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入库验收制度标准范本

气瓶入库验收制度标准范本
气瓶入库验收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0338 气瓶入库验收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气瓶入库验收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为确保证公司生产所需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因气瓶使用、管理不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厂区内生产、研发所需氮气、氧气、氩气、溶解乙炔气、氢气、压缩空气、液氨等钢瓶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生产部、分析技术部、设备动力部、采购部参与上述

过程;;

3.2生产部、分析技术部、设动部、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安环部负责监督。

3.3本制度经公司管理程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颁布实施。

3.4安环部负责将本制度及其修订版本报送行政部备案。

4气瓶验收安全管理

4.1 供应商安全资质管理

4.1.1所有气瓶供应商均必须持有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必须承诺对气瓶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4.1.2 氧气、氢气、氩气、液氨和溶解乙炔气瓶供应商必须持有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其中溶解乙炔气瓶外壁必须喷涂白色漆、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

4.1.3 采购部负责向气瓶供应商索取上述各种资质和证照的复印件,交安环部保存备案。

4.2 气瓶采购质量管理

4.2.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气瓶上均必须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检验合格证。

4.2.2 供应商必须确认其所提供的所有气瓶均已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钢瓶均应在明显部位标有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记;禁止采购无标记或标记模糊不清的气瓶。

4.2.3 采购部负责落实气瓶采购质量要求,并将其写入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中。安环部负责保存该协议的复印件备查。

4.3气瓶接收安全管理

气瓶的储存部门应安排专人接收,清点过数,并将气瓶放置到安全位置。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不得接收:

a.气瓶的颜色标记与所需的气体不符,或颜色标记模糊不清,或表面漆色覆盖在另一种漆色之上;

b.气瓶上未粘贴气体充装后的检验合格证,或合格证上未标明充装日期和最终充装压力(气瓶充装后必须静置24小时方可进行出厂检查,因而合格证上的充装日期至少应比接收日期晚一天);

c.氧气、溶解乙炔气瓶的瓶体、瓶嘴处有油脂;

d.瓶体上有不能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如严重的机械损伤、变形、腐蚀等;

e.瓶阀漏气、阀杆受损、侧接嘴螺纹旋向与所需要的气体性质不符或螺纹受损;

f.气瓶不能直立、底座松动或倾斜。采购部应向气瓶供应商明确上述要求。气瓶入库时,接收人必须在上述检查完成后在方可在接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本岗位的气瓶出入库记录中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名。

5气瓶入库存储安全管理

气瓶入库存储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气瓶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b.气瓶入库前,应严格审核合格票签,做好记录。如无合格票签的,应追查核实原始记录单,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库储存;

c.气瓶收发应有详细记录,注明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钢瓶编号及领用人等;

d.旋紧瓶冒、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空瓶与满瓶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e.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须分开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及灭火器材;

f.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g.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储存过程中须竖直,且不得与氧气瓶距离小于5米。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氧气瓶移动与运输 1. 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应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并将其退回总库; 2. 运送氧气瓶时,应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3.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4.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的固定住; 5.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许运输; 6.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二.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容积较小的仓库(储存量在50个气瓶以下)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少于25m;较大的仓库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应不少于50m,与住宅和办公楼的距离应不少于100m; 2.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3.氧气瓶储存时,应保持起立位置,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储存气瓶的仓库内,应备有消防用具,并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应良好; 5.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6.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氮气瓶应涂黑色,并用黄色标明“氮气”字样;氩气瓶应涂灰色,并用绿色表明“氩气”字样。其它气体的气瓶也均应按规定涂色和标字。气瓶在保管、使用中,禁止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三、氧气瓶使用规定 1.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1/4转,吹洗1~2s ,然后用专用的扳手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2.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3.氧气阀门应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应用特殊的键开启; 4.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距明火10m 以外; 5.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6.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爆晒; 7.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8.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必要时可用温水解冻;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正 式版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物资验收是物资入库的第一关,是保证安全生产质量的先块条件。 二、保管员应严格按计划验收,无计划采购物资保管员有权拒收,严禁无材料计划验收入库。 三、材料采购员应将材料入库凭据交保管员当面交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宗材料2天内验收完毕,小宗物资当天验收完毕。并及时登记台帐,严禁弄虚作假。 四、验收时由厂家直达的机电设备、大宗物资应先报公司物资部、公司相关部

