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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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西建大教字(2009)054号关于做好2009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12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二、报名资格1. 我校在籍本科(含华清学院)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2. 我校2008级在籍本科生依据上学期英语成绩在班级排名前40%的学生,2009级在籍本科生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的学生均可报考CET4;3.华清学院自行决定报名情况,但报名人数不应超过东校区教室容量限度;4.我校在读研究生(学位进修班除外);5.报考CET6的考生必须持CET4合格证或CET4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6.非在校生一律不得报考,凡因此引发的责任事故由当事责任人承担。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1. 我校在籍本科生通过四六级报名系统直接在网上报名,学生报名操作方法见附件1,院(系)教学办审核后,将报名名单按附件3格式打印并加盖公章,交教务处存档备查;2. 我校在籍研究生,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报名;3. 我校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华清学院的考生,由该院统一组织报名;4. 华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及研究生学院数据信息报送时,应按四级、六级和本校区、东校区分别建立文件夹,各单位于10月8日下午5:00之前将报名数据(文字版、电子版)一同报教务处,逾时单位视为自动放弃;5. 在籍本科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7日上午12:00,各院(系)于10月8日下午5:00之前将报名数据(文字版、电子版)一同报教务处,逾时院(系)视为自动放弃。
6. 《2009年陕西省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于2009年10月9日前统一报教务处。
四、报名注意事项1. 所有考生报名后须亲笔签署《2009年陕西省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认真阅读《CET考生守则》和报考注意事项;2. 已取得四级、六级证书或CET4、CET6取得425分(含425分)以上成绩的考生,不得重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3. 考生不得跨校、跨院(系)报名,否则,成绩不予认可;4. 英语四级和六级不允许同时报考;5. 在籍本科生报名前应认真核对四六级报名网上个人信息,确保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年级、入学年份、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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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件西建大〔2018〕155号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相关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并遵照执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1 —2018年7月20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一类创新创业竞赛在人才培养环节的作用,完善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模式及实现路径,依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生学习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参加学校规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项目(以下简称“指定的竞赛”,详见附表1),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进行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
第二章转换范围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创新创业必修课程学习,根据参加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要求选修相— 2 —应的创新创业课程。
学生参加指定的竞赛期间,所修读的课程学分不受最低修读学分的限制,如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还可免修创新创业、实习、实验、课程设计(论文)等相关联课程。
第四条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指定的竞赛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可取得对应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
该学分可优先转换为创新创业课程成绩及学分,剩余学分可转换为通识拓展课程学分及选修课程学分,也可用于对相关联课程成绩进行奖励加分,或对已申请免修的相关联课程成绩进行认定。
第五条学生参加指定的竞赛获奖取得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同一竞赛项目仅可申请对1门相关联课程成绩进行奖励加分或认定,已申请奖励加分的获奖项目,不得再用于认定成免修的相关联课程成绩;已申请相关联课程免修的获奖项目,不得再用于奖励加分。
西建大2015214号

西建大…2015‟214号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12月4日—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总体方案》,深化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为导师)评定制度改革,实现导师由资格向岗位的转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
