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四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行为,使外派人员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
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统一派遣,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内容包括。
人事管理、考勤管理、租房和通讯费管理、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管理、探亲假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公司向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派驻的人员一律由公司统一任免,公司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人事任免决定。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聘用、选拔,首先是在公司或所属各公司的员工中培养提拔,其次是对外招聘。
第六条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决定,被外派人员必须接受岗位调配。
对于不服从公司调配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等处理。
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公司可以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九条新招聘的外派人员试用期为1—____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外派员工(劳务)表现优秀,通过公司考核后,可以提前转正。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服从各派驻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应和派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十一条对公司派出的派驻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和调整;应向委派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任的理由,经核实后由公司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
第十二条公司为外派人员每月发放异地生活补助费用或外派补助,详见外派协议等附件。
第三章外派员工劳资关系管理第十三条从公司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
派驻公司承担外派员工的人工费用及其他费用补贴等,公司每月提供外派员工的应付工资明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社保缴费、个税规定测算个人应承担的保险、个税部分,编制工资表。
由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第四章外派人员考勤管理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外派人员应结合派驻公司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机关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外派人员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外派到其他地区、单位或项目的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履行外派职责。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免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免由派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决定,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六条外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二)熟悉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外派工作环境。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二)了解和掌握派驻地区、单位或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三)协助派驻地区、单位或项目开展各项工作,推动项目进展;(四)维护派出机关的声誉,加强与派驻地区、单位或项目的沟通与协调;(五)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第八条外派人员应完成以下任务:(一)按照派驻地区、单位或项目的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二)参与派驻地区、单位或项目的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协助派驻地区、单位或项目开展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四)加强与派驻地区、单位或项目工作人员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进步;(五)严格执行派驻地区、单位或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与考核第九条派出机关应建立健全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派出机关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方面。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外派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二条外派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
国企外派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国有企业外派人员的管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外派人员,包括驻外机构工作人员、驻外项目负责人、驻外专家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四)关爱外派、保障权益。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条件,采取内部选拔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外派人员选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三)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外派工作环境。
第六条外派人员派遣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利第七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二)认真执行企业工作计划和任务,确保外派工作顺利开展;(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关心爱护外派团队,维护团队团结;(五)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八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企业提供的培训和晋升机会;(二)获得与外派工作相适应的薪酬待遇;(三)依法享受休假、福利待遇;(四)对企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第九条外派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二)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三)外派人员的工资福利管理;(四)外派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五)外派人员的纪律约束。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包括:(一)外派人员的聘用、选拔、任用和考核;(二)外派人员的晋升、调动和辞职;(三)外派人员的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包括:(一)外派人员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勤;(二)外派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勤的,应提前向企业报告。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在外期间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外派人员,包括驻外办事处、分支机构、合作伙伴单位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派人员在外期间享有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与派遣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进行。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选拔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备扎实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4. 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5. 具备所在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派遣程序: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外派人员选拔计划;2. 对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3. 人力资源部门将选拔结果报请公司领导审批;4. 对批准的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权利第七条外派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知名度;4. 协助企业开展市场拓展、业务合作等工作;5. 及时向企业反馈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享有企业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2. 享有企业提供的培训、进修机会;3. 享有合法权益,如因工作原因受到损害,有权要求企业赔偿;4. 对企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有权要求答复。
第四章外派人员考核与奖惩第九条企业对外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外派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五章外派人员离职与交接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因故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离职前,应完成以下交接工作:1. 向接替人员或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2. 交接工作资料、设备、物品等;3. 结清与企业的经济往来。
银行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的工作规范、高效,提高银行整体运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外派人员,包括派驻分行、支行、网点及各类业务合作伙伴的外派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三)奖惩分明,激励先进。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一)外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二)外派人员的选拔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三)外派人员的任用应遵循银行相关规定,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资格。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岗位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所辖区域的业务拓展、客户维护和风险防控;(三)完成银行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培训与发展:(一)银行应定期组织外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二)外派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提升自身竞争力;(三)银行应关注外派人员的职业发展,为其提供晋升机会。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考核与奖惩:(一)银行应建立健全外派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二)考核结果应与外派人员的薪酬、晋升和奖惩挂钩;(三)对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外派人员予以处罚。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应严格按照银行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开展业务,确保业务质量。
