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公司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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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设备[2014]70

南网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设备[2014]70

1 范围 ................................................................................. 1 2 规范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定义.............................................................................. 2 4 总则 ................................................................................. 3 5 生产计划管理 .......................................................................... 3 5.1 生产计划的分类及内容 ............................................................. 3 5.2 生产计划的管理流程 ............................................................... 4 5.3 年度生产计划 ..................................................................... 4 5.4 月度生产计划 ..................................................................... 4 5.5 周生产计划 ....................................................................... 5 6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 .............................................................. 5 6.1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分类 .......................................................... 5 6.2 验收管理 .......................................................................... 6 6.3 巡视管理 .......................................................................... 6 6.4 检修管理 .......................................................................... 7 6.5 缺陷管理 .......................................................................... 8 6.6 试验管理 .......................................................................... 8 6.7 新设备入网管理 .................................................................... 8 7 配电线路、设备差异化运维策略管理 ...................................................... 9 7.1 一般要求 .......................................................................... 9 7.2 设备重要度管理 ................................................................... 9 7.3 设备健康度管理 .................................................................. 10 7.4 设备管控级别管理 ................................................................ 11 8 运行技术管理 ......................................................................... 12 8.1 运行分析管理 .................................................................... 12 8.2 技术档案管理 .................................................................... 12 8.3 操作管理 ........................................................................ 13 8.4 备品备件管理 .................................................................... 13 8.5 故障抢修管理 .................................................................... 14 8.6 应急管理 ........................................................................ 14 8.7 保供电管理 ....................................................................... 14 8.8 电压及无功管理 ................................................................... 15 8.9 负荷管理 ......................................................................... 15 8.10 特殊区段管理 .................................................................... 16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除核发电站以外的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各工厂企业的电力用户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 各电力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结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经厂(局)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0.4 凡从事电力工业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生产等各级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常识至少每两年考试一次。

1.0.5 对认真执行本规程且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对违反或不执行本规程者,应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防火责任制2.0.1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电力生产企业的厂(局)长是本企业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是: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3)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5)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6)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7)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2.0.2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

电力生产企业的保卫(消防)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负责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大型变压器消防灭火对策

大型变压器消防灭火对策

大型变压器消防灭火对策摘要: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各界对于电力能源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变压器作为电力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的运行状态对于电力输送的稳定性,以及电力网络的安全性具有重要影响。

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有多种因素会对变压器的运行状态造成影响,尤其绝缘不良,制造缺陷以及绕组绝缘强度不足等问题,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变压器的起火风险,不仅影响电力网络的正常运行,甚至还会引发安全事故。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从大型变压器起火的危害以及原因出发,探讨大型变压器的消防灭火措施,希望该研究能够为大型变压器的消防灭火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大型变压器;起火;原因;灭火措施根据GB1094-1996,可以依据容量对变压器的类型进行划分,分别是配电变压器、中型变压器以及大型变压器。

其中大型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在100MVA及以上,大型变压器是电力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保证用电安全,并满足不同电气的电压需求。

由于大型变压器的额定容量较高,因此在运行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热量聚集的情况,在正常情况下,这些热量不会对变压器的运行状态产生影响,因为在运行的过程中,热量能够依靠变压器自身的散热装置及时散发。

但是由于变压器的使用环境较为复杂,本身结构有较多的可燃性物质,当变压器存在绝缘不良或者制造缺陷时,就会导致热量无法及时散发,高温引燃变压器的可燃物,从而导致变压器起火。

大型变压器起火往往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因此在电力维护中,大型变压器的防火以及灭火工作也是重要的课题。

1大型变压器起火的危害性从大型变压器的构造来看,不仅包含金属物质以及陶瓷物质,同时也包含大量的绝缘物质以及变压器油,其中绝缘物质以及变压器油都属于可燃物质,这些物质也是变压器主要的起火源。

大型变压器往往应用多种绝缘材料,主要包括电缆纸、黄漆布以及绝缘筒等,相关材料,在一定的温度下均可燃烧。

从相关材料的性能来看,属于A类绝缘物,可在105℃的温度环境下使用。

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的风险分析

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的风险分析

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的风险分析摘要:大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是变电站的核心设备,其内部使用了大量的固体绝缘材料和变压器油,当其内部故障发生电弧闪络时,油受热分解产生的蒸汽可能形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