按照研究生培养层次,导师分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导师是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岗位,既非固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也非终身制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为强化岗位意识,学校每年进行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逐步形成以能力为导向、能上能下的导师动态管理机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导师的岗位职责(一)导师应潜心治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了解研究生培养的目标,熟悉培养环节和过程的各项要求;认真学习研究生培— 2 —养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学校学位点的建设发展。
(二)导师应充分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作用,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既要注重对研究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又要关心其思想、作风及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对研究生的职业规划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三)导师应承担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命题、阅卷、面试等相关工作;努力做好招生宣传、复试、录取等招生选拔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了解研究生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身心健康等情况。
(四)导师应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承担研究生学术前沿专题讲座等教学任务;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注重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定期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研讨活动,每月与研究生研讨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研究生的学习与研究进展,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05)200号为使研究生接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锻炼,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研究生“三助”是指研究生从事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和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工作。
2、研究生“三助”工作遵循研究生自愿参加、学校统筹协调、院(系)组织安排、适当支付报酬的原则。
二、管理体制及经费来源1、学校成立由学生处、研究生学院、财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组成的研究生“三助”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处,其具体日常业务由学生处奖贷助学管理科负责。
“三助”工作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以院(系)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助”工作办公室负责“三助”工作的政策制定、宏观管理、部门协调等工作;各院(系)负责本单位“三助”工作的岗位开发、考核管理、酬金发放等具体实施工作。
2、研究生“三助”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家规定的从学校教育事业费中应划拨的部分、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以及从其它渠道转入的指定用于研究生“三助”的经费。
同时,学校积极吸引社会各界设立“三助”基金支持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
三、聘用对象及要求“三助”工作的聘用对象一般为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聘用对象应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困难的研究生。
四、工作内容及岗位设置1、“助教”:协助课程教学、承担课程指导、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辅导答疑、课程实验和实践性课程等教学任务(不包括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所要求的教学实践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设立“助教”岗位:本教研室教师教学任务基本饱和、授课班级为三个自然班(或选教学生超过150人)以上的教师可申请设立“助教”岗位。
2、“助管”:承担院(系)的各类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辅助工作。
以下情况可以设立“助管”岗位: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承担省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的单位;负责学校重点教改、教学建设项目的教师;带班超过8个自然班的专兼职辅导员;本专科生班主任缺编;本单位工作量大,人员缺编,有“助管”需求的行政管理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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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西建大教字(2010)040号关于公布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的通知各院(系):经各院(系)上报,教务处审核,现将我校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公布于后,请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做好充分准备,组织好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保证我校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教务处二○一○年六月八日附件: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一、建筑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李志民(教授)副主任委员:王军(教授)委员:闫增峰(教授)肖莉(教授)杜高潮(副教授)董芦笛(副教授)李岳岩(副教授)王健麟(副教授)李昊(副教授)周文霞(副教授)李军环(副教授)二、城市规划专业(11人)主任委员:黄明华(教授)副主任委员:周庆华(教授)委员:张沛(教授)刘克成(教授)任云英(教授)惠劼(副教