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罐安全规程4篇
窑用储油罐安全操作规程

窑用储油罐安全操作规程窑用储油罐是窑炉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储存燃油等燃料,确保窑炉生产稳定进行。
为了保证储油罐的安全使用,制定了以下安全操作规程:一、装卸操作规程1. 负责装卸操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 在进行装卸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储油罐无泄漏、无变形、无腐蚀等问题。
同时检查装卸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试压,确保安全性。
3. 确认装卸油品的种类和数量,遵守储油罐的额定负荷和规定存储高度,防止超载和超高,导致储油罐破裂或倾覆。
4. 在油品进出储油罐的过程中,必须控制流速,避免过快引起静电产生。
同时,禁止在装卸过程中吸烟、使用明火等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二、储存管理规程1. 确定储油罐的安全存储容量,不得超标使用,同时定期检查储油罐内部,及时处理沉淀物和污物。
2. 储存燃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在储罐周围留足安全间距,防止外部火源引发爆炸。
3. 在存储之前,应考虑储油罐的防腐措施,并按规定清洗储油罐。
定期检查和维护的好处是可以避免储油罐因长期不使用而生锈或孔洞等问题,导致燃油泄漏。
4. 确保储油罐与窑炉的连接管道安全,避免接头老化松动而泄漏。
三、应急处置规程1. 在窑炉系统发生故障或燃油泄漏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进出储油罐的操作,并通知窑炉系统管理人员和消防部门,及时处理。
2. 在公共场所设立应急抢险箱,且应急设备应齐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其正常使用。
以上是窑用储油罐的安全操作规程,在实际使用中,应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这样可以确保储油罐安全稳定,并避免因疏忽而引发的突发事故。
储油罐安全操作规程

储油罐安全操作规程
1.储油罐库房及其附近10米以内严禁烟火,并设有专用的消防用具,室内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2.储油罐应有防止雷击装置、露天储油罐应防止日光直接曝晒。
3.储油罐及其管道应有导除静电装置,同时应装设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排污阀、气阀等安全
装置,以保证其安全运行。
4.向储油罐内装油时,导管应连接牢固,同时罐内与油槽车内的空气应互相连通,达到气平衡后,
方可开泵充装,充装的容量,不得超过罐内总容
积的85%.
5.储油罐的最大压力,不得超过16kg/cm2。
废油罐不得超过4 kg/cm2,储油罐在充装时,升压必须缓
慢,不得过急。
6.冬季发现管道,阀门等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火烤。
7.储油罐及其管道须要焊接时,必须将油排尽并用
蒸汽清洗干净,方可进行。
8.到储油罐内进行工作时,除按规定清洗油罐外,并应有人在外面监护。
使用手提照明时,其电压
不得超过12V.
9.储油管及其导管,阀门等必须紧密,不得渗漏。
储油罐检修安全技术规程(三篇)

储油罐检修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储油罐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本规程制定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储油罐的检修作业,包括日常检修,大修,紧急修理等。
第三条检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水平,经过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检修作业应依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第五条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得到批准方可开展工作。
第六条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
第七条检修作业完毕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将相关文件和资料整理归档。
第二章检修前准备工作第八条检修前,应将储油罐内的油品清空,并关闭相关管道和设备。
第九条检修前,必须对储油罐进行仔细的检查,确认罐体稳固,无漏油现象。
第十条检修前,必须对检修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可用,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检修前,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得到批准方可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检修前,必须进行人员培训,确保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从事检修工作。
第三章检修作业操作规程第十三条检修作业必须按照工艺流程和相关标准进行,严禁擅自改变和操作。
第十四条检修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确保每项工作有清晰的记录和指导。
第十五条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关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严禁未经许可进入。
第十六条检修作业期间,必须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检修作业期间,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讲解和技术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检修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残留物和隐患。
第四章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九条检修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计划,并落实到位。
