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4京教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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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

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

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加深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动手能力的主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规范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环节的类别与说明1、实验教学:为检验科学理论或假设以实验项目为单位组织的教学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锻炼学生开展科学实验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2、课程设计:通过一门或几门课程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巩固已学理论知识,掌握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和设计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

3、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通过讲座、社会调查、企业观摩、社会实践等形式使学生了解本专业在社会实际中的应用,获得本学科、本专业的感性知识,为学习专业课打下基础。

4、毕业实习:通过实际岗位的训练使学生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学习生产和管理的实际知识与技能,培养初步应用本专业知识的实际工作能力。

5、毕业设计(论文):是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行工程设计、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

6、其他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

二、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教学要求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包含课内实验),均应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和配备相应的实践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实践实验课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应紧密结合人才培养的目标及要求,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由系(部)、教研室组织制订。

2、实践实验类课程的教材必须选用正式出版教材,或经所在系部教材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的自编教材(指导书)。

教师自编的实验(实践、上机课)指导书,应参考学校统一模版(见附件1:实验指导书参考模版)撰写。

本科试点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科试点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

本科试点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本科试点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高校教育教学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学科发展。

为了确保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下面我将从基地的功能定位、设备设施、师资队伍、学生实践活动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

首先,基地的功能定位是建设一个能够满足学生实践需求的专业实践教学场所。

要明确基地的定位和目标,确定基地服务的学科范围、学生数量和实践课程种类,并与基地所属学院或专业的教学目标和实践需求相一致。

其次,基地的设备设施是保障实践教学质量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基础条件。

基地应配备先进、完善的实验设备和仪器设备,满足学生实践教学的要求。

同时,应购置与实践教学密切相关的书籍、期刊以及开展实践研究的工具和软件。

第三,基地的师资队伍是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和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关键因素。

基地建设要注重引进高水平的实践教学团队,包括教授、副教授、实践教学主任、讲师、专职辅导员等。

师资队伍应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并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此外,基地还应积极推动与企业、政府部门等社会资源的合作,开展产学研项目和实习实训活动。

与实践教学密切相关的企业和机构应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实践教学场地和项目支持,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最后,基地的管理和评估是保障基地持续发展和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基地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实现基地建设、运行和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

同时,要定期进行基地的评估和反馈,对基地的建设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基地的建设和运行。

综上所述,本科试点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明确功能定位、配备先进设备设施、引进高水平师资队伍、推动产学研结合以及建立完善的管理和评估机制。

只有满足这些基本要求,才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他们的就业和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加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以更新观念为先导,以深化改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分类指导、注重特色、重在落实”的原则,旨在切实加强教学工作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实力。

第三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范围根据新时代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更新与调整。

(一)非课程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一流专业、教学团队、卓越计划项目、专业认证专项、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产业学院、“四新”建设改试点、基层教学组织示范单位等。

(二)课程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第四条职称评聘和科研业绩认定中各级别项目范围如下:(一)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卓越计划项目、专业认证专项、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课程、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国家级思政示范课程、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

(二)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省级一流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省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省级线上一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线下一流课程、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省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课程、省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省级思政示范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1.24•【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各本科高等学校:实践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贯穿始终、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并掌握知识、提升创新和应用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建立健全实践教学体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

以优化实践课程体系为基础,以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为抓手,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实践教学队伍建设为保障,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为手段,积极调动整合资源,形成实践育人合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实践教学整体水平,切实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2.基本原则--强化顶层设计。

紧密结合高校实际,聚焦“四新”建设,围绕内涵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评价机制,做好实践教学体系顶层设计,增强实践教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强化分类建设。

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双一流”建设高校、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实际情况,结合基础类、应用类和交叉类不同类型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分类构建相应的实践教学体系。

--强化项目引导。

结合新时代实践教学需求,以项目为抓手,深化改革,提升实践教学层次;加强建设,改善实践教学条件;优化配置,夯实实践教学基础。

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与评估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教高厅(2011)2号)以及《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业设置与调整第二条主动适应国家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立足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依托已有学科基础,加强整合,尤其要密切与产业(行业)的联系,扶持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专业方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强化发展特色,形成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结构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学科专业体系。

第四条新专业设置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规定;(二)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S)以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四)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五)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六)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七)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第五条对下列专业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一)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二)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S)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不足、基础不扎实的专业;(四)经2、3次校内专业评估均不合格的专业;(五)云南省重复设置过多的专业;(六)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教高2006 14、16号文件解读

教高2006 14、16号文件解读

教高[2006]14号、16号文件解读新闻类型:评估知识加入时间:2010年10月13日13:552006年,国家教育部以教高[2006]16号文件的形式颁发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这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工作重心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重点抓规模扩张转向以内涵建设,重点抓教学质量上。

