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网约车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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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租车网约车新政出台

陕西出租车网约车新政出台

陕西出租车网约车新政出台陕西出租车网约车新政出台陕西政府在其网站公布了《陕西省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出租车行业下一步改革的主要内容,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并全部实行无偿使用,这也意味着此前政府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要取消。

下面请随店铺一同来了解下详情吧。

从业人员服务好坏纳入全国信用平台无论传统的巡游车(即出租车),还是新兴的网约车,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服务是关键。

实施意见从社会信用评价建设上加以保障,要求各地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评价系统,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公布,并将其作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我省还将推进《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订工作,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推行网上监督和社会监督,实现政府信息监管平台与网约车平台的信息共享、及时跟踪和全过程监管。

2020年100%实现巡游车提供电召和网约“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发展”,是出租车行业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实施意见要求推广“互联网+”技术应用,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

通过改革,出租车行业在服务方式、车辆配置和劳动关系等方面,至2020年要力争达到4个“100%”:100%实现巡游车提供电召、APP服务;100%提供电子支付;100%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100%实现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目前,政府成立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领导小组,将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省行业改革工作。

政府还要求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主要内容一:“份子钱”将降低深化巡游车改革,加快转型升级:1.合理确定运力规模。

各地应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4.15•【字号】粤交〔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交〔2020〕4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已于2020年3月18日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4月15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近期,部分地市出现网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发生经营纠纷事件,暴露出我省网约车市场存在网约车平台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网约车运力投放机制不健全、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法律关系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有关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为出发点,坚持稳中求进、创新监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网约车市场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市场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出行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一)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主体责任1.落实经营管理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切实承担承运人责任,在服务所在地具备线下服务能力,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营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平台、租赁企业、驾驶员的法律关系。

2.落实数据保障责任。

成都网约车实施细则

成都网约车实施细则

成都网约车实施细则成都市自2016年开始试点网约车服务,随着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为了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权益,成都市政府制定了《成都市网约车实施细则》,该细则于2020年正式实施。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成都市网约车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车辆要求1.1 车辆年限:网约车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8年。

1.2 车辆类型:只有5座及以上的乘用车和7座及以上的商务车可以申请网约车资格。

1.3 车辆标识:网约车必须在车身显著位置悬挂网约车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车辆品牌和车辆颜色。

二、驾驶员要求2.1 驾驶证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且没有因酒驾、毒驾等违法记录。

2.2 服务态度:驾驶员应当礼貌待客,不得拒载、议价、辱骂乘客。

2.3 安全意识: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乘客的安全出行。

三、平台公司要求3.1 注册备案: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在成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注册备案。

3.2 数据报送:平台公司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网约车运营数据,包括车辆数量、驾驶员信息、订单数据等。

3.3 信息公开:平台公司应当向乘客公开网约车服务费用、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相关信息。

四、乘客权益保障4.1 价格透明: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网约车服务的计费标准,不得随意调整价格。

4.2 投诉渠道:乘客可以通过平台公司提供的投诉渠道对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

4.3 安全保障:平台公司应当建立乘客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监督管理5.1 执法监管:成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大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5.2 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将定期公布网约车市场监管情况和违法行为处理结果。

5.3 政策调整:根据市场发展和实际情况,主管部门将及时调整网约车相关政策,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成都市网约车实施细则的内容涵盖了车辆要求、驾驶员要求、平台公司要求、乘客权益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为网约车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北京网约车新政规 网约车新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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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约车新政规网约车新政规我为大家带来了北京网约车新政规,谢谢查看。

北京网约车新政规乘客为本,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规范发展。

如何正确理解三个政策文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交通北京10月9日发布《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有关政策文件解读》。

一、3个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的背景和目标是什么?此次征求意见的3个文件是《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合乘意见》)。

3个文件制定的背景和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X〕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的原则,根据首都功能定位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鼓励绿色出行,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提升行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鼓励私人小客车开展合乘。

确保城市交通运行有序、城市客运交通协调发展,构建多样化、差异化服务的超大型城市客运交通格局,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为建设世界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应有贡献。

二、出租汽车定位是什么?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

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构建多样化、差异化服务的超大型城市客运交通格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0最新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0最新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0最新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网络约车管理办法版本2020全文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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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约车管理办法版本2020全文文档Full text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online car Hailing (version 2020)编订:JinTai College网络约车管理办法版本2020全文文档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本文档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小泰现为您提供广州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网约车改革最新消息相关信息,暂未出台的信息参考以前年度。

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

网约车改革最新消息深圳网约车驾驶员群体中发现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这一通报结果令人吃惊。

而广州市交委昨天也正式披露了严格规范非法营运的一系列数据:目前全市已有14.5万辆非法网约车被彻底清理,仅在今年第一季度交通执法部门查处的非法网约车就超去年全年总量的3倍。

查处的速度与数字同样惊人。

今年查违数据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章案件1824宗查处非法营运331宗捣毁假冒出租车窝点10余个查处非法网络约租车54宗查处假冒出租车213宗出租车企业“一把手”公布出租车投诉监督电话昨天下午,广州市白云集团、交通集团、广骏集团、天湖旅游、广发公司、蚬富公司、龙的公司等出租车企业负责人公开发表声明,并留下投诉电话,邀请全市市民监督: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电话:xxxxxxx交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电话:96122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电话:xxxxxxxxxx有限公司投诉电话:xxxxxxx广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电话:xxxxxxx蚬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电话:xxxxxxx龙的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电话:xxxxxxx网约车管理新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滴滴打车新规定

滴滴打车新规定

滴滴打车新规定近日,滴滴打车宣布推出一项新规定:为进一步保障乘客和司机的安全,滴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实名制”和“人脸识别”登记,所有乘客和司机都需要进行真实身份信息的登记并进行人脸识别,以确保车上的乘客和驾驶员的真实身份和信息。

这个新规定的推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滴滴在过去的几年中曾经发生了一系列安全事故,其中一些案件中乘客和驾驶员的身份信息不符。

这些案件的发生对乘客和司机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也严重影响了滴滴打车这个平台的信誉。

因此,滴滴决定推出实名制和人脸识别登记来确保乘客和司机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其次,实名制和人脸识别登记可以提高乘客和司机之间的互信度。

目前,在滴滴平台上,乘客和司机之间很难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这给双方带来了很多不便和风险。

通过实名制和人脸识别登记,乘客和司机可以相互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从而建立起更加可信赖的关系。

此外,实名制和人脸识别登记也可以提高滴滴平台的管理效率。

通过将每个乘客和司机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滴滴可以更加准确地掌握每一个用户的行为和行程信息。

这将有助于滴滴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平台上的行为,减少违规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然而,针对这项新规定也有一些质疑声音。

一些用户担心,他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滴滴不当使用或泄露,进一步侵犯他们的隐私权。

此外,一些用户也认为,实名制和人脸识别登记可能给一些人带来不便,特别是那些对于网上登记和使用技术不熟悉的人群。

为了解决这些担忧,滴滴表示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同时,滴滴也承诺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用户能够顺利进行实名制和人脸识别登记。

总的来说,滴滴打车新规定的推出是为了提高乘客和司机的安全保障,增加双方之间的互信度,并提高滴滴平台的管理效率。

但同时也需要滴滴平台严格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确保新规定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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