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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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一、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一)《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二)《化学品安全标监编写规定》(GB15258-1999)(三)《职业性接触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50160-92)(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二、重大危险源确认的范围根据上述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及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本次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是指:一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单位、场所、路段、水域等;三是一年内发生过二次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单位。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r

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r

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是指根据危险源的性质、规模、数量、浓度、频率等因素,将其分为五个等级,以便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具体划分标准包括:
1.一级重大危险源: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的危险源,如核电站、大型化工企业等。

2.二级重大危险源:指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危险源,如大型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3.三级重大危险源:指涉及行业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的危险源,如矿山、建筑施工企业等。

4.四级重大危险源:指涉及个人安全、社会稳定等领域的危险源,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

5.五级重大危险源:指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的危险源,如核设施、重要军事设施等。

重大危险源一二三四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一二三四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一二三四级标准
矿渣粉烧失量负值是指矿渣粉在烧失过程中损失的质量小于或等于其本身的质量。

这通常是由于矿渣粉中含有过多的水分或挥发性物质,导致其在高温下容易失去质量。

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

以下是一般常见的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
一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危险源,通常是指那些具有极高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或场所,如大型石油化工企业、核电站等。

二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危险源,通常是指那些具有较高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或场所,如大型化工厂、炼油厂等。

三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源,通常是指那些具有中度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或场所,如煤矿、金属矿山等。

四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危险源,通常是指那些具有较低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或场所,如小型化工厂、加油站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级标准可能因不同的行业、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此外,对于不同级别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不同的管理和预防措施,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是判断是否为重大危险源用公式q实际存在量/Q危险物质临界量≥1,多种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q1/Q1+q2/Q2+q3/Q3 (1)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具体如下:
1、主要指可导致火灾、爆炸、毒物泄露后果严重的危险物质。

2、边缘距离小于500米以内的一个或几个装置、设置或场所内的危险物质。

3、不含核设施、军亊设施、采掘业、危险物质的运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并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但不适用于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军事设施、采掘业和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引用了GB-90危险货物品名表,其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并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本标准采用了危险物质、单元、临界量、重大事故、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和贮存区等定义。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照爆炸性物质、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氧化剂等4类物质的品名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c) 表3列出了活性化学物质的名称和临界量。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表序号物质名称生产场所临界量,t1 氯酸钾贮存区 202 氯酸钠贮存区 203 过氧化钾贮存区 204 过氧化钠贮存区 205 过氧化乙酸叔丁酯(浓度≥70%) 贮存区 106 过氧化异丁酸叔丁酯(浓度≥80%) 贮存区 107 过氧化顺式丁烯二酸叔丁酯(浓度≥80%) 贮存区 108 过氧化异丙基碳酸叔丁酯(浓度≥80%) 贮存区 109 过氧化二碳酸二苯甲酯(盐度≥90%) 贮存区 1010 2,2-双-(过氧化叔丁基)丁烷(浓度≥70%) 贮存区 1011 1,1-双-(过氧化叔丁基)环己烷(浓度≥80%) 贮存区 1012 过氧化二碳酸二仲丁酯(浓度≥80%) 贮存区 1013 2,2-过氧化二氢丙烷(浓度≥30%)贮存区 1014 过氧化二碳酸二正丙酯(浓度≥80%) 贮存区 1015 3,3,6,6,9,9-六甲基-1,2,4,5-四氧环壬烷贮存区 1016 过氧化甲乙酮(浓度≥60%) 贮存区 1017 过氧化异丁基甲基甲酮(浓度≥60%) 贮存区 1018 过乙酸(浓度≥60%) 贮存区 1019 过氧化(二)异丁酰(浓度≥50%) 贮存区 1020 过氧化二碳酸二乙酯(浓度≥30%) 贮存区 1021 过氧化新戊酸叔丁酯(浓度≥77%) 贮存区 10d) 表4列出了有毒物质的名称和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划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划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划分标准
重大危险源的级别划分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相关法规来定制,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级别划分标准:
1. 一级危险源:具有高风险的危险源,可能导致严重事故、重大人员
伤亡和严重环境损害。

例如,核电站、化工厂、高压气体储存库等。

2. 二级危险源:具有较高风险的危险源,可能导致较为严重的事故、
较大人员伤亡和较大环境损害。

例如,石油炼油厂、化学品仓库、矿
山等。

3. 三级危险源:具有中等风险的危险源,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事故、
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害。

例如,建筑工地、食品加工厂、机械加工厂等。

4. 四级危险源:具有较低风险的危险源,可能导致轻微的事故、个别
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例如,一般办公场所、商场、住宅区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常见的划分标准,具体的级别划分应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确定。

危险源的级别划分还应结合危险性评估、
安全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划分标准

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划分标准

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划分标准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划分标准是指根据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和对人员、财产、环境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对危险源等级进行具体划分和分类。

在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领域,对于重大危险源等级的划分标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影响着危险源的管控和防范措施,也直接关系到各类企业和单位的生产运营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