教育界普遍认为,16号文件的实施,意味着国家要求把高等职业教育办成真正意义的职业教育的决心。

目前,各个高职院校都在认真学习16号文件,开展新一轮的高等职业教育思想大讨论。

一、对高职教育相关文件的简要回顾1999年,我国开始大规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在7年的发展过程中,教育部共出台了比较重要的相关的文件5部,即:1.教高[2000]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2.教高[2004]1号《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3.教职成[2004]12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4.教高[2006]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5.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这五个文件的先后颁发,反映了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认识的变化,反映了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变化。

〔2000〕2号文件主要解决了高职教育的基本办学要求问题。

提出的高职教育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中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重点,注重提高质量,努力办出特色。

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色鲜明、高水平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在这个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第一次提出了理论教学必需、够用的原则。

有些提法现在看来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在当时还是很先进的。

吉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本科实习教学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实现实习教学目的,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实习教学,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独立专业实践环节的统称,主要包括工程训练、认识实习、读书报告、教学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综合实验、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等环节,不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二、实习教学的组织领导第三条全校本科实习教学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与监督工作,学院负责建设实习教学团队与实习教学资源、落实实习教学任务.学校其他部门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工作职责:(1)制定学校实习教学指导性文件,检查学院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和执行情况;(2)检查教师教学资格认定制度实施情况;(3)审核学院实习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全校实习教学执行计划,下达实习教学任务;(4)制定实习经费预算执行计划,检查实习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管外埠实习经费;(5)检查实习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6)管理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7)评估全校实习工作,评价教学质量,组织教学研究与经验交流.第五条学院工作职责:(1)建设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的实习教学团队;(2)组织制定实习教学标准(含考核);(3)制定教师实习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认定教师独立承担实习教学的资格;(4)制定教师实习教学规范、教师实习工作考核办法;(5)制定学生实习守则,制定实习安全与保密管理实施细则;(6)组织教学团队制定年度实习教学实施方案;(7)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8)检查实习教学准备,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9)监控实习教学质量,总结实习工作;(10)考核教学团队负责人年度工作。

三、实习教学团队建设与职责第六条实习教学团队是执行实习教学任务、实施实习教学建设、开展实习教学研究的基本教学组织.第七条学院组建所有实践环节(含系列)的实习教学团队,聘任团队负责人主持团队工作。

大学“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促进学生主动、自主学习。

第三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人文-通识”优质课程、数字化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新增项目。

第四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负责“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组织、管理、评审工作。

第一章申报立项第五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每年组织一次。

由“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以正式通知将申报信息下发到各学院,并在教务处网站、校内主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第六条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

第七条学院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为完善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

第九条“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核实,确定立项或推荐申报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名单。

第十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经过公示异议处理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本科教学工程”课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制。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和跟踪指导等工作;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校级项目建设期为两年;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原则上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

确有客观原因,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项目内容调整办理程序:1.项目承担单位以公文形式报送项目调整内容、原因,同时附上项目负责人同意调整相关内容署名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2.“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审查核实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理意见,涉及到省级以上项目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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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大京教字〔2014〕16号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是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提高实践育人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和管理工作,经认真研讨并广泛征求意见,学校研究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3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4年3月26日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和管理,促进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本科实践教学的综合能力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是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实验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创新教学环节的教学需要,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验室(基地)”)等实践教学条件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

3.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实行“总体规划、分级管理、项目实施”的工作模式。

学校依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效益优先、资源共享”的原则,按年度分步实施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学院依照建设计划组织和实施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基地)完成工作任务。

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实验室(基地),实行项目管理,采取“项目申报、专家论证、过程管理、验收评估”等管理程序,确保建设顺利实施。

4.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重点支持和优先考虑学生受益面大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教育课实验室,新建专业的实验室(基地)建设。

二、工作组织1.学校根据学校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和人才培养专项规划,从本科教学全局出发,确定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总体方向和工作要求。

根据学院年度建设计划申报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确定学校年度建设计划。

2.学院根据学校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总体方向和工作要求,制定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规划。

根据实验室(基地)项目申报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学院年度建设计划。

3.实验室(基地)根据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分阶段实施的实验室(基地)建设计划。

根据本科课程教学需要和实施条件情况,确定实验室(基地)申报项目。

4.学院应建立动态管理的项目库,确定实验室(基地)申报项目的优先支持顺序,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建设,并根据本科教学改革情况及时更新项目库,淘汰不合适教学要求的项目。

5.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年度建设计划经学校审批执行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项目申报1.学院依照学校年度工作要求,组织所属实验室(基地)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实验室(基地)负责人。

2.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依托的实验室(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完善的实验室(基地)建设计划;(2)实验室或基地面向本科生教学,有长期稳定的实践(实习)教学任务,学生受益面大;(3)有与完成教学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场地、基础设施以及学生实践(实习)条件;(4)有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和专职实验技术人员;(5)有健全、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

3.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与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要求相一致。

与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实验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创新教学环节及其相应的实验(实践)教学大纲相一致,与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要求相一致,与实验室开放的需要相一致。

(2)能较快地发挥作用。

拟采购仪器设备经济合理,能及时完成采购、安装、验收手续,尽快投入使用;所需用房、安装条件(水、电、通风等设施)、实验技术人员能满足设备使用和维护需要。

(3)能取得预期效益。

能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提高实验项目开出率及综合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增加率;能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避免重复购置;能提高实验室开放程度。

