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管理规范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2)3篇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2)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2)精选3篇(一)1. 准确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准确记录所有收入和支出事项,并及时报告给工会负责人或相关部门。
2. 制定预算: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工会的需要和预期目标制定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3. 审计和审核:工会财务管理人员需要进行定期的审计和审核财务记录,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4. 正确使用资金: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确保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合理分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5. 守密义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需严守工会的财务信息的保密义务,不予以泄露或滥用。
6. 保管财务文件和资料: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文件和资料,确保其安全可靠,并根据需要妥善归档和备份。
7. 及时反馈和报告: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工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反馈工会财务情况,并按要求提交财务报告和相关数据。
8. 遵守会计准则:工会财务管理人员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会计准则和规范,进行准确的财务记录和报表。
9. 防范风险: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认识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和应对。
10. 持续学习和提升: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及时更新对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这些规范可以帮助确保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透明,并保护工会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2)精选3篇(二)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指对工会的日常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财务决策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工作。
为了确保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工作规范:1. 财务管理制度:工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程序,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 财务记录和报表:工会应做好财务记录和报表的准确、全面和及时性,包括日常收支记录、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相关的财务记录和报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和保存,以备审核和查询。
工会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经费收缴、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2. 专款专用原则:工会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3. 透明度原则: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4.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经费,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二章经费收缴第四条工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1.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工会经费。
2.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自筹的经费。
3. 会员缴纳的会费。
4. 社会捐赠。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工会经费收缴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六条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包括:1. 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文化活动、文体活动、培训、学习等费用。
2. 职工福利、慰问、救助等费用。
3. 工会干部培训、考察、交流等费用。
4. 工会办公、宣传、出版等费用。
5. 工会其他合法支出。
第七条工会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挪用。
第八条工会经费支出审批程序:1. 经费使用部门提出预算申请。
2. 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 工会主席审批。
4. 财务部门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
2.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监督。
3.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工会主席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4.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查。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工会主席有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工会财务资产的保护,保证工会财务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包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等。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贯彻“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透明化”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章程进行工作。
第四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业务规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保守工会财务资料的机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非工作目的。
第七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应维护职业道德,严禁索贿受贿、挪用公款、私自借用工会财务等行为。
第八条工会财务管理人员有权利举报或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保护。
第二章工会财务管理基本原则第九条工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十条工会财务管理应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预算与执行相结合,保证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工会财务管理应依法办理账务手续,确保财务资产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工会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遏制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工会财务管理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会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十五条工会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按需设立工会财务管理部门,成立财务工作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
第十六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专员组成,负责全面指导和管理工会财务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小组由工会财务管理部门组织召集,包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财务工作。
第十八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经费审核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小组负责会计凭证的记载、收支票据的核对和登记等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工会整套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3.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4. 坚持民主管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
三、财务收支管理1. 工会经费来源包括:(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上级工会拨付的经费;(3)工会所属单位缴纳的经费;(4)政府资助;(5)其他合法收入。
2. 工会经费支出范围:(1)职工活动经费;(2)职工福利经费;(3)职工教育经费;(4)工会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奖金等;(5)工会办公经费;(6)其他合法支出。
3. 工会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四、会计核算与监督1. 工会设立会计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负责工会财务核算工作。
2. 会计核算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工会经费收支凭证必须齐全、合法,不得使用虚假凭证。
4. 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接受审查。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1. 工会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交工会委员会审议。
2.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 工会经费收支审计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应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工会事业发展需要。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工会经费收支行为,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包括基层工会、县以上工会联合会和上级工会。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必须完整记录,不得隐瞒、截留。
(四)及时性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五)节约性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必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工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上级工会拨付的经费;(三)下级工会上解的经费;(四)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经费;(五)政府补助;(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会员缴纳的会费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按月缴纳的会员,每月缴纳会费数额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0.5%至1%。
