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管理制度一、引言现金是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
为了确保现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必须建立健全的现金银行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为企业制定一套完善的现金银行管理制度提供指导。
二、现金银行管理的目的1. 保证现金安全:通过建立科学的现金管理流程,保证现金的安全性,防止丢失和偷盗等风险。
2. 确保现金的准确性:通过建立合理的现金核对和及时反馈机制,确保现金账务的准确性。
3. 提高现金使用效率:通过规范的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浪费。
三、现金存取管理1. 现金存款管理:a. 全面实行现金集中归集制度,禁止分散存款;b. 设立专门的现金存放库房,加强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c. 每日定时对现金库存进行清点,确保存款的准确性。
2. 现金取款管理:a. 实行授权审批机制,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现金取款;b. 设立现金申请表格,包括金额、用途等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c. 出纳在取款前必须核对申请表格和身份信息,确保取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四、现金支付管理1. 现金支付审批:a. 设立现金支付申请表格,包括金额、收款方和用途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b. 出纳在支付前必须核对申请表格和相关凭证,确保支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2. 凭证管理:a. 统一使用公司专用凭证,凭证由专人保管,并进行编号和记录;b. 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禁止伪造和篡改凭证;c. 凭证必须按时进行归档,方便后续查询和审计。
五、现金核对和账务处理1. 现金核对:a. 设立独立的现金核对岗位,负责对现金进行日常清点和核对;b. 现金核对必须由不同人员进行,确保互相监督和准确性;c. 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与实际库存一致。
2. 账务处理:a. 现金收支必须及时记录和记账,确保账务准确性;b. 对账务进行定期核对和调整,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c. 禁止随意更改现金账务记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024年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

2024年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根据2024年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规定,以下是对该规定的大致概述及主要内容。
一、引言现金管理是指银行对自身经营所涉及的现金进行合理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高效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管理行为。
本规定旨在规范现金的收付、分类管理、运输、储存、清点等环节,提升银行现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水平。
二、现金分类管理1.人民币现金分类银行应按照人民银行国内外币现金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对人民币现金进行分类管理。
具体分类包括钞票和硬币,进一步细分为面额、真伪辨别情况等。
2.外币现金分类银行应将外币现金按照币种、面额等进行分类管理,并加强对外币真伪辨别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三、现金收付管理1.现金收付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收付制度,确保现金收付环节的安全和准确性。
具体包括现金收付点的设置、现金收付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收付作业记录的保存等。
2.现金清算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清算制度,确保现金的清点准确、核对无误。
清点作业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记录清点结果、记录清点人员等相关信息。
四、现金运输管理1.运输计划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运输计划制度,提前安排现金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和高效率。
计划应包括运输任务、运输线路、运输时间等,并制定应急预案。
2.运输工具和装备银行应配备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现金运输工具和装备,确保现金运输的安全性。
运输工具和装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并配备安全设施和装置。
五、现金储存管理1.现金库房要求银行应设立专门的现金库房进行现金储存管理。
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震等条件,并配备安全设施和监控系统。
2.现金储存制度银行应建立现金储存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制度应包括储存方式、储存时间、储存人员等,储存人员应接受专业化的培训。
六、现金清点管理1.清点系统银行应建立现金清点系统,采用先进的清点设备和技术进行现金清点。
清点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
2.清点作业流程银行应规范现金清点作业流程,确保清点作业的准确性。
银行现金业务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现金业务管理,保障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和经营合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类金融机构的现金业务管理。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金业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保障现金业务的安全、高效运作。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业务管理的内部监控和审计机制,保障现金业务的规范运行。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业务管理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意识。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处理中心,统一管理和分发现金,提高效率和安全性。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管理系统,实现现金的实时监控和跟踪。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现金业务风险。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倡导现金业务的电子化和信息化,减少风险和成本。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第二章现金的接收与支付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接收的制度,明确接收人员和程序,确保现金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支付的制度,限制出纳人员的操作权限,避免现金流失和挪用。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清点的制度,确保现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存储的制度,确保存放地点的安全性和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善性。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调拨的制度,确保现金的及时到位,实现资金的流转和利用。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运输的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性和运输途中的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取款的制度,限制操作额度和次数,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存款的制度,限制存款金额和次数,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兑换的制度,确保外币的兑换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清机的制度,确保自助设备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风险防控与监测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现金风险管理制度,分析和评估现金业务的各类风险,建立相应的监测和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制度(7篇)

现金管理制度(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
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
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现金管理制度(二)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____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
各种原始凭证务必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务必齐全,不贴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
出纳员务必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务必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务必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
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____公款。
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务必理解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务必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
银行现金管理规则制度范本