4.实验室(基地)申报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2)项目涉及的实践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3)现有实验室(基地)面积和仪器设备条件以及师资情况;(4)实验室(基地)建设计划;(5)拟开发的实验(实习)项目及相应实验(实践)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完成情况;(6)实验(实习)指导书编写计划;(7)计划采购实践教学仪器设备明细、报价依据及相应支撑材料;(8)实践教学用房及环境设施的准备情况;(9)项目建设拟达到的预期目标及取得的效益。

5.实验室(基地)根据可行性研究情况,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明确预期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考核指标等内容。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应包括:(1)实践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明确拟采购教学仪器设备的名称、主要技术指标、数量、参考价格等,确定设备管理人员。

(2)实践教学用房及环境设施的落实。

明确实验室(基地)、设备安装调试的环境条件,包括房屋、供水、供电、供暖、排水等必要条件。

涉及房屋装修的,应明确装修资金来源。

(3)实践教学文件的建设。

明确开发的实验(实习)项目,相应的实验(实习)指导书编写计划,实验(实践)教学大纲的执行计划,实践教学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

6.实验室(基地)在申报时必须认真、充分进行实践教学仪器设备的询价、考察和测算,测算要有依据,力求使设备的预算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相近。

四、学院论证1.学院根据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规划和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基本条件、基本要求,以本科培养方案和实验(实践)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对实验室(基地)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可行性论证,确定推荐项目。

2.学院应成立专家组,开展集体论证,按照“从制定(修订)教学大纲、到规范实验项目,再到确定设备需求”的论证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出具推荐意见。

3.实践教学仪器设备需求论证应密切结合教学实际,以能满足本科教学需要为原则,依据场地条件,在充分考虑时间、空间、循环实验等教学要求,兼顾实践内容更新、使用维护成本、教学手段改革等效益要求后,确定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和购置数量。

4.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投影仪、显示器、传真机、空调等通用办公设备不纳入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实践教学过程用于教师教学、学生实验使用的计算机等设备,属于专用的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可在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经费中预算,但设备必须固定放置于实验室(基地)中,有专人管理,并面向本科生开放。

5.学院应慎重考虑购置时数少、受益面窄的演示性实验所需仪器设备,非本科实践教学用仪器设备不纳入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五、计划审批1.学院汇总推荐项目,经学院专家组论证后,形成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年度建设计划,经主管院长审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院年度建设计划、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对推荐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组织专家对学院年度建设计划进行严格审查论证,并向学院反馈专家评审意见。

3.学校综合学院年度建设计划和专家评审意见,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经费额度,形成学校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年度建设计划,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4.学校向项目所在学院和实验室(基地)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

学院和实验室(基地)根据下达的建设经费额度和设备购置计划开展建设。

5.未列入学校年度建设计划的推荐项目纳入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六、项目实施1.经批准立项的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由学院和实验室(基地)组织实施。

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工作。

项目所在学院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条件保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2.本科实践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负责人与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联系设备购置事宜,执行设备购置计划。

设备采购与验收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3.场地、人员及设备使用管理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及时准备好安装场地(用房、水、电、通风等设施到位),确保设备能及时安装、调试和使用。

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后,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职人员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做好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尽快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开设相关实验课、实验(实习)项目,并开放给本科生使用。

4.实践教学文件的建设项目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及时更新实验(实习)教学内容,完善实验(实践)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并认真执行。

实验(实践)教学大纲执行和学生实验(实习)记录情况将作为项目投入使用的基本依据。

项目负责人要组织人员认真制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完善实验室(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保存好学生实验(实习)记录、报告等,并做好归档工作。

符合实验室开放条件的,要建立和完善设备共享、开放管理的相关制度,积极接纳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使用。

5.项目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建设经费额度和设备购置计划执行,原则上不许变更。

擅自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设备购置计划更改的,所有后果由项目所在实验室(基地)和学院自行承担。

项目因招投标等因素致采购价格超出预算而学院配套经费不足时,应立即中止设备购置和项目建设。

项目因中止执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由项目所在学院和实验室(基地)自行承担。

项目中止后仍需继续开展建设的,必须重新组织立项申报和论证,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学院应加强已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监督,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度。

学院应于项目建设期满时组织人员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并向学校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七、经费管理1.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经费由学校直接下拨至学院,日常经费管理工作由学院负责。

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建设经费应严格按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经费超支部分由学院和实验室(基地)自行负责,剩余部分由学校收回,不得购置其他仪器设备等。

3.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经费主要支持以下费用:(1)实践教学仪器设备费。

主要包括新采购实践教学仪器设备费用,含仪器设备本身的价格、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成本费用;已有教学仪器设备增加功能或加工改制的费用;借调仪器设备的调拨费用。

(2)实验用家具购置费。

主要包括采购供实验(实习)教学使用的实验台、家具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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