门来人一同验收,技术含量高特殊材料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入验收,同时认真填写((入库物资验收记录表))并鉴字。手续不齐全的物资严禁入库。 五、计件物资应全部拆包清点数量,计量物资一律按净重计算,计量单位不相符内(如坑木、钢材)应先做检尺计量计算,然后再按理论换算进行验收,并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 六、质量验收就是对物资的品种、规格、化学物理性能以及技术要求等验收。可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或使用一般测试仪器检验就可以决定物资质量的,可由有验收人员自行检验,并填写验收记录,对于技术性能要求高的物资由使用单位或专业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修订> 为加强各类高压气瓶、易燃易爆气瓶的管理,防止储存、使用中发生以外事故,对原《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后,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各类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瓶,液体、液化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气体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氢气不能和氧气存放在一起,氧气不能和乙炔气、液化气存放在一起。 2、库房电器设施、照明、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线路应穿管固定,库内不许搭接临时照明,库内照明灯不得大于60W。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明火。 3、气瓶与气瓶库房应远离高温、明火、熔化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10米以外。 4、各类冲装好的气体瓶,运到公司时要尽快搬入库内储存。入库前库管员要仔细辨认气瓶外观有无裂纹、变形、校验的钢印日期是否在使用周期内,发现瓶体变形、有裂纹的气瓶、无校验钢印日期和已超出使用日期的气瓶,拒绝收货,并将整批气瓶退回厂家更换,不准强行入库。 5、库房气瓶、瓶帽、阀、防震圈应完好齐全,采购部要建立气瓶的分类台帐,包括(防震圈、瓶帽)等附件。领用部门或个人拒绝领用无防震圈、无瓶帽或阀损坏的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应有防震圈的气瓶。

6、采购部送到现场的各类气瓶,必须保证在使用周期内,并有检验的钢印日期。不准将过期或附件不齐全的气瓶、有裂纹的气瓶、变形的气瓶送到生产现场。执法人员或使用部门发现有异常的气瓶流入现场,重罚发放部门。 7、用于作业现场的氮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20瓶,如超过20瓶的必须设二级瓶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其他气瓶,在同一维修点一次各存放1瓶,临时存放点和固定存放点一次各存放2瓶。用于生产的氧气瓶,在固定点一次可存放4瓶。理化计量室、光谱室用气一次存放1瓶。采购部送往熔铸车间的氮气瓶一次只能送20瓶,超过20瓶未设二级库房,按违章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由送料部门负全部责任。 8、瓶帽、防震圈配戴在气瓶的位置(气瓶立放)瓶颈以下250毫米处为上圈位置,瓶底面向上250毫米处为下圈位置(见气瓶防震圈位置示意图)。出库气瓶必须达到以上标准才能发出,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库管人员。 9、送到作业现场的气瓶,签收人员必须认真确认瓶帽、防震圈是否安装在规定的位置,如不检查,视为瓶帽、防震圈安装合格。在使用中,被执法人员查到瓶帽、防震圈没有按规定标准安装,考核送料部门和签收人员及使用人员。 二、使用管理 1、使用部门发现气瓶无附件(瓶帽、防震圈)或过期气瓶、变形气瓶,应立即退回采购部更换,同时将信息通知保卫科和安技部。保卫科和安技部接到信息后,要立即督促采购部与厂家联系更换。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说明: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物资以及非生产物资的采购管理以及出入库管理。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以及物资出入库的监督与管理。 相关管理制度:生产物料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等。 制度中涉及到的附件内容,例如采购计划单、请购单、领料单、入库单、出库单等,详见物料采购管理或者项目采购管理中相关管理工具。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 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物资的采购以及出入库 管理。 1.3采购部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同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 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2、采购部职责以及工作原则 2.1采购部岗位职责 (1)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各岗位职责的制定; (2)负责物资采购员、计划员及档案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 (3)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及保管;