第二十条检修作业期间必须实施以下安全措施:1.\t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2.\t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3.\t定期检查作业现场和设备状况;4.\t限制人员进入,确保现场安全。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项目应设置油罐储存区域或专用储油库房;第二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第三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木材等杂物。
第四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第五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阻塞;第六条罐区应设置避雷装置,罐体应做可靠接地;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七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
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第八条遇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治雷电感应引起火灾;第九条储油罐(柴油、汽油)与周边设备、房屋的安全距离:1)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为____米;2)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____米;3)油罐与户外配电装置安全距离不应少于____米;4)架空电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少于____米;5)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____米以外。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2)油罐是一种用于储存液体石油产品的设备,对于油罐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油罐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潜在的事故和损失。
以下是关于油罐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和措施。
一、油罐的设计和建设1. 油罐的设计、建设和材料选择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结构强度和耐腐蚀性能。
2. 油罐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包括设计评估、材料审批、施工计划等。
3. 油罐必须具备适当的防火、防爆措施,包括防雷装置、防火墙、防静电设备等。
4. 油罐必须设置安全阀、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设备,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二、油罐的操作和维护1. 油罐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油罐的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2. 油罐必须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检查罐体的完整性、防火系统的工作情况、报警设备的灵敏度等。
3. 油罐必须定期进行油品取样和性能测试,确保油品质量合格,并及时清除污物和沉淀物。
油品储存安全技术规程(三篇)

油品储存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油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保护环境,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油品储存安全技术规程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加油站、油库、油罐等油品储存场所和环境条件及设备。
第三条油品储存安全技术规程的基本要求为: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保证油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生产;3、保护环境,防止水质、土壤的污染。
第四条油品储存安全技术规程的实施单位为油品储存场所的运营单位。
第五条油品储存安全技术规程的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章储存场所和环境的要求第六条油品储存场所应位于远离居住区、工业区、公共区域的地方。
第七条油品储存场所要具备良好的通风和放水条件。
第八条油品储存场所的地基应坚硬平整,对于土质较差的地方,应做好加固处理。
第九条储存场所的四周应建立防护设施,防止火灾蔓延和外来物品的拖曳。
第十条储存场所的周围应禁止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第三章设备的要求第十一条油罐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老化、破损的油罐。
第十二条油罐应定期检查,及时清理积水、沉淀物。
第十三条油罐应保证液位计的准确性,应定期检验并维护。
第十四条油罐应设有自动报警装置,确保在出现泄漏时能及时报警。
第十五条油罐应配备可靠的泄漏检测装置,能够及时发现泄漏问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油罐应配备灭火设备,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
第十七条油罐应设有过充保护装置,确保油品不会因为过充而溢出。
第十八条油罐应设有地坪排水系统,保证地面排水通畅。
第四章操作人员的要求第十九条油品储存场所应设立专职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五章安全管理的要求第二十二条油品储存场所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第二十三条油品储存场所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四条油品储存场所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油罐区安全规定(5篇)