为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以及尽可能降低事故损失,国家规定:“单台容量为125MVA及以上的主变压器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合成型泡沫喷雾系统或其他固定式灭火装置。

”近年来,排油注氮灭火装置在电力系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由于排油注氮灭火装置的管路与变压器本体直接相通,当其正常运行时,内部充满了变压器油;若此时排油注氮灭火装置非正常动作,将会排出变压器中的油,可能损坏变压器。

关键词: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风险;分析引言:电力变压器是发电厂和变电站中最重要和最昂贵的一次设备,当前电力行业中绝大部分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变压器箱体内充装着大量的变压器油。

变压器长期运行,在过负荷、过电压、接地、短路、绝缘老化、变压器油受潮、油酸解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变压器内部的绝缘可能会被破坏。

绝缘击穿引起弧光放电,变压器箱体内局部油温超过燃点,将迅速分解汽化,产生各种高温可燃气体。

一旦气体聚集造成内部超压,将导致油箱破裂甚至爆炸,可燃性油气遇明火将迅速燃烧,严重危害电网安全和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

1.排油注氮灭火装置简介1.1装置的构成排油注氮灭火装置通常由消防控制柜、消防柜、断流阀、感温火灾探测装置和排油管路、注氮管路及相关二次控制回路等组成。

1.2装置的动作原理排油注氮灭火装置可设置为自动和手动2种启动方式。

当变压器内部发生故障时,油箱内部产生大量可燃气体,引起气体继电器动作,发出重瓦斯信号,断路器跳闸;同时会导致油温升高,使布置在变压器上的感温火灾探测器动作。

如排油注氮灭火装置处于自动运行状态,则在接收到重瓦斯、感温火灾探测器、油箱超压及断路器跳闸动作信号后自动启动;如装置处于手动运行状态,则在观察到火灾后,按下控制柜上的“手动启动”按钮后立即启动。

变压器铁芯 防火等级

变压器铁芯 防火等级

变压器的燃烧等级是指变压器在故障时所引起的火灾危险程度。

按照国家标准《变压器》GB1094.1-2013的规定,变压器的燃烧等级共分为三个等级:A级:燃烧后不能自行灭火,并能将其它易燃物燃烧。

B级:燃烧后不能自行灭火,但不能将其它易燃物燃烧。

C级:燃烧后能够自行灭火。

而关于变压器铁芯的防火等级,目前无法提供确切的信息。

不过,电力变压器的安全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同时,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宜独立建造。

另外,对于变压器的维护和检修也非常重要,应定期进行,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防止引起安全隐患。

综上,变压器铁芯的防火等级可能与其所在的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有关,但具体信息需要根据具体的设备和应用场景来确定。

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安全。

《电力设备消防例行规定》(DL5027—2022)

《电力设备消防例行规定》(DL5027—2022)

《电力设备消防例行规定》(DL5027—2022)电力设备消防例行规定 (DL5027—2022)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电力设备消防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电力设备,包括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站和配电设施等。

消防措施1. 设备维护: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包括清洁、润滑和故障排除等,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不存在火灾隐患。

2. 火灾风险评估:对电力设备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火灾危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3. 防火设施:建立完善的防火设施,包括消防器材、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等,以及相应的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标识。

4. 员工培训:对从事电力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火灾演练: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检验防火设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火灾应急处理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灾,立即触发火灾报警系统,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2. 疏散和救援:确保所有员工和附近居民能够安全疏散,并及时组织消防队伍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3. 灭火措施:根据火灾的性质和规模,选择合适的灭火手段进行灭火,并确保安全。

规范执行和监督1. 监督部门: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2. 违规处罚:对违反消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处措施,以确保规范得到有效执行。

以上为《电力设备消防例行规定》的主要内容,为确保电力设备的消防安全,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不断加强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改进。

油浸式变压器排油注氮防爆灭火装置技术规范书共20页

油浸式变压器排油注氮防爆灭火装置技术规范书工程项目:广西电网公司年月目录1总则2使用环境条件3技术要求4试验5技术服务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7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8供货范围1 总则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油浸式变压器排油注氮防爆灭火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它提出了该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装置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本规范书的条款,除了用“宜”字表述的条款外,一律不接受低于本技术规范条款的差异。