(4)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 (5)负责本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需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 (6)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工作。 (7)负责做好各项档案的管理工作,如采购合同、各种审批文件及公司下发的 各种文件; (8)负责建立采购物资台帐、借款明细帐及公司应付帐款,定期与财务部对帐 并协助实施物资盘点。 2.2物资采购原则 (1)未经审批的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2)仓库内的库存物资应优先使用; (3)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时,采购远近搭配的原则; (4)采购物资时,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减少现金结算;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 服务的原则,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6)对于先试用的物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试验报告,并由审批后,方可采 购。 (7)尽量避免当日使用,当日采购,一定要做到提前采购。 3、物资采购管理 3.1物资采购一般规定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药品验收。 二. 质量验收员:负责入库前药品质量的验收。 药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合格后药品的入库。 药剂科主任:监督该程序的实施。 三. 内容. 1.药品验收 (1)为保证入库药品数量准确,质量良好,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验收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经本院内部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验收时在待验区进行,要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的证明或文件逐一进行检查。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等,必须做到件件拆箱,认真验收。验收后经复核方可入库。 (4)药品到货后,要及时验收,一般在到货6小时内验收完毕,有特殊贮藏要求的药品优先验收,并在30分钟内完成。大批量货物不超过三天。根据送货或配送单,对照实物,逐批进行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商、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不得验收入合格品库并及时上报药剂科主任并且与采购员联系处理。 (5)验收药品时,凭随货联详细核对品名、规格(剂型)、厂牌、

生产厂商、批准文号、批号、数量等内容,验收员验收合格后在随货联上签字、再交于微机员输入电脑,票据记录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至少保存三年。 (6)进口药品验收时,应详细审核《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随货单》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盖有供货单位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7)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验收应检查其包装标志情况及质量情况,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对其品种可疑无法确认时及时送当地药检部门检验。 (8)对发药后退回药品,验收人员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9)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药品不得入合格品库:三无产品;假冒厂牌商标的药品;整件没有生产企业检验合格证的药品;从厂家直接采购的药品没有同批号出厂检验报告书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无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进口药品。 (11)药品入库时注意失效期,一般情况下六个月内到期的药品不得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类高压气瓶、易燃易爆气瓶的管理,防止储存、使用中发生以外事故,对原《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后,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各类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瓶,液体、液化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气体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氢气不能和氧气存放在一起,氧气不能和乙炔气、液化气存放在一起。 2、库房电器设施、照明、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线路应穿管固定,库内不许搭接临时照明,库内照明灯不得大于60W。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明火。 3、气瓶与气瓶库房应远离高温、明火、熔化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10米以外。 4、各类冲装好的气体瓶,运到公司时要尽快搬入库内储存。入库前库管员要仔细辨认气瓶外观有无裂纹、变形、校验的钢印日期是否在使用周

期内,发现瓶体变形、有裂纹的气瓶、无校验钢印日期和已超出使用日期的气瓶,拒绝收货,并将整批气瓶退回厂家更换,不准强行入库。 5、库房气瓶、瓶帽、阀、防震圈应完好齐全,采购部要建立气瓶的分类台帐,包括(防震圈、瓶帽)等附件。领用部门或个人拒绝领用无防震圈、无瓶帽或阀损坏的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应有防震圈的气瓶。 6、采购部送到现场的各类气瓶,必须保证在使用周期内,并有检验的钢印日期。不准将过期或附件不齐全的气瓶、有裂纹的气瓶、变形的气瓶送到生产现场。执法人员或使用部门发现有异常的气瓶流入现场,重罚发放部门。 7、用于作业现场的氮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20瓶,如超过20瓶的必须设二级瓶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其他气瓶,在同一维修点一次各存放1瓶,临时存放点和固定存放点一次各存放2瓶。用于生产的氧气瓶,在固定点一次可存放4瓶。理化计量室、光谱室用气一次存放1瓶。采购部送往熔铸车间的氮气瓶一次只能送20瓶,超过20瓶未设二级库房,按违章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由送料部门负全部责任。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doc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氧气瓶、乙炔气瓶是储存和运输氧气、溶解乙炔气体的专用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为了保障气瓶的使用安全,国家先后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法规和标准,对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都做出了科学和明确的规定。 1、使用的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氧气瓶必须是按规定定期检验过的,超检验期的气瓶严禁充装。新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有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2、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压力表定期校验合格。各工区应当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 3、项目部、各工区物资设备部门要制定气瓶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回收、退返的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与信誉度高的厂家或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明确安全责任。 4、采购气瓶时必须确认瓶身贴有质监部门的检验标识和质量合格标签,否则不准进货。同时应查看手轮是否完好、是否漏气,瓶体外观有无缺陷,并配有瓶帽和防震胶圈。 5、加强气瓶装卸车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野蛮装卸: 5.1 运输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击和滚动,禁止用吊机或起重电磁吸盘直接吊运钢瓶。

