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偿献血实施制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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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偿献血使用制度范本

医院无偿献血使用制度范本

医院无偿献血使用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无偿献血和使用血液工作,保障医疗用血安全和献血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无偿献血1. 医院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和爱心人士参加无偿献血。

2. 无偿献血者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健康检查标准。

3. 无偿献血者在本医院献血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三条血液采集与储存1. 医院应当指定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护人员负责血液采集工作,并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血液采集标准。

2. 医院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储存条件,确保血液质量。

第四条临床用血管理1. 医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 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合理的临床用血计划,并严格执行。

3.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申请、审批、使用和追溯制度,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第五条血液使用1. 医院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血液资源状况,合理使用血液制品。

2.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血液制品使用指南,避免不必要的血液使用。

3. 医院应当加强血液制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

第六条献血者权益保障1. 医院应当为献血者提供良好的献血环境和设施,确保献血者的安全和舒适。

2. 医院应当对献血者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和跟踪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献血后的不良反应。

3. 医院应当尊重献血者的隐私权,保护献血者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监督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和使用血液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无偿献血和血液使用的监督。

2. 医院应当定期对无偿献血和使用血液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医院应当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第八条法律责任1. 医院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学校无偿献血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无偿献血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无偿献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动学校无偿献血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总会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无偿献血工作以“人道、博爱、奉献”为宗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三条学校无偿献血工作应在学生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确保献血安全,提高献血质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无偿献血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宣传动员、组织招募、体检、采血、关怀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设立无偿献血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无偿献血工作,包括宣传动员、组织招募、体检、采血等环节。

第七条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应积极配合无偿献血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献血观念。

三、宣传与动员第八条学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政策和知识,提高学生的献血意识。

第九条学校可定期举办无偿献血知识讲座、宣传活动,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讲解,解答学生疑问。

第十条学校应鼓励学生自发组织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扩大无偿献血的影响力。

四、组织与招募第十一条学校无偿献血工作应在每年固定时间段内进行,提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向学生广泛宣传。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组织学生参与献血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献血点,加强与血站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献血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体检与采血第十四条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献血前体检,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体检标准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应协助血站做好献血现场的采血工作,确保献血过程安全、顺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对献血后学生进行关怀,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和饮品,关心献血者的身体状况。

医院无偿献血规章制度

医院无偿献血规章制度

医院无偿献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障献血者的权益,提高无偿献血效率,医院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进行的无偿献血活动。

第三条进行无偿献血的人员应当具备合法身份证明,并符合相关献血条件。

第四条医院将依法保护献血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献血者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医院将对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员进行免费的献血体检,并提供必要的后续关怀服务。

第二章献血参与条件第六条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员应当为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健康人士。

第七条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员应当无乙肝病毒、丙肝病毒、HIV病毒、梅毒病毒等传染性疾病。

第八条参与无偿献血的人员应当在献血前接受医院的相关体检,并确保符合献血条件。

第九条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慢性病的人员不得参与无偿献血。

第十条献血者应当保持良好的心态,在献血前不可过度紧张或担忧。

第三章献血流程第十一条献血者需提前预约献血时间,到医院指定的献血点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献血者需填写献血知情同意书,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相关咨询。

第十三条医院将对献血者进行血液采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四条献血者应当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配合医务人员的操作要求。

第四章献血后的关怀第十五条献血者在献血后应当在医院内停留一段时间,并注意补充水分和饮食。

第十六条献血者在献血后应当避免剧烈运动和疲劳,保持充足的休息。

第十七条献血者在献血后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医院工作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医院将对献血者进行跟踪关怀,了解其身体状况及献血效果。

第五章献血者权益保障第十九条献血者对自己的隐私信息和健康状况具有知情权和决定权。

第二十条医院对献血者的个人信息及献血过程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献血者在献血过程中有权要求医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服务。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二条献血者在献血过程中应当服从医院的安排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献血者不得出现恶意扰乱献血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献血资格。