不允许直接修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款而作为供方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答。

1.4本装置技术规范书和供方在投标时提出的“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表)”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GB 1094.1~5 电力变压器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529:1989﹚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T 2900.1 电工术语基本术语﹙IEC 60050﹚GB/T 7251.1~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14048.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eqv IEC 60947-1:2019GB/T 2900.15 电工术语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和电抗器IEC 62041 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电磁兼容性要求CECS 187:2019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装置技术规程GB 8923-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ISO 12944-2019色漆和清漆-防护涂料体系对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GB/T17626.1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GB/T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抗扰度试验GB/T17626.4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抗扰度GB/T17626.7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供电系统及所连设备谐波、谐间波的测量和测量仪器导则GB/T17626.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17626.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GB/T17626.10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GB/T17626.1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上述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文。

用电检查(稽查)员-中级工考试题(附参考答案)

用电检查(稽查)员-中级工考试题(附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39题,每题1分,共39分)1.当运行中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不能用()进行灭火。

A、泡沫灭火器B、二氧化碳灭火器C、四氯化碳灭火器D、黄砂正确答案:A2.设在墙上的计量箱,其装设高度通常以表箱下沿离地()左右为宜。

A、0.5mB、1.8mC、0.6mD、1m正确答案:B3.防雷保护装置的接地属于()。

A、保护接地类型B、防雷接地类型C、工作接零类型D、工作接地类型正确答案:A4.互感器二次侧负载不应大于其额定负载,但也不宜低于其额定负载的()。

A、0.05B、0.25C、0.5D、0.1正确答案:B5.关于因特网中主机名和IP地址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一台主机只能有一个IP地址B、一个合法的外部IP地址在一个时刻只能分配给一台主机C、IP地址与主机名是一一对应的D、一台主机只能有一个主机名正确答案:B6.高压输电线路故障,绝大部分是()。

A、两相短路B、三相短路C、两相接地短路D、单相接地正确答案:D7.配电变压器经济运行,最大负荷电流不宜低于额定电流的()A、0.7B、0.4C、0.6D、0.5正确答案:C8.电路中产生并维持电位差的能源叫()。

A、电源B、电压C、电动势D、电流正确答案:A9.熔断器保护的选择性要求是()。

A、后级短路时前、后级熔丝应同时熔断B、后级先熔断,前级1min后熔断C、前级先熔断,后级起后备作用D、后级先熔断,以缩小停电范围正确答案:D10.下列办法对改善功率因数没有效果的是()。

A、合理选择电机等设备容量B、合理选择测量仪表准确度C、合理选择功率因数补偿装置容量D、合理选择电力变压器容量正确答案:B11.重要客户清单由()进行发布。

A、省公司营销部B、网公司营销部C、县级供电公司营销部D、地市级供电局营销正确答案:B12.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为责任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A、电能表进线端B、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C、进户线最后支持物D、电能表出线端正确答案:B13.欧姆定律是反映电阻电路中()。

电力部关于颁发《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电力部关于颁发《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电力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7.29•【文号】电安生[1996]484号•【施行日期】1996.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电力部关于颁发《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1996年7月29日电安生(1996)484号)各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公司):为了加强水电厂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推动水电厂的全面改革,不断提高水电厂自动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为创建一流水力发电厂奠定基础。

经研究决定,现正式颁发《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若干规定》(试行),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部安生司。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附件:水电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若干规定(试行)一、总则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提高设备安全运行和自动化水平,改变我国电厂管理用人多、效率低的落后局面,水电厂值班方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和技术进步,设备、人员、管理等各方面的条件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水电厂的值班方式必将逐步从多人值班向少人、无人值班方式过渡。

“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方式是结合我国国情的具体条件提出的,是我国多数水电厂改革的主要目标。

它是我国水电厂运行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必将带动整个水电厂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水电厂的技术进步,提高水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管理水平,达到提高“两效”和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

水电厂值班方式的改革应采取“抓紧试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设计先行”的方针。

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结合电网调度管理体制改革和调度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统一考虑,做好全面规划、指导和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一般先易后难,逐步推广。

要抓紧已建水电厂的技术改造,努力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提高机组和全厂自动化程度,加强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创造条件,促其实现。

