国以来,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经历了从主要依靠政策到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律、再到主要依靠法律的转变。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是两种最重要的社会调整机制。

党的政策和法律在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根本方面是高度一致的,但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党的政策是全党意志的体现,表现在党的文件上,这些文件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内部”的;而法律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表现为由立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则。

它们必须是公开的,面向社会公布的。

第二,党的政策主要由原则性的规定组成,不规定行为的具体规则;法律则是以规则为主,不能仅限于原则性规定,否则,权利和义务界限不明,难以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加以有效调整。

第三,党的政策主要靠宣传教育和党纪保证实施,但党纪只适用于党内;而法律则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任何违反者(无论是公民个人,还是社会组织,包括在中国境内违法的外国人和组织)实施制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第四,党的政策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大量的具体政策往往随着形势的变化而随时调整,否则便不能发挥及时的指导作用;而法律则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法律一般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以维护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稳定。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文)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文)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

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

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

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

”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

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

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

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引言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确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和应对之策。

二、挑战与机遇1. 国情与文化差异:中国拥有庞大而复杂的人口基数和地域差异,各地区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各异。

如何在这样多元化的背景下实现统一而又有区别化的法律体系,是一个重大挑战。

2. 制度与执行差距: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执行立法精神存在偏差。

这种“执行难”问题严重影响了全面依法治理效果。

3. 法律体系与现实需求矛盾: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所需改革举措较多,在这一过程中,法律体系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需求。

4. 法治宣传与教育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在一些地区和群体中仍存在盲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提高。

5. 法治环境与社会信任危机:一些地方存在法治环境不良、执法不公、司法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社会信任度和公众对于司法公正的信心。

三、应对之策1. 坚持的领导: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坚持对于依法治国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依法决策、依规执政、依纪行政。

2. 完善立体化的立法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体化立法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和协调规划,在保持国家层面统一性的同时,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情况,在适度分权下实现统筹协调。

3.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规范。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4. 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健全独立、公正、高效的司法机构。

推进审判公开化,提高审判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要加大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司法水平。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班级:商A0943 姓名:沈永官学号:431996年2月,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

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深刻地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涵义,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1999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把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治国的基本方略: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道,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制建设的状况和立法、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和体现党的执政能力。

依法治国,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贯彻落实。

党能不能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党越是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就越能得到增强,党的执政地位就越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第二,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当前,我国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备,人民民主权利的法治保障水平日益提高。

与此同时,民主法制建设与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还有待进一步实现,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有序表达还未形成相应完备的法律秩序,侵犯人民民主权利的问题时有发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建设法治国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通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 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 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
8、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意义 (为什么) (1)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 (2)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 略。 (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4)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 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 略部署,从而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
1、依法治国的含义
主体
根本保证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 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 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要求我们怎么做?或给我 们什么启示? 国家: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推 进依法治国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个人:(1)要增强法治观念,学法、守法、 懂法、用法。 (2)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个文明的 好公民。
10、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1)法律与道德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 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 系,相互补充。 (2)法律是道德的保障, (3)道德是法律的基础。
11、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①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②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 员的行为,实行依法治国,有利于营造良好 的道德风尚,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 ③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 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加强道德建设,提高 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才能真正实行依法治 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高颂中共佳木斯市委党校,黑龙江佳木斯154002摘要: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要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就必须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本文在分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分析了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律保障、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选择和为党的执政能力持续提升提供保障。

并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途径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领导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0-0132-02作者简介:高颂(1983-),女,满族,黑龙江佳木斯人,硕士,中共佳木斯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首先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在这基础上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新时期,将法治建设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可以更好的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实现,也会为后续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做出贡献,对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有积极的作用。

一、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内涵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用法治的方式治理国家,尤其是国家的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极大的丰富了依法治国内涵,民主、科学、依法立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全民的法治信仰,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1]。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尤其是2018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要实现依法治国,就要将法治理念贯彻到法治国家建设全过程。

