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医院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

医院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医院作为服务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公共属性和社会责任。
为了加强医院的廉洁自律工作,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医疗服务的公平公正,本文将就医院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廉洁自律工作规范1. 遵守法律法规医院的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等,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例如,医生不得私自售卖或使用无合法注册证件的药品。
2. 诚信行业规范医院的员工应当遵循行业内的诚信行为规范,不得进行任何损害患者利益或其他行业参与者利益的行为。
例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3. 执业规范医生应当遵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执业规范和标准,不得进行违背执业规定的行为。
例如,医生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病历、开具医嘱,并按照规定执行医嘱。
4. 清正廉洁医院的员工应当保持清正廉洁的个人品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以其他方式违法获利。
例如,医生不得收受患者的红包或礼物。
5. 不得虚报医疗费用医院的员工不得虚报医疗费用,不得违规开具医嘱,不得为了获得更多的医疗费用而进行不必要的医疗行为。
例如,医生不得在病历中夸大病情以获取更高的医疗费用。
三、相关制度1. 廉洁自律监督机构设立和监管医院应设立廉洁自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医院员工的廉洁自律工作。
监督机构应独立运作,对医院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确保廉洁自律工作的有效开展。
2. 禁止贪污受贿制度医院应制定严禁贪污受贿制度,明确禁止医院员工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现金、礼品、福利等。
医院应建立报案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举报涉嫌贪污受贿的行为。
3. 执业规范制度医院应建立执业规范制度,明确医生的执业行为规范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严格按照规定填写病历、开具医嘱,保护患者的隐私和知情权等。
4. 内部监督制度医院应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推行内部监督和自查制度。
医院科室廉洁工作制度

医院科室廉洁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室的廉洁工作,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科室廉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室廉洁自律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廉洁素质,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第三条医院科室廉洁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负责人负总责,全体医务人员共同参与,形成全员廉洁自律的格局。
第四条医院科室廉洁工作要紧紧围绕医疗服务、药品采购、设备采购、财务管理、建设项目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二、科室廉洁自律第五条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廉洁自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要求,做到清正廉洁。
第六条科室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医风,诚实守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收受患者及家属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第七条科室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合规、合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科室要积极开展廉洁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
三、药品和设备采购管理第九条药品和设备采购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和设备采购政策,公开透明,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条科室负责人要参与药品和设备采购的决策,确保采购的药品和设备质量好、价格合理、疗效确切。
第十一条科室要加强对药品和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违规使用、滥用药品和设备。
四、财务管理第十二条科室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禁违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科室要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状况良好。
五、建设项目第十四条科室要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政策和规定,公开透明,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第十五条科室负责人要参与建设项目的决策,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六、监督和考核第十六条医院要设立廉洁监督机构,加强对科室廉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

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及其他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廉洁行医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服务为民的原则,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廉洁行医基本要求第四条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医务人员应依法依规获得报酬,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开单提成、统方、安排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不得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
第五条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医务人员应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如实告知患者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第六条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以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减轻患者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医务人员应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假借单位名义接受不正当捐赠。
三、廉洁行医管理措施第八条建立廉洁行医考核制度。
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廉洁行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加强廉洁行医教育培训。
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廉洁行医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第十条设立廉洁行医举报渠道。
医院应当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鼓励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医院廉洁行医工作。
第十一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违反廉洁行医规定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廉洁行医保障机制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廉洁行医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与医保、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
医院廉洁自律制度

医院廉洁自律制度廉洁行医是认真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标向,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将廉洁自律贯穿到党风和行风实际工作中。
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廉洁工作制度。
一、依法执业规范行为。
认真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防止开大处方、乱用药、滥用抗生素、滥检查等行为,规范服务,提高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基本信息、工作量信息、药品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单病种信息,向群众公示、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药品采购的监督和管理。
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严禁科室私自违反采购合同、违规网下采购行为,医院的药品采购和使用必须由药事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对开方用药的评估、监督、检查。
四、严肃医院财经管理。
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管理。
经费开支本着一切从简原则,精打细算,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严禁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坚持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防止和纠正将科室实行经济承包、单独核算和将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的做法,坚决杜绝开药提成、开检查项目提成、介绍病人提成的现象发生。
五、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为病人提供清洁、安全、私密性良好的就诊环境;合理改善服务流程,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杜绝“三长一短”现象。
六、转变医疗服务作风。
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尊重、关爱、服务病人,杜绝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红包”、其他馈赠和接受宴请等行为,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相互理解、相互信任。
医院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