油罐区安全规定第一条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二条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油罐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
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
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第五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条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第七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第八条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第十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
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第十一条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第十二条贮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围栏。
贮罐顶上人孔周围要有栏杆,防止坠落。
第十三条对于正常生产或事故状态下,雨水明排沟穿越防火堤处所设的隔断设施的正确管理和操作,应由车间工艺技术员写成文字材料作为工艺操作规程的补充,每个操作工人应非常熟悉并会应用。
第十四条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第十五条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第十六条贮存低沸易挥发物料的贮罐,夏季须用冷却水冷却罐壁。
天凉停用后,必须将水放尽,防止冬天冻裂管线。
第十七条不同物料贮罐的管道不得相连。
如贮罐换装不同物料时,必须彻底清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换装,以防物料相混。
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范本(四篇)

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范本一、引言1. 油罐清洗是石油储存和输送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为了保证油罐的安全高效运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
2. 本规程主要针对普通储油罐的清洗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旨在提高清洗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效率。
二、安全要求1. 油罐清洗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的操作人员进行,不得由无经验人员擅自操作。
2. 在开始清洗之前,必须检查储油罐内的残余物,确保没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存在。
3. 清洗工作必须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4. 清洗过程中,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三、操作规范1. 清洗前的准备工作:a. 将油罐内部的油液全部抽出,确保油罐内干净。
b. 检查罐体的密封性能,确保无泄漏。
c. 确保油罐周围的工作环境整洁,清除可能的障碍物。
2. 使用适当的清洗工具进行清洗,如高压水枪、刷子等。
3. 清洗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工作服等。
4. 在清洗过程中,禁止吸烟、明火、静电生成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5. 清洗过程中发现罐体有异常情况(如异常响声、泄漏等),应立即停止清洗,并报告相关人员。
6. 清洗结束后,必须对清洗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并妥善保管。
四、安全风险控制1. 清洗工作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严禁擅自更改操作流程。
2. 在清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时间和间隔进行,避免操作时间过长或频繁操作导致安全隐患。
3. 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污染物必须适当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4. 清洗工作结束后,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如果在清洗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泄漏等),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应急措施包括报警、疏散人员、采取适当灭火措施等。
3. 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和加油站场防火安全(4篇)

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和加油站场防火安全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和加油站场是石油化工企业中非常重要的设备和设施,也是火灾发生的高风险区域。
为了保障加油站场的安全运营,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防火安全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阐述:储油罐的防火安全、加油机的防火安全、管理室的防火安全以及加油站场的整体防火安全。
一、储油罐的防火安全1. 储油罐的选址和布局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尽量远离居民区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2. 储油罐的外壁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没有出现与外界气温变化导致的内外温差过大,容易引起储罐外壁爆裂和内部油品泄漏的情况。