这就需要深层次把握依法治国内涵,坚持政府主导,依法办事,执法公平、司法公正和公开,保护和实现公民合法权益为目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 (第2讲)
中 央 党 校 傅 思 明
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 (第2讲)
【讲题说明1】 200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 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提出: “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 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
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 (第2讲)
【讲题说明2】 ●政治家:对历史和未来负责。 ●问责制:从空谈转变为现实。 ●公务员:接受问责制的教育。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分析3】问责方式 (1)责令公开道歉; (2)停职检查; (3)引咎辞职; (4)责令辞职; (5)免职。
二、行政问责:原则和规则 (2:50— 3:50)
(一)问责制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问责:原则和规则 (2:50— 3:50)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二)问责实践 1.问责个案:进入公众视野
【案例】 1979年“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事故, 死亡72人。1980年,国务院决定: 给予副总理康世恩记大过处分; 免去石油部部长宋振明的职务。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2. 问责:掀起风暴 2. 问责:掀起风暴

2.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3. 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 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4. 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2. 责任有魔力。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引例】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写了一篇 文章:《为什么我永远也不会进入政府部门工作》。
他这样描述政府部门的官员:
来自下面的反对,来自上面的压力, 成功时的寂静,失败时的喧嚣。 随时随地、任何时候官员都被纳入 进了行政问责制的框架。
2. 可单一执行,也可合并执行。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分析2】问责对象
(1)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 领导成员;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 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3)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4)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参照执行。
二、行政问责:原则和规则 (2:50— 3:50)
(2)权责对等
①直接责任大于间接责任;
②主观状态:善意、过失;
③客观状态:情节、后果。
二、行政问责:原则和规则 (2:50— 3:50)
2. 严格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

①违法履行职责; ②不当履行职责; ③履行职责不力。
二、行政问责:原则和规则 (2:50— 3:50)
●2003年“问责风暴”, ●问责给中国4000万各级各类 是战胜非典危机的转折点。 干部的仕途平添了风险,使“为官” 变成了一种风险职业。 ●“问责风暴”持续发力。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三)问责制度化 1.问责制的探索
①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最早引入了责令辞职形式。
【实例】2004年1月,密云县举办迎春灯展。2月5日, 一位游人在彩虹桥上不慎跌倒,引起身后游人拥挤,导致 人群踩踏,造成37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 本案行政责任追究如下: (1)县长张文,引咎辞职。 (2)县委书记夏强,党内警告处分。 (3)县委副书记陈晓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副县长王春林,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5. 在监管严重失职,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 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6.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 造成用人严重失误失察,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或者下属连续出现 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8. 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 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9. 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2. 问责制的法制化
①《公务员法》。 ②《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 问责的暂行规定》。 【亮点分析】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分析1】问责与党纪政纪处分的关系
1. 互不替代。
(1)问责不能代替党纪政纪处分; (2)党纪政纪处分不能代替问责。
【案例】 2001年底,德国中央银行行长韦尔特克带着家人参加
②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引入
了引咎辞职形式。 ③2004年,《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实施。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实例】《暂行规定》确立了引咎辞职的9种情形: 1. 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突发性 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2)结果责任
①只要使公众利益造成损失,应接受问责。
②只要其言行有损政府形象,应接受问责。
二、行政问责:原则和规则 (2:50— 3:50)
3. 依法有序原则

(1)问责事由、方式、程序等法定。 (2)政务类公务员: ①政治惯例; ②问责文化。
二、行政问责:原则和规则 (2:50— 3:50)
讲座目次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2:30 — 2:50) 二、行政问责:原则与规则(2:50 — 3:50) 休 息 —— (3:50 — 4:05)
三、案例教学:实行问责制,推进依法行政
(4:05 — 5:30)
一、行政问责:走向制度化 (2:30 — 2:50)
(一)问责的正当性
1. 权为民所授。
二、行政问责:原则和规则 (2:50— 3:50)
1. 权责一致原则
【分析】密尔指出: 如果能将权力和责任统一起来的话, 就可以放心地将权力交给任何人。
「英」密尔著:《代议制政府》P191。
二、行政问责:原则和规则 (2:50— 3:50)
(1)权责对应
①政治责任;
②道义责任; ③行政责任; ④法律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