医院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一、引言在医疗行业中,廉洁自律是砺志奋发、保障群众权益的关键要求。
为了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制度,本文将就医院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展开讨论。
二、医院廉洁自律工作规范1. 遵守法律法规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医疗领域的相关规定。
从医院内部管理到医疗服务过程,所有操作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医疗行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2. 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医院工作人员应当牢记医者初心,坚守职业道德,将患者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不以金钱、地位等为诱因滥用职权或违规违纪。
同时,还要保持职业操守,如保守医疗保密、互相尊重和团队合作等。
3. 廉洁从业,防止腐败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廉洁自律底线,拒绝贪污腐败行为。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风险防控,落实责任制和报警机制,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4. 诚信服务,关爱患者医院工作人员应以诚信为基础,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积极沟通,给予关怀和安抚,确保患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5. 整顿用药秩序医院应加强对用药秩序的管理,规范医生开药流程、控制药物购销流向。
避免因盲目开药、乱用药等问题带来的风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
三、医院廉洁自律相关制度1. 内部监督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制定检查、审计、监察等规程,加强对医院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 严禁受贿受金医院需要制定严禁受贿受金的制度,明确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患者回扣、医药代表红包等违法行为,并设立相应的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积极揭发贪污行为。
3. 保护患者隐私医院应制定隐私保护制度,明确患者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要求。
要求医院工作人员保守患者个人信息,防止泄露和滥用患者隐私数据。
4. 绩效考核机制医院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廉洁自律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医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责任和要求,激励员工自觉遵守廉洁底线。
三甲医院廉洁自律和廉洁行医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廉洁自律和廉洁行医管理制度
一、全院职工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患者排忧解难,在医疗服务活
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严禁利用看病、住院、手术、检查等机会,索取患者钱物;对患者主动赠送的钱物,必须退还患者,无法退还的要报告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协助处理,同时报告医德医风办公室。
逾期不报者,作收受“红包”处理,按情节予以全院通报,当年度医德考评定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考核年度下一年的职称晋升、晋级、聘任。
二、医疗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不准建立小金库。
三、在医疗活动中,医、药、护、技、行政、后勤各类人员应遵纪守法,廉洁正
直,在购置药品、物品、设备等经济活动中,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在医疗业务活动中,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
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介绍费、劳务费等各种“回扣”。
五、医疗部门各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
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六、有关部门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不准使用假劣药品,
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七、严格按规定用车,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
八、按照组织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选拔干部、晋升、调资、调入(出)人员工作。
九、严格执行财务经济管理和监督条例。
医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与廉洁行医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与廉洁行医管理制度根据廉洁行医、反对腐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本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发扬救死扶伤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精心治疗、精心护理,除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的“红包”。
无法拒收的“红包”,应上交纪检监察室,隐瞒不交不退者一经查实,除没收全部所得外,按规定和情节分别处以“收一罚十”、全院通报、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两年内不得晋级、晋职等处罚。
2、本院职工在药品、医械、基建及各类物资的采购中,如有收取“回扣”的,应在半个月内一律上交纪委监察室,再上交上缴纪委统一入账处理;超期不报者如经查实,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用患者的处方、记财单为自己开药,谋取私利,违者按贪污处理。
4、严禁医务人员把患者介绍到院外医疗单位或私人诊所、私人医院、药店作检查、治疗、手术、住院、配药。
不准向患者收取“介绍费”、“好处费”,严禁将本院各类检查单外开检查,以谋取私利,违者除按规定处以罚款外,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
5、健全预算资金管理,禁止巧立名目、私分乱支、请客送礼,违者要追究当事人和科室领导的责任。
凡规定属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物品,一律要按程序审批。
如自行其事的都属违规购置,不予支付资金。
6、加强现金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准擅自收取现金和自订收费标准;任何科室不准建立“小金库”;有现金储存在科室内的,应向组织说明资金来源并提出处理意见。
违反现金管理与收费管理的将严肃处理。
7、人事、调资、职改、招工和奖金分配等工作要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严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8、廉政建设、廉洁行医,要从院领导做起,做到洁身自清、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索贿受贿、不损公利己、不挥霍浪费、事事处处起表率作用。
9、不准私自把医院仪器、药品、材料带出院外搞业余服务。
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五篇)

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热忱地为患者服务,提倡文明用语,札貌待患,对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的同患者争吵和医疗纠纷,除记入本人医德医风档案外,所在科室当年不评先进科室。
2、全体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德规范,杜绝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出现卫生行业服务禁语。
3、工作中要认真负责,语言文明,不推诿病人,不弄虚作假,因推诿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处罚规定处理.伪造医疗文件开假诊断书,伪造涂改各种单据等,除后果自负外,并取消先进科室资格。
4、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受贿、不索要、不吃请。
对受贿、索要、吃请者,根据情节轻重,除10倍罚款外按有关规定处理。
5、医护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更改处方和票据,如写错需要更改时,应加盖本人章,如果私自更改票据及处方者,除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外,给予本票据及处方价值的10倍罚款,并按情节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6、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在工作期间不论什么理由,都不允许与患者或其他人员打架、斗殴。
根据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1)肇事者必须向患者、当事人赔礼道歉。
(2)罚肇事者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肇事者赔偿患者、当事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
(4)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评优、不评先进(或影响调级)。
(5)情节恶劣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职工凡打架斗殴或违反国家治安条例而被打致伤或打人致伤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6、医德医风档案由纪委纠风办公室负责保管。
医院廉洁行医工作制度(二)是为了保障医务人员廉洁行医、遵循职业道德、防止腐败行为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规范行医行为:明确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如负责任的诊断治疗、保护患者隐私、不违规开展医疗广告等。
2. 禁止收受贿赂:明确医务人员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等任何非法利益,以保证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公平使用。
3.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监察部门或委员会,监督医务人员的行为,发现败坏行为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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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Ⅰ目的
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制定本规定。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
Ⅲ制度
一、全院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和加强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
二、必须不断加强世界观改造和思想道德作风建设,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职工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切实做到带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带头清正廉洁,清明管理;勤奋学习,求真务实。
三、必须树立公仆意识和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正确看待并使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必须重视制度建设,严守各项纪律,带头维护党纪、政纪及法规的严肃性,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坚持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制度,坚持重大事项、个人收入报告、廉政述职书面报告
等制度,不断增强自我约束意识和自控能力,遵纪守法。
五、不许违反规定赠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得为谋取个人或本单位利益,向有关领导干部赠送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院务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要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本科室工作人员。
六、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的民主监督,强化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模范。
七、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收费或乱收费;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不得贪污浪费,挥霍公款。
八、各级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从点点滴滴做起;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九、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在医院诊疗活动中,不准收受患者或家属、医药经销商、设备推销人员的各种好处,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本人责任。
Ⅳ参考依据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
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版)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