授)段德罡(副教授)刘晖(教授)李祥平(副教授)王翠萍(副教授)陈晓键(教授)三、土木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薛建阳(教授)副主任委员:李晓文(教授)委员:马乐为(副教授)李峰(副教授)王先铁(副教授)李青宁(教授)童申家(教授)韩晓雷(教授)冯志焱(副教授)赵平(教授)杜高潮(副教授)四、交通工程专业(7人)主任委员:王秋平(教授)副主任委员:陈大鹏(副教授)委员:杨秋侠(副教授)邵小东(讲师)李锐(讲师)李聪颖(讲师)王玉萍(讲师)五、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李安桂(教授)副主任委员:刘雄(副教授)委员:王智伟(教授)南晓红(副教授)梁亚红(副研究员)王怡(教授)刘艳峰(教授)樊越胜(副教授)郑庆红(副教授)闫秋会(副教授)党义荣(讲师)六、给水排水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黄廷林(教授)副主任委员:张建锋(副教授)委员:段晋明(教授)袁宏林(副教授)高湘(副教授)解岳(副教授)熊家晴(副教授)李志华(副教授)张荔(副教授)王俊萍(讲师)王东英(讲师)七、环境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黄学敏(教授)副主任委员:韩芸(副教授)委员:袁林江(教授)王磊(教授)杨永哲(教授)党小庆(副教授)郭新超(副教授)王怡(副教授)卜龙利(副教授)王旭东(副教授)曹利(讲师)八、环境科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石辉(教授)副主任委员:王晓昌(教授)委员:张承中(教授)聂麦茜(教授)郭瑞光(教授)金鹏康(副教授)刘立忠(副教授)吴蔓莉(副教授)张伟(讲师)马驰(讲师)杨毅(讲师)九、工程管理专业(7人)主任委员:李芊(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张涑贤(副教授)委员:兰峰(副教授)郭斌(教授)徐勇戈(教授)刘桦(教授)卢梅(副教授)十、工商管理专业(7人)主任委员:杨茂盛(教授)副主任委员:唐晓灵(副教授)委员:仇国芳(副教授)尚耀华(副教授)刘淑茹(副教授)王莹(副教授)张炜(讲师)十一、会计学专业(5人)主任委员:李荣锦(副教授)副主任委员:李琳(副教授)委员:胡振(副教授)王玉梅(副教授)朱宾梅(副教授)十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人)主任委员:骆正山(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张志霞(副教授)委员:白晓平(副教授)聂兴信(副教授)张新生(讲师)十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7人)主任委员:占绍文(教授)副主任委员:方永恒(副教授)委员:宋琪(副教授)赵尔奎(副教授)金青梅(讲师)朱瑾(讲师)林凇(讲师)十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7人)主任委员:侯远志(教授)副主任委员:李钊(副教授)委员:全锐(副教授)王舒健(副教授)成喜玲(副教授)赵智龙(副教授)张冰玉(副教授)十五、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肖国庆(教授)委员:薛群虎(教授)何廷树(教授)张耀君(教授)李辉(副教授)许启明(教授)尚建丽(教授)雷西萍(副教授)张军战(副教授)张颖(副教授)伍勇华(副教授)十六、安全工程专业(9人)主任委员:赵江平(副教授)委员:崔晓红(副教授)杨振宏(教授)郭进平(副教授)张遵毅(副教授)景亚杰(讲师)李华(讲师)杨宏刚(讲师)刘冬华(讲师)十七、自动化专业(9人)主任委员:嵇启春(教授)副主任委员:何波(副教授)委员:于军琪(教授)段中兴(教授)赵敏华(副教授)佟威(副教授)刘光辉(副教授)李喆(讲师)孙继武(讲师)十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9人)主任委员:董丽丽(教授)副主任委员:孔月萍(教授)委员:李昌华(教授)刘培奇(副教授)王超学(副教授)边根庆(副教授)张维琪(副教授)赵安军(副教授)祁飞(副教授)十九、通信工程专业(9人)主任委员:王慧琴(教授)副主任委员:王民(副教授)委员:张立材(副教授)刘树君(讲师)花新峰(副教授)王燕妮(讲师)董颖娣(讲师)许捷(讲师)毛力(讲师)二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7人)主任委员:董惠(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刘利(讲师)委员:杨放(副教授)朱晓娟(讲师)杨润玲(讲师)卫铭斐(讲师)贠卫国(教授)二十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7人)主任委员:原思聪(教授)副主任委员:贺利乐(教授)委员:王发展(副教授)张晓钟(副教授)黄会荣(副教授)罗丹(副教授)东亚斌(讲师)二十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5人)主任委员:陆地(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吴晓君(副教授)委员:马松龄(副教授)董建园(副教授)孙伟(讲师)二十三、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马幼平(教授)副主任委员:邹德宁(教授)委员:华建社(教授)刘环(副教授)张聪慧(副教授)刘明华(讲师)杨程(讲师)王耀宁(讲师)刘晓平(讲师)崔春娟(讲师)刘莹莹(讲师)二十四、金属材料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王快社(教授)副主任委员:庞玉华(教授)委员:杜忠泽(副教授)王伯健(副教授)杨西荣(副教授)王庆娟(副教授)张郑(副教授)王敬忠(讲师)刘世锋(讲师)冯广海(讲师)刘晓燕(讲师)二十五、冶金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张朝晖(教授)副主任委员:袁守谦(教授)杨双平(副教授)委员:赵俊学(教授)马杰(副教授)杨军(教授)李进(副教授)李小明(副教授)巨建涛(高工)马红周(讲师)王超(讲师)二十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1人)主任委员:薛娟琴(教授)副主任委员:张秋利(副教授)周军(副教授)委员:董缘(讲师)田宇红(讲师)于丽华(讲师)唐长斌(讲师)洪涛(讲师)许尼君(讲师)宋永辉(副教授)郭莹娟(讲师)二十七、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7人)主任委员:杨豪中(教授)副主任委员:王葆华(副教授)委员:吕小辉(讲师)张蔚萍(副教授)岳士俊(讲师)张鸽娟(讲师)徐娅(讲师)二十八、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5人)主任委员:樊海燕(副教授)副主任委员:黄缨(副教授)委员:李明云(副教授)汤雅莉(副教授)韩敏(讲师)二十九、工业设计专业(5人)主任委员:樊超然(教授)副主任委员:赵锋(副教授)委员:张博(讲师)史雷鸣(讲师)王静(讲师)三十、摄影专业(5人)主任委员:宋超(教授)副主任委员:张燕菊(副教授)委员:韩卫东(讲师)赵怀栋(讲师)王洁非(讲师)三十一、雕塑专业(5人)主任委员:蔺宝钢(教授)副主任委员:姜涛(讲师)委员:武真(讲师)田勇(讲师)陈雪华(副教授)三十二、工程力学专业(9人)主任委员:冯仲齐(教授)副主任委员:刘伟(副教授)何芳社(教授)委员:王春玲(教授)朱寅(副教授)刘新东(副教授)李力(副教授)杨耀锋(高工)张为民(副教授)三十三、应