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四篇)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四篇)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份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的参考:1. 校园安全工作目标- 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提升学校整体安全意识;- 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保障正常的教学和学习秩序。

2. 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 学校安全办公室或保卫处是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主要部门,其领导和指导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学院、社团和学生组织也应设立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和推进校园安全工作。

3. 校园安全工作人员- 学校应聘请足够能力,经过专业培训的保安人员,以保障学校的安全;- 学生可以自愿加入学校安全队伍,协助维护校园安全。

4. 校园安全设施和装备- 学校应建设完善的监控系统,安装监控摄像头,提高学校整体监控能力;- 各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等重要场所应设置入口检查和门禁系统;- 学校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急救设备等应急工具。

5. 校园安全教育和宣传- 学校应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活动,并将安全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应急反应能力;- 学校应定期发布校园安全宣传材料,提醒师生注意安全问题。

6. 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权力;- 学校应定期进行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学校应建立安全事件上报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件及时采取措施。

7.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恶劣天气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通讯系统,保障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救援的到达。

8. 校园安全奖励和惩罚机制- 学校应设立安全捷报奖励制度,鼓励学生和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工作;- 学校应建立明确的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是一些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的参考,具体的制度细节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一直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领导十分重视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切实打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身心安全。

为此,我校制定了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强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课堂教育、主题班会、安全演练等形式,向全体师生宣传安全意识,让他们明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学校相关安全规定,不轻视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性。

二、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安全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实施到位。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校要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内外环境的安全稳定。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学校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处置。

五、加强智慧安防建设学校要引进先进的智慧安防技术,建设学生宿舍、教学楼等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天候监控,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六、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学校要与周边社区、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合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管控和巡逻,确保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

七、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心学生安全学校要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安全情况,密切配合,共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共同为学生的安全稳定负责。

综上所述,2024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是我校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升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

学校将全力以赴抓好方案的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全力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校园安全稳定考核细则范文(二篇)

校园安全稳定考核细则范文(二篇)

校园安全稳定考核细则范文一、综述安全稳定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了确保校园内师生的安全,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考核细则。

本文将根据实际情况,从校园安全设施、人员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校园安全设施1.校园围墙及门禁系统(1)围墙应建设牢固,确保校园的安全范围。

(2)门禁系统应健全,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避免漏报和误报情况。

2.监控设备(1)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监控设备,覆盖校园各个角落。

(2)监控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消防设备(1)学校应配备火灾报警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等设备。

(2)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人员安全管理1.安全教育培训(1)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2)培训内容应包括火灾逃生、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的知识。

2.校园巡逻队伍(1)学校应组织专门的巡逻队伍,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

(2)巡逻队伍成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应对技能。

3.人员出入登记(1)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出入登记制度,记录到校和离校人员的基本信息。

(2)出入校园的人员必须佩戴有效证件。

四、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1)学校应制定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修订和演练。

(2)预案应包括紧急求助、集结安置、疏散撤离等方面的内容。

2.组织应急演练(1)学校应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2)演练应注重实战,模拟真实的紧急情况,增强应对能力。

五、社会环境1.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1)学校应与社会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

(2)建立定期交流会议机制,及时传达和掌握信息。

2.建立校园安全网络(1)学校应建立校园安全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和警示,提高校园的安全意识。

(2)学校应与学生家长积极沟通,共同关注校园安全问题。

六、总结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考核细则,包括校园安全设施、人员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二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二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二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和人员增加,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二、考核目的1.评估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2.激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3.推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

三、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规范性:a.学院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b.安全管理制度的质量:制度的针对性、实际性、可操作性;c.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制度,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应急响应能力:a.学院是否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b.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应变能力;c.应急演练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演练的质量和效果。

3.安全防控措施:a.学院是否落实安全设施建设,保障学校安全;b.年度安全巡查情况:巡查频率和范围,巡查记录的整理和反馈;c.学院对不安全因素的管理: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4.学生安全教育:a.学院是否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b.安全教育的质量:教育内容是否科学合理、教育形式是否多样化;c.安全教育的覆盖面:是否全员参与,是否有实际效果。

5.安全事件处理:a.学院是否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件;b.安全事件处理的效果:事件处理是否公平、合理;事件处理的效果是否满意。

四、考核方法1.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由学校安全保卫处指导,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2.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主要由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事件处理情况评估等方式进行。

