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共设施赔偿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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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公物是大家共同的物品,公物的保护需要靠大家共同保护,损害公物就应该受到处罚通告,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损坏公物罚款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损坏公物罚款通告范文一 0xx年6月28日下午18时14分,公司员工xxx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发现没有带宿舍门的钥匙。

在没有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后就对宿舍门踹了两脚,导致宿舍门损坏,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为XX班组曹强所为。

经询问,曹xx对此事供认不讳。

曹xx 的这种破坏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无组织无纪律,视公司的规定于不顾,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曹强的破坏行为做出如下处理:一、给予曹xx罚款200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二、给予曹xx6月份工资暂扣处理;三、对曹xx的破坏事实,全公司通报批评;生产办年6月29日损坏公物罚款通告范文二尊敬的xx租住户:前期,区房管局在对我小区进行工作检查时发现,整个xxx小区公共设施遭人为肆意破坏情况严重。

5月初,我司协助区房管局、派出所在对本小区肆意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通过监控视频及其它渠道初步掌握了部分人员名单。

在此,区房管局希望广大住户配合物业的同志共同抵制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行为,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重点审核肆意破坏公共设施人员的入住资格,并提醒破坏者,如再次发现肆意破坏,我司将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清除入住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如实上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那些故意搞破坏的人到此为止,还大家一个舒心的居住环境。

xxx物业有限公司年5月28日损坏公物罚款通告范文三各系(部)、各班级:0xx年9月24日晚上9时,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接到反映致善1号公寓409寝室水管断裂的电话通知。

经水电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损坏公物行为,不仅给学院的公共财产造成了破坏与浪费,也给寝室安全和其他同学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肃清影响,及时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关于明确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明确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

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通价费[2010]261号关于明确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和生态环境,遏制乱砍乱伐城市花草树木、侵占城市绿地、破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等行为,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保留“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项目的复函》(苏财综[2003]141号)等文件精神,现明确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市区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确因建设等需要,经批准砍伐、移植或修剪园林树木、花草、临时占用绿地或损坏园林绿化设施的,应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

市区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在不超过市定标准的基础上明确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

二、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造成损坏的,除按本规定标准进行赔偿外,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因意外事故造成绿化或绿化设施损坏的,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赔偿。

三、市区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统一收取,纳入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

四、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从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南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通建委(1996)151号、通价费(1996)120号、通财综(1996)26号废止。

附件:南通市区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表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主题词:绿化赔偿收费通知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开发区分局、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南通市物价局办公室2010年11月5日印发共印50份附件:南通市区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表说明:1、苗木胸径是指苗木自地面至1.3m处树干的直径;2、行道树的赔偿按规定赔偿标准的3倍进行计算;3、对各类稀有品种、古树名木、十大名花和有纪念意义的花木赔偿,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4、被损坏树木移植、清运的人工、机具、材料等费用,按实际另行计收。

2016年上学期寝室公物损坏赔偿通知单

2016年上学期寝室公物损坏赔偿通知单

高中一年级(浴室花洒损坏赔偿)
温馨提示:请年级部督促各班班主任于2016年7月1日前向该寝室成员收齐赔偿款并交总务处。

逾期未缴纳者,总务处将从相关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汉寿二中总务处
2016年6月
高二年级(浴室花洒损坏赔偿)
温馨提示:请年级部督促各班班主任于2016年7月1日前向该寝室成员收齐赔偿款并交总务处。

逾期未缴纳者,总务处将从相关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汉寿二中总务处
2016年6月
2016年上学期寝室公物损坏赔偿通知单高三年级(浴室花洒损坏赔偿)
温馨提示:请年级部督促各班班主任于2016年7月1日前向该寝室
成员收齐赔偿款并交总务处。

逾期未缴纳者,总务处将从相关班主任
津贴中扣除。

汉寿二中总务处
2016年6月。

损坏公物通告

损坏公物通告

损坏公物通告公物是大家共同的物品,公物的保护需要靠大家共同保护,对于损坏公物的人应该给予一定的处罚通告,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损坏公物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损坏公物通告范文一尊敬的xxx租住户:前期,区房管局在对我小区进行工作检查时发现,整个柳岸银洲小区公共设施遭人为肆意破坏情况严重。

月初,我司协助区房管局、派出所在对本小区肆意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通过监控视频及其它渠道初步掌握了部分人员名单。

在此,区房管局希望广大住户配合物业的同志共同抵制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行为,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重点审核肆意破坏公共设施人员的入住资格,并提醒破坏者,如再次发现肆意破坏,我司将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清除入住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如实上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那些故意搞破坏的人到此为止,还大家一个舒心的居住环境。

xxxx物业有限公司年5月28日损坏公物通告范文二 0xx年6月28日下午18时14分,公司员工曹强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发现没有带宿舍门的钥匙。

在没有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后就对宿舍门踹了两脚,导致宿舍门损坏,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为XX班组曹强所为。

经询问,曹强对此事供认不讳。

曹强的这种破坏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无组织无纪律,视公司的规定于不顾,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曹强的破坏行为做出如下处理:一、给予曹xx罚款200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二、给予xx6月份工资暂扣处理;三、对曹xx破坏事实,全公司通报批评;生产办年6月29日损坏公物通告范文三各系(部)、各班级:0xx年9月24日晚上9时,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接到反映致善1号公寓409寝室水管断裂的电话通知。

经水电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损坏公物行为,不仅给学院的公共财产造成了破坏与浪费,也给寝室安全和其他同学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肃清影响,及时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损坏公物处罚通告文档8篇

损坏公物处罚通告文档8篇

损坏公物处罚通告文档8篇Document of penalty notice for damage to public proper ty编订:JinTai College损坏公物处罚通告文档8篇前言: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

