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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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本单位(人)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审批手续,明确知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明确知晓办理该项审批时审批机关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附一次性告知材料,作为告知书)。

并作如下承诺:
一、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等。

二、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已告知);
三、本人(单位)对告知内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一个月内达到告知的许可条件;如违反承诺,同意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四、本人(单位)承诺在未达到告知的法定许可条件前,不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五、本人(单位)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人(单位)承诺接受执法检查,如有违法现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本单位(人)如有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情况,视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行政审批机关有权对此项审批依法予以撤销,本单位(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自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审批之日起,因本单位(人)承诺出现责任事故,由本单位(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免除行政审批机关及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并同意在济南市章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开,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取消通过告知承诺办理审批手续的资格等惩戒。

以上承诺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单位(签章): 行政审批机关
承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书

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年)第号一、基本信息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方式:政务服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方式:二、告知内容行政审批服务局就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实施此政务服务的法定依据为: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2019年4月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2017年12月修正,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二)法定条件此政务服务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2.卫生管理制度齐全,置于相应岗位的墙上,有健全的卫生管理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3.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有明显的禁烟标志;4.有健全的消毒制度;5.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管理档案;6.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7.设置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卫生间、消毒间;8.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嶂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9.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10.公共场所进行过卫生检测,并持有有效检测报告。

(三)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政务服务事项获得审批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4.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原件各1份;5.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份;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许可告知承诺书,其中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这个主题涉及到公共卫生安全和行政管理两个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在本文中,我将从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地探讨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以便读者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这一主题。

1.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是什么?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是指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在申请相关卫生行政许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所填写的一种书面承诺文件。

这个文件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经营者的自律承诺和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通过提交和签署这份承诺书,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规定,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2.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的重要性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的制度是为了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

通过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提交和签署这份承诺书,可以促使他们增强卫生管理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律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水平。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便于对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卫生设施设备的配备、清洁消毒的频率、食品安全的管理等;其次是经营者的自律承诺,表明他们将主动履行卫生管理责任,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最后是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包括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配合相关卫生行政许可的审批等。

这些内容和要求既体现了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关注,也规范了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的行为。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这一制度,我认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提升,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对江西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现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如下:一、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1.住宿场所;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车(船)室。

其中,部分公共场所概念及适用范围如下:1.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宾馆、酒店、旅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沐浴室。

包括浴池、浴场、浴室、温泉浴、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足浴场所。

不包括淋浴、汗蒸场所、婴儿洗浴场所。

3.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剪发、秀发、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且营业面积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4.生活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和仪器,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且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美体、美甲、医疗美容、减肥和按摩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室内游艺娱乐场所。

不包括各类棋牌、健身、网吧、游乐场所。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迪厅、KTV 场所、卡拉 OK 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游泳场所:指提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公共卫生安全许可证承诺书

公共卫生安全许可证承诺书

公共卫生安全许可证承诺书尊敬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了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特制定本承诺书,以表明我们对公共卫生安全的承诺和决心。

一、守法经营,认真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并主动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不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我们将依法办理并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照,接受公众监督。

三、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确保个人卫生良好,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着装统一。

我们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卫生知识和技能。

四、在经营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文件规定。

我们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预案,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确保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布局合理,不违法经营。

五、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严格落实控烟措施,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我们将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巡查和管理,确保场所内无人吸烟,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

六、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我们将继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查找不足,加强自身管理,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我们将主动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预案,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

如果因我们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公共场所卫生事故,我们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八、在执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时,我们将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顾客提供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我们深知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安全责任,为公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对江西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现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如下:一、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1.住宿场所;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车(船)室。

其中,部分公共场所概念及适用范围如下:1.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宾馆、酒店、旅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沐浴室。

包括浴池、浴场、浴室、温泉浴、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足浴场所。

不包括淋浴、汗蒸场所、婴儿洗浴场所。

3.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剪发、秀发、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且营业面积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4.生活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和仪器,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且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美体、美甲、医疗美容、减肥和按摩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室内游艺娱乐场所。

不包括各类棋牌、健身、网吧、游乐场所。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迪厅、KTV 场所、卡拉 OK 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游泳场所:指提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15•【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根据国家和本市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4月15日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转变政府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审批方式。

第三条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和延续;第五条申请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须提交以下资料:(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新办)》;(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凭证;(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五)所申办公共场所的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七)所申办公共场所一年内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出具检测或评价报告的机构应为具备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八)经营场所属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证明》;第六条申请人签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并提交本办法第五条所述材料后,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7日内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文尊敬的主管部门: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为了更好地履行卫生许可的相关责任,我们特作出以下承诺:一、负责人员的安排与培训1. 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委派专门负责卫生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与监督,并确保其具备相关卫生知识及管理能力。

2. 我们会对负责卫生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对卫生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并使其具备科学、规范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的能力。

二、卫生设施与设备的购置与维护1. 我们将按照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购置、设置和维护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转。

2. 我们将定期对卫生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以确保其卫生安全。

三、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1. 我们将每日进行定期的环境清洁工作,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与干净。

2. 我们会定期检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和排除相关问题。

3. 我们将对公共区域的通风设施进行维护,确保通风正常,保持空气清新。

四、食品卫生的管理与监控1. 若我们提供食品服务,我们将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购买、使用食品原材料,并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

2. 我们将定期对食品从进货到加工、销售的全过程进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3. 我们会对食品加工环境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五、卫生培训与宣传1. 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和公众对卫生问题的认识和重视。

2. 我们会定期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知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六、应急预案与卫生事件的处理1. 我们会制定健全的卫生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卫生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并将相关应急电话公示于场所内。

2. 若发生卫生事故或投诉,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七、接受监督与检查1. 我们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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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
〔年〕第号申请人:
(自然人)
姓名:
证件类型:证件号:
联系方式:
(法人)
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证件类型:证件号:
联系方式:
办理机关: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申请人保存,两份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书(延续)
根据《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本机关就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卫监〔2012〕15号)。

二、法定条件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
(二)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件)复印件;
(三)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
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五)《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
(六)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办理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按照《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规定提交所需材料,本机关将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本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

五、监督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本机关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材料要求,根据其公共场所的真实情况如实作出承诺并提交所需材料,作出不实承诺或不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应当诚信守诺,在其公共场所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在2个月内对申请单位的公共场所和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六、诚信管理
本机关将建立公共场所卫生诚信档案。

在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被审批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将记入申请人、被审批人卫生诚信档案,对不诚信不守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准入限制。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承诺书(延续)
申请人就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作出下列承诺:
(一)提供所有材料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认为自身能够满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四)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五)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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