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的会计核算

合集下载

影视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影视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电影片的制片、洗印、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业务活动的电影企业(以下简称“电影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电影机械制造企业、电影专用器材(物资)供销企业、电影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和电影杂志、刊物出版企业,以及电影企业所属专业技术、艺术院校等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电影片,包括电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各种形式、不同载体和长、宽度的电影片,也包括电视剧片及其他电视专题片等(以下简称“影片”)。

四、电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影片(包括影片著作权、使用权等),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均作为流动资产核算。

五、本办法由“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组成。

各电影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执行相应的核算办法。

六、电视制片企业的会计核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说明(一)电影企业中从事影片制片、洗印业务活动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1、电影制片企业,指从事故事片(含艺术片、舞台片、戏剧片等)、纪录片(含风光旅游片等)、科教片(含杂志片)、美术片(含动画片、木偶片、剪纸片等)、译制片、专题片和其他电视剧片、广告片等各种影片生产的企业。

2、电影洗印企业,指专门从事影片的拷贝、播映带或其他载体物的冲印、制作、加工、字幕印制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母公司、制片企业内部专门从事影片洗印生产业务的后期制作部门、车间等,应视同电影洗印企业进行有关会计核算。

(二)企业除自制拍摄影片外,从事与境内外其他单位合作摄制影片业务的,应按以下规定和方法执行:1、从事合作摄制影片的形式:(1)联合摄制,指企业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含现金、劳务、实物或以广告时段作价等),并按各自出资比例或按合同约定分享利益及分担风险的摄制业务.(2)受托摄制,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的全额出资,代为制作影片的摄制业务。

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4.12.09•【文号】财会[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9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电影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电影企业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附件: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电影片的制片、洗印、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业务活动的电影企业(以下简称“电影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电影机械制造企业、电影专用器材(物资)供销企业、电影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和电影杂志、刊物出版企业,以及电影企业所属专业技术、艺术院校等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电影片,包括电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各种形式、不同载体和长、宽度的电影片,也包括电视剧片及其他电视专题片等(以下简称“影片”)。

四、电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影片(包括影片著作权、使用权等),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均作为流动资产核算。

五、本办法由“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组成。

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出版社会计核算要点根据中宣部的要求,到2010年底全国经营性出版社全部转制为企业。

但在转制企业的清产核资过程中,某些出版社“生产成本”科目金额庞大,库存图书盘点数量与账面相差悬殊。

究其原因是出版社每年出书品种多,没有信息化管理手段,未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号)进行单品种成本核算造成的。

应计生产成本的核算由于出版物结算滞后,出版社应将已确认完工的产品中尚未结算生产成本计入应计生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应计生产成本”。

“应计生产成本”明细科目的设置应与“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同步,在本印(批,期)次实际成本全部支付后,调整成本和预估成本之间的差额,并在本产品年度内发出、结存和销售的成本之间分配。

首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合同、付印单、工价协议、材料市场价、稿酬合同等为依据,计算应计入生产成本、但尚未发生支付或尚未取得结算发票的款项,建立应计生产成本的图书核算卡片。

当图书入库时,稿酬标准、材料出库等大部分成本已经确定,只有印刷、装订等费用由于存在的实际情况,金额未定,因此建议只对印刷、装订等金额未定的项目计提应计生产成本,其他项目计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账款;同时,注意其中各项成本费用计提时,除稿酬、劳务费应含税外,其他材料费、印刷费、装订费等应去税计提。

其次,财务部门要与编辑部门、印务部门协调沟通,充分利用ERP系统,提高全社协作能力。

制定相应制度,编辑部门要在图书付印后半月内完成“编务费用”归集;由印务部门负责的费用,要在图书入库后的半月内,根据印制(加工)合同、用料申请单,完成“印务费用”归集,两方面要有专人检查项目是否齐全。

财务管理系统通过业务管理系统自动获取实际单据,保证数据准确可靠,操作简便易行。

最后,应计生产成本的调整。

因应计生产成本是预估数,与实际成本会产生差额,即计提时产生的误差,贷方余额为多提,借方余额为少提,应重新计算单册成本。

广告服务企业会计核算

广告服务企业会计核算

第十一章广告服务企业会计核算第一节行业概述一、广告概述在现代社会中,广告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整个社会生活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广告可以分为公益性广告和商业性广告。

公益性广告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程度提高为目的的广告;商业性广告则相反,系指商品经营者或劳务提供者以付费的方式,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要推销的商品或者所要提供的劳务。