3. 储油罐的通风系统要保持畅通,防止罐内积聚的油气遇到点火源发生爆炸。
4. 储油罐的内部要定期进行清洗和油渣的清理,以避免油渣积聚引发火灾。
5. 储油罐的周围要保持清洁,禁止在储油罐附近进行明火作业。
二、加油机的防火安全1. 加油机的选购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2. 加油机的选址和布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尽量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
3. 加油机周围要保持干燥清洁,防止油品溢漏和点火源接触引发火灾。
4. 加油机的加油管道应该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加油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和喷溅。
5. 加油机的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
三、管理室的防火安全1. 管理室的建筑和装修要符合国家的消防安全要求,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2. 管理室的窗户和门要设置防火阻隔和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
3. 管理室内的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管理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
5. 管理人员要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正确的火灾应急处理措施。
四、加油站场整体防火安全1. 加油站场周围要设置围墙和标志,保证站内和站外人员的安全。
2. 加油站场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加强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
3. 加油站场内要设置足够数量和规格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火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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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油罐安全规程4篇1【第1篇】工贸企业储油罐安全操作规程1.严禁在储油罐及输油管线附近抽烟、电焊、切割或动用明火;2.罐体、阀门、管道连接处不得有泄露现象,油罐地坑内如有积油、积水,应及时排净;3.应保持接地线完好无损,消防器材完备;4油罐加油时做好跑、冒、滴、漏的处理工作,加完油后,立即盖好,严禁无故打开;5.油泵在工作时,巡检人员注意加强巡检;6.正常生产期间,定期检查区域内安全状况;7.油泵房应上锁且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8.油泵开停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9.测量油罐油位时,抽取测量用铁片时应缓慢,防止磨擦生热产生火花。
【第2篇】储油罐安全操作规程1 严禁在储油罐及输油管线附近抽烟、电焊、切割或动用明火;2 罐体、阀门、管道连接处不得有泄露现象,油罐地坑内如有积油、积水,应及时排净;3 应保持接地线完好无损,消防器材完备;4 油罐加油时做好跑、冒、滴、漏的处理工作,加完油后,立即盖好, 严禁无故打开;5 油泵在工作时,巡检人员注意加强巡检;6 正常生产期间,定期检查区域内安全状况;7 油泵房应上锁且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8 油泵开停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9 测量油罐油位时,抽取测量用铁片时应缓慢,防止磨擦生热产生火花。
【第3篇】窑用储油罐安全操作规程1、严禁在储油罐及输油管线附近抽烟、电焊、切割或动用明火;2、罐体、阀门、管道连接处不得有泄露现象,油罐地坑内如有积油、积水,应及时排净;3、应保持接地线完好无损,消防器材完备;4、油罐加油时做好跑、冒、滴、漏的处理工作,加完油后,立即盖好,严禁无故打开;5、油泵在工作时,巡检人员注意加强巡检;6、正常生产期间,定期检查区域内安全状况;7、油泵房应上锁且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8、油泵开停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9、测量油罐油位时,抽取测量用铁片时应缓慢,防止磨擦生热产生火花。
【第4篇】储油罐检修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检修内容及周期第1条为做好油罐检修工作,保障油罐检修作业安全,不断提高油罐检修的技术水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根据“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每二个月对油罐至少进行一次专门性的外部检查,在冬季应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1、各密封点、焊缝及罐体有无渗漏;油罐基础及外形有无异常变形;2、检查焊缝情况:罐体纵向、横向焊缝;进出油结合管、人孔等附件与罐体的结合焊缝;顶板和包边角钢的结合焊缝;应特别注意下层围板的纵、横焊缝及与底板结合的角焊缝有无渗漏及腐蚀裂纹等。
如有渗漏,应用铜刷擦光,涂以10%的硝酸溶液,用8~10倍放大镜观察,如发现裂缝(发黑色)或针眼,应及时修理;3、罐壁的凹陷、折皱、鼓泡处一经发现,即应加以检查测量,超过规定标准应作大修理;4、无力矩油罐应首先检查罐顶是否起呼吸作用,然后再检查罐体其他情况;5、检查罐前进出口阀门阀体及连接部位是否完好。
当发现罐体缺陷时,应用鲜明的油漆标明,以便处理。
第3条立式油罐第3~5年,应结合清罐进行一次罐内部全面检查。
主要内容:1、对底板底圈板逐块检查,发现腐蚀处可用铜质尖头小锤敲去腐蚀层。
用深度游标卡尺或超声波测厚仪测量,每块钢板,一般用测厚仪各测3个点;2、罐顶桁架的各个构件位置是否正确,有无扭曲和挠度,各交接处的焊缝有无裂纹和咬边;3、无力矩油罐中心柱的垂直度,柱的位置有无移动,支柱下部有无局部下沉,各部件的连接情况;4、检查罐底的凹陷和倾斜,可用注水法或使用水平仪测量。
用小锤敲击检查局部凹陷的空穴范围;5、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油罐护坡有无裂缝、破损或严重下沉。
第4条地上卧罐每3~5年进行一次内部腐蚀检查,并放空油品,顶起油罐,检查罐与座之间的腐蚀情况,且应同时除锈防腐。
第5条油罐主要附件的检查周期见附表1:第6条油罐附件检修内容如附表2:第7条埋地油罐每年挖开3~5处,检查防腐层是否完好。