第九条外派人员应加强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各类风险,确保业务安全。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积极参与市场调研,及时了解市场动态,为银行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应加强与各业务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业务发展。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银行形象。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应自觉接受银行的管理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应加强团队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外派员工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员工的使用管理,提高外派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员工,包括国内外派员工。
第三条外派员工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派员工在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派员工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员工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 能够适应外派工作环境,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4. 年龄、性别、民族等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外派员工选拔程序:1. 部门提出外派需求,经公司领导批准;2. 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外派招聘信息;3. 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参加选拔;4.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面试、笔试、体检等环节;5. 根据选拔结果,确定外派员工名单。
第六条外派员工派遣程序:1. 人力资源部门与外派员工签订外派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2. 外派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外派手续,包括办理签证、工作许可等;3. 外派员工所在部门与外派员工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外派员工在外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外派员工管理第七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八条外派员工所在部门应定期了解外派员工在外的工作、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工作,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外派员工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外派员工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
第十二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公司应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生活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确保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派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保持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命和解聘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命由公司根据需求和个人能力进行评估和选拔。
第六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并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外派人员必须签署外派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工作地点等。
第八条外派人员的解聘由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和业绩评估决定。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外派人员享有与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各项权益和待遇。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应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商业利益,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公司将对外派人员进行定期的工作评估和考核,并记录相关工作成绩。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应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配合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回国度假应提前向公司请假,并获得公司的批准。
第五章外派人员的待遇和福利第十五条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和补助待遇与公司内部员工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外派人员享有相应的住宿、交通和餐饮补贴。
第十七条外派人员享受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合适的时机向外派人员进行通知和解释。
第十九条外派人员有权提出对本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并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1. 外派人员管理目的和基本原则:外派人员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外派人员,保障其权益并提高工作效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保证____亨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分公司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派遣、并常驻于驻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员。
1.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集团公司总监室、总经理室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等实施管理,负责____对外派人员工作期的考核,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对其业绩____考核。
集团公司总经理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____,并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各分公司的业务联系,____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
集团公司总监室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养、调配,为驻在企业派送合格的管理干部,组建优秀的团队,完成董事局所拟定的营业规划,预算指标,____、管理、控制和监督生产系统,以实现驻在企业各项目标。
1.4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接受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1.5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2、派遣程序2.1根据集团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研究确定人选,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监室、总经理室在公司内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
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____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保管。
关于外派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保障外派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办事处、项目现场、合作单位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与聘用:1. 外派人员的选拔应以德才兼备为原则,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拔,必要时可对外招聘。
2. 外派人员的聘用需经过面试、考察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岗位与职责:1. 外派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外派人员需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接受岗位调配。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离职与调回:1. 外派人员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职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鼓励外派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证书考试,提升自身竞争力。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考勤与考核第九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条公司对外派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五章外派人员的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性质、业绩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第十三条公司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通讯等费用。
第六章外派人员的纪律与责任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确保工作质量,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派员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员工的管理,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外派员工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派驻国内外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等单位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外派单位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二章外派员工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员工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能力进行选拔。