我们通常所说的广告一般指的是商业性广告。

二、广告的分类广告按照其媒介不同可以分为如下几类:l、印刷媒介广告,包括报纸广告,杂志广告。

2、电子媒介广告,包括电视广告,广播广告和电脑网络广告。

3、户外广告,包括商品招牌广告,灯箱广告,电子屏幕广告,旗帜广告等。

4、直邮广告,是指直接向受众、即广告的接受者送达广告信息的广告形式,如订单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宣传画,宣传品等。

5、售点广告,是指直接在有关销售点,采用商品陈列展示,预告等方式所发布的广告。

6、特别广告,指通过某些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保存价值的物品,如手提包,手提袋,挂历,台历,体恤衫等,来进行有关产品,劳务或观念的宣传。

三、广告公司的基本业务从目前我国各广告公司的经营情况看,广告公司的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广告调查广告调查是指广告公司接受广告主的委托,为掌握广告设计资料,检验广告效果等而对市场情况,消费者情况,产品情况,竞争者情况等方面所进行白勺调查。

包括市场调查(如消费者调查、产品调查、市场潜力调查),企业形象与舆论调查(如企业知名度调查、企业商誉调查),广告媒体调查, (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

(二)广告策划广告策划是指在广告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确定广告的目标,主题,创意,媒体,时机,区域等一系列策略问题。

(三)广告设计广告设计是对广告活动本身:的计划,设想以及把这种计划设想通过一定的手段加以视觉化的过程。

广告设计的内容包括广告主题的设计,广告创意,广告文案,创作,广告形象设计等。

浅谈报业单位营业收入的会计核算

浅谈报业单位营业收入的会计核算

应将其生产成本计入销售费用,税务上视同销售处理。
三 、正 确核 算广告 抵物 、置换 、赠版
目前 ,报 业 单位 对 于 广告 抵 物 、置换 、赠 版 的会 计
处理也 比较随意,大部分报业单位仅对互开发票的广告
抵 物 、置 换 纳入 账 内核 算 ;对 于 不开 发 票 的抵 物 、置换 不 作 会计 处 理 , 也不进 行 税务 处 理 。对 于广 告 赠版 ,一 般 不 作会 计 处理 ,赠 版 的成 本 混 同报 纸生 产 成 本计 入 了
现 了免费地铁报 ,报纸变成 了一种获取收入的手段和工
具 ,真正 取得 的是广 告 收 入 。如果 将 广告 收 入划分 为 报
管理费用并进行纳税调整 ,按视同销售的规定交纳营业
税。
业单位的其他业务收入 ,那么这些报业单位将永远没有
主营业务 收入—— 这 真是难 以想象 。 据笔者 了解 , 目前 我国报业 单位基 本上 都没 有按 《 新 闻出 版业 会计 核 算 办法 》的规 定将 广 告 收入 按其 他 业 务
笔者认为,对于残报 、废报 、剩报、样报、赠报报 业单位应分别核算。对于残报 、废报 、剩报的变卖收入
应计 人 营 业外 收 入 。对 于残 报 、废 报应 制 订报 纸 出 版损 耗定 额 ,定 额 内损 耗 计 人产 品生产 成本 ;超定 额 损耗 应
但款项未收 回或未开具 发票时不确认收入 ,待收回广告 款或开具发票后按实际结算金额结转收入。 ( ) 二 实务操作存在随意和混乱 报纸这一产 品的特殊性再加上相关法规规定各异 ,
收入进行核算,而是作为主营业务 收入核算 ,在会计报 表上也将广告收入列报在主营业务 收入项 目中。这种做

会计经验:广告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规定

会计经验:广告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规定

广告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规定一、广告业的定义:《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是这样规定的: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二、广告业营业额的确定:《营业税法规解析》确定:广告业务收入是指广告的设计、制作、刊登、广告性赞助收入等。

三、广告发布的计税:广告发布者必须有媒体、载体。

就是说要通过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将广告发布出去。

对利用上述媒体、载体发布广告。

应就取得全部收入计征营业税和文化事业费。

[收入x5%=营业税;收入x3%=文化事业](营业税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费不计算)四、广告代理的计税:广告代理是广告公司本身没有媒体、载体。

承揽广告业务后,首先要进行制作,一是自己本身有能力制作(如:文字语言编辑、图文编辑或音像编辑),制作后送媒体、载体发布。

二是自己无有能力制作,要找专业公司(专门的音像公司、广告公司或其他制作公司)进行制作后送媒体、载体发布。

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此文与原国税发[1994]159号文件中规定的广告代理业有扩展解释)也就是说:允许扣除发布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按《营业税法规解析》规定,制作费不能作为发布费进行扣除。