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无偿献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提高医院职工的社会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国家有关无偿献血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等。

第二章无偿献血原则第三条无偿献血应遵循自愿、无偿、安全、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职工应积极响应无偿献血的号召,自愿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第三章无偿献血组织与实施第五条医院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定期与当地血站联系,了解临床用血需求,制定无偿献血计划。

第七条医院定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鼓励职工参与。

第八条无偿献血活动应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海报、通知、会议等形式,提高职工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九条无偿献血活动应遵循以下流程:1. 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2. 宣传无偿献血的相关知识,提高献血者的安全意识;3. 安排献血者进行登记、填写献血表、测量血压、血液检验等;4. 确认献血者符合献血条件后,进行采血;5. 献血后,为献血者提供休息、饮食等服务。

第四章无偿献血激励与保障第十条医院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职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一条医院对献血者进行健康跟踪,确保献血者的健康权益。

第十二条医院职工献血后,可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休假。

第五章无偿献血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医院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医院对违反无偿献血规定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院职工的社会责任感,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无偿献血实施制度

无偿献血实施制度

无偿献血实施制度背景无偿献血是指献血者无需获取任何物质回报的献血行为。

这项行为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常见的公益活动。

献血不仅能够挽救无数患者的生命,也对献血者有很多健康益处。

许多国家都已经实施了无偿献血制度,中国也在逐渐推动这项制度。

现状目前,中国的血液采集和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治安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协力,开展了大规模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

一些著名的商家和政府机关也经常组织献血活动,吸引了许多人前来参加。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无偿献血制度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方面,受传统道德观念和文化传统的影响,很多人仍无法接受无偿献血的理念。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不良商家推出了“间接报酬”的方式吸引人们献血,损害了献血行为的纯洁性。

改革建议为了促进无偿献血制度的健康发展,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几种手段:1. 宣传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普及无偿献血的意义和价值,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此制度的认识和接受。

2. 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献血站的监管,规范献血站的日常运作,防止商家通过奖励的方式吸引人们献血。

同时,建立专门的献血管理部门,对献血过程进行监督,保障无偿献血的纯洁性和公正性。

3. 提供便利条件在城市和乡村地区建立更多的献血站,满足公众的献血需求。

此外,为献血者提供充足的物质和心理支持,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

4. 建立奖励机制在保障无偿献血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奖励机制,鼓励献血者更加积极地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例如,可以为献血者颁发证书或者提供一定的荣誉称号,以此激发更多人的献血热情。

结语无偿献血制度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公益活动。

通过对无偿献血制度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项制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只有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才能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

2023年无偿献血实施制度正文

2023年无偿献血实施制度正文

2023年无偿献血实施制度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制度。

第二条本实施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无偿献血工作。

第三条无偿献血是指公民自愿无偿捐赠自己的血液,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无偿献血应充分保护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确保无偿献血工作规范、安全、高效进行。

第五条国家将大力倡导无偿献血行为,提高社会公众的无偿献血意识和献血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献血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指导和评估无偿献血工作。

第七条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献血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献血机构是指接受献血者无偿献血的医疗机构或献血站点,其主要职责是收集、储存和分发献血血液,同时进行献血者的筛查和健康评估工作。

第九条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应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来管理献血工作,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献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献血者的条件和权益保障第十条献血者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三)没有感染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禁止献血的疾病。

第十一条献血者有权享受以下权益:(一)享受免费的献血服务;(二)血液样本的隐私和保密权;(三)得到献血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的保障;(四)获得合理的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

第十二条献血者应当遵守以下义务:(一)如实提供个人身体健康信息;(二)遵守献血规定和流程;(三)接受献血机构的健康评估和检测。

第四章:献血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三条献血者应在指定的献血机构进行献血,按照献血机构的要求完成献血程序。

献血机构应当提供安全、卫生的献血环境和设施。

第十四条献血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协助献血机构对其进行健康评估和血液样本检测。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18•【字号】威政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8日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献血、采血、供血、医疗临床用血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造血干细胞。