5.2 氧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瓶间应使用木架或橡皮隔离,以防止互相撞击。汽车装运氧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5.3 夏季运输和露天作业时,氧气瓶要采取遮阳措施,防止曝晒,避免气体膨胀造成超压。 5.4 车上严禁烟火,并应配有灭火器材。 5.5 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乙炔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或同仓储存。运输途中乙炔气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 5.6 气瓶卸车时,要配备一定劳力,轻缓卸车,严禁抛滑、推倒、顺地面滚动,较远搬运应使用手推车,平稳装运。分发至各工地的气瓶,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建立领用登记册,由工地负责人签认,负责妥善保管及回收。 6、气瓶的储存: 储存氧气瓶的库房应为独立的单层建筑,应符合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气瓶库房应设置有足够泄压面积的泄压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地面应平坦不滑,砸击时不产生火花;储存气瓶库房与住宅的距离应不小于50m;与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氧气瓶不准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库房内照明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通风应良好;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明火作业和吸烟;氧气瓶应垂直立放,并应置于架子上。库房内的气瓶应将满瓶、空瓶分开存放,空瓶瓶身应用石笔标记。

出入库管理制度(0001)

出入库管理制度

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物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人员向仓库验收人员逐单交接。仓库验收人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验收完毕后将商品验收单报到财务,财务审核后转成入库单。验收人员打出条形码,做到一货一码,不得遗漏。采购人员审核条形码。物控经理或职务代理人根据实际需要将物品分发给大众仓库、沃尔玛仓库、中山街仓库以及府前店。并在电脑里做好相关记录,做到准确无误。 (三)物品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四)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五)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型号、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入货架的相应位置储存,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 (六)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其中贵重物品应入公司内小仓库保存,以防盗窃。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严禁与我公司无关的人员进入仓库。(九)仓库保持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由于仓库的容量有限,货物的摆放应整齐紧凑,作到无遮掩,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一)所有物品出库前必须有销货单,物控经理或职务代理人签字后交仓库管理员。物品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81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正式样本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物资验收是物资入库的第一关,是保证安全生产质量的先块条件。 二、保管员应严格按计划验收,无计划采购物资保管员有权拒收,严禁无材料计划验收入库。 三、材料采购员应将材料入库凭据交保管员当面交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宗材料2天内验收完毕,小宗物资当天验收完毕。并及时登记台帐,严禁弄虚作假。 四、验收时由厂家直达的机电设备、大宗物资应先报公司物资部、公司相关部门来人一同验收,技术含量高特殊材料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入验收,同时

认真填写((入库物资验收记录表))并鉴字。手续不齐全的物资严禁入库。 五、计件物资应全部拆包清点数量,计量物资一律按净重计算,计量单位不相符内(如坑木、钢材)应先做检尺计量计算,然后再按理论换算进行验收,并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 六、质量验收就是对物资的品种、规格、化学物理性能以及技术要求等验收。可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或使用一般测试仪器检验就可以决定物资质量的,可由有验收人员自行检验,并填写验收记录,对于技术性能要求高的物资由使用单位或专业检验部门检验。 七、凡入库物资如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质量低劣产品可拒绝验收。如发现物资不齐全、包装损坏、数量短缺或盈余、质量不合格等现象,由材料采购员查明原因,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分不同情况解决处

