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计入所得税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习题强化企业所得税考点的综合运用:不定项选择题(一)

考点:企业所得税不定项选择题(一)【典型例题·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办公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甲公司2021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办公设备销售收入2000万元,办公设备租赁收入30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5万元,从被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W公司取得股息200万元。
(2)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
(3)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390万元。
(4)2月进口一台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向海关缴纳关税及增值税,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10月因经营业务调整,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甲公司于12月将该设备转让。
已知: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规定,并于取得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2021年度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是()。
A.办公设备销售收入2000万元B.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5万元C.从被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W公司取得股息200万元D.办公设备租赁收入300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BD,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在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
A.11.5万元B.17.5万元C.50万元D.30万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限额1: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限额2:销售(营业)收入的5‰=(2000+300)×5‰=11.5(万元),30万元>11.5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1.5万元。
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滞纳金是指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常见的滞纳金有税收滞纳金、社保滞纳金等。
滞纳金属于营业外支出记入营业外支出,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收滞纳金会计分录
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金)100
营业外支出(罚款滞纳金)20
贷:银行存款120
转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金)1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金)1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分录调整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金)100
营业外支出(罚款滞纳金20)不能税前扣除在年底调增应纳税
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4.12.27•【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14年12月27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第二章计税基本规定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初级经济法税前扣除项目(1)

税前扣除项目单元考点框架税前扣除项目总述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不得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提示】上述第(3)、(4)项是纳税人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如果是合同违约金、银行罚息、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等民事性质的款项,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经典考题18•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A.诉讼费用B.罚金C.税收滞纳金D.罚款【答案】BCD【解析】(1)选项A: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属于民事性质的款项,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典考题19•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B.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C.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D.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答案】B【解析】(1)选项AC: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2)选项D:属于与应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
第1页。
2022年税务师《税法二》试题(网友回忆版)

2022年税务师《税法二》试题(网友回忆版)[单选题]1.某公司2021年5月15日,签订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房产交付使用时间是(江南博哥)2022年5月31日。
2022年7月15日,该公司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该商品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2022年7月B.2021年6月C.2022年8月D.2022年6月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单选题]2.企业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未指定用途的账户奖励B.国家投资款C.增值税出口退税款D.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选项BCD,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单选题]3.下列关于同期资料保管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自税务机关要求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B.自税务机关要求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8年C.自税务机关要求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3年D.自税务机关要求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5年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
[单选题]4.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利息收入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国家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B.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利息收入C.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D.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5.居民陶先生及70岁父亲2021年发生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分别为16000和92000。
陶先生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可以扣除的大病医疗的最高金额是()。
A.1000B.78000C.80000D.16000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滞纳金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滞纳金怎么算个人所得税滞纳金怎么算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一种情形: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第二种情形: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纳税人如果延期缴纳申请不予批准要加收滞纳金。
换句话说,对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在延期缴纳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三种情形: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规定,对延期申报纳税人按照规定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其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即:当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当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
第四种情形: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明确,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第五种情形: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企业所得说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周知》(财税[2009] 57号)规定:一、本通知所称的。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章节强化试题五

第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是( )。
A.民办非企业单位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C.一人有限公司D.个人独资企业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1万元B.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1万元C.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900元D.每月领取的退休工资5000元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加班工资B.差旅费津贴C.独生子女补贴D.国债利息收入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是( )。
A.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持有中国境内非上市公司股份而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而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而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某境内居民企业2018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4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35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 )万元。
A.32B.10C.15D.216.2018年某集团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100万元,直接向受灾小学捐款30万元,两笔捐款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为1500万元。
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集团201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1530B.1020C.1070D.1120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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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滞纳金计入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种情形应加收税收滞纳金
第一种情形: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第二种情形: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同样,根据上述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
第三种情形:偷、抗、骗税应加收滞纳金。
仍沿用上述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种情形: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
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第五种情形: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第六种情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明确,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企业,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各地税务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种情形: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对于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办法》的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而对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
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八种情形:企业清算所得税逾期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九种情形: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对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第十种情形:代理人经信息交换认定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补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明确,在判定缔约对方居民的受益所有人身份时,其代理人应向税务机关声明其本身不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一旦
通过信息交换可以认定代理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税务机关可改变此前的审批结果,向原受益所有人补征税款,并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另外,对于税收滞纳金的加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不适用行政强制法关于“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的规定,不存在是否超出税款本金的问题,如果滞纳金的加收超过税款本金,仍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以征收。
九种情形不应加收税收滞纳金
第一种情形: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第二种情形: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纳税人如果延期缴纳申请不予批准要加收滞纳金。
换句话说,对批准延
期缴纳的税款,在延期缴纳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三种情形: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规定,对延期申报纳税人按照规定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其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即:当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当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
第四种情形: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明确,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第五种情形: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也就是说,企业在次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税款在5月31日前缴纳入库的,不加收滞纳金。
第六种情形: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6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同样,因2016年5月31日后出台的个别企业所得税政策,涉及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调整、需要补企业所得税款的少数纳税人,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企业所得税,相应所补企业所得税款不予加收滞纳金。
第七种情形: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明确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第八种情形: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关于应扣未扣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的问题,明确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第九种情形: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在“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中明确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体现了税收法治、人性的双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