第8条正常情况下,大修理参考周期为3~5年(超过折旧年限的为3年)。
在事故等异常情况下,做到“修理按需”。
第二章大修理项目和主要标志第9条凡属附表3内容之一者均列为大修理项目。
第10条凡需人员进罐修理或需动火作业修理的项目,一般应作为大修理项目对待。
第三章大修理作业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第11条油罐大修理前应做好:1、将罐内存油降至最低液位,并按《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下称《清罐规程》)中第三章“排出底油”的办法和要求尽可能排除底油;2、打开人孔、光孔,并根据《清罐规程》第四章“排除油蒸气”的规定,排除油气;3、人员进罐或动火前,应严格执行《清罐规程》中有关规定,动火前尚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动火审批手续。
第12条罐体更换或补焊时,其钢板材质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
材质不清时,应进行必要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分析。
第13条油罐修理时,应注意防止壁板或底板产生热应力集中等现象。
第14条内浮顶罐大修理作业应注意:1、确定维修时,必须将浮盘安置在维修位置上;2、在正常操作时浮盘上不允许进入,确需从罐顶人孔或带芯人孔进入前,要确认罐内油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否则必须配戴有供气式呼吸器和挂有救生索具,并要有人在罐顶监护;3、在浮顶油罐浮盘上动火时,应对密封圈处采取泡沫掩盖等防火保护措施,严防密封部位着火。
第四章试运转与验收第15条油罐大修理后,至少应不低于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第16条所有焊缝在检验和总体试验合格前,严禁涂刷油漆。
第17条全部焊缝应进行外观检验,并符合下列规定:1、焊缝的表面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焊缝表面质量中ⅲ、ⅲ级焊缝的标准;2、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允许有裂纹;3、焊缝表面不允许有气孔、夹渣和熔合性飞溅等缺陷;4、对接接头焊缝咬边深度应小于0.5mm,长度不应大于焊缝总长度的10%。
且每段咬边连续长度应小于100mm;5、对接接头焊缝表面加强高度不应大于焊缝宽度的0.2倍再加1mm,且最大为5mm;6、对接接头焊缝表面凹陷深度壁厚4~6mm时应不大于0.8mm;6mm以上时,应小于1mm,长度不应大于焊缝全长的10%,且每段凹陷连续长度应小于100mm;7、角焊缝的焊脚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外形应平滑过渡,其咬边深度应小于或等于0.5mm。
第18条油罐焊缝探伤应符合《钢质油罐焊缝超声波探伤》国家专业标准(zbe 93001-88)的要求。
第19条罐壁对接焊缝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数量见附表4。
第20条公称容积等于或大于500m3的贮罐壁与弓形边缘板的t 型角焊缝,焊完后应对其内侧角焊缝进行磁粉探伤,罐体总体试验后再次探伤。
第21条弓形边缘板对接焊缝在焊完第一层后,应进行渗透探伤,在全部焊完后,应进行磁粉探伤。
第22条上述焊缝的无损探伤位置,应由质量检查员在现场确定。
第23条油罐大修完毕,在罐底严密性试验后,应针对大修理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充水试验,检验如下内容:1、罐壁的严密性及强度;2、固定顶的严密性、强度及稳定性;3、内浮顶的严密性和升降情况。
第24条充水试验条件:1、在充分过程中水温不应低于50c;2、充水高度为设计最高操作液位;3、充水试验必须始终在监视下进行,检查罐体有无变形和有无渗漏;4、充水时,应将透光孔打开;5、在充水过程中,若发现罐底漏水,应立即将水放掉,待泄漏处补焊后,方可继续进行试验;6、放水管口应远离基础,以防止基础地基浸水;7、固定顶油罐放水,应将透光孔打开,以免罐内形成真空,抽瘪油罐。
第25条罐底的严密性试验前,应清除一切杂物,除净焊缝上的铁锈,并进行外观检查。
第26条罐底的严密性试验可采用真空试漏法。
试漏时,真空箱内真空度不应低于40kpa(300mmhg)。
已发现的缺陷应在铲除后进行补焊,并用原方法进行检查。
第27条充水过程中,应对逐节壁板逐条焊缝进行检查。
充水到最高操作液位后,持压48h,如无异常变形和渗漏,罐壁的严密性和强度试验即为合格。
第28条试验中罐壁上若有少量渗漏现象处,修复后可以采用煤油渗透法复查;对于有大量渗漏及显著变形的部位,修复后应重新作充水试验。
修复时应将水位降至300mm以下。
第29条固定顶的严密性和强度试验按如下方法进行:在罐内充水高度大于1m后,将所有开口封闭继续充水,罐内空间压力达到设计规定的正压试验数值后,暂停充水,在罐顶焊缝表面上涂以肥皂水,如没发现气泡且罐顶无异常变形,其严密性和强度试验即为合格。
发现缺陷应在补焊后重新进行试验。
第30条罐顶的稳定性试验,应在充水试验合格后放水时进行。
此时水位为最高操作液位。
并在所有开口封闭情况下放水,当罐内空间压力达到负压设计规定的负压试验值时,再向罐内充水,使罐内空间恢复常压,此时检查罐顶,若无残余变形和其他破坏现象,则认为罐顶的稳定性试验合格。
第31条罐顶试验时,要防止由于气温骤变而造成罐内压力波动。
应随时注意控制压力,采取安全措施。
第32条内浮盘板应采用真空法检查,试验负压值不应低于40kpa(300mmhg)。
边缘侧板与内浮盘板之间的焊缝及边缘侧板的对接焊缝均应采用煤油渗透法检查。
第33条油罐充水、放水时,进行内浮顶的升降试验。
内浮顶从最低支承位置上升到设计要求的最高位置,又下降到最低支承位置的过程中,应检查升降是否平稳,密封装置、导向装置以及滑动支柱有无卡涩现象,内浮顶附件是否与固定顶及安装在固定顶或罐壁上的附件相碰。
并在内浮顶的漂浮状态下,检查内浮盘板及边缘侧板的全部焊缝有无渗漏现象。
第34条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大修前检查记录及设计预算和审批等资料;2、大修后检查、验收记录;3、更换零部件记录及合格证;4、焊缝探伤和测厚等记录以及所用金属、电焊条等质量合格证;5、试压泵试压、试水记录以及油罐接地线测试等记录;验收结束后,上述资料应存入设备档案。
第五章报废条件第35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1、罐体1/3以上的钢板上,出现严重的点腐蚀,点腐蚀深度超过第9条规定;2、大修费用为设备原值的50%以上;3、由于事故或自然灾害受到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4、铆钉罐、螺栓罐发现严重渗漏者;5、无力矩罐顶开裂无法恢复其原几何状态或中心柱严重倾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