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美容美发场所 理发店)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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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14.在沐浴场所适宜地点设置公用拖鞋清洗消毒处,配备足够的 拖鞋清洗消毒设施或消毒药物及容器。
15.在沐浴场所适宜地点设置修脚工具消毒点,配置专用的紫外 线消毒箱或高压消毒装置对修脚工具进行消毒。
16.有冷热水供应设备并有明显标志,给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
4
安全可靠。 17.供顾客饮水的设备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批准文件(复
21.沐浴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需安装安全防护罩。桑拿房 应安装防爆灯具,使用安全电压。更衣室、浴区照度应符合相应的卫 生标准。
22.沐浴场所应在适宜位置设置废弃物盛放容器,容器应密闭加 盖,便于清理,能够有效预防控制病媒虫害孳生。
23.沐浴场所应设有预防控制病媒虫害的设施。 24.应设有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如疥疮、化脓性皮 肤病、广泛性皮肤霉菌病等)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 25.有顾客住宿的公共浴室,住宿用床上用品应符合旅店业卫生 标准中有关规定。公共浴室附设的理发店、美容店应执行 GB9666 规 定。 26.在浴室的同一区域内设置相应的厕所,厕所地坪低于浴室。 27.桑拿、脉冲等浴室,应有相应的清洗消毒工具间(点)(存 放清洗消毒工具和药品)及标记。
6.更衣室应与浴区相通,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 鞋架、座椅等更衣设施,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更衣柜应一客 一柜。更衣柜宜采用光滑、防水材料制造。休息室或兼做休息室的更 衣室,每个席位不小于 0.125 平方米,走道宽度不小于 1.5 米。更衣 室(包括兼作休息室)所用垫巾应及时更换,保持清洁整齐。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沐浴场所)
申请人: (自然人) 姓 名: 证件类型: 联系方式: (法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 联系方式: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本单位(人)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审批手续,明确知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明确知晓办理该项审批时审批机关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附一次性告知材料,作为告知书)。

并作如下承诺:
一、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等。

二、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已告知);
三、本人(单位)对告知内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一个月内达到告知的许可条件;如违反承诺,同意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四、本人(单位)承诺在未达到告知的法定许可条件前,不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五、本人(单位)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人(单位)承诺接受执法检查,如有违法现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本单位(人)如有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情况,视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行政审批机关有权对此项审批依法予以撤销,本单位(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自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审批之日起,因本单位(人)承诺出现责任事故,由本单位(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免除行政审批机关及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并同意在济南市章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开,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取消通过告知承诺办理审批手续的资格等惩戒。

以上承诺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单位(签章): 行政审批机关
承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AA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如下:一、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许可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并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及工商营业执照;(二)从业人员应当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三)经营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四)经营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请在申请的公共场所经营项目前打“√”):公共场所应当符合的相关规范和卫生标准要求经营项目应符合卫生规范应符合卫生标准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住宿场所□《住宿业卫生规范》□《旅店业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沐浴场所□《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应当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使用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生活美容场所、美发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属于人防工程的应符合《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应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要求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

□游泳场所□《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商场(店)、书店□《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候车(船)室□《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三、许可办理(一)申请人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二)申请人提出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有资质第三方提供)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三)办理期限本行政机关自受理之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对江西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现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如下:一、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1.住宿场所;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车(船)室。

其中,部分公共场所概念及适用范围如下:1.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宾馆、酒店、旅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沐浴室。

包括浴池、浴场、浴室、温泉浴、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足浴场所。

不包括淋浴、汗蒸场所、婴儿洗浴场所。

3.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剪发、秀发、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且营业面积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4.生活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和仪器,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且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美体、美甲、医疗美容、减肥和按摩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室内游艺娱乐场所。

不包括各类棋牌、健身、网吧、游乐场所。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迪厅、KTV 场所、卡拉 OK 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游泳场所:指提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本(二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本(二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本尊敬的相关部门:根据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定,为了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健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全,我递交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保证我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操作、细心服务,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1. 我将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责任,保证场所内的设施设备、用具、物品等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2. 我将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健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意识和服务质量,保障顾客的健康与满意度。

3. 我将遵守公共场所卫生证明制度,定期检查场所的卫生情况,并按照要求使用合格的消毒剂、卫生用品,保证场所的卫生状况和卫生管理信息真实、准确。

4. 我将制定并执行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场所内的定期消毒、环境清洁、废物处理、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公共场所内的环境卫生达到相关卫生标准。

5. 我将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并落实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扩散,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6. 我将做好场所的日常卫生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7. 我将定期组织和参加相关培训、交流会议,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水平,不断创新卫生管理工作方法和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卫生服务。