(二)按季度缴纳的会员,每季度缴纳会费数额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1.5%至2%。
(三)按年度缴纳的会员,每年缴纳会费数额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6%至12%。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六条工会经费使用范围:(一)职工文化活动经费;(二)职工教育经费;(三)职工困难补助经费;(四)职工福利经费;(五)职工劳动保护经费;(六)职工维权经费;(七)工会干部培训经费;(八)其他符合工会工作需要的支出。
第七条工会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如确需调整预算,须经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工会经费支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二)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冒领;(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四)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九条工会财务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工会财务核算应当设立以下科目:(一)会员会费;(二)上级工会补助;(三)下级工会上解;(四)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上缴;(五)政府补助;(六)其他收入;(七)职工文化活动经费;(八)职工教育经费;(九)职工困难补助经费;(十)职工福利经费;(十一)职工劳动保护经费;(十二)职工维权经费;(十三)工会干部培训经费;(十四)其他支出。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为了规范工会财务管理,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特制定以下规范。
一、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收支管理、报销管理、凭证管理等具体规范。
2.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具备良好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的及时、准确。
3.实行财务报告制度,每月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并及时向全体会员公示。
4.建立并实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每一个风险点进行控制,提高财务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率。
二、收入管理1.工会收入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要定期进行会费的收取和核对,确保会费收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对工会收入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收入的性质和用途,并及时记录和核算。
3.严禁将工会收入用于个人或小部分会员的私人用途,确保工会收入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4.对于非会费收入的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非会费收入的合法来源和使用。
三、支出管理1.支出必须合理、合法、合规,必须经过财务人员审核和会务活动主管或负责人批准。
支出申请必须有明确的事由和金额,无论是报销还是支付,都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
2.财务人员要做好支出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要实行合理的会务活动预算制度,明确活动的费用预算和人员预算,并及时进行调整。
四、固定资产管理1.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工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维护,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
2.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和验收,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对于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废或进行二次利用,降低资产的闲置成本。
五、审计检查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对工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检查,并及时向全体会员公示审计结果。
2.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保财务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3.对于审计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保障会员权益,促进工会事业健康发展而制定。
二、工会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1. 工会财务部门1.1 人员组成及职责工会财务部门由工会会计、出纳等组成,负责会费收缴、会员权益管理、财务记录及报表编制等工作。
1.2 会费收缴管理提出并实施会费收缴计划,确保按时、足额收缴会费,并做好会费发票的开具和管理工作。
1.3 会员权益管理建立会员权益登记档案,及时更新会员信息,确保会员享有各项权益,如工会活动补贴、福利发放等。
1.4 财务记录和报表编制准确记录工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编制月度、年度财务报表,确保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工会财务审计机构2.1 审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工会财务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供改进方案。
2.2 审计程序和内容审计机构应按照审计程序,对工会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包括会费收缴、财务支出、会员权益管理等方面的审计检查。
三、工会财务管理流程1. 会费收缴流程1.1 发放会费通知工会财务部门定期发放会费通知,明确会员应缴纳会费的金额和缴纳期限。
1.2 会费收缴方式会员可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会费缴纳,工会财务部门进行会费核对和记录。
1.3 会费核对和发票开具工会财务部门核对会费缴纳情况,对已缴纳的会费开具相应的发票,并进行归档管理。
2. 会员权益管理流程2.1 会员信息管理工会财务部门定期更新会员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资收入等,并建立会员权益登记档案。
2.2 会员权益发放根据工会章程和相关规定,工会财务部门组织会员福利发放,如节日慰问品、子女教育补贴等。
2.3 权益管理监督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会员权益的发放和使用情况,确保公平公正,防止权益被滥用。
四、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改1. 制度的制定程序1.1 提出制定或修改的需要工会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提出制定或修改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的需求。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10篇)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10篇)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一、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入管理的规定1、基层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及上解会费的方式会员每月应向所在工会组织交纳按岗效、工龄两部分或岗位、技能、工龄三部分工资之和的0.5%计缴会费。
工会会费收缴方式采取由会员所在单位行政财务从工资中代扣。
基层工会财务在上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时所扣会员的会费收入要同时发转账通知书,一并报公司工会财务。
2、其他收入(主要是指报废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基层工会报废的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要随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
3、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在当地银行建立开户账号,不得与单位行政混用一个银行开户账号。
对工会在银行的存款利息、固定资产报废收入等,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如实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不得隐瞒不报。
4、凡公司工会委托公司行政财务发通知书拨入各单位工会的经费、图书款、各种奖励款、职工困难补助费等,要分开科目列帐。
接到转账通知书之后,各单位工会干部和工会财务主管要积极主动地与本单位行政领导和财务部门联系,以便使公司工会拨入的各项费用及时到位。
基层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收入要悉数入账,以确保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规定1、固定资产的购置(1)基层工会自行购置500元以上的各种固定资产,必须先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
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公司工会领导批复后方可购买。
严禁超计划购买。
(2)固定资产购买以后要及时到公司工会报销。
报销时应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基层以便与实物核对,一份报公司工会建立台帐)。
2、固定资产的管理(1)基层工会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固定资产交接手续,要有交接清单,实物和卡片要核对清楚),方可离职。
全国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全国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前言为了规范全国总工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会员权益,加强财务监督,特制订此制度,希望全国总工会各级组织和工会会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全国总工会的财务管理基于以下原则:1.财务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的规定;2.财务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的监督;3.财务管理应科学、规范,确保所有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1.全国总工会的财务管理机构为财务部,下设会计科和出纳科;2.各级工会应当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财务管理的核算制度全国总工会应当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财务核算制度,包括:1.会计制度,规定会计科目、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要素的处理方法;2.预算制度,规定年度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预算制度;3.税收制度,规定全国总工会缴纳的各种税费及申报方式。
四、财务管理的管理制度全国总工会应当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的管理制度,包括:1.收支管理制度,规定全国总工会的收支管理流程、会计核算方式、票据管理和现金管理等;2.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全国总工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办法;3.债权管理制度,规定全国总工会向外借贷的管理办法;4.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全国总工会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控制要求;5.审计制度,规定全国总工会的审计流程、审计对象、审计机构等。