变压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压器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变压器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变压器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发电厂、电力公司、工矿企业、商业建筑、住宅小区等。

第三条变压器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到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消防安全措施得力,确保变压器安全运行。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变压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变压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变压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变压器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开展变压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四)组织变压器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验收、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做好变压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第八条变压器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等环节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九条变压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变压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干燥、防尘、防潮的场所;(二)变压器与周围建筑、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三)变压器基础应牢固,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四)变压器周围应设置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第十条变压器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变压器运行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负荷、超温、超压运行;(二)变压器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三)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防止杂物堆积;(四)变压器运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变压器维修、改造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维修、改造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二)维修、改造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三)维修、改造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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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管理规定(试行)及其编写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管理,保证装置可靠动作,有效预防和扑灭火灾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变压器排油充氮灭火装置、水喷雾灭火装置、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全过程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供电公司、省检修分公司对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全寿命周期管理。

第四条新建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必须按本规定实施,已经运行的灭火装置应逐步进行改造。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省电力公司部门职责(一)安全监察部(保卫部)负责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选型和技术参数确定;负责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全寿命周期监督管理。

(二)生产技术部负责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技术监督管理;参与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选型和技术参数确定。

(三)物资部负责采购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准入条件的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

(四)基建部负责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五)省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现场与远程控制的联动验收,确保灭火装置远程控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在紧急情况下的远程确认启动操作。

第六条省检修分公司职责负责新投运的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验收;根据现场管理和技术条件确定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运行方式;负责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

第七条市供电公司职责负责新投运的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验收;根据现场管理和技术条件确定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运行方式;负责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运行维护;负责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在紧急情况下的远程确认启动操作。

第三章通用管理要求第一节设计要求第八条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变压器的电压等级、容量大小提出固定式灭火装置的具体功能要求和主要参数,并遵循以下现行主要标准:GB 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1995 水喷雾灭火装置设计规范;GB 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 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A 835-2009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GA 834-2009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GA 61-2002 固定灭火装置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CECS 156∶2004 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应用技术规程;CECS 187∶2005 油浸式变压器排油注氮装置技术规程;DL 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设计规范。

第九条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远程遥控和应急机械操作方式。

1.自动控制方式:是指灭火装置的火灾探测报警部分与灭火执行部件自动联锁操作的控制方式。

启动逻辑为“火灾探测器报警+重瓦斯保护动作信号+两(三)侧开关跳闸”(逻辑与)或“火灾探测器报警+重瓦斯保护动作信号”(逻辑与)。

2.手动控制方式:是指在二次室控制屏上进行手动启动,远距离操纵灭火装置动作的控制方式。

启动按钮应布置合理、标识清晰,并在控制屏上写明操作步骤。

3.远程控制方式:在满足自动控制方式条件下,增加在调度控制中心后台远程确认的启动方式。

启动逻辑为“火灾探测器报警+重瓦斯保护动作信号+两(三)侧开关跳闸+远程确认”(逻辑与);或在紧急情况下,通过验证后,远方强制启动。

4.应急操作方式:是指人为在灭火装置专用设备间内进行现场机械手动应急操作的方式。

灭火装置操作现场应有符合实际的紧急机械操作步骤,各操作把手、阀件标识清晰、明显。

第十条与灭火装置联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选型采购第十一条设备采购应符合以下要求:1.生产厂家应提供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

2.生产厂家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

3.生产厂家提供的该类灭火装置在电力系统应有5年安全运行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灭火装置的管道、喷头与高压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最小安全净距应符合《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第十三条灭火装置的带电绝缘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GB/T 12113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生产厂家应提供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遥信、遥控功能所需的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

第三节安装调试第十五条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安装调试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优先选用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生产厂家。

第十六条安装调试单位在电力系统有该类产品施工业绩。

调试应制订相关程序,调试负责人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十七条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调试,应在变电站灭火装置安装完毕,施工质量检验合格,以及相关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调试完成后进行。

第十八条灭火装置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灭火装置调试完毕后,应由有消防检测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或具备检测能力的厂家进行功能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第四节验收投运第二十条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竣工后应进行验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基建、安监(保卫)、调度、运维等部门和施工、监理、供货单位参加,必要时应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参加。

第二十一条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验收时,应具有下列资料:1.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2.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灭火装置试压、调试和联动试验记录;3.灭火装置的消防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4.消防检测报告或功能测试报告。