8. 对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我将积极配合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改违规行为,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达到要求。

9. 我将积极宣传公共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10. 我将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和卫生管理抽查,并如实提供卫生管理信息和相关数据。

以上是本人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如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敬礼!签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本(二)尊敬的主管部门: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关注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

我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非常重视公共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我将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其次,我将加强员工的卫生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确保员工健康、卫生、规范地从事工作。

再次,我将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整治,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达到卫生行政许可的要求标准,保障公众的健康。

最后,我将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动纠正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我郑重承诺,将以上几点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关要求,为公众提供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环境。

同时,我也将不断提升自身的卫生管理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我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让公众在健康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谢谢!。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对江西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现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如下:一、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1.住宿场所;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车(船)室。

其中,部分公共场所概念及适用范围如下:1.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宾馆、酒店、旅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沐浴室。

包括浴池、浴场、浴室、温泉浴、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足浴场所。

不包括淋浴、汗蒸场所、婴儿洗浴场所。

3.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剪发、秀发、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且营业面积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4.生活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和仪器,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且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美体、美甲、医疗美容、减肥和按摩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室内游艺娱乐场所。

不包括各类棋牌、健身、网吧、游乐场所。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迪厅、KTV 场所、卡拉 OK 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游泳场所:指提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理发店、美容店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本旨在规范理发店、美容店的卫生管理措施,确保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以下为本的详细内容:一、店面卫生管理1. 店面环境清洁:店内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消毒工作面、工具、设备及陈设物品。

2. 店面通风机制:理发店、美容店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空气流通,减少污染物的滞留。

3. 垃圾处理:店内应设置垃圾桶,并定期清理、消毒垃圾桶,确保垃圾不会产生恶臭或者滋生细菌。

二、员工个人卫生管理1. 防护装备:员工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等,以减少对客户的传染风险。

2. 手部卫生:员工应定期洗手,并使用合适的消毒剂消毒,特别是在接触客户先后。

3. 发型美容师卫生要求:发型美容师应保持干净的发型且服装整洁,防止头发掉落并避免带有异味。

三、工具设备卫生管理1. 工具消毒:工具使用后应即将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每位客户使用的工具都经过充分消毒。

2. 洗涤布草消毒:店内使用的布草应定期进行清洗并使用适当的消毒剂消毒。

3. 消毒设备维护:对于店内的消毒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四、消毒管理1. 消毒剂选择:店内应使用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毒剂,并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

2. 消毒频率:店内的工作面、工具、设备及陈设物品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菌环境。

3. 消毒记录:店内应建立消毒记录,详细记录每次消毒的时间、地点及消毒剂使用情况。

五、员工培训与知识普及1. 卫生知识培训:店内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卫生管理水平。

2. 客户沟通:员工应与客户进行适当的卫生知识传递,引导客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1. 价格清晰明确:店内应公示价格,确保客户能够清晰了解服务项目及其对应价格。

2. 服务质量保证:店内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七、违规处理措施1. 如果发现店内存在卫生问题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店方将承担相应责任,并即将采取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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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美容美发场所)
申请人:
(自然人)
姓名:
证件类型:编号:
联系方式:
(法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编号: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
XX省卫生健康委制定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按照《XX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如下:
1. 美容美发场所应有良好的采光面。

2. 店内应设理发、美容工具洗涤消毒的设施。

3. 理发店地面应易于冲洗,不起灰,墙面台度要有1.5m高的瓷砖、大理石贴面或油漆。

4. 洗头池与座位比,正副特级理发店、美容店不小于1︰4,甲乙级理发店不小于1︰5。

5. 高级理发店、美容店应有机械通风设备,且组织通风合理。

无机械通风设备的普通理发店、美容店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6. 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

7. 理发店、美容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店内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

8. 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清面时应戴口罩。

9. 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

10. 脸巾应洁净,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其细菌数应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中表2的要求。

11. 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胡刷宜使用一次性胡刷。

理发工具宜采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

理发刀具、美容工具配备的数量应满足消毒周转所需。

12. 理发、烫发、染发的毛巾及刀具应分开使用,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13. 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记,用后即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14. 烫发店、染发店和美容店必须设有单独操作间,并有机械通风装置。

无单独操作间的普通理发店应设烫发、染发工作区,还应设有效抽风
设备,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

15. 毛巾与座位的比:正副特级5︰1、甲乙级4︰1、丙丁级不少于3︰1。

干毛巾3︰1。

16. 美容店工作人员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17. 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

18. 理发店和美容店地下的碎发要及时清扫,保持室内清洁。

理发和美容工具应摆放整齐,做到操作台上和刀具等用品表面无碎发残留。

(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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