用化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江元汝(教授)副主任委员:董社英(教授)陈斌(副教授)委员:孟晓荣(副教授)郭育涛(副教授)白光辉(副教授)韩选利(副教授)周元臻(副教授)张良(副教授)张思敬(副教授)杨琴(副教授)三十四、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7人)主任委员:赵彦晖(教授)副主任委员:任学明(教授)委员:石智(教授)陈清江(副教授)王玉英(副教授)王建国(副教授)王平安(副教授)三十五、英语专业(9人)主任委员:杨延龙(教授)副主任委员:曹勇(教授)委员:肖飚(副教授)张倩(副教授)陆燕(副教授)鲁莉(副教授)刘扬敏(讲师)赵成芳(副教授)周桂芬(助理研究员)三十六、汉语言文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韩鲁华(教授)副主任委员:祁嘉华(教授)委员:淡中扬(讲师)许娟莉(副教授)薛敏(副教授)吕刚(副教授)储兆文(副教授)韩蕊(副教授)卢新良(讲师)樊娟(讲师)冯阳(讲师)三十七、法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曹勇(教授)副主任委员:李红梅(副教授)委员:杨航征(教授)周一平(副教授)杨粉米(副教授)刘莉(副教授)李芝(讲师)徐艳荣(讲师)翁洁(讲师)单杰(讲师)吴胜利(讲师)三十八、社会体育专业(7人)主任委员:王德炜(教授)副主任委员:由文华(教授)委员:苏仕君(教授)赵煌(副教授)肖勇强(讲师)马斌齐(讲师)贾丽欣(讲师)。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文件.pdf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文件西建华…2019‟149号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和教育教学环境,确保课程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客观了解学生掌握知识和学以致用的情况,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面向全院学生所开设的课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依据。
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及管理参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考核方式第三条课程考核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为目标确定的考试或考查方式,按照知识结构、理解能力、应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教学目标确定考核内容,注重培养和启发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查和学习能力的评价。
第四条课程考核应将期末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
考核方式一般分为笔试、机试、口试、答辩、现场技能操作、作品设计等,可采取试卷、设计、论文、报告、实验及专业汇报等形式。
第五条各门课程的期末考核应在结课后2周内进行,也可根据结课时间安排在当学期最后2周考试周进行;体育课的考核安排在课内进行。
补考一般于下学期开学初1周开始,原则上4周内完成。
第六条对于进行课程教学改革和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总评成绩组成和平时成绩评定因素及权重需发生变化时,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各院(系)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教研室审核、教学院长(主任)批准,方可适度调整。
(二)学院专职专任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教研室审核、教学管理部部长批准,方可适度调整。
三考核要求第七条全学期某门课程缺课累计超过课时数1/3(含1/3)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学生成绩登记表中注明“无资格”字样,必须随低年级重修。
奖罚制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奖罚制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西建大学工(2011)第14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和“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壹、评选范围全日制于籍本科生(壹年级除外)二、奖项设置比例及金额(壹)先进集体说明:1.先进班集体按已申报的先进班集体数作为基数产生;2.标兵班从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不设比例,奖金额为800元/班;3.标兵宿舍于文明宿舍中产生,不设比例,奖金额为400元/舍。
(二)先进个人说明:1.优秀学生标兵:不设比例,获特等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2.创新奖:不设比例,获单项奖学金及证书;3.优秀学生干部基数按10人∕班计算,包含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壹)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先进班集体(1)班级建设工作突出,有政治坚定、积极肯干、凝聚力强且能以身作则、带领同学共同进步的团支部和班委会,班级制度健全(考勤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等),有日常工作记录;(2)有积极上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奋发有为;(3)有勤奋、严谨、拼搏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于本年级内名列前茅,没有学生因学习成绩差而受到关联学籍处理;(4)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出勤率高;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建设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和个人卫生;(5)班级成员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旷课;班级无人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处分;(6)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且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2.标兵班除具备先进班集体的条件外,标兵班候选班级学生于上壹学年考试中累计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本班级总门次的5%;班级所辖宿舍中应有文明宿舍;于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工程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工程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08•【字号】陕发改社会〔2017〕780号•【施行日期】201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工程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社会〔2017〕780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你校《关于报送草堂校区工程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初步设计的请示》(西建大〔2017〕55号)收悉,我委委托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