物资入库验收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一、物资入库验收制度 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购进的材料物资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 核对材料物资是否与公司的订购单或合同一致,不一致的一律不得入库; (2) 要认真核对质量是否与样品一致,数量是否有溢余; (3)完成上述工作后认真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 二、物资保管与保养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 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 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3、要严格注意防火、防盗。 三、物资出库管理 1、保管员发料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领料单进行发料,物资发放应视生产需要。既发整 又发零。 2、对退货物资由领料单位办理,并做好登记,冲帐手续。 3、要注意审查各种领料单的合规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未验收入库物资 2)发料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 3)先进先出,后进后出,有库存的一定要及时反映并领用 4)实行一料一单。 四、清仓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1、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年终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盘点时发现盈或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2)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防措施。 3)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五、帐务处理 1、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2、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3号前填报收支结存月报表,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六、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1、确定废旧物资回收围 1)各种包装物的回收 2)金属料尖、边角余料,有色和黑色金属切屑。 3)不能再修复的工具、量具等 4)其它各种有用物资的回收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处 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Z/HG13 059—2013 控制状态:受控 发放编号:13— 生效日期:2013年3月1日

1 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气瓶,其采购、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 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氧舱。 3 职责 3.1 xxxxxxxxx部负责气瓶供应环节的安全管理; 3.2 xxxxxxxxx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气瓶的安全管理; 3.3 xxxxxxxxx负责外来气瓶的门卫检查和管理; 3.4 xxxxxxxxx负责内供气瓶的充装、装卸、运输; 3.5xxxxxxxxxx负责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并对本辖区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气瓶监督管理; 3.6xxxxxxxxxx负责气瓶安全的监督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气瓶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

4.1.2 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4.1.3 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4.1.4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的色环,必须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并在瓶体上以明显字样注明产权单位和充装单位。 4.1.5气瓶警示标签的字样、制作方法及应用应符合GB 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4.1.6 气瓶的充装单位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按期检验负责,并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4.1.7 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 4.2 气瓶附件 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回火防止器、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目录,列入制造许可证范围的安全附件需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4.3 气瓶充装 4.3.1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换发注册登记手续。 4.3.2 充装单位应符合相应的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有关规定,确保不错装、不超装、不混装和充装质量的可追踪检查。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物资验收入库工作顺利实施~规范和加强物资验收入库工作~使物资验收入库管理遵循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发电公司生产用料、消耗材料、固定资产、工器具和各专业备品配件等集中采购以及自行采购物资收货验收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规范引用性文件 第三条物资采购中心《物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物资采购中心《备品配件管理办法》 第五条《神东电力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第三章专用术语、定义及分类 第六条备品配件的定义 ,一) 备品:指设备运行所必须储备的配件、设备和材料。 ,二) 配件:指为设备检修而准备的零部件。 第七条备品配件的分类:备品按自身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设备性备品、材料性备品和配件性备品。根据电力行业生产的特点及备品的重要程度~分为事故性备品和消耗、轮换性备品。 ,一) 事故性备品 1. 设备性事故备品:是指除主机以外的其他重要设备~这些设备一旦损坏~将影响发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而且损坏后不易修复和难于购买。 1

2. 材料性事故备品:是为解决主机设备及管道事故抢修储备的材料以及加工配件性备品所需的特殊材料。 3. 配件性事故备品:指主要设备,主机和辅机,的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具有在正常运行时不易损坏~正常检修时不需要更换,但损坏后将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和直接影响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行~而且损坏后不易修复~制造周期长和加工需用特殊材料的特点。 ,二) 消耗、轮换性备品 1. 消耗性备品: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经常磨损~正常检修时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消耗周期较短。如磨煤机衬板、灰渣泵叶轮等。 2. 轮换性备品:检修工作量大的设备和零部件~修复后可作为备品继续使用~如果利用备品进行轮换~则可显著缩短检修时间。如电动机~风机上的叶轮等。 第八条下列情况不包括在备品范围之内: ,一) 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工具和仪器, ,二) 特殊检修项目需要的设备、特殊材料以及零部件, ,三) 现场固定安装的备用设备。 第九条工具器具:是指在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过程中使用的~价值比较低、容易磨损、可以在不同的检修项目中使用的工具和器具。手动工具包括:撬棍、改锥、扳子等,电动工具包括:手提电钻、电锤、冲击钻、手枪钻、角磨机等。 第十条参见电力公司批复的《事故备品储备定额》、《轮换备品储备定额》、《消耗材料储备定额》及《工器具定额》。 第四章验收执行程序 第十一条对集中采购物资的验收~不需要出厂前验收的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到货验收,对需要出厂前验收的~由采购中心组织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各基层单位自行采购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验收。集中