第二十二条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验收时,应对灭火装置进行自动、手动、远程遥控和应急机械启动功能进行测试。

对远程遥控功能的验收,应在后台机和调度监控后台进行遥信、遥控的验收;在遥控灭火装置时,必须要有防误功能(如输入保护对象的编号),保证装置在遥控启动时的准确性。

第二十三条在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全部安装完毕,检查合格,通过系统调试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投运。

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节运行维护第二十四条省检修分公司和供电公司是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运行维护单位,具体负责运行方式的确定、设备运行状态的监视和巡视,及时报告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或异常,负责装置日常维护保养。

第二十五条省检修分公司、供电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现场管理状况和技术条件确定灭火装置的运行方式,建议如下:1.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在满足技术条件下,优先采用远程遥控控制方式;在不满足技术条件下,采用自动或手动启动方式;不得采用应急操作方式。

2.对于有人值班变电站,优先采用手动启动方式,不得采用应急操作方式。

3.应急操作方式一般在自动、手动、远程遥控均失效的情况下使用。

第二十六条运维人员应根据确定的运行方式,将灭火装置的操作把手、阀门、压板等元件设为对应状态,并将手动控制阀门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悬挂正常运行方式下的“常开”或“常闭”标示牌。

第二十七条灭火装置远程控制要求:在火灾探测器报警、重瓦斯保护动作、主变各侧断路器跳闸情况下,经调控中心远程视频确认火警事件,启动灭火装置。

条件不满足或无法确认时,调控中心不得启动灭火装置,应通知运维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第二十八条灭火装置手动启动要求:在火灾探测器报警、主变各侧断路器跳闸情况下,运维人员在二次室控制屏上进行手动启动,远距离启动灭火装置。

第二十九条运维单位应在《变电站运行规程》中明确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每月巡视检查、操作说明、检查维护、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三十条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每月进行一次巡查,每年结合变压器停电检修工作进行功能测试。

月度巡查由运维人员进行,巡查内容参见附表。

功能测试应由具备消防检测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或具备检测能力的厂家进行,并出具测试报告。

第三十一条运维、调控人员应经过系统培训,了解灭火装置主要功能、熟悉灭火装置的运行方式和操作程序。

第三十二条应根据现行国家消防标准确定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维护保养周期。

维保单位优先选择原安装单位或生产厂家。

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及其控制方式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并在持工作票的监护人员监护下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三条变压器固定式灭火装置的修理应结合变压器检修进行,且必须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办理工作票手续。

灭火装置运行中遇有重大缺陷时,应立即通知检修单位组织修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必要时通知厂家派员处理。

第四章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第三十四条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是由储液罐、合成泡沫灭火剂、启动源、氮气动力源、控制阀、水雾喷头、管网等组成的灭火系统,适用于扑灭变压器火灾。

第三十五条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工程设计应根据《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6∶2004进行,计算变压器保护面积时应含散热器面积。

第三十六条喷头的设置应使泡沫覆盖变压器油箱顶面,且每个变压器出线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应设置单独的喷头保护。

保护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喷头的雾化角宜为60°,其它喷头的雾化角不应大于90°。

第三十七条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湿式供液管道应选用不锈钢管,干式供液管道选用热镀锌钢管。

启动钢瓶、动力源的管道采用内外镀锌高压无缝钢管。

第三十八条合成泡沫灭火剂的物理和化学性能应满足《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6∶2004,使用寿命不应小于5年,并应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第三十九条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的储液罐、启动装置、氮气驱动装置应安装在温度高于0℃的专用设备间内。

第四十条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管网安装完毕后,应根据《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6∶2004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第四十一条工程验收时,应对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进行远程控制启动方式下的联动试验、冷喷试验。

试验时可用水代替合成泡沫灭火剂。

试喷结束后,应按CECS 156∶2004附录D进行记录。

第四十二条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装置功能测试主要项目如下:1.储液罐:巡检完好状况,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

2.氮气启动源:检测压力值不应小于4MPa。

3.氮气动力源:检测压力值不应小于8MPa。

4.电磁阀:每年检测1次。

5.电磁控制阀:每年检测1次。

6.压力表:每5年在更换泡沫灭火剂时,由厂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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