银行现金管理规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付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的现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银行现金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安全高效、预防风险、便利客户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付、存储、运输、清分、销毁等环节的责任、权限和操作规程,确保现金业务安全、顺畅运行。
第二章现金收付第五条银行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循国家规定的货币政策和支付结算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结算制度。
第六条银行收付现金,应当遵循客户自愿、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强制要求客户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第七条银行收付现金,应当依据合法、真实、完整的凭证办理。
没有凭证或者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出纳不予付款。
第八条银行支付现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者提高支出标准。
第九条银行应当鼓励客户使用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减少现金收付业务。
第十条银行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应当注意识别伪造、变造、损坏、盗窃、抢劫、诈骗等非法行为,确保现金安全。
第三章现金存储和运输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储和运输管理制度,明确现金存储和运输的责任、权限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银行存储现金,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存储设施,严格执行存储现金的安全措施,防止现金被盗、被抢、被骗。
第十三条银行运输现金,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现金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运输现金的车辆、保险柜、安全包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第四章现金清分和销毁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清分和销毁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清分和销毁的责任、权限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银行清分现金,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清分设备,严格执行清分操作规程,确保现金质量。
银行现金收付管理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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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现金收付管理制度篇1银行存款收付管理制度1公司日常经济业务活动中,除了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对银行存款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按银行结算办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银行结算手续。
2银行存款收入管理规定;出纳员在办理每一笔银行存款收入业务进,都必须认真复核银行存款收款票据的真实性,内容完整性,填写准确性,如付款单位付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支票等各种结算凭证,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转账收讫”印章。
出纳人员应在单据结算规定的日期内及时到银行办理进账,防止资金闲置。
3.银行存款支出管理规定;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应付材料、工装模具、设备、委托加工费等各,种费用的所需用款支出,一律由各归中管理部门填写一式三联的“请领款单”,业务经办人应正确填写收款单位名称、用途、金额,经部门领导——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长审核后,交出纳员把第一联留下,凭以作办理银行存款支出手续,并把办理支出后的银行回单、网银付款凭证、支票存根联附上,作为减少银行存款的记帐依据,各业务经办人,对办理领款的支出,应及时把合法真实、完整的发票、单据(购买实物的发票,必须有实物验收入库证明)交由主管经理亲笔签名审批后,连同原“请领款单”第二、三联送财务部审核会计办理核销报帐手续。
4.通过银行办理的转帐结算方式通常有: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汇款4.1银行汇票的管理4.1.1银行汇票是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票随人到,兑现性强,付款期为一个月。
4.1.2银行汇票收付,由出纳人员具体到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4.1.3持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银行汇票及其解讫通知联,严防遗失,如果遗失了填明“现金”票样的银行汇票,持票人应立即向兑付银行或签发银行请求挂失;如果遗失了填明收款单位或个人名称的汇票,银行不予挂失,可通知收款单位或个人、兑付银行、签发银行,请其协助防范。
银行现金极具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极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银行现金管理工作,保障银行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现金管理工作。
三、现金保管1.分支行每日营业结束前,应对当日营业所需现金清点确认,与账面现金核对无误后,应妥善保管于专用现金库房内。
2.现金库房需配备专职保管人员,并设立监控摄像等安全设备,保障现金安全。
3.现金库房应设有专用密封柜,对于高额现金应分别进行封存,并登记存放清单,确保现金安全可追溯。
4.现金库房进出应当有专门登记,并经过封存查验,确保现金安全。
5.对于高危现金动态直接检查密封均应有两人核对,有效避免现金操作中的差错。
四、现金清分1.分支行每次对现金进行清点时,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核对清点结果,确保准确无误。
2.现金清点结果应立即登记备案,以备查阅。
3.对于款项不符或金额错误的现金,应及时核查并纠正,确保账面现金与实际现金数额一致。
五、现金调拨1.对于分支行之间的现金调拨,应填写调拨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2.现金调拨过程需有专人看管,并进行现金清点确认,确保现金安全到达目的地。
3.现金调拨后,应即时登记备案,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
六、异常情况处理1.如发现有现金异常状况,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进行调查处理。
2.对于涉及现金流失或差错的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资金安全。
3.对于现金操作中的违规行为,应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七、其他1.分支行应对现金管理制度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全员了解并执行。
2.定期检查现金管理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3.对于现金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分支行,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恶性违规的分支行,应予以停职处理。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银行总行所有,如有调整或变更,以总行颁布为准。
银行现金管理制度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银行总行订制以上是银行现金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可以更加有效地管理银行现金,保障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银行运营的效率和可靠性。
银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银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银行库存现金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库存现金标准
1.库存现金种类
银行库存现金主要包括人民币、外币、备用金等。
2.库存现金数量
根据业务规模和需求,各分支机构库存现金数量应符合监管部门和总行规定。
3.库存现金保管
库存现金应妥善保管,做到安全密闭、防火防盗、定期清点、经常检查。
三、库存现金管理流程
1.库存现金调拨
根据各分支机构日常经营需要和总行的统一部署,进行库存现金调拨。
2.库存现金清点
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做到与账面核对一致。
3.库存现金使用
库存现金应按照规定用于各项营运活动,不得私自挪用。
四、库存现金风险防控
1.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审批流程,防范内部作弊行为。
2.外部防范
加强对现金运输和存储环节的监管,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
五、其他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总行负责解释和补充。
以上为银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各分支机构应严格遵守,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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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零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零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零用款项的支付零用金保管员凭支付证明单付款,此项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零用金保管员应负责审核。
第四条零用金的拨补应由零用金保管员填"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检同所有支出凭证并呈会计部门请款。
第五条除零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办理审核后呈主管及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本公司出纳根据会计部门编制经总经理核准的支出传票,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
第七条除零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部门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
第八条凡一次支付未超过新台币1,000元者径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开抬头划线支票支付。
第九条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总经理核准。
第十条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传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十一条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第十二条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内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总办单位填具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始得送交会计部门开具传票。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传票。
2.会计部门开具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主管,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三条有关船务运费及外汇结汇款、栈租,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请款单",检附输入许可证影本,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
前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惟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部门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工资的付款:
1.职员每月10日。
2.作业员:分10日、25日两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主管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第十五条会计部门支付款项倘有扣缴情事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政府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情事者,会计部门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政府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六条薪工资的支付,应由总务人事单位根据考勤表编制"薪工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
第十七条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第十八条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申报起见,本公司职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扶养亲属申报表",由会计部门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会计部门应就每一职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九条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情事,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