3.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公示于学院通知栏。

五、考核奖惩1.对于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院,将采取严肃问责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3.对于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结果连续多次不合格的学院,将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罚。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4篇)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4篇)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校园安全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校园学习和工作的环境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一、总则1. 校园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学校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3. 校园安全工作要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做到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安全管理1.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确定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2. 学校要制定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3. 学校要加强对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对于老化、失效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 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对校园环境、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安全防范1.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保卫制度,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在校门、宿舍楼、教学楼等重要地点设置门卫、巡逻岗,加强对人员进出的管理和监控。

2. 学校要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并通过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3.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监护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和卫生。

4. 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防范,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监控,避免外来人员的滋扰和危害。

四、突发事件处理1. 学校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施细则为了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和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明确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总则1.学院安全工作是学院各级组织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责任,要体现学院的整体安全概念。

2.学院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安全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院各级组织和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配合,形成安全稳定工作的合力。

4.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二、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措施1.制定详细的安全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2.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对较为高风险的区域,要进行重点巡查和加强安保措施。

3.对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4.加强对学生活动的管理,特别是大型活动和特殊活动,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管。

5.建立健全学院安全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减少不安全因素。

6.加强学院与社会公安机关的合作,建立一套可行的安全联防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加强犯罪预防和打击工作。

7.加强学院内部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加强危机事件处理的能力培训,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责任分工1.学院领导要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建立工作目标和考核机制,并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2.学院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学院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预案的制定与应急处置。

3.学院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方面的工作。

4.职能部门要配合保卫部门和教务处的工作,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开展。

5.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要积极参与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二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二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二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为切实加强二级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1.建立健全安全稳定管理机制,包括安全稳定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工作责任的明确、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等方面。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对师生的安全意识培养、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

3.建设安全稳定信息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与维护、校园安全报警系统的运行与维修、校园安全监测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等。

4.开展安全稳定宣传工作,包括安全稳定宣传栏的制作与更新、安全稳定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安全稳定知识的宣传与普及等。

5.组织安全稳定检查与考核,包括对校园安全设施的巡查与检修、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师生安全行为的记录与考核等。

第三章考核方法1.定期组织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学年,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决定。

2.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其中,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由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重要性和实际情况确定。

3.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稳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占比20%。

(2)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情况,占比15%。

(3)安全稳定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情况,占比20%。

(4)安全稳定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占比15%。

(5)安全稳定检查与考核的执行情况,占比30%。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反馈1.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二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

2.考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二级学院,若有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

3.对于考核优秀的二级学院,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二级学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进行整改指导。

第五章其他1.考核细则须得到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工的认可和执行。

2.考核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但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大学安全稳定实施方案

大学安全稳定实施方案

大学安全稳定实施方案在大学校园中,安全稳定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保障。

为了确保大学校园的安全稳定,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稳定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大学安全稳定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其次,大学安全稳定实施方案需要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

学校应当完善校园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系统、消防设施、应急避险设施等。

要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

同时,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巡逻制度,加强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另外,大学安全稳定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恐怖袭击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避险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

最后,大学安全稳定实施方案需要加强与社会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合作。

学校应当与社会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增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合力,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大学安全稳定实施方案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加强与社会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合作。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大学校园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办法》、《**省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学院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把保障学院和师生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抓紧抓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条学院的校舍、场地及其它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应符合安全标准。

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各项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第四条加强师生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国家安全意识。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稳定宣传,形成人人讲安全稳定、人人注意安全稳定的氛围,开展系列安全稳定教育和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对安全隐患的预见性,提高学生自救、互救和自卫、自护的能力。

第五条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第二章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体系第六条学院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系、处室在学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稳定管理工作;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实行书记、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管理员、教师、辅导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七条学院书记、院长是抓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学院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抓安全稳定工作并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管领导担负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

所有教职员工都要对与自己职责相关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从而形成“安全稳定工作人人有责”的格局。

第八条学院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研究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各级要层层签订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稳定工作与行政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总结、同考评。

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第九条学院建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学院特点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包括消防、地质灾害、反恐防暴、公共卫生在内的突发应急事件演练;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

第三章学生的常规安全管理第十条学生在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实行党委学生工作部、系部、辅导员三级管理制度,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各系部开展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各系部负责本系的学生安全管理,辅导员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第十二条学生走读或请长假,实行申请审批制,走读学生无故离校或未按时到校,辅导员要及时收集信息并通知家长,组织寻找并上报系、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必要时报警。

学生节假日、期未放假回家辅导员必须告知家长,签订《回家安全承诺书》和填写《请假单》。

第十三条建立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预案逐级审批制度。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配备专人抓消防工作,建立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库,对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实行专人管理;对教学楼、大礼堂、食堂、宿舍、图书室、教材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及公共场所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证其功能正常和使用。