医院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完整版

医院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一.药品验收制度 1.验收员必须核对购入药品是否与发出的药品采购计划中药品信息 一致,确认无误后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配送商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逐项验收。 2.药品入库必须有发票和随货同行单;各种收发凭证,应分类按月 保存备查。应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价格、入库日期、验收结果等,并由验收人员签字。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效期后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3.药品验收入库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验收比例抽取样品,检查验收 到最小包装。 4.国产药品必须验收其提供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否与购入药品的 批号一致。 5.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 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并核对检验报告书中的药品名、规格、批号、效期与购入药品一致。 6.特殊管理药品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高危药品 等)应双人“即收即验”,合格药品及时置于相应库区存贮。

7.验收血液制剂、生物制剂时,除按“特殊管理药品”验收外,还 应查验药品是否在冷链条件下配送,如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验收入库。 8.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原包装破损、药品数量短缺,应及时向配送企 业提出退药、换药或补足短缺数量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 9.库管员对购进手续不全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验收时 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药品应拒收,并及时上报科主任。 10.药品经验收合格并与原始单据或凭证核对无误后,库管员方可 将药品置于相应的库区。 11.二.药品验收程序 1.购入药品的检查验收程序 2.药品入库应按照数量查点、包装检查、标签说明书检查、注册 商标检查、批准文号核实、批号、效期检查、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检查、外观性状检查等步骤进行验收,合格品方可入库;对数量、质量有疑问的,拒绝收货,交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联系,做相应处理。 1、药品验收合格后,药库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于每 月底与药品会计核对后,将发票、随货同行单、入库单、出库单转交给药品会计建账。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员工工作状态、作业场所的工具、场所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气瓶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2 支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3职责权限 3.1 安全办 3.1.1安全办定期对厂区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的作业场所的员工工作状态、场所工 具、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3.1.2对各部门在用的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3.1.3对各部门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给予协调帮助,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3.1.4制定与气瓶供货单位的安全协议(附件1),收集和保存各家气瓶供应商的资质,不定 期对气瓶供应商的进厂产品进行安全抽查。 3.2 各使用部门 3.2.1气瓶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瓶壁温度有无异常、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瓶 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上下各1各)是否齐全完好。外观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入库。每天至少按要求检查一次气瓶库,按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办制定检查记录表样本)。 3.2.2入库空、重瓶严格分开,以免混发并检查有无漏气。 3.2.3气瓶在储存时不得临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标识明显,仓库内不得有

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3.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3.2.5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混放; 3.2.6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 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3.2.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2.8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放置。移动时最好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和剧烈震动。搬前要戴好瓶帽并旋紧,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避免气瓶直接受热,远离明火源。 3.2.9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保留合格气压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由安全员组织本制度培训,确保其了解基本的气瓶安全常识; 3.2.10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附件损坏的情况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气瓶,采取避险措施,避免伤及人身安全,及时上报车间安全员,安全员及时联系供应商开发部相关人员协调气瓶厂家负责维修,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安全附件确实是我厂在使用中造成的损坏,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使用部门支付。 3.3 供应商开发部 供应商开发部对供应气瓶和气体的厂家进行审核,确保其具有合格运输资质及生产资质并向供应商索要合格资质交到安全办存档;协调安全办与供应商签订气瓶安全协议协,更换供应商时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办与新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帮助协调和解决车间和供应商之间因供应商的过失在气瓶管理上产生的安全问题。

药 品 入 库 验 收 管 理 制 度

药品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兼职药品验收员。药品验收人员与药品采购人员相互不兼任。验收人员由具有药师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 三、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检查验收并记录,必要时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四、验收药品质量包括审验药品外规的性状和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包装、标识主要检查以上内容: 1、每整件包装有产品合格证。 2、药品包装标签或者所附说明书,有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等有关