五、财务管理的监督制度为了保障全国总工会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应当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的监督制度,包括:1.内部监督制度,规定全国总工会内部审计、财务部门自查、机关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制和程序;2.外部监督制度,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全国总工会财务进行审计,并向会员公开审计报告;3.法律监督制度,规定全国总工会财务管理中的法律监督机制。
六、财务管理的违规处罚制度对于全国总工会的财务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当依照全国总工会的违规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结束语全国总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全国总工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全国总工会经济管理活动正常开展、公开透明及依法合规的基础。
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制度(10篇)
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制度(10篇)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制度(10篇)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工会的管理制度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制度10篇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制度篇1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2、根据《工会法》规定,按时、足额上解经费;3、及时收缴会员会费;4、在银行独立开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5、认真编制预算,按预算使用经费;6、报销时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经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附件要齐全;7、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财经纪律;8、工会会计要做好日记总账、按月记账,按季编报资产负债表,做好年度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9、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核销工作;10、每年1-2次向职代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11、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交接工作;12、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财务检查等工作。
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工会财务在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中的应有作用,特拟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制度1.工会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根据上级工会财务的规定,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
2.编制预算前,工会委员会必须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和公司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报送上级工会审批。
第二条决算制度1.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前编制上年度决算。
2.编制决算时,须将上年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准时报上级工会批复。
第三条经审费审查制度1.工会经费审查员应代表会员群众,认真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工会每年的预、决算报表连同账册凭证以及有关资料,都应主动接受经费审查员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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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为切实加强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水平,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第二条总体目标。
各级工会应在初步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形成工会财务会计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第三条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相适应的会计人员。
第四条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并明确工作职责。
第五条会计人员的任免符合法定手续。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会计工作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第七条各级工会应当根据财务会计业务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收支预算、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经费定额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严格遵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第九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组织预算执行,县级和县级以上工会要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补助资金部门预算、决算。
预算编制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第十条各级工会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
第十一条厉行节约,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
第十二条严肃财经纪律,没有“小金库”或账外设账行为。
第十三条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的执行。
调整或追加预算,严
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十四条年度预算、决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报批。
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五条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会计制度》等规定建账。
第十六条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十七条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经有关人员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
第十八条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如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拨缴经费收入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设有必要的辅助账簿(如财政划拨、税务代收工会经费辅助账等)和备查账簿(如低值易耗品、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
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第十九条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相符)、账实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相符)。
第二十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经分管财务的工会主席、财务负责人审阅并签章。
第二十二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好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二十三条用于账务处理的计算机应保证财务会计工作专用,不能联入单位局域网及互联网;需要联网的,应通过物理隔离等技术,保证账务数据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账务处理等电子数据定期备份。
第二十五条下级工会财务软件、报表软件应能满足上级工会数据上报、报表上报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按照《工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二十七条现金管理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存款管理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
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没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二十九条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三十二条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做到申请、经办、证明、验收、审核、签批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
第三十三条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四条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三十五条发票、收据等各种票据由不直接经办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保管,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履行规定手续。
第三十六条发票、收据做到手续清、账目清、责任清;使用专柜、专账、专表;防火、防盗、防霉烂损毁、防虫蛀鼠咬、防丟失;不准相互转借、转让,不准擅自处理空白联和其它质量残次的无效联。
第三十七条银行票据明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设置登记薄进行记录。
第三十八条严格按照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符合规定手续。
第三章附则
第四十条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对省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的指导和检查。
省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产业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的指导和检查。
省、市级工会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和基层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的指导和检查,将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纳入工会财务竞赛考核指
标。
第四十一条各级工会要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9年11月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总工办发〔2009〕3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