鼓励稀有血型公民积极献血。

第四条献血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公民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献血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目标责任制,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工作,将献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二章宣传和组织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献血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吉林市无偿献血条例(2023年修改)

吉林市无偿献血条例(2023年修改)

吉林市无偿献血条例(2023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6.28•【字号】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第1号•【施行日期】2023.06.28•【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吉林市无偿献血条例(2014年8月29日吉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3次会议批准2022年9月20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改2023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动员和组织公民无偿献血,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献血者、用血者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偿献血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保证采供血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将献血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制定献血工作规划,加强献血宣传,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献血工作的动员和组织,建立应急献血者队伍,将献血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保证固定、流动献血点建设规划的实施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是本市献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血液采集、使用和血液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血液调剂的管理。

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的献血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献血相关工作:(一)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安排保障献血工作的日常和专项经费;(二)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固定献血点的设置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并符合规定的交通便利、人流密集等条件;(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流动献血点设置在交通便利、人流密集的区域,并为采血、取血车辆停靠提供便利条件;(四)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做好固定献血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献血的科学知识纳入学生健康卫生教育内容;(六)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团体、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积极参与、推动献血工作;(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广告媒介和宣传栏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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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实施制度正文
《无偿献血实施制度正文》是一篇好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重新排版了一下发到这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 ___法》、《省献血条例》和《市献血办法》为依据,以保证我县临床需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努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通过各级政府、部门、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我县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农民、工人无偿献血意识有所增强,献血人员有所增加,全县实际无偿献血人数达2500人以上,采全血50万ml以上。

三、具体措施
1.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横幅、版报等媒介和“无偿献血日”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中华
人民 ___献血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我县开展无偿献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全社会营造推进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和正确舆论导向。

各级红十字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通过发倡议书等多种活动形式,号召并动员适龄红会会员、工会会员、共青团员及妇女,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县献血办将定期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县无偿献血推进情况,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无偿献血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典型事迹。

2.提供方便采血方式。

各镇无偿献血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工商、税务、供电、邮政、电信、金融、学校以及驻镇各单位均纳入镇管理,按计划下达无偿献血指标。

建有党委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

各镇以及指标任务较多的部门单位继续采取上门采血的办法,各种日常写作指导,教您怎样写范文献血时间由县献血办会同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统一安排,届时由市血液中心派出献血车赴各镇、有关部门、单位现场采血。

指标任务较少的部门单位,由县机关工委牵头负责,会同县献血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到指定地点体检采血,也可对照文件要求自行组织人员去血站(高淳分站)进行无偿献血。

3.大力开展互助献血工作。

互助献血是国家《献血法》所提倡的献血方式,是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的明确要求,是自愿无偿献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各用血医疗机构要
高度重视互助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和推进互助献血工作,择期手术病人互助献血数量必须达30%以上,力争达到40%以上,此项工作列入对用血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

5.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界人士自觉加入到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采用组织招募和自愿促进两手抓,尽快建立一支长期稳定、数量充足的志愿者队伍。

要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建档立册,定期活动,充分体现党委政府的温暖和关爱,使志愿者获得更多实现人生价值的幸福感。

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县城适当位置设立固定献血屋,方便志愿者无偿献血。

五、工作要求
1.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组织程度,范文参考写作网,教您怎样写范文形成强大合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无偿献血工作将纳入各镇千分考核内容,对完不成任务的将相应扣分。

2.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构建
和谐社会、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带头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县下达的指标任务,广泛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公民进行无偿献血,特别是各镇、开发区要充分发动农民、企业员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

3.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___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要切实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的规范化培训工作,强化珍惜血液资源的意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减少不合理用血。

以上就是《无偿献血实施制度正文》的全部内容,涉及到无偿献血、献血、工作、单位、用血、部门、临床、组织等方面,觉得好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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