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非处方药品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 4、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以中文注明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有中文说明书,并附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的复印件。 5、中药材和中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证。中药材包装应标明品名、产地、发货日期、供货单位;中药饮片包装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五、药品按分类验收并建立相应药品验收台帐,做好记录。验收台帐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名等项内容。进口药品验收记录,加上产品注册证号,《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吕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中药材有《进口药材批件》。验收首营品种,同时检查有无相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验收记录完整、准确、字迹清楚。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药品采购、验收、入库等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验收、入库等管理制度(一)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基本用药采购管理 (1)药品采购严格执行江苏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临床所需药品(毒性、麻醉、精神、放射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网上选择采购,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 (2)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招标(挂网)药品执行省招标(挂网)药品价。招标药品按招标价或低于招标价采购,医院按规定顺加作价;非招标药品执行国家最高零售限价,只能低于国家核定药品价格采购和作价。 (3)医院药品采购实行配送制。选择信誉好、质量管理规范并具有较强实力的医药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公司必须与医院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和《反商业贿赂协议》,若有违背立刻终止配送,药剂科加强对购入药品质量监督控制,严把药品质量关。各公司配送品种原则不得串户,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协调配送;医院大型抢救、急救用品应及时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在资阳医药公司自行采购。 (4)药品实行计划采购,库房保管根据临床用药合理储备,每半月一次计划,库房保管造出计划,由库管会计根据库存审核后,报仓储部主任审签后报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和药房备药情况,补充完善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配送公司,配送公司五天备齐药品送到医院;临时急需用药临时申报配送。 (5)购药款的支付,医院按照《采购管理考核积分实施细则》要求药品,回款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实行滾动付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实行先款后货。 (6)药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购销全程监控,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掌握药品购销、使用动态,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2、新药准入审批管理

(1)凡临床需购置的中、西药新品种,由申请购买科室分析论证后,根据临床需求量,由中级以上医师填写“新药准入申请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科室要有讨论记录备查。 (2)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对申请的新药品种进行核实,将科室申请理由、论证资料、新药单品种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新药证书、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药品说明书、GMP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清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整理汇总,编制新药目录,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 (3)新药品种实行挂网择优采购原则。 (4)新药应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经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选择挂网品种,得票超过参会人数2/3者为批准购入新药。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批准纳入计划采购。 (5)单品种新药由医务部主任、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直接报院长批准执行。 (6)新药购入后,申请科室应及时使用。造成库存积压过期者,由申请科室承担责任,属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的积压浪费,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责任。 3、临时用药审批管理 临时用药申请仅适用于抢救急需、突发性疾病急需或院外专家会诊急需的药品。(1)由科室主任书面申请,注明申请理由和需要用量。 (2)医务部负责对临时申请用药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 (3)药事管理委会主任审批,紧急情况可先口头同意购药,随后补办手续。4、药品采购配送管理 (1)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保证药品供应及满足临床需要,杜绝药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气瓶的充装、定期检验、运输、储存、经销、使用和改装等都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 第二条气瓶充装企业必须具备《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要求的条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其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更换。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和托管气瓶。 第四条永久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液化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3)。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执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充装规定》(GB13591)。 第五条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的气瓶和未经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一律不准充装。 第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1、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2、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 4、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 5、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

标签。 6、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7、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性质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超过检验期限的。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要进一步检验的。 6、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7、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 8、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第八条充装液化气体的规定: 1、装瓶气体的杂质含量应符合相应标准气体的要求,否则禁止装瓶。 2、实行充装重量复验制度,严禁过量充装,充装过量不准出厂。 3、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称重衡器的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称重衡器要设有超装报警和自动切断气源装置。 4、认真填写充装记录、气瓶编号、容积、实际充装量、充装者和复磅者的姓名、日期。 5、充装后应逐只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 6、操作人员相对稳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持证上岗。 7、严禁从液化气体槽车直接向气瓶灌装。 第九条气瓶充装后,必须在每只充气气瓶上粘贴警示标志。气瓶的

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采购单处理 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物资标签 物资在待验入库前应在外包装上贴好标签,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热点栏目:XX年个人总结 第三条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采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现所装载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现象,经初步估算损失在XX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XX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

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赔。 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账依据。 第五条交货数量超额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第六条交货数量短缺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入库 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员应先询 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与退货 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 2.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应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 3.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检验部门应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 4.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由检验部门主管于“材料检验报告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