第十五条保证教学楼、校舍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保证火灾事故发生时的安全应急疏散。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任何人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和使用明火,学生工作处要牵头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普及消防常识;各部门按照50:1组建“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章卫生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认真执行国家《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设置医务室,配备专职医护人员,为师生提供必备的就医条件;医务室所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禁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和器材。

第十九条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院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重点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能上岗。

第二十条开展卫生安全教育,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对校区环境做好药物喷洒消毒,预防疾病传播。

一旦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到,,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同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一条加强学生的饮水卫生管理,定期对生活用水、师生桶装饮水进行检测,严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入校,确保师生饮用水安全。

第二十二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配备专业教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个案咨询室,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引导学生正确排解心理压力。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学生体质状况的监测,定期组织学生体检,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特异体质学生,实行医务监督,劝阻和禁止参加剧烈体育运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章校舍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定期对学生宿舍,教学楼、教师宿舍、实验室、堡坎、围墙等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部位进行整改,被鉴定为危房的或近期不能改造的房屋隐患,坚决停用。

第二十五条在进行校舍维修、危改和新建校舍建设时,有关安全部分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确保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院新建校舍和较大的校舍维修、危改工程,实行项目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院校舍建设,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治安、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院主要建筑、计算机网络机房及其他重要设施设备部位,应安装防雷设施并每年对防雷设施开展一次检测,确保学院楼房、电器等设施设备安全。

第七章集体活动安全第二十九条学院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大型的校外活动,上级要求的外出大型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条师生参加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参观、考察、春游等外出集体活动,要向学院有关部门报批。

组织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学院保卫处、安办报送书面报告及活动安全预案(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人数、安全保障措施等),超过500人以上的须向市教育局报批和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

第三十一条未经学院批准,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社会活动。

第八章体育活动安全第三十二条体育场地和器材需由专人负责管理;应经常对场地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养护和维修,保证场地器材在使用上安全可靠,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第三十三条加强对运动会、体育课、体育课训练活动的组织管理,做到科学、安全、有序。

加强体育卫生、安全常识教育,对有特异体质或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体育教师要告诫学生,避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第九章学生实习安全第三十四条建立严格的实验实训I、操作安全制度。

学生实习期间,实习老师应安排不低于2个学时的安全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要按安全操作程序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的实习操作情况进行监督,严禁违章操作。

第三十五条学生实习指导老师要按实习工种规定,要求学生,配戴眼罩和帽子、穿安全工作服装,以保证学生安全。

第三十六条实训指导教师对实训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理,要保证设备、仪器在其安全性能可靠的情况下让学生操作,预防因仪器、设备维护不及时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

第三十七条计算机房、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材,管理员、实训教师具有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正确使用,以保证安全。

第十章网络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与管理。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网络运行监控;定期做好服务器和终端机的病毒清除工作,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对不良网站进行屏蔽,控制不良信息散发传播。

第三十九条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

强化学生《网络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觉抵御不良信息的能力。

第四十条加强办公系统的管理,禁止任何人在系统上发布与办公事宜无关的信息。

第十一章保密工作第四十一条加强保密法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各级部门保密管理水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四十二条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传阅,严禁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第四十三条建立会议保密制度,学院召开保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应有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确保会议安全。

第四十四条加强机密档案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传递、借阅手续。

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十五条学院各部门办公管理计算机,使用时必须设置密码。

管理涉密计算机专人管理,严禁一机多用,防止泄密。

第四十六条加强学院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等方面的保密工作,严禁借阅、转抄、翻印保密技术资料。

第四十七条加强干部组织人事管理,保守人事机密。

人事档案材料,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借阅和复制。

第四十八条加强纪检监查保密工作,对事件调查材料、检举信件、揭发材料必须专人管理,防止泄密和不稳定事件发生。

第四十九条加强学生考试期间的试卷、试题的保密工作,杜绝发生考试泄密事件。

第十二章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第五十条发生安全事故,学院领导和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抢险和人员疏散工作,并指派人员保护现场。

第五十一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院安办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学院领导;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院组成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对相关的责任人,涉及到的过程环节开展调查并写出详细调查报告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五十二条学院发生无法预见的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一是要采取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二是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三是要做好舆情管控工作,确保学院稳定。

第十三章奖励与责任追究第五十三条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稳定工作会,总结布置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每年对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第五十四条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

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安全稳定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取消其各类评先(优)的资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