本文档根据通告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损坏公物处罚通告范文2、篇章2:损坏公物处罚通告范文3、篇章3:损坏公物处罚通告范文4、篇章4:损坏公物的通告范文5、篇章5:损坏公物的通告范文6、篇章6:损坏公物的通告范文7、篇章7:损坏公物的通告范文8、篇章8:损坏公物的通告范文公物是大家共同的物品,公物的保护需要靠大家共同保护对于损坏公物是会受到处罚的,下面小泰给大家带来损坏公物处罚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篇章1:损坏公物处罚通告范文20xx年6月28日下午18时14分,公司员工曹强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发现没有带宿舍门的钥匙。

在没有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后就对宿舍门踹了两脚,导致宿舍门损坏,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为XX班组曹强所为。

经询问,曹强对此事供认不讳。

曹强的这种破坏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无组织无纪律,视公司的规定于不顾,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曹强的破坏行为做出如下处理:一、给予曹强罚款200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二、给予曹强6月份工资暂扣处理;三、对曹强的破坏事实,全公司通报批评;生产办年6月29日篇章2:损坏公物处罚通告范文【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尊敬的柳岸银洲租住户:前期,区房管局在对我小区进行工作检查时发现,整个柳岸银洲小区公共设施遭人为肆意破坏情况严重。

关于调整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通知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护城市园林绿地和绿化成果、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同意保留“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项目复函》(苏财综[2003]1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本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经批准砍伐、移植或修剪(包括切根,以下类同)城市园林部门权属树木,临时占用或者征用城市绿地,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达不到规定,应当缴纳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

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包括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补偿、临时占用绿地补偿、绿地征用补偿和绿化补建费用。

二、城市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和修剪,确因需要砍伐、移植和修剪,应当经过许可,并缴纳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补偿费用(具体标准见附件一)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造成损坏,除按本标准进行赔偿外,将根据《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因意外事件造成绿化和绿化设施损坏,按照本标准进行赔偿。

三、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应当经过许可,并按每天每平方米2元收取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用。

临时占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临时占用期限超过一年,经批准继续占用,按每天每平方米3元收取。

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用不包括绿地上原有绿化和绿化设施补偿费用。

临时占用期满,由占用单位负责予以恢复。

四、城市园林绿地一般不得征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因城市建设确需征用城市园林绿地,应在所征绿地周边(同类别土地)补建相应面积绿地,确不具备补建条件,应缴纳绿地征用补偿费用(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绿地征用补偿费用不包括绿地上原有绿化和绿化设施补偿费用。

本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率,应当符合《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标准。

确因条件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建设项目,须经市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应当按照所缺绿地面积和相应绿地征用补偿费用标准缴纳绿化补建费用。

损坏赔偿协议书范本5篇

损坏赔偿协议书范本5篇

损坏赔偿协议书范本5篇篇1损坏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损坏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赔偿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甲方在使用乙方物品/设备/财物时不慎造成损坏;2)乙方对损坏后的物品/设备/财物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损坏情况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具体物品/设备/财物名称)时,因(具体原因),造成其损坏。

乙方经核实确认上述情况属实。

第二条:赔偿责任1、甲方对损坏情况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赔偿。

2、乙方请求的赔偿金额为(具体金额),甲方应当在(具体日期)前将赔偿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付款方式甲方应当以(具体方式)支付赔偿款项给乙方,如果有分期支付的要求,请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第四条:免责条款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物品/设备/财物损坏,甲方在赔偿方面免责。

2、乙方对于甲方在使用其物品/设备/财物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坏,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签订日期:本协议内容经双方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

注意事项:1、请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对内容进行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再签字盖章。

2、如果对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修改的地方,请提前沟通协商,避免后期引起纠纷。

3、签署协议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避免后期出现赔偿款项未支付或者双方约定内容不清晰导致的争议。

篇2损坏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拟出租(以下简称“租赁物”)、乙方拟承租的物品的损坏及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物的描述甲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出租给乙方:(具体物品描述及规格)二、租赁期限本协议签署后,租赁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三、租赁费用1. 租赁费用:乙方同意按照每(时间单位)支付租金(具体金额)。

损坏公物赔偿条例通知

损坏公物赔偿条例通知

损坏公物赔偿条例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居民、学生:大家好!为了维护我们共同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损坏公物赔偿条例通知。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并遵守。

一、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公共设施和物品是为了方便大家的生活、工作和学习而设置的,它们属于集体所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时常会出现公共设施和物品被损坏的情况。

这不仅影响了大家的正常使用,也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

制定本赔偿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促使大家爱护公物,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所有公共设施和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教学器材、体育设施、照明设备、绿化设施、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

三、赔偿责任的认定1、故意损坏若经查实,是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和物品的,损坏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故意损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破坏、涂鸦、私自拆卸等。

2、过失损坏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导致公共设施和物品损坏的,损坏者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在搬运物品时不小心碰撞导致设施损坏。

3、多人共同损坏若公共设施和物品是由多人共同损坏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赔偿责任。

4、无法确定损坏者在无法确定具体损坏者的情况下,由使用该公共设施和物品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四、赔偿标准1、修复费用损坏的公共设施和物品能够修复的,赔偿金额以实际修复费用为准,包括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

2、重置费用对于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的公共设施和物品,应按照重置相同或类似物品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折旧计算对于已使用一定年限的公共设施和物品,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应考虑折旧因素,按照剩余价值进行赔偿。

4、间接损失若因公共设施和物品的损坏导致其他间接损失的,如因照明设备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因办公设备损坏影响工作效率等,损坏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赔偿程序1、报告与登记一旦发现公共设施和物品损坏,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损坏情况登记表,详细说明损坏的时间、地点、原因及相关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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