还要说明的是:国税函〔1999〕353号规定:纳税人从事广告代理业务也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五、如何理解广告制作?对广告公司从事的广告制作按服务业广告业征税。

广告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单位、个人的制作,不应认定为广告制作。

应按规定的税种、税目纳税。

如:某个体户到一加工厂制作一灯箱用于招揽生意(作广告用),对加工厂的制作应属于工业加工,征收增值税。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为了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电影企业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二 00 四年十二月九日1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电影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企业的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电影片的制片、洗印、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业务活动的电影企业(以下简称“电影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电影机械制造企业、电影专用器材(物资)供销企业、电影设备安装施工企业和电影杂志、刊物出版企业,以及电影企业所属专业技术、艺术院校等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电影片,包括电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各种形式、不同载体和长、宽度的电影片,也包括电视剧片及其他电视专题片等(以下简称“影片” )。

四、电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影片(包括影片著作权、使2用权等),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均作为流动资产核算。

五、本办法由“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和“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组成。

各电影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执行相应的核算办法。

六、电视制片企业的会计核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说明(一)电影企业中从事影片制片、洗印业务活动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1、电影制片企业,指从事故事片(含艺术片、舞台片、戏剧片等)、纪录片(含风光旅游片等)、科教片(含杂志片)、美术片(含动画片、木偶片、剪纸片等)、译制片、专题片和其他电视剧片、广告片等各种影片生产的企业。

广告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范本

广告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范本

广告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告公司的所有会计核算工作,包括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核算。

第三条广告公司会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实际成本原则、一致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等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章收入核算第四条广告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广告发布收入、广告代理收入、广告设计收入等。

第五条广告发布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确认,合同未约定金额的,按照实际发布效果确认。

第六条广告代理收入应按照代理协议约定的代理费率确认。

第七条广告设计收入应按照设计合同约定的金额确认。

第三章成本核算第八条广告公司的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作成本、运营成本等。

第九条原材料成本应按照实际采购金额确认。

第十条人工成本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工资、福利等费用确认。

第十一条制作成本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制作费用确认。

第十二条运营成本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办公、水电、交通等费用确认。

第四章费用核算第十三条广告公司的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十四条管理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办公、水电、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确认。

第十五条销售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市场营销、广告宣传等费用确认。

第十六条财务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费用确认。

第五章资产核算第十七条广告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十八条流动资产应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第十九条非流动资产应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应按照其成本入账,并按照直线法进行折旧。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应按照其成本入账,并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

第六章负债核算第二十二条广告公司的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等。

第二十三条应付账款应按照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确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告业的会计核算方法
广告业会计实务及相关税收
一、会计账务的处理
由于广告行业没有相对的行业会计制度,所以相关的账务处理可以参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面主要就收入、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的税费账务处理进行表述。

1、收入的核算
取得广告收入或代理广告收入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收入
取得其他收入时(可根据具体收入设置相应明细进行核算)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收入
2、成本的核算
因取得广告收入或代理广告收入而发生的相关广告成本或代理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因取得其他服务收入而发生的相关其他服务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服务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3、费用的核算
发生有关的费用时
借:营业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4、相关税费的核算
计提营业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城建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缴纳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企业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教育费附加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缴纳教育费附加时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堤围费及文化建设费时
借:营业费用——综合管理费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堤围费——应交文化建设费
缴纳堤围费及文化建设费时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堤围费——应交文化建设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提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相关税费的计算
涉及广告业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堤围费等,具体计算如下:
1、有关概念
收入总额= 广告收入总额+其他收入
广告收入总额= 广告收入+代理广告收入
广告收入净额= 广告收入总额—代理广告成本
收入净额= 广告收入净额+ 其他收入
2、营业税计算
营业税= 收入净额* 5%
3、企业所得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 收入总额* 核定的税率(以核定方式征收)
或企业所得税= 利润总额* 33% (以查账方式征收)
5、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
城建税= 营业税额* 7%(比率按所在地区类别确定)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额* 3%(比率按所在地区类别确定)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 1%(比率按所在地区类别确定)
6、文化建设费计算
文化建设费= 广告收入净额* 3%
7、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计算
三、注意的问题
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费的计算都涉及到代理广告成本,但代理广告成本能否抵减代理广告收入的前提是,要从代理媒体或广告公司取得广告发票,并且取得的广告发票分别要与本公司相应广告客户逐笔对应,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批准,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