1. 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的定义和特点在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领域,对于重大危险源等级的划分,一般会以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和对人员、财产、环境造成的损害程度为依据。

根据这些依据,重大危险源可以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危险源的可能后果最为严重,四级危险源的可能后果相对较轻。

每个级别的危险源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对应的管控措施。

2. 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划分标准的具体内容对于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的划分标准,一般会结合具体的危险源特点和可能引发的后果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定义。

通常包括危险源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划分标准的明确和具体是保障重大危险源管控有效性的基础,也是各类企业和单位进行危险源等级评定和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的依据。

3. 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对安全管理的意义和影响重大危险源等级的划分,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一级危险源,需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和防范措施,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

而对于四级危险源,可以适当降低一些管理投入,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重大危险源等级的划分,将对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其有效性和合理性决定了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4. 个人的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的划分标准是非常有必要的。

它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和单位更好地了解和评估自身的危险源情况,还能指导其制定更为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

对于个人而言,也可以通过了解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一、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一)《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二)《化学品安全标监编写规定》(GB15258-1999)(三)《职业性接触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50160-92)(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二、重大危险源确认的范围根据上述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及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本次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是指:一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单位、场所、路段、水域等;三是一年内发生过二次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单位。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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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危险性分类及说明
临界量(T)
爆炸品
1.1A项爆炸品
1
除1.1A项外的其他1.1项爆炸品
10
除1.1项外的其他爆炸品
50
气体
易燃气体:危险性属于2.1项的气体
10
氧化性气体:危险性属于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且次要危险性为5类的气体
200
剧毒气体:危险性属于2.3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毒性气体
5
有毒气体:危险性属于2.3项的其他毒性气体
10
65
过氧化甲乙酮(含量≥60%)
10
66
毒性物质
丙酮合氰化氢
20
67
丙烯醛
20
68
氟化氢
1
69
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
20
70
环氧溴丙烷(表溴醇)
20
71
甲苯二异氰酸酯
100
72
氯化硫
1
73
氰化氢
1
74
三氧化硫
75
75
烯丙胺
20
76

20
77
乙撑亚胺
20
78
异氰酸甲酯
0.75
表2 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200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4.3项且包装为Ⅰ或Ⅱ的物质
200
氧化性物质
危险性属于5.1项且包装为Ⅰ类的物质
50
危险性属于5.1项且包装为Ⅱ或Ⅲ类的物质
200
有机过氧化物
危险性属于5.2项的物质
50
毒性物质
危险性属于6.1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
50
危险性属于6.1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2的物质
33
硒化氢
1
34
溴甲烷
10
35
易燃液体

50
36
苯乙烯
500
37
丙酮500Biblioteka 38丙烯腈50
39
二硫化碳
50
40
环己烷
500
41
环氧丙烷
10
42
甲苯
500
43
甲醇
500
44
汽油
200
45
乙醇
500
46
乙醚
10
47
乙酸乙酯
500
48
正己烷
500
49
易于自燃的物质
黄磷
50
50
烷基铝
1
51
戊硼烷
1
5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50
易燃液体
极易燃液体:沸点≤35℃且闪点<0℃的液体;或保存温度一直在其沸点以上的易燃液体
10
高度易燃液体:闪点<23℃的液体(不包括极易燃液体);液态退敏爆炸品
1000
易燃液体:23℃≤闪点<61℃的液体
5000
易燃固体
危险性属于4.1项且包装为Ⅰ类的物质
200
易于自燃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4.2项且包装为Ⅰ或Ⅱ类的物质
表1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序号
类别
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
临界量(T)
1
爆炸品
叠氮化钡
0.5
2
叠氮化铅
0.5
3
雷酸汞
0.5
4
三硝基苯甲醚

5
三硝基甲苯
5
6
硝化甘油
1
7
硝化纤维素
10
8
硝酸铵(含可燃物>0.2%)
5
9
易燃气体
丁二烯
5
10
二甲醚
50
11
甲烷,天然气
50
12
氯乙烯
50
13

5
14
液化石油气(含丙烷、丁烷及其混合物)
电石
100
53

1
54

10
55
氧化性物质
发烟硫酸
100
56
过氧化钾
20
57
氧化性物质
过氧化钠
20
58
氯酸钾
100
59
氯酸钠
100
60
硝酸(发红烟的)
20
61
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70%)
100
62
硝酸铵(含可燃物≤0.2%)
300
63
硝酸铵基化肥
1000
64
有机过氧化物
过氧乙酸(含量≥60%)
50
15
一甲胺
5
16
乙炔
1
17
乙烯
50
18
毒性气体

10
19
二氟化氧
1
20
二氧化氮
1
21
二氧化硫
20
22

1
23
光气
0.3
24
毒性气体
环氧乙烷
10
25
甲醛(含量>90%)
5
26
磷化氢
1
27
硫化氢
5
28
氯化氢
20
29

5
30
煤气(CO,CO和H2、CH4的混合物等)
20
31
砷化三氢(胂)
1
32
锑化氢
1
500
注:以上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及包装类别依据GB12268确定,急性毒性类别依据GB2059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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