第五条外派员工选拔流程如下:1. 部门提出外派需求,报人力资源部审批;2. 人力资源部发布外派岗位招聘信息,组织面试;3. 面试合格者,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派遣手续。
第六条外派员工派遣前,公司应与其签订《外派员工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外派员工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派员工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外派单位的相关规定;2. 完成外派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3. 积极与外派单位沟通协作,维护公司形象;4. 关注外派单位业务发展,为公司提供有益的建议。
第八条外派员工享有以下权限:1. 按照外派单位规定,享受相应待遇;2. 在外派期间,有权向公司反映问题,寻求帮助;3. 享有公司规定的其他权益。
第四章外派员工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外派员工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条平时考核由外派单位进行,主要考核外派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主要考核外派员工的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对外派员工实行奖惩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处罚。
第五章外派员工管理与支持第十三条公司为外派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指导和帮助,提高其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关心外派员工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十五条外派员工在外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调整外派岗位或解除外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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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保证银川滨河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外派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企业(以下称“驻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
1.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公司综合部负责。
公司综合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公司企业管理部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组织,并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分子公司的业务联系,组织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
1.4 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1.5 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2、派遣程序
2.1 根据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经办会议研究确定人选,或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
2.2 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总经理签署《调派通知单》,外派人员持《调派通知单》和《职位说明书》前往派驻单位报到。
3、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3.1 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驻在企业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3.2 经营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人员。
主要职责是:
3.2.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贯彻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以构建一体化的战略规划体系为基本指导思想,制定或参与制定、审议驻在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经营计划。
3.2.2经营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经营计划管理的有关规
定,编制或参与编制、审议驻在企业的年度和月度经营计划;组织并监督检查经营计划的实施,客观、及时地向公司反馈驻在企业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上报给公司的经营计划,应包括销售、采购、收运、生产、财务、人力资源等内容。
3.2.3流程制度管理制定企业主要的作业流程、制度,不定期组织讨论内部控制原则,评估组织结构和主要流程、制度的实施状况,不断优化流程制度。
3.2.4 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公司报告:
1)驻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2)各企业以其名义及资产对外进行借款、抵押担保;
3)资本性投资项目中的技改项目(如生产线的改造、新置)、基础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物修建)等,必须进行经济及风险评估、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项目的推进方案;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汽车、轿车、房屋建筑等)的添置(修建)、租赁等。
3.3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财务人员是指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各类会计等人员。
主要职责是:3.3.1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内部会计核算标准;
3.3.2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正确组织实施驻在企业内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
3.3.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及内审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核销费用,不准任意减增利润或亏损等。
3.3.4按时向公司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及时反馈驻在企业的经营及财务异常情况。
3.4 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技术人员是指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和骨干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职责是:3.
4.1根据驻在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形成企业的正式规范性文件,并逐步形成技术管理制度,组织贯彻执行。
3.4.2根据公司技术发展方向,结合驻在企业的环境特点,提出驻在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寻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技术研发课题;
3.4.3协助驻在企业实施技术保密及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3.4.4定期就企业的生产工艺及技术发展,向公司提出技改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4、人事管理
4.1 外派人员在驻在企业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驻在企业工作的,由公司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4.2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原则上由
驻在企业发放。
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驻在企业高于公司标准的,按驻在企业标准发放;低于公司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其差额部分。
4.3由公司内部选派的人员,可以选择社会保险的参保地点,愿意将社会保险移至驻在企业所在地的,由人事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驻在企业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4.4 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派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标准,按照公司相应的发放办法一次或分次发放。
4.5 公司根据集团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外派人员的正常交流制度。
重要岗位的人员,定期组织进行跨企业、跨区域之间的交流;一般岗位的人员,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交流。
5、业务管理
5.1 外派人员在驻在企业的业务活动,公司各部门有责任给予大力支持。
能够直接对口联系的,外派人员可以与相应管理或业务部门联系,需要统一协调的事宜,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
5.2 公司直接涉及的相关业务,包括财务、工程管理、技术研发等部门,有责任协助外派人员履行职责,对于外派人员提出的业务支持要求,必须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6、情况报告
6.1 外派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公司报告个人工作情况和驻在企业的经营情况,报告的形式包括书面报告和当面述职,对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且不限报告形式。
6.2 外派人员每年四次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具体时间应在每季度首月的二十五日前报告上季度的工作,其中一季度为报告全年工作情况。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驻在企业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股东关系、经营班子工作评价、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本人履行职责情况、业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公司协助解决的困难、对该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看法等。
6.3 经营管理类、财务、技术类最高主管每半年需向公司总经理当面述职。
述职由公司统一安排,相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进行,结合公司集团化管理的相关培训活动统一组织实施。
述职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负责,按相应标准报销。
7、绩效考核
7.1 外派人员除接受驻在企业组织的绩效考核外,同时接受公司的相应考核。
考核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
年终统一组织的考核测评。
考核由公司人事管理和企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区分组织,考核结果与年度经济补助标准挂钩。
7.2 绩效考核目标分为两部分,即本职工作的绩效目标与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
本职工作绩效目标由其所在企业确定并进行考核,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由企业管理部门在与外派人员磋商的基础上确定。
7.3对违反本办法,工作不称职、失职或不接受公司监督管理的人员,将对其实施通报批评、扣发补助金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8、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