结合《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工程实训实验教学中心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陕评审字〔2017〕46号)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同意你校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一、建设场址及总平面布置项目选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内,占地30.03亩(20020平方米)。
工程实训中心位于场区南侧,信控实验教学大楼位于场区北侧,机电实验教学大楼位于场区东侧。
二、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37434平方米,其中工程实训中心14204平方米、信控实验教学大楼10752平方米、机电实验教学大楼12478平方米。
三、建筑专业1.工程实训中心。
共六层,建筑面积14204平方米,建筑高度27.8米,其中一层层高7.2米、二层4.2米、三至六层均为3.9米。
设2部电梯、3部楼梯。
各层功能布局为:一层设数控加工车间(局部夹层为教师休息室)等;二层设钳工车间、铸工车间、焊工车间、维修室、工具间等;三层设讲习室、工程实物设备展室、工程材料认知室、教研室、资料室等;四层设数控编程室、工程实物设备展室、柔性制造系统室、制作室等;五层设电工实训室、电子实训室、维修室、PLC 实训室、讲习室等;六层电子线路板制作教室、电子实训室、创新实验室、仿真实验室、讲习室及专业实验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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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字(2007)054号
关于做好2007 —2008学年
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教学信息和教学动态,维护和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将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的所有主讲教师(体育课除外)。
二、参评学生
在校所有的本科生。
三、评价方式
学生评教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系)配合完成,并指派专人负责。
各院(系)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本院(系)学生召集到指定的教室;教务处工作人员将被评课程名称及编号、教师姓名及编号、专业班级编码等信息写到黑板上,并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问卷(学生用)》发给学生,待学生当场填涂完后收回,由教务处统一汇总。
四、评价时间
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于14周一、周二、周三(12月3日、4日、5日)进行,下午七、八节有课的学生先参加评价再去上课,时间安排如下:
12月3日(14周一)13:00:东校区2007级全体本科生;
12月3日(14周一)16:00:校本部2004级全体本科学生;
12月4日(14周二)13:00:东校区艺术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12月4日(14周二)16:00:校本部2005级全体本科学生及2003级建筑学院本科学生。
12月5日(14周三)16:00:校本部2006级全体本科学生及建筑学院、外语系、体育系2007级本科学生。
详细安排见附表1- 5 。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应通知所有14周一、二、三下午七、八节有课的教师,待学生评价结束后,照常上课。
2.各院(系)应充分重视本次评价工作。
教学院长应到场组织评价工作,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具体负责学生的召集及评价过程的组织。
3.各院(系)要做好评价学生的动员组织工作,确保所有学生到场参加评价工作。
对于实到学生人数不足2/3的专业班级,学生所在院(系)须重新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4.评价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通过教学简报的形式对本次评价情况予以通报,望各院(系)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圆满完成此次评价工作。
附表:
1.校本部2004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2.校本部2005级及建筑2003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3.校本部2006级及建筑、外语、体育2007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4.东校区2007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5.东校区艺术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表1
校本部2004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时间:12月3日(14周一)16:00
附表2
校本部2005级及建筑学院2003级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时间:12月4日(14周二)16:00
附表3
校本部2006级及建筑、外语、体育2007级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时间:12月5日(14周三)16:00
东校区2007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时间:12月3日(14周一)13:00
东校区艺